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醫療人員,才是真心為病患著想】
進來立法院四年,很多朋友問我,為什麼當年會願意轉入政治工作。
我一直記得2012年一直到2014年,醫療環境惡劣到讓人傷心,醫病之間缺乏互信,整個社會對於一直在第一線努力的醫療人員,不但缺乏信任,甚至充滿敵意;很多必須的藥品說缺就缺,特定立場的醫療糾紛報導讓每個醫療人員彷彿上班都是為了預備傷人,病人與家屬對於醫師的醫療建議,常常帶著「你會不會害死我」或「你們其實是想賺錢吧」的表情。
我是產科醫師,而且是高危險產科。產前診斷有一定的困難與不確定性,生產過程也無法如同商業行為一樣「保證滿意」,更不要說高危險妊娠的個案,我們是陪著孕婦走鋼索,萬丈深淵之下卻有事後諸葛的健保署和檢察官等著說風涼話或是隨時把醫師當現行犯對待。新聞或談話性節目中所談論的醫療制度和政策,根本不符現實,充滿對於第一線醫療工作者的敵意和誤解。。
在那段時間,看著一個又一個醫師被當作罪行重大的惡人對待,我甚至曾經萌生改行當獸醫助理的念頭。
我跟我家毛小孩的醫師說:「我會拉鈎,會是一個好的開刀助手喔。」
毛小孩的醫師說:「你知道我們這行會被病人咬喔。」
XDDD
在那段時間,照顧著高危險產科的個案,隔著孕婦肚皮做產前診斷及篩檢,承接多數醫師不願意接的青少女生育個案諮詢,同時聽說某個同業因為醫療糾紛心灰意冷不再執刀、某個醫師深陷高額賠償金判決、某個醫師因為龐雜的評鑑和不合理的健保規範憤而離開大醫院的工作。知道願意幫助病人的醫師紛紛成為驚弓之鳥,又放不下每一個有機會被我們好好診療甚至只是提供性別友善諮詢的病人。
在醫界一邊照顧著病情充滿變化的病人,一邊抱著「總有一天會因為某個無法避免的病患結果而身敗名裂加破產」的心情;或許大家覺得太過誇張,但是,只要走急重難症,醫師們很難不抱著這壓力。而在那樣的壓力之下,我們還要常常看到媒體或者名嘴,甚至政治人物,在不了解醫療現實或者帶著既定偏見的情況下,評論著其實脫離事實的主張,或者完全去脈絡的事情。
2014年病歷中文化事件(法律規定病歷記錄並未要求一定只能中文,但是當時有些修法意見,認為「都寫中文病人就看得懂,醫師才不會騙人,要告醫師的時候律師也比較容易看懂病歷」)、2015的醫糾法,雖說本來都是基於善意,但是對於醫師與醫療團隊來說,跟本就是一直被當成罪犯在防、在看待。這裡要特別再提一下柯總召,我記得病歷中文化草案當時引起醫界喧然大波,我趁中常會空檔,向他提出醫界的反彈,他說「拜託,我牙醫,那些診斷治療的專有名詞是要怎麼用中文啦!」後來由他辦公室主任向醫界發出澄清聲明,平息了病歷中文化修法事件。2015年的醫糾法,原本是希望能夠從醫糾補償,鬆綁醫師動輒被告的問題,結果醫糾法一邊修,醫療刑責合理化卻無法同時啟動,「要保留民眾告醫師的權利」,然後同時再生出「救人結果不滿意時提供醫療的醫護還要給賠償金」的修法,醫界譁然;當時我還不是委員,但是也多虧柯總召帶著醫療團體與當時的馬英九政府協商,停止相關修法。
為什麼2015年我願意接受提名,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我認為必須有來自醫療現場的意見,讓政府和社會知道,很多事情不是過去所指控那樣的;多數的醫療人員,需要的是願意尊重專業的主管機關,提出符合台灣現況的政策,而且,不要把每個醫療人員當成賊、當成惡人。
2016年政府終於扭轉了過去二十年對於分級醫療只說不做的態度,即使民眾息慣難改,但是至少開始停止衝下懸崖的醫療政策,慢慢掉頭,回到正軌;#落實醫療分級制度絕對才是真正的保護弱勢,因為弱勢病人沒有錢委託別人去台大排隊、沒有立委的電話可以幫忙要病床、沒有熟悉名醫的人可以告訴他去掛誰的診;分級醫療制度落實,有錢有勢的人和無權無勢的病人,都經過社區基層醫療醫師診治,轉診和進階治療的條件都是 #疾病嚴重度而非特殊關係,才是真正的照顧弱勢。
2017年醫療法82-1修法時,我跟委員同事提到過去醫療刑責的不合理和無視於醫療專業上的無法「百分之百滿意保證」,讓我們 #明知自己有能力救卻不敢救,「那種可以救人卻因為法律與社會的不友善,最終讓我們縮手,不能好好地以專業救治病人,心有多痛你們知道嗎?」我說著,一邊在同事面前流下眼淚,當時心真的像撕裂一樣的痛。現在再敘述,依然覺得心絞著;一輩子不停地接受專業的訓練,當一個醫療人員,就是願意接受上天給予的天命,盡其所能救治病人。一再的因為名嘴、政治人物、某些組織,把醫療人員救人的心和專業抹滅,看著明明應該醫病站在同一邊一起對抗疾病,卻被炒弄成醫病對抗,甚至讓病患不再相信醫療專業、讓醫療人無法全心救治病患,不只是醫療人心中最深的痛,更是對於國家和病人最強烈的不捨。
四年過去,醫療改革不敢說多好,但是至少政府能夠體諒醫療人員的辛苦,媒體願意讓第一線醫療人員的觀點呈現,醫療場域的暴力能夠有比較明確的量刑,醫療行為的刑責合理化,至少法律不再把遵守醫療專業與常規救治病患的醫師都以預備傷害的罪犯看待。
台灣面臨高齡化社會,完善的公共衛生照護,勢必讓平均餘命更加延長、慢性病控制時間更長,醫療資源的耗用更高;最近醫療界對於未來國會中可能參與醫療政策討論的人選有一些討論,我只能說,不論如何,過去四年我們終於努力讓醫療政策慢慢回歸專業,也慢慢讓民眾理解醫病應該合作而非互相敵視或不信任;期待未來四年的新國會,能夠延續這四年的改革,更不要忘記,信任且善待照顧人民的醫療人員,才是為了人民好。
牙醫 醫療糾紛 判決 在 I am J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兩歲了】
今天是日本牙醫師國考的放榜日,看著學弟妹們在FB上欣喜若狂的報喜照片,莫名的感動熱淚盈眶熱血沸騰啊!!!!
兩年前,歯科医師国家試験放榜日,我開心的快瘋掉了激動到飛天,也開啟了這個小小的Page。沒想到一轉眼,兩年就過去了,我也成為滿兩歲的牙醫師了XD
一開始只是想記錄在日本的最後一年,期間限定回台灣就關閉這裡。但是本人實在是廢話太多,所以一路寫到了現在XD 有時候回頭看以前的文章,會著實的感受到自己心靈的變化,以前的自己也一直激勵著現在的自己,真的覺得幸好有持續著紀錄生活的一些里程碑。也很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看完我每一篇很主觀又囉嗦的文章,你們的comment都給我很多力量❤️
但是今天想要談論一件很震驚的事情。
今天早上聽新光急診科主任王宗倫醫師的演講,主題是談論醫病關係與醫療糾紛。王醫師一開始就問大家:「覺得在法律上,醫療行為是傷害的請舉手。」台下很多醫師紛紛舉手,看來是身經百戰XD 很遺憾的,現在很多法律上的判決,醫療行為是傷害。
到了現在的環境,卻有醫師因為在急診室替病人緊急插管而被家屬告,以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起訴。姑且不論最後有沒有定讞,但是在訴訟的過程中,會帶給這位醫師多大的精神損害,對今後的醫療行為有多少的影響?難道每次抽個血,插個管之前,都要心驚膽戰的怕被告傷害罪?
所有的醫療人員都耳熟能詳的醫療倫理五原則:Autonomy自主原則、Beneficence行善原則、Confidentiality保密原則、Do No Harm不傷害原則、Equality正義原則。
記得兩年前畢業前,導師跟我們說:「一般人拿刀子劃破他人皮膚,拿針刺穿他人黏膜,絕對是傷害罪。但你們不是。為什麼?因為你們是受過長年緊密的專業訓練,並受到日本法律保護的牙醫師。你們的一刀一針都是教育和經驗的累積,每個醫療行為都是科學根據的精華。請帶著自信。今後你們走出學校,進入社會,要謹記這一點,發揮你們各自的專業,不要停止學習。你們有被賦予特別的使命,要帶著牙醫師的尊嚴貢獻社會。」
這是我一直以來的信念。即使台灣的環境正在改變,我還是希望謹記恩師的教誨,保持初衷,慢慢思考可以有怎麼樣的轉變。
醫療有所謂的不確定性,不是所有治療都可以如你我所願,即使不能百分之百肯定結果,但是我相信大部分的醫生都是盡全力在面對自己的專業。沒有醫療人員會想要看到自己的病人惡化,走向最糟的結果。當然,醫病關係也不是這麼單純,不是醫生眼中只有病狀一定要高高在上,不是病人只能接受單方面資訊一定要畢恭畢敬。只要是我在醫療界的一天,這些就是我永遠需要學習的課題。
醫病不應該是對立,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是一起對抗病魔,是攜手提升生活品質。彼此多一些信任,多一些了解,讓每次的醫療經驗都是正面的。
牙醫 醫療糾紛 判決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這幾年醫療糾紛頻傳,病人常常自認為醫師誤診,而一狀告上法院,許多醫學系的學生深怕日後的醫療糾紛,避免訴訟纏身,紛紛選擇賺錢而又比較少糾紛的科別,造成婦產科和外科以及重大症狀的疾病醫師缺人,我不是幫醫師講話,而是台灣的醫師養成的過程非常嚴講,就算開業後的醫師或是在醫院上班的醫師,每年還要固定進修修習醫師時數,達到一定的修習學分才可以,否則撤照,柯文哲當上市長後,還煩惱撥不出時間去參加醫師研習而傷透腦筋,為什麼對醫師的要求如此嚴謹呢,因為人命關天,而且醫學知識與時俱進,醫生們要隨時隨地吸取醫學新知好照顧病人,一旦有醫療糾紛,被病人告上法院,輸了要賠償巨額的金錢,難怪一些吃力不討好的科別根本沒人要當。
醫師真的很難為,反觀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好當多了,醫師有醫療疏失,必須自己賠錢,反觀台灣的司法,法官誤判害人坐牢,結果冤獄的賠償金額是要全民納稅人共同負擔,憑什麼呢?醫師,牙醫師每年要進修修習學分,有聽過檢察官法官再進修嗎?當上法官和檢察官等於金飯碗的保證,不用受監督,穩領退休金,推動法官法,結果是法界推三阻四的硬是不讓法官法過,民間團體想要推動國外的陪審團制度,法院不給過,推了一個掛羊頭賣狗肉的人民觀審制,來唬弄台灣人民,法官退下來還可以轉任律師,於是財源滾進,因為當過法官又當律師,其中奧妙不言可喻,難怪頂新魏家的兩位辯護律師都是法官卸任,為何會如此,不用我明說。
台灣的司法簡直跟北韓差不多,專為主子服務,還可以自創名詞入人於罪,什麼實質影響力啦,也可以為主子脫罪,什麼大水庫裡論啦等等,為什麼柯文哲遲遲不移送到檢調單位,有關大巨蛋的報告呢!因為法務部,特偵組還有台北地檢全都不敢接互踢皮球啊,柯文哲不是笨蛋啊,就算移送,那些人照樣沒事,因為檢察官和法官會幫主子找藉口,自創名詞。搞不好還反告柯文哲誣告,讓他做不成台北市長呢,當年的黃世銘不是就用這種骯髒手段,硬是把澎湖縣長高植澎拉下來,還害死兩名護士。病人開個記者會就可以毀掉一個醫師,但是有人敢開記者會去抨擊法官檢察官司法不公嗎?就算有,他們會說尊重法院判決,並說司法不公是子虛烏有的指控,這些司法體系的人根本不怕,因為台灣的司法體系根本沒有任何退場機制,說穿了,台灣根本還是個威權體制的國家,各位,國民黨不倒,台灣永遠不會好,還會一步步走向滅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