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 #楊庭豪 的犧牲,我沒有忘記,感謝他為國家犧牲,最後還 #器捐遺愛人間,但是對於楊媽媽的承諾,我必須要做到。對於本人提倡已久的無照駕駛加重處罰修法,最近在 邱臣遠 委員的排案下,終於被排上了委員會審議的議程,我要給他們最大的肯定。感謝讓改革邁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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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對於國人的危害甚鉅,109年員警楊庭豪致死案,正是楊員機車趕赴現場時,遭17歲無照駕駛機車的青年撞擊致死,近期3月又接連兩起借用他人車輛無照駕駛青年,恣意上路造成他人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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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所造成的公共安全問題絕不亞於酒毒駕。如107、108年無照駕駛180,762人次;酒駕則為151,187人次。107、108年A1類A2類事故,無照駕駛37,494件,造成375人死亡及55,107人受傷;酒毒駕駛8,864件,造成249人死亡及10,586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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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對青年危害也極為嚴重,青年無照意味不熟悉交通規則,109年青少年死亡交通事件65件,無照致死就高達50件,顯見無照嚴重性,相關事件更顯示 #對社會造成極大危險,這些問題都亟需國人加以重視,並提高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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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國無照駕駛處罰過輕,僅處六千到一萬二罰鍰,如果是未成年無照則再加上少年與家長一同參加道路安全講習,這導致許多人無視相關規定,在吊扣照後,依然故我上路,更造成他人極大危險,如多起酒駕扣照後仍是無照上路但肇事的事故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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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之下,日本在《道路交通法》,規定無照駕駛者、提供車輛給無照駕駛者、下令或容許無照駕駛者,乃至與無照駕駛同車者,處以徒刑加勞動(懲役),或科最高30到50萬日圓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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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無照傷人傷己,參酌酒駕處罰模式以及日本經驗等,加重處罰金額外,強化連帶責任與父母監督義務,嚇阻無照者拒絕警察攔查等措施,提出相關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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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也提出未來對無照駕駛者,其持有車輛與駕駛車輛進行勾稽,讓未來監理系統與警察更容易發覺取締無照駕駛,以維護國人安全。
#陪我一起罰念十遍罰鍰鍰鍰鍰鍰鍰鍰鍰鍰鍰
#主角又是最受大家喜歡的陳次長
無 照 駕駛 連帶責任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西濱大型營業用車車禍頻傳,坐在工業城市高雄看的實在心驚驚,就在這個月初,阿蓮才發生一起大貨車與機車擦撞的嚴重車禍…
⚠️請注意,大車⚠️
「看到大車要小心」,政府單位不斷宣導,一個駕駛要操縱這樣一台大型車輛,龐大的車體會帶來非常多的 #視線死角 、轉彎時也會帶來 #內輪差,就算只是與大車同方向併行,也有被 #捲入車體 的危險。
但,除了車體本身帶來的物理性危險外,無論大車或小車
「駕駛如何開車」也是一個關鍵…
嘿,大車,給我注意‼️
還記得去年9月,高雄有個水產行貨車在88快速道路惡意逼車造成重機騎士慘摔重傷,引發重機騎士眾怒,號召車友包圍水產行。
同年6月,蘇花公路一輛大貨車逆向,直接撞上對向騎士,造成對方多處骨折致死。
這不是因為司機違反交通規則而出事的單一個案,這樣的駕駛「常態」,甚至還名揚海外成為一種台灣專屬特色(: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比武漢肺炎還多)、放在美國旅遊安全警示。
時代力量針對這個問題,曾經多次提出修法,希望台灣能比照鄰國日本,將違反的行為樣態進行明文規定,並調整刑罰程度;在日本,就算沒有造成交通事故,只要違規一次被取締,就會依規定「吊銷駕照」,台灣則必須要等到肇事才會吊銷。
業主出來,一起負責✊🏻
不過,營業用車駕駛會「違規」,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來自業主的要求,為求最快的速度與最好的效率;在這樣的狀況下,駕駛只得想盡辦法投機取巧,不幸被抓到就當成自己「壞運」。
但如果你是在日本...
業主將為「雇用駕駛的惡意逼車」負上連帶責任,業者將被處罰停業3天,若造成重大事故,則將被處罰停業7天。
還是我說的,必須直指源頭,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無 照 駕駛 連帶責任 在 洪慈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起酒駕案件,就發生在我們潭子。散步的路上飛來橫禍造成嚴重傷勢,更關鍵的,還是累犯。
針對酒駕,尤其累犯這一塊,在上一次時代力量由黃國昌 (國昌黃)委員代表出席的「道交條例」協商中,已經達到了幾點共識,除了加重罰鍰,酒精鎖、現場移置保管車輛、立即沒入車輛等處份也都被納入處分之中。
「道交條例」有關酒駕的修正,從前年底我開始代表時力出席協商,到現在時力長期主張的同車乘客連帶責任,也已不分朝野黨派取得共識,期盼修法盡快完備。
我也要提醒,每年在交通事故中比例比酒駕更高的,還包含了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等肇因,超速一樣名列前矛,都需要政府更積極面對。酒駕並非唯一事故肇因,我們也必須正視根本的問題——如果我們整體的用路安全意識不提升,台灣的道路安全就無法真正提升。
重罰是防制手段之一,但不是一切,這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有重要的角色,我們繼續一同努力,天佑所有的傷痛,台灣加油。
#酒駕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