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應Apple Watch關係,電信業直營門市持有販售醫療器材營業項目,中華與遠傳宣布特定門市將販售家用快篩試劑。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萬的網紅35線上賞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終於進入到台中啦! 第一集先來講個大區域「台中港」 也請各位期待一下 日後要去開箱的安美學! #台中港特定區 #三井OUTLET #市鎮中心 大家好~35線上賞屋感謝各位粉絲朋友們長久以來的支持 35房屋管家實體店面開幕營運了 35房屋管家實體店面資訊: 電話: (02)29902189 ...
特定 營業項目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經營寵物美容院的Danny問:
「有很多客人建議我們增加寄宿的服務,若增加寵物寄宿的營業項目有什麼要留意嗎? 」
👩🏫小編說明書:
寵物美容並非屬於特許行業,可以不用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但是若有寵物繁殖、買賣、寄養等營業項目,就必須遵守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負責人或員工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領有獸醫師證書或畜牧技師證書
2⃣高中職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相關科系畢業
3⃣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相關專業訓練二百小時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4⃣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三年以上經驗
除了上述條件,寄養環境的設備也要符合相關規定,也別忘記遵守動物保護相關法規喔🐶
#新創圓夢網 #創業問與答 #寵物美容 #寵物旅店 #經營許可
特定 營業項目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窩動保時事追蹤【接連兩天私人遊艇故意衝向鯨豚】
8月7日位於宜蘭龜山島的「牛奶海」有民眾開著私人遊艇尾隨賞鯨船,並在發現鯨豚以每小時37公里的速度衝向一群寬吻海豚,以追逐鯨豚作樂。
事發當日,一旁的賞鯨業者見狀後緊急鳴笛,同時以擴音器大喊阻止「開遊艇的大哥,你們可以不要這樣追海豚嗎?原本海豚是不會這樣跳的!」
遊艇上的民眾並未罷手,持續追逐,嚇得海豚跳躍逃難、潛入水中躲避危險,隔日更有不同遊艇做出一樣的行為。
【騷擾保育類動物可處6~30萬罰金】
海巡署日前已請兩位快艇主人到案說明,並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不得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為由開罰。
海保署長表示,所有鯨豚都屬於保育類動物,若蓄意騷擾,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6萬元到30萬元罰金。
成功大學海洋科技與事務研究所陳璋玲教授於自由評論網投書表示,法律在「構成騷擾要件」上一直以來定義都不夠明確,仍須以中央主管機關判定。
隨著海域遊憩活動漸多,若未建立賞鯨法規規範,也無法定義騷擾等確切行為,恐讓此類事件更頻繁地發生。
【賞鯨業無法管?私人遊艇也能賞鯨?】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現任董事張卉君於臉書說明,特定娛樂漁船可以兼營海釣、賞鯨等營業項目,但從事賞鯨業並無相關教育課程與專業把關,僅靠業者約定俗成。
且由於遊艇可以合法進行海上休閒活動,若將賞鯨視為一種休閒遊憩,則遊艇賞鯨也無違法。
【友善賞鯨與海洋教育待強化】
政府於107年4月成立海洋委員會,並實施「向海致敬」政策,透過淨海研究、發布友善垂釣、賞鯨等指南,鼓勵人民更加了解海洋、親近海洋並進入海洋。
但對於本次遊艇追鯨豚事件,張卉君於臉書表示:「這不見得是故意為之,更大的可能是不知道這麼做會怎樣。」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呼籲海保署應對「騷擾」行為明確定義,並以「任何船隻或載具進行賞鯨行為應具有專業執照」為目標。
將執照核發應納入管轄範疇,並提出相關建議,呼籲海保署扮演積極教育、監測及承擔管理的角色,離友善賞鯨更進一步。
海巡署新聞稿表示,台灣鯨豚資源豐富,全球80餘種鯨豚中,便有近30種出現在台灣周遭海域,呼籲民眾可以透過海保署「台灣海域賞鯨指南」*中,了解如何友善賞鯨減少鯨豚族群衝擊,共同維護海洋生物安全,同時海巡署表示也會加強海域巡邏。
*台灣海域賞鯨指南:https://reurl.cc/9XEk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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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房屋管家實體店面資訊:
電話: (02)29902189
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92巷48號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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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 營業項目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農業局、秘書處、原民處(10/23)】
#龍杰虐狗案
今天因為龍杰虐狗案,主要詢問農業局與動保處,先來說明一下前情提要,龍杰虐狗案發生已達十數天,針對多次與政府合作,甚至揚名於訓犬界的龍杰,是否接受政府補助、過去動保處針對龍杰的稽查紀錄,以及訓練所目前犬隻狀況等事項,智翔要求動保處提供資料,所以才有10/15、10/17兩篇臉書貼文。
結果延遲至今天早上(10/22),智翔的辦公室才收到動保處回覆的公文,而且公文內文提及,龍杰一案將以動保法25-2條進行開罰,但其實昨天晚上,新聞媒體就已報導將開罰20萬的事情,為何昨天已經出現新狀況,今天送到的公文卻僅有說視狀況開罰,不禁讓人質疑,動保處是否用這種偷襲的方式,並刻意隱瞞資訊,來干擾議會內的質詢?
對於遭爆料有多項疏失的龍杰訓練所祭出20萬裁罰,雖然符合25-2規定中,10萬~300萬的裁罰範圍,但由日前爆料者提供龍杰非法買賣的訊息截圖中可以發現,犬隻販賣單隻可達10萬元的售價,裁罰20萬有合乎比例原則嗎?
再者,動保法25-2條規定後續寫道「前項供繁殖或買賣之特定寵物,主管機關得沒入之」,今天動保處卻在公文內自行添加「惟犬隻是否沒入,尚須視現場稽查結果」的文句,難道行政機關可以在公文內逕行對法律條文自行增減?
動保處在先前事件的處理上,雖然對龍杰勒令停業,但內部犬隻卻全數認定為家犬,且陳姓負責人持續辦理送養,所以動保處依此認為沒有沒入的必要嗎? 對於爆出虐狗、非法販賣犬隻,甚至收費都不開發票的龍杰,動保處接連的處置,難道是要讓龍杰表面上送養,實則繼續非法販賣來繳納罰鍰嗎?對於非法販賣的不肖業者來說,賣兩隻狗出去就賺到被罰款的錢,實在太過划算。
因此我強調,剩餘的犬隻盡可能先送進收容中心,因為依照經驗,品種犬的領養速度其實非常快,讓收容中心的專業人員負責照料即送養,也能提供一般民眾領養而非特定人士。動保處雖然一再重複,說稽查龍杰的結果是認為沒有危害之虞,但至今沒有人知道稽查狀況為何,究竟動保處有沒有詳實紀錄,智翔跟動保處索取這些資訊至今依舊沒有下文。
另外不針對龍杰,桃園目前還有其他訓犬所,動保處是否去稽查,這些在「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沒被規範的「訓練所」、「寵物美容訓練」、「比賽犬玩家」等,在實行寄養、繁殖、販賣等營業項目,透過由動保員陪同確實稽查,降低動保的漏洞。
所以智翔也認為,桃園市應全面盤點相關寵物業(寄養、繁殖、販賣)是否合法與設備完善,也包含各類的寵物業者(鳥、魚、爬蟲類、齧齒類),在查核與評鑑中,業者名稱、違規事由與裁罰金額,都必須公開透明。
最後,從源頭來管理棄養問題,是否可效仿台北市的寵物保險措施,動保處今天也回應將花時間研議,智翔拭目以待,也請各位關心動保的市民朋友們持續關注。
相關貼文:
【動保處不要淪為非法寵物業者防火牆 面對問題才能展現決心】
https://npptw.org/82eK0v
【龍杰虐狗案無聲無息 動保處動起來】
https://npptw.org/L9kLLM
「政府動保大漏洞,全台查核要落實」記者會
https://npptw.org/YbQjFD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https://youtu.be/1JfF7Cr2fkA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特定 營業項目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407管碧玲質詢NCC主委石世豪,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台灣所開放的三項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管碧玲揭露這三項特殊業務根本未在NCC的《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中,有任何內容定義,管理規則對於第二類電信特殊業務是指『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非E.164用戶號碼網路電話服務、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營業項目者』,而管理規則中沒有任何一條文在解釋何謂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管碧玲也質疑,在NCC的官方網頁中所出現的14項二類電信服務項目中,竟然也就剛好這三項業務毫無說明內容。甚至在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中,這三項特殊業務也沒有任何行業代碼。管碧玲痛批NCC事前毫不知情、事後才用電子郵件和電話徵詢業者、甚至開放的業務都不在法規命令中,服貿開放電信業根本是被中國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