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經過5年審理,桃園地院合議庭認為,保齡球業者劉德斌未依消防法相關規定期檢修電源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標示設備、緊急照明設備等消防安全設備,遭判6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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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修 在 立法委員 沈發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世界級消防訓練中心,消防安檢長期嚴重大違規!
大家可能不太知道,台灣有一個消防訓練中心,是提供給第一線緊急應變防災、救災人員教育訓練用的。這個訓練中心,在網站上號稱世界第三、亞洲第一,最安全之世界級消防專業訓練中心,徐國勇部長也在5/18前往,並在致詞中提到,未來能將訓練中心的救災訓練經驗輸出到國際。
但是,這個訓練中心,今年就有11項重大違規!109年中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中,明確指出有11項不合格項目,含室內消防栓設備、火警自動警報、標示設備、避難器具、緊急照明設備、排煙設備等。
我再進一步追查,從105年到109年,每一年消防安檢都不合格!而且從105年到108年,每年只編定10萬元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費,很明顯就是這4年都沒有想要改善!
每年都有將近15000人前往這個訓練中心受訓,結果這些人其實是在一個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地方接受消防安全訓練!
簡直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