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高端的第二類比例只有0.001!
陳時中不敢說的消失第二類人員!
第二類人員不斷膨脹,6月只有9萬人,7月9日增加至19.7萬人。7月13日,陳時中說「1至10類不再增接種對象。」
飽受爭議,今天陳時中公布了「第二類對象接種情形」,造冊人數總計21萬6千1百人!
BUT!
早在7月12日,第二類防疫人員已有238442人接種完第一劑,而到8月31日,第二類竟然增肥到了279744人!不僅說謊跳票人數增加、人數更遠超過今天陳時中公告的21萬6千人!
第一問,為什麼將近6萬3千人沒被公布?他們是誰?
第二問,這麼會變大變多怎麼不去當聚寶盆呢?
第三問,當前高端人士為648678人,第二類只有904人,比例為0.0013!對高端這麼沒有信心?
強調, #我並非開地圖炮轟所有的第二類,因為所謂第二類還包含了「港埠海關檢驗員」「消防員及救護車隊員」。
大家不要被所謂「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名稱騙了,實際是「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還包含了食藥署超打的編制外人員及替代役!
無恥的是這些「內勤官員」、 #民進黨官員綠友友憑什麼與消防救護人員同類別且在前面?
我把自己定義為和彭于晏王一博同一類帥哥,可以嗎? #無恥的話就覺得很可以
---
關注漢廷的生活IG
instagram.com/houhanting
關注漢廷質詢及政論影片
https://youtube.com/c/HantingHou
港埠定義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特權就是特權,#不要再硬拗!
今天(6/21)徐耀昌縣長在苗栗縣疫情說明會上再度表示,可能有民意代表同時符合第二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所以先打了疫苗。
一直以來,COVID-19疫苗接種第二類別順位就只有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沒有民意代表(議員或是鄉鎮市民代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宗彥副指揮官也在6月16日由再次說明, #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的民意代表, #都未列入任何一類的優先順序。
今天縣長的回應,很抱歉,品安認為 #還是在硬拗。依據指揮中心6月15日發布的新聞稿,第二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分為七個子類別,其中「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證照查驗、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等第一線工作人員」、「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明顯不包含民意代表,而其他的子類別,品安在此請大家一起來仔細檢視:
一、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原則上除縣市首長外,這些官員都是公務員,不可能由民意代表兼任。
二、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1. 警察和需要第一線到場關懷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民眾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是村里長或村里幹事,不可能由議員或各鄉鎮市民代表擔任或兼任。
2. 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各鄉鎮市的清潔隊員,原則上也不會由議員或各鄉鎮市民代表擔任或兼任。
3. 心理諮商人員:據品安所知,苗栗縣本屆議員中沒有同事具備心理諮商師執照(如果品安記錯了也請大家指正)。
4. 特殊狀況親訪人員:如前所述,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的關懷服務工作都是由第一線衛生所同仁、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負責,不會由議員或各鄉鎮市民代表處理。
由上可知,原則上不太可能會有今天徐縣長所說的「民意代表同時符合第二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因此,品安想再次請教縣長,#到底是哪一位民意代表先打了疫苗,讓您不得不這樣大費周章來護航?
民意代表先打了疫苗並不可恥,品安在意的問題也不是有民意代表自私先打疫苗,而是 #衛生局沒有按照中央指示的接種順序, #就讓民意代表先打疫苗,請問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就拿之前五月底有鄉民代表先打疫苗的爭議來說,就算大湖鄉公所搞不清楚第二類的定義,「不小心」把鄉民代表造冊給衛生局,衛生局看到名單,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這個名單違反中央指示的接種順序?但衛生局仍然沒有謹慎審查,還將錯就錯讓地方衛生所第一線同仁通知鄉民代表去打疫苗,這樣迎合鄉民代表的行為,難道不就是特權的展現嗎?
(坦白說,品安也覺得這幾位先打疫苗的代表們也蠻無辜的,畢竟他們是收到衛生所通知才去,應該沒有要惡意違反規定,濫用特權占用資源的「故意」。)
品安認為,#衛生局掌握分配疫苗等重要防疫資源的權力,在防疫的重要時刻,就更應該謹慎、更小心,按照中央指示的順序一一為民眾接種,不應該有烏龍施打,更不應該有特權施打的情形發生。
因此,請衛生局不要再狡辯、硬拗,也不要再閃避責任,盡快對大眾說明清楚 #到底苗栗縣有多少民意代表插隊打疫苗?
港埠定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死神面前,有一些人比你我更加脆弱
疫苗開打以來的這段期間,特權插隊、順序一再調整、類別定義模糊的亂象層出不窮,誰應該先打?誰應該後打?挑動了許多人的敏感神經。
該怎麼處理攸關生命安全的疫苗施打順序?#保護在死神面前最脆弱的同胞?我有一些想法跟大家分享。
首先,到上週五為止(6/11),COVID-19在台灣已經造成385人死亡,65歲以上的老人就有306人,占了全部死亡數的八成(79.5%)。65~74歲的確診死亡率是6.62%,75歲以上的確診死亡率,更是高達20.12%。
毫無疑問,疫苗應該 #優先施打高死亡率的年齡層以及 #醫療衛生工作者,這個原則,在WHO的指引表述的相當清楚。
2020年9月14日WHO 發布的「世衛組織免疫戰略諮詢專家组『用於分配 2019 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和確定疫苗接種優先次序的價值觀框架』」( https://reurl.cc/noZvKd )中列了幾個原則,在人類福祉的原則中,第一項就是「减少 COVID-19 大流行造成的死亡和疾病負擔」。
據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劉紹華於端傳媒一文:「劉紹華:當我們討論『誰先打疫苗』時,必須先正視結構性暴力」( https://reurl.cc/vqmzOe ):「依據首要設定目標「#減少死亡與疾病負擔」,疫苗施打的優先族群無疑即是「死亡或重病」高風險者,如老人和感染風險最高的第一線醫療人員。」
再看2020年10月20日WHO發布的「世衛組織免疫戰略諮詢專家組在供應有限背景下優先使用COVID-19疫苗路線圖」( https://reurl.cc/vqke9L ),也在社區傳播的環境下,將「傳播風險高至極高的衛生工作者」和「基於年齡的風險界定的老年人」,列在第一階段(疫苗供給有限,供應總人口1-10%)的優先施打者。而在疫苗供應量達總人口11-20%時,則進一步納入其他老年人、因身體或社會因素重症和死亡風險明顯較高的群體、參與接種的衛生工作者等類型。
在已經進入社區傳播的區域,不論是英國、日本、南韓,根據不同的在地參數所推算出的模型,高齡者、高齡者的照顧者、醫療衛生工作者都是在最優先的幾個順位。
那台灣的優先施打順位呢,可說是獨步全球。
除了醫護、急救人員(救護、消防、警察)、照護機構及人員,還有許多群體,排在年長者的前面。
指揮中心(6/9)最新公布的順位, 直接畫重點,#75歲以上長者,排序第6。
第一類:醫事人員
沒問題,很明確。
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昨天指揮中心說,第二類下已造冊人數,已經達到16.2萬人。在這之中,「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到底包含哪些機關?各有多少人?那些層級以上才算是「重要官員」,至今外界一無所知。
今天副指揮官陳宗彥說,中央重要官員3300多人,包括總統府、中央部會、指揮中心第一線防疫工作人員,地方重要官員4100多人。
第三類:高接觸風險第一線接觸人員。包含國籍航空機組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館、港埠作業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第四類: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
第五類:機構、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及洗腎者。
多在各國最優先順位的照顧者,竟然排到了第五類。更不要說,有沒有包含占台灣家庭照護者六成數量的家事移工,猶未可知。
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
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這些排序屢經調整,原理原則為何?有沒有模型評估?不清楚。
為什麼65歲至74歲的長者不見了?為什麼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不見了?沒有解釋。
特定人員順位往前不是不行,但一定有明確原因、具體範圍、清楚造冊,特別是屢屢引起爭議的第二類,否則如何以昭公信?
誠如林達檢察官所言( https://reurl.cc/yEm9Ml ) :「中央所訂優先類別看似明確,實則充滿灰色地帶,加上造冊程序闕漏,等於倉門洞開。前面優先類別若持續「放寬定義」,不斷「自我膨脹」,不同行業階層相互嫉妒仇視,老年優先施打年齡持續「調高」,如此不公,恐將造成民間嚴重撕裂,未來要如何重新團結?」
每一個國家的疫苗優先施打順序,有其社會疫情狀況與本地的背景。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原理原則要清楚,分類造冊要明確。
請指揮中心在擬定疫苗整體政策時,千萬別忘了疫苗對 #轉重症群死亡 的保護效用,盡快將脆弱的長者族群順位上移,特別是75歲以上的長者,優先保護讓生命脆弱性高的國民。
畢竟在死神面前,他們比我們更脆弱。
港埠定義 在 智慧港口來臨與挑戰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授課重點:1.前言2.智慧型港口之 定義 與概念3.智慧型港口之發展現況4.結論. ... <看更多>
港埠定義 在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的帖子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港埠 知識庫 看似神秘的管制站到底在做甚麼呢? 管制站定義➡️ 指外部卡車進出貨櫃碼頭,必須通過場所,並且作為對外部車輛進場裝載貨櫃進出管制與保安區域之起訖點。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