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黨員朋友們好,我是第二屆決策委員補選候選人第32號的林佳瑋,8月25日開始投票,而這篇文章會是投票前,除了參選宣言之外,唯一一篇闡述想法的公開貼文。
🔺除了先前所發布的三點政見之外,我有幾點關於黨務的想法想要補充:
⭕️一、增修黨章,註明決策委員以及黨主席的職權。
黨章是黨的基本大法,我發現黨章中有註明黨代表大會、紀律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地方黨部的職權,卻沒有決策委員會及黨主席的職權。
由於我不是創黨黨員,我不清楚當年是否是刻意不制定決策委員會及黨主席的職權,唯一我能猜想到的理由,就是試圖將權力組織扁平化。
然而,依照我過去的組織經驗(小自1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工會,大到3萬人的工會聯合組織),清楚載明決策委員會及黨主席的職權是非常必須的。
⭕️二、 增列決策委員及黨主席的罷免辦法
目前我們有決策委員的選舉辦法,但卻沒有決策委員及黨主席的罷免辦法,黨章中也沒有相關條文,這是十分奇怪的事情,這表示黨員將權力交付出去,卻沒有收回的機制。
而罷免是一件需要慎重以待的事情,條文化絕對是必須的,舉例來說,過去我所服務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關於罷免理事長、理事及監事的相關事由及流程,就設有專章處理。
⭕️三、 公布決策委員出席率,並增列請假規則
對黨員公布出席率以及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紀錄,我想這是所有組織要邁向公開透明的基本ABC,沒有什麼好說的。
另外,目前我似乎沒有發現關於決策委員會的請假規則,各位千萬不要認為這是一件無聊的瑣事,公出、請假、缺席,這都代表著不同涵義。
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的章程為例,第35條明定,不克出席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會議召集人請假,無正當理由連續缺席兩個會次即視為辭職。
這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規定,代表著被遴選上的決策委員或黨代表們,必須對民意負責。
🔺關於選舉過程的幾個想法:
⭕️一、 是否要修改黨代表、決策委員及黨主席的選舉方式?
目前時代力量是黨員直選黨代表、決策委員,再由決策委員推選黨主席。近日有不少候選人提出黨員選舉黨代表,黨代表選出決策委員,再由黨員選出黨主席。
不管是哪一種選制,都有其利弊得失,我參與過的組織,兩種選制都有,我沒有特別的建議,但我會堅持修改選制前,務必要辦理實體的說明會,不能只是決策委員會討論後就送代表大會,因為這涉及重大權利義務變更的黨章修正。
⭕️二、 聯合參選好不好?
志同道合、擁有共同價值的人,本來就會群聚在一起,這是人性,否則為什麼我們要在黨內奮鬥,面對黨外挑戰時也互相承擔?互相拉抬也是重要的選舉方法,本黨公職候選人在選舉期間,也都會找黨內知名人士合照站台、掃街拜票,所以我並不認為聯合參選有什麼問題。
然而,要質疑的是,聯合參選會不會到最後只剩下捍衛派系利益,這是我反對的事情。
⭕️三、 實體見面會的重要性
路線與價值的辯論是不可能在網路上進行的。
網路基本上只有一個功能,就是資訊告知。所有在網路上的討論都很容易淪為片面的資訊散播,然後充斥著各自的解讀、投射與誤會。
實體見面會,是我在這次選舉中想要實踐的方法,我會在網路上提出我的各式主張與想法,黨員們或許有各種不同意見與猜測,那麼請讓我們來面對面討論。
⭕️四、 千萬不要選到親者痛、仇者快
這是黨內的選舉,既然會選擇加入時代力量,必然是具備相同的價值與理念,殺到刀刀見骨實在沒有必要。
砍殺人的力氣,我們都該用在反對勞基法修惡(以及其他垃圾法案)上。
🔺綜上所述,這次我的選舉方式:
一、 我不會與任何人聯名選舉。
二、 我會辦理實體見面會,取代網路。
三、 除了時代力量官方網站的黨員提問之外,我不會在網路上回答任何問題
堅持實體溝通,不流於網路片面的資訊傳達,我要透過這次選舉來實踐新的方法。
在「新政治」這三個字快要淪為網路造謠跟抹黑放話的代名詞之前,還來得改變。
這次的決策委員選舉對我來說,沒有非上不可的壓力,我只是想要走一條不一樣的路,拋磚引玉,就我過去的組織經驗,刺激更多想法。
因此,大家趕快來報名我自辦的政見說明會吧!不要讓我覺得孤單覺得冷XD
➡️時間:8月23日下午三點
➡️地點:另行通知,不是在台北,就是在桃園,依人數而定。
➡️報名表單:https://reurl.cc/OqqpKX
最後,我會唯一推薦一位跟我相識長達8年的決策委員候選人,體重低於70公斤,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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