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中線加油船的船東/船員結果奇慘The Supreme Court sentenced the case of illegal oil transhipment in the middle of Taiwan strait
2018年5月「北斗星號」在東海駁油時,被聯合國安理會指涉販售油品給制裁名單中的北韓船隻,同年11月台中檢調單位著手偵辦,在「北斗星號」從高雄港抵台中港準備裝載油品時,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登船抽查,以船上有多項安全缺失,不適航行為由扣船檢驗。
經查,友晉公司前負責人蔡尚霖於2016年間,購入多明尼克籍油輪「北斗星號」(2018年9月改臨時登記為蒙古籍),僱請中國籍男子黃建威和印尼籍AUNG分別擔任船東代表押貨人和船長。
檢察官認定,提供油品的穩鼎石化集團董事長邱永堂、蔡尚霖和沛斯集團負責人徐文波共議,以「北斗星號」經營「海上加油站」,船隻在高雄港補給、在台中港裝滿億昇公司提供的柴油後,即出港漂浮在公海4至10日待命,將油料轉賣給年籍不詳的大陸人士「謝加慶」及其引介的走私船舶到指定地點會合後駁油。
台中地院認為聯合國提供空拍影像中,駁油北韓的油輪不像「北斗星號」,且公海走私駁油不犯法,偽造文書等罪證據不足,判船東等6被告全部無罪。經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無誤,予以駁回。
再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關稅法》等法規沒有禁止貨物在公海進行交易,而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及關港貿作業代碼有關出口報單目的地國家上,也沒有「公海交易」的欄位供業者勾選,加上有證人指稱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曾答覆相關問題,表示若到公海,船東可選擇鄰近港口申報,法官據此認定北斗星號船東沒有偽造文書情事。
此外,北斗星號油輪是在台中港自由貿易區油槽裝載柴油,依法免徵關稅,也沒有證據證明北斗星號油輪在公海過駁售柴油,而被告等6人是在不得已情形下,依公海交易慣例,於相關會計憑證上填載鄰近港口的「香港」、「石垣島」,且有正當理由,法官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船東蔡宗霖感嘆地說,這場官司烏龍一場,搞垮他的公司和船,損失逾2億元,「我原本價值120萬元美金的船,去年用40萬元美金賣掉,跟廢鐵一樣,因為停泊兩年的船,沒有維修、駛出等記錄,根本沒有價值。」(節錄自蘋果新聞網)
法院的宣判:”公海走私駁油不犯法”,顛覆了多數人的認知,但是經過2/3年來一層層的調查,開庭,及精神上的壓力,不死也半條命;船員的結果則是更慘.調查期間的”留船看守”,缺薪缺糧,斷電缺水,真比坐牢還慘,船員在謀職前,務必警慎.
烏 石 港 走私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要飛上青天~上青天!
跟著葛蘭飛到一甲子前的臺北、曼谷、新加坡
這段影片剪輯自1959年發行的香港電影《空中小姐》,在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當年的臺北、曼谷、新加坡等地之風貌,影片前半段在臺北拍攝,從 CAT 民航機降落在臺北航空站(今臺北松山機場)開始,一路上可以看到中山北路上跨越鐵路的復興橋、總統府前的大馬路上有三輪車穿梭著、尚未遭到改建的清代臺北城東門(景福門)、仍是「明治橋」舊貌的中山橋、圓山大飯店,以及碧潭(吊橋)、烏來(瀑布)等美麗的景色,對於想一睹臺北舊時風貌的朋友來說,是個難得的機會。
1959年拍攝的《空中小姐》是香港電懋影業的第一部彩色寬銀幕電影,導演為易文,並由能歌善舞的葛蘭領銜,搭配葉楓、蘇鳳、喬宏、雷震共同演出,林翠在片中客串乘客一角(飾演她自己)。當年電懋特地向香港航空公司租借子爵式客機進行電影的拍攝,並遠赴臺北、曼谷、新加坡等地取景,記錄了東南亞的瑰麗風景,影片拍妥後更是砸下重金送往英國沖洗,可見電懋對該片的重視。
【劇情簡介】林可萍(葛蘭 飾)為了趕時髦,毅然參加空中小姐招考訓練,本以為是一份高尚又令人羨慕的職業,誰知空中小姐這個工作十分專業,不但辛苦,也要應付客人各式各樣的要求。空姐朱欣娟(葉楓 飾)是一個機會主義者,藉著幫助客人運貨過海關獲利,沒想到竟被利用於走私。空姐陳環(蘇鳳 飾)投機取巧而得到好成績,可惜因為過於害羞而被派任地勤小姐。副機師雷大鷹(喬宏 飾)對林可萍一見鍾情,但為了想吸引她的注意,而故意處處為難她。某次林可萍被利用進行走私卻懵然不知,當公司追查此事時,雷大鷹巧妙地揭發真相,令林可萍大為感激。最後,情投意合的工程師(雷震 飾)與空姐陳環,在飛機上舉行空中婚禮結為連理,為電影畫下圓滿的句點。
這部電影藉著飛行各地的旅程,描寫空中小姐的苦與樂,並藉此帶領觀眾遊覽了臺北、新加坡、曼谷等地的明媚風光;而女主角葛蘭更被安排連場歌舞,唱出名曲多首,包括了主題曲《我要飛上青天》、在台北演唱的《台灣小調》(改編自1945年許石作曲的《南都之夜》)、在曼谷演唱的《廟院鐘聲》,以及在新加坡演唱的《我愛卡力蘇》。
片尾由葛蘭說出的那句「坐飛機是最舒服、最有趣,也挺安全的。」則讓我想起了1978年美國電影《超人》第一集裡,超人從下墜中的直昇機裡救出露薏絲後,對她說的話:「我希望這不會讓妳害怕飛行,根據統計,搭飛機仍是最安全的旅行方式。」(Well, I certainly hope this little incident hasn't put you off flying, miss. Statistically speaking, of course, it's still the safest way to travel.)
《認識 CAT》
CAT 為中華民國曾經存在的航空公司「民航空運公司」之英文名字(Civil Air Transport Inc.)縮寫,為中華民國第一家以臺灣為基地的民用航空業者,由1946年成立的前身「民航空運隊」在1955年改組而成,於1975年結束營業。
1946年,美國陸軍第十四航空隊司令官陳納德(Claire Lee Chennault)以及商人魏豪爾(Whiting Willauer)合資成立「民用航空運輸隊」(又稱「民航空運隊」),與中央航空公司及中國航空公司,在當年並稱中國三大航空公司。民航空運隊主要協助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戰後運輸業務,與承包軍用空投任務。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灣,當年中華民國的航空公司僅有民航空運隊隨著遷臺,仍由陳納德經營,但事實上屬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中央航空與中國航空在香港投向中共,史稱「兩航事件」)
1950年,首次以C-46型飛機開航臺灣島內航線。隨後開航香港、東京、大阪等國際航線。
1955年,民航空運隊改組為民航空運公司(簡稱民航公司),美方持股49%,中華民國政府持股51%,分部在香港、日本東京、泰國曼谷。
1964年6月20日,CT-106號班機,一架C-46型飛機,原訂由臺中水湳機場飛往臺北松山機場,但起飛後5分鐘即墜毀於臺中縣神岡鄉,機上57人全部死亡,受難者當中有許多當時到臺灣參加亞洲影展的貴賓,包括新加坡導演陸運濤夫婦。事後調查發現,本次事件為臺灣第一件劫機事件,機上歹徒因劫機不成而將駕駛員殺害,造成飛機墜毀。
1968年2月16日,民航公司的波音727型客機超級翠華號執行CT-010號班機,從香港起飛,即將達臺北松山機場前,因為攔截ILS訊號失敗,在臺北縣林口鄉山區墜毀,造成21人死亡。
1975年,民航公司的法人股東美國太平洋公司決議解散公司,民航公司因而結束營業,走入歷史。
1959《空中小姐》全片:http://youtu.be/d0Jo0l4sW_E
烏 石 港 走私 在 華爾街日報中文版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西方安全官員表示,警告發出的背景是,伊朗在這條關鍵石油出口航線上越來越專斷,而德黑蘭方面與沙烏地阿拉伯以及西方大國之間更廣泛的地區緊張局勢也在醞釀之中。
一名西方海事安全官員表示,這艘油輪因涉嫌裝載走私貨物而受到檢查,隨後被放行。伊朗海軍經常會扣押運送伊朗補貼石油的船隻,此類石油被禁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