#有人愛說中國是活路卻譏諷別人抱美國大腿看美國臉色
#當力量和機會來臨我們必須積極把握才能脫離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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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內文:
美國現在正重寫國際遊戲規則,強化與各國的雙邊關係,9月25日川普與南韓簽署美韓貿易修訂協定,10月1日與墨西哥和加拿大簽訂新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與日本的雙邊自由貿易談判即將展開,下個月(11月)彭斯也將代表出席參加東協峰會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且預告屆時將宣布美國新的措施和計畫,以呼應美國「一個自由開放的印太區域」策略。
一個中國圍堵網,已然形成。
彭斯說:「我們正和整個區域中與我們有著共同價值觀的國家建立更強的新連結,我們的關係將源於夥伴關係的尊重,而非統治。」
請問台灣準備好了嗎?而台灣的價值選擇將會是什麼呢?面對中國不斷傳出的人權侵害事件,我們還能選擇靜默嗎?還要去說那些起身對抗中國威權擴張的人「實力不夠,大小聲會被笑」嗎?
【 新疆集中營、法輪功與全中國的宗教迫害:美國的態度是什麼?台灣該怎麼做?】
最近在台灣因為記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所著《屠殺》(Slaughter)的中文版問世,又再度掀起了四年前一度喧騰一時,針對柯文哲是否曾涉入中國法輪功器官活摘的質疑。目前各種不同意見各自僵持,為了控訴也好,闢謠也罷,台灣社會陷入瘋狂般鋪天蓋地的論戰,甚至還有許多人針對論戰當事人做肉搜或人身攻擊。
然而這些都不是今天觀測站想要說的,
觀測站想要講的,是真正的瘋狂,在中國血淋淋進行式的人間煉獄:新疆(東突厥斯坦)集中營,和法輪功器官活摘。
▍新疆集中營
今年(2018)8月10日,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在日內瓦展開針對中國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CERD)的報告。(題外話:這份報告的出現本身還一度被指為假新聞…)
美國籍委員的人權律師麥克杜格爾(Gay McDougall)指出,根據可靠報告,中國涉將超過100萬名維吾爾族穆斯林送入所謂的「反極端主義中心」,另有200萬人被迫進入所謂的「再教育營」進行政治和文化灌輸。
根據目擊者描述,在這些猶如當年納粹集中營的維族人們,被迫放棄回教信仰、強迫吃豬肉、抽煙喝酒,更要求轉而信仰共產主義。這些被關入營中的人,多半都沒有被起訴任何罪行,也無法透過法律途徑維權,在營中不只經常要挨餓,酷刑虐待更是普遍。即便這類的集中營已被美國星球實驗室公司(Planet Labs)衛星影像捕捉,但中國仍對外宣稱那些只是職業培訓中心。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ission on China)在今年7月26日針對新疆的人權危機召開聽證會。會中談到到中國政府殘暴、有系統性地鎖定少數宗教群體做出人權侵害行為。委員會對此強烈關注,並在四月的時候,寫信要求美國駐中大使布蘭斯塔德(Terry Branstad)開始收集資料,以便開始進行對中國高層實施「全球馬格尼茨基制裁」(Global Magnitsky Sanction)。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授權美國政府對違反人權及國外顯著腐敗人士實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凍結並禁止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因為美國也知道,中國政府雖然對自己人民毫不在意,但是對高官在海外的親屬以及資產可是非常重視。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法案原文:http://bit.ly/2C1LWR6
8月29日,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以及其他17名參眾議員,聯名致信給總統川普,呼籲美國當局應對此發動制裁:「任何參與其中的中國官員或企業都不應該進入美國,或從美國金融體系中獲利」。
✉️ 議員聯名信:http://bit.ly/2QCfoS0
9月26日,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召開了針對中國對維吾爾族壓迫和拘留的聽證會,會議中談到,一些在新疆所使用的基因檢測和虹膜辨識系統來自於美國公司,所以,國會將呼籲這些公司和中國停止這類交易。聽起來好像有點矯枉過正,但其實當年台灣能夠順利民主化,其中一個助力就是美國以停止對台軍售威脅改善台灣的人權現況。而《台灣關係法》開頭也明白地說了:「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可見美國對於人權的重視和審慎程度。
➡️ 了解更多美國和台灣解嚴的關係:https://www.facebook.com/ustaiwanwatch/posts/917519705098668
▍法輪功器官活摘
中國近期傳出許多打壓國內基督徒、拆教堂、燒聖經等事件,但對於宗教打壓,最惡名昭彰的就是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功在90年代中期得到了大量民眾支持,在高峰時期有多達7000萬學員;然而,有鑒於與日俱增的信徒人數,中國政府開始限縮此類活動。1999年4月25日,估計有1萬至3萬法輪功學員聚集北京抗議政府對法輪功的打壓,而中共當局的回應是,於同年7月22日開始,宣布法輪功為邪教非法組織,自此開始無情全面的迫害。
而諷刺的是,根據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公共組織或個人,不得強迫公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他們也不會歧視信仰任何宗教的公民。」
在「法治」(rule of law)國家,政府官員必須依法行政,人民回應的是法律,而非政府官員的命令(法治常被誤解「人民要守法」,其實最主要的約束對象是公權力才對!);而在一個「人治」(rule by law)的國家,法律是掌權者用來控制人民的工具。中國顯然一直是後者。
目前,來自美國國務院(U.S. State Department)、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 Commission for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和美國人權機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一系列報告中列出了可靠的證據,都證明了中共針對各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特別是法輪功成員進行了由政府主導的大規模活摘人體器官的活動。
今年6月20日,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聚集在華府的國會山莊要求中國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而當天美國國會共有31名參眾議員致信聲援活動,其中不乏一些常支持台灣相關法案的議員,如Marco Rubio、Chris Smith、John Cornyn、Ted Cruz、Steve Chabot等。
美國國會去年參議院就提出決議案《S.Res.220》譴責中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自願器官摘除,且要求中國允許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獨立且透明的調查。今年6月8日,眾議院也提出了決議案《H.Res.932》,支持中國的「退黨」運動,且呼籲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
📒 S.Res.220法案全文:http://bit.ly/2C6JlFU
📒 H.Res.932法案全文:http://bit.ly/2RuLalb
而就在上週,
10月4日,參議院又提出了《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宗教少數群體的迫害,以及任何限制其言論自由和信仰實踐的行為之決議案》,內容大概把中國這幾年來所有對少數民族和宗教的壓迫都數落過了一遍,當然也包含前面講到的新疆集中營以及法輪功器官活摘等惡行。
📒 法案全文:http://bit.ly/2ObDNkp
這個由喬治亞州參議員帕度(David Perdue)提出的立法來勢洶洶,跟著一起共同提案的參議員高達16位(6位民主黨、10位共和黨),甫提出連署人數就佔參議院99席次(原100席,因為馬侃過世少一席)近六分之一。
該決議案敦促美國總統根據《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弗蘭克.沃爾夫國際宗教自由法案》以及《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所賦予的權力來促進中國宗教少數群體的宗教自由。
▍和台灣有什麼關係?
前面一大串講了那麼多,就是要讓大家知道,美國針對中國這些侵害人權的行為是極度關心的,且不惜使用外交和經濟制裁手段來達成目的。
那這和台灣有什麼關係呢?
以前或許還好,但是在上週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發表的演說之後,台灣的角色,在當前美中對抗局勢之中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和定位了。
➡️ 演說重點與短評:https://www.facebook.com/ustaiwanwatch/posts/979190862264885
演說中,彭斯從軍事、經濟、科技、外交,以及文化宣傳等方面提到了中國的崛起,然而這樣的崛起過程並非當初中國對外所說的「和平崛起」,我們如今看到的,反而是中國藉由自身實力的累積擴張,不斷挑戰當今自由主義的國際秩序。
而作為虔誠基督教徒的彭斯,也在演說中談到早期美國傳教士赴中所作出的貢獻,對比今日中國政府消除十字架、禁聖經和拆教堂,甚至強迫梵蒂岡接受中國提名的黨派主教,向中國提出警告的意味濃厚。加上前面介紹幾個國會近期提出的相關法案,「宗教自由」以及「人權侵犯」看來是美國當前外教政策以及國家安全策略優先考量的問題。
楊光舜在近日一篇文章中提到,彭斯的演講與其說是預示了一場「新冷戰」,其實更像是「文明的衝突」。在這樣一觸即發的衝突之下,台灣要下的決定恐怕不只是戰略上的選邊站,更是文明價值的選擇。
➡️ 楊光舜《彭斯演說是「新冷戰」檄文,還是文明衝突論的展現?》:https://bit.ly/2C6r4sj
而賴怡忠昨日發表的一篇文章,更是由上述觀點進一步闡述在美國對中新戰略之下,台海統獨爭論的質變。彭斯演說中提到,對比於中國的極權和壓迫,民主台灣可以成為未來中國發展的典範,賴認為這意味著台海爭議從統獨之爭變成價值對決。
➡️ 賴怡忠《正面迎接美中長期對決時代的來臨》:http://bit.ly/2IIQg9d
以往美國的台海政策以維持穩定和平之「現狀」為最高指導原則,台灣只要不獨,中國就不武;但這給了中國相當大對現狀的定義權,台灣為了避免被冠上「想獨」的帽子,不管是在國際或是國內政治,處處綁手綁腳。然而,當台海議題轉變成兩種價值的對決之後,「維持現狀」的意義就再也不是只為了換來中國的「不武」,而是有更積極、深遠意義的維持民主價值與保存民主體制不被獨裁政權消滅。
美國現在正重寫國際遊戲規則,強化與各國的雙邊關係,9月25日川普與南韓簽署美韓貿易修訂協定,10月1日與墨西哥和加拿大簽訂新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與日本的雙邊自由貿易談判即將展開,下個月(11月)彭斯也將代表出席參加東協峰會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且預告屆時將宣布美國新的措施和計畫,以呼應美國「一個自由開放的印太區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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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價值
#站隊一定要站好站對
#勿忘李明哲
photo credit: https://twitter.com/XJschol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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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集中營
今年(2018)8月10日,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在日內瓦展開針對中國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CERD)的報告。(題外話:這份報告的出現本身還一度被指為假新聞…)
美國籍委員的人權律師麥克杜格爾(Gay McDougall)指出,根據可靠報告,中國涉將超過100萬名維吾爾族穆斯林送入所謂的「反極端主義中心」,另有200萬人被迫進入所謂的「再教育營」進行政治和文化灌輸。
根據目擊者描述,在這些猶如當年納粹集中營的維族人們,被迫放棄回教信仰、強迫吃豬肉、抽煙喝酒,更要求轉而信仰共產主義。這些被關入營中的人,多半都沒有被起訴任何罪行,也無法透過法律途徑維權,在營中不只經常要挨餓,酷刑虐待更是普遍。即便這類的集中營已被美國星球實驗室公司(Planet Labs)衛星影像捕捉,但中國仍對外宣稱那些只是職業培訓中心。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ission on China)在今年7月26日針對新疆的人權危機召開聽證會。會中談到到中國政府殘暴、有系統性地鎖定少數宗教群體做出人權侵害行為。委員會對此強烈關注,並在四月的時候,寫信要求美國駐中大使布蘭斯塔德(Terry Branstad)開始收集資料,以便開始進行對中國高層實施「全球馬格尼茨基制裁」(Global Magnitsky Sanction)。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授權美國政府對違反人權及國外顯著腐敗人士實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凍結並禁止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因為美國也知道,中國政府雖然對自己人民毫不在意,但是對高官在海外的親屬以及資產可是非常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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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以及其他17名參眾議員,聯名致信給總統川普,呼籲美國當局應對此發動制裁:「任何參與其中的中國官員或企業都不應該進入美國,或從美國金融體系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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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召開了針對中國對維吾爾族壓迫和拘留的聽證會,會議中談到,一些在新疆所使用的基因檢測和虹膜辨識系統來自於美國公司,所以,國會將呼籲這些公司和中國停止這類交易。聽起來好像有點矯枉過正,但其實當年台灣能夠順利民主化,其中一個助力就是美國以停止對台軍售威脅改善台灣的人權現況。而《台灣關係法》開頭也明白地說了:「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可見美國對於人權的重視和審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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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諷刺的是,根據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公共組織或個人,不得強迫公民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他們也不會歧視信仰任何宗教的公民。」
在「法治」(rule of law)國家,政府官員必須依法行政,人民回應的是法律,而非政府官員的命令(法治常被誤解「人民要守法」,其實最主要的約束對象是公權力才對!);而在一個「人治」(rule by law)的國家,法律是掌權者用來控制人民的工具。中國顯然一直是後者。
目前,來自美國國務院(U.S. State Department)、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 Commission for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和美國人權機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一系列報告中列出了可靠的證據,都證明了中共針對各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特別是法輪功成員進行了由政府主導的大規模活摘人體器官的活動。
今年6月20日,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聚集在華府的國會山莊要求中國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而當天美國國會共有31名參眾議員致信聲援活動,其中不乏一些常支持台灣相關法案的議員,如Marco Rubio、Chris Smith、John Cornyn、Ted Cruz、Steve Chabot等。
美國國會去年參議院就提出決議案《S.Res.220》譴責中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自願器官摘除,且要求中國允許對器官移植濫用進行獨立且透明的調查。今年6月8日,眾議院也提出了決議案《H.Res.932》,支持中國的「退黨」運動,且呼籲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
📒 S.Res.220法案全文:http://bit.ly/2C6JlFU
📒 H.Res.932法案全文:http://bit.ly/2RuLalb
而就在上週,
10月4日,參議院又提出了《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宗教少數群體的迫害,以及任何限制其言論自由和信仰實踐的行為之決議案》,內容大概把中國這幾年來所有對少數民族和宗教的壓迫都數落過了一遍,當然也包含前面講到的新疆集中營以及法輪功器官活摘等惡行。
📒 法案全文:http://bit.ly/2ObDNkp
這個由喬治亞州參議員帕度(David Perdue)提出的立法來勢洶洶,跟著一起共同提案的參議員高達16位(6位民主黨、10位共和黨),甫提出連署人數就佔參議院99席次(原100席,因為馬侃過世少一席)近六分之一。
該決議案敦促美國總統根據《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弗蘭克.沃爾夫國際宗教自由法案》以及《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所賦予的權力來促進中國宗教少數群體的宗教自由。
▍和台灣有什麼關係?
前面一大串講了那麼多,就是要讓大家知道,美國針對中國這些侵害人權的行為是極度關心的,且不惜使用外交和經濟制裁手段來達成目的。
那這和台灣有什麼關係呢?
以前或許還好,但是在上週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發表的演說之後,台灣的角色,在當前美中對抗局勢之中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和定位了。
➡️ 演說重點與短評:https://www.facebook.com/ustaiwanwatch/posts/979190862264885
演說中,彭斯從軍事、經濟、科技、外交,以及文化宣傳等方面提到了中國的崛起,然而這樣的崛起過程並非當初中國對外所說的「和平崛起」,我們如今看到的,反而是中國藉由自身實力的累積擴張,不斷挑戰當今自由主義的國際秩序。
而作為虔誠基督教徒的彭斯,也在演說中談到早期美國傳教士赴中所作出的貢獻,對比今日中國政府消除十字架、禁聖經和拆教堂,甚至強迫梵蒂岡接受中國提名的黨派主教,向中國提出警告的意味濃厚。加上前面介紹幾個國會近期提出的相關法案,「宗教自由」以及「人權侵犯」看來是美國當前外教政策以及國家安全策略優先考量的問題。
楊光舜在近日一篇文章中提到,彭斯的演講與其說是預示了一場「新冷戰」,其實更像是「文明的衝突」。在這樣一觸即發的衝突之下,台灣要下的決定恐怕不只是戰略上的選邊站,更是文明價值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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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賴怡忠昨日發表的一篇文章,更是由上述觀點進一步闡述在美國對中新戰略之下,台海統獨爭論的質變。彭斯演說中提到,對比於中國的極權和壓迫,民主台灣可以成為未來中國發展的典範,賴認為這意味著台海爭議從統獨之爭變成價值對決。
➡️ 賴怡忠《正面迎接美中長期對決時代的來臨》:http://bit.ly/2IIQg9d
以往美國的台海政策以維持穩定和平之「現狀」為最高指導原則,台灣只要不獨,中國就不武;但這給了中國相當大對現狀的定義權,台灣為了避免被冠上「想獨」的帽子,不管是在國際或是國內政治,處處綁手綁腳。然而,當台海議題轉變成兩種價值的對決之後,「維持現狀」的意義就再也不是只為了換來中國的「不武」,而是有更積極、深遠意義的維持民主價值與保存民主體制不被獨裁政權消滅。
美國現在正重寫國際遊戲規則,強化與各國的雙邊關係,9月25日川普與南韓簽署美韓貿易修訂協定,10月1日與墨西哥和加拿大簽訂新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與日本的雙邊自由貿易談判即將展開,下個月(11月)彭斯也將代表出席參加東協峰會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且預告屆時將宣布美國新的措施和計畫,以呼應美國「一個自由開放的印太區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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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機構週報 #NHRIsWeekly
〈「言論自由必須從屬於人性尊嚴」——德國反種族仇恨的漫漫長路〉
【編按】德國人權中心|三月份專題(#1)
放眼全球,德國是極少數選擇以學術研究單位作為國家人權機構的國家。德國人權中心也是繼丹麥之後第二個獲得「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GANHRI)」之國際評鑑A等的研究型單位。通常這類國家已經具備較為完善的人權保障體制,能夠相對有效地回應個別權利侵害案件,因此另外設立一個以研究為本位的人權機構,目的更在於提升該國政府的人權治理能力、強化社會大眾的人權意識,希望能從源頭防範更多人權侵害的發生。
不過,《巴黎原則》要求國家人權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促進(promote)」與「保護(protect)」兩個面向的廣泛人權職責,所以北歐與德國的人權機構近年皆出現改革與轉型的趨勢。德國這個老牌民主國家,究竟如何將一個研究單位逐漸強化成更為活躍有力的人權行動者?三月份的《國家人權機構週報》,讓我們一起認識一下「德國人權中心」的事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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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正在自取滅亡」:前德國央行董事的種族仇恨言論風暴
2009年秋天,德國聯邦銀行董事會成員蒂洛・薩拉辛(Thilo Sarrazin)接受一家雜誌採訪,他公開主張:西方社會應對穆斯林移民進行嚴格篩選,否則若持續讓低教育水平、好吃懶做卻又而不斷生養小孩的外來移民湧入德國,德國的人口素質與財政狀況很快就會被拖垮。
「土耳其人正在以高生育率征服德國──如果他們是智商超出德國人 15% 的東歐猶太人,我就沒有怨言。」薩拉辛指責土耳其裔移民無意融入德國社會,住在德國的土地上卻又拒絕認同這個國家;他們以宗教文化為藉口,沒有負起讓子女接受「適當教育」的責任(例如拒絕讓男童接受女性教師的教導),反而卻「持續製造更多包著頭巾的小女孩」。
薩拉辛的言論引起德國社會軒然大波,包括聯邦總理梅克爾在內的政界人物、德國猶太人中央委員會(The Central Council of Jews in Germany)等民間團體都公開譴責。然而,民調卻顯示有許多立場保守的中產階級中年男性支持他的政治觀點;薩拉辛在隔年出版的新書《德國正在自取滅亡(Deutschland schafft sich ab)》中進一步闡述他的立論,而這本書竟也成為紅極一時的暢銷作品。
迫於外界壓力,薩拉辛最終請辭央行董事會成員一職,他所屬的社會民主黨(SPD)也啟動內部懲處程序,不過仍決議保留其黨籍。另一方面,在民間組織「柏林-勃蘭登堡土耳其協會(Turkish Union in Berlin/ Brandenburg,TBB)」的提告下,德國檢方一度展開調查,但薩拉辛最終並未受到司法體系的究責。檢方認為,根據薩拉辛受訪時的前後文脈絡來看,他的發言屬於對德國社會的政治評論與觀察,對於「一個具有重大公眾意義的問題」之知識辯論有所貢獻,故其觀點應受到《基本法》言論自由權的保障,也未構成刑法上「煽動族群仇恨罪」與「侮辱罪」之要件。
▌民間團體向聯合國控訴德國政府未盡人權公約義務
作為國家級的人權機構,「德國人權中心」在2010年9月發表公開聲明,表示無法對公眾人物薩拉辛的仇恨言論發言袖手旁觀。因此,隨著前述之民間團體TBB協會向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委員會提出申訴,控訴德國政府容忍種族歧視、違反公約義務之後,德國人權中心也獨立提交一份「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意見書,提供申訴方重要的論述基礎與法理支持。
德國人權中心在這份意見書中嚴正指出:我們對「種族主義」的理解,絕對不能停留在過去「僅限於有組織之右翼極端主義」的層次。從薩拉辛發言的內容、風格與用詞來看,這些言論酷似19世紀的種族生物學說,充滿對人的嘲弄與貶損,不僅質疑了特定族裔人們的主體與尊嚴,更以挑釁的口吻煽動社會恐懼。薩拉辛將人類二分為「我們」與「他們」,以偏概全地把「土耳其人」、「阿拉伯人」當作負面的形容詞使用,甚至指稱:「你可以[在德國人口中]看到一個『土耳其佬』的問題」。薩拉辛的種種言論,無疑已經構成ICERD第4條所欲根除之種族優越主義思想。
👉究竟德國人權中心在這個爭議案件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另外又透過什麼樣的溝通、倡議與教育宣導的努力來對抗種族仇恨的蔓延?閱讀全文,請上人約盟官網:https://covenantswatch.org.tw/2018/03/09/nhris-weekl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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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原始來源:https://goo.gl/MRYaeH(德國《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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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第1條至第7條逐條釋義下 在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第1條至 ...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ICERD 專區(教育訓練):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250283/250330/281931/#移民署#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 ICERD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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