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元旦起新措施,#14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將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約10萬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
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
公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公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a0-oaout.epa.gov.tw/law/)「法規命令區」網頁
行政院公報網站(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
#推廣自備購物
#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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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將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約10萬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長魯臺營29日率隊沿街向民眾及各管制對象宣導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
環保署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約2萬家業者)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本次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將再納管約8萬家業者。
本次修正公告規定取消管制對象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不再排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魯臺營局長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深化環保意識、減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從思想開始改變自身的生活習慣,減少對環境不友善的作為,在消費中落實源頭減塑,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減少資源浪費、攜手打造對環境更友善的減塑生活,留給自己及後代子孫美好的居住環境。
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醒您!!! 響應塑膠袋減量一起愛護環境!!!
環保署公告自明年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喔~~~
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
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購物用塑膠袋,環保署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將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約10萬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將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長魯臺營29日率隊沿街向民眾及各管制對象宣導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
環保署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約2萬家業者)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本次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將再納管約8萬家業者。
本次修正公告規定取消管制對象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不再排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魯臺營局長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深化環保意識、減少一次性產品的使用,從思想開始改變自身的生活習慣,減少對環境不友善的作為,在消費中落實源頭減塑,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減少資源浪費、攜手打造對環境更友善的減塑生活,留給自己及後代子孫美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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