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8~110/09/16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新進人員自第 1 級起薪(新臺幣 32,470 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6 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面試時間:110 年 9 月 24 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 110 年 9 月 27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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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1~110/09/07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8)負責學生出缺勤管理業務。
(9)負責秩序管理維護工作。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學生事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7日前寄至: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8-7538585。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1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10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預計110年9月13日辦理報到手續)
(二) 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1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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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5~110/01/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即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四)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五)具備專業急救證照者優先。
(六)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規定迴避及不得僱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管制宿舍區人員進出。
2.每日夜間負責巡視學生生活狀況並點名。
3.宿舍區突發事件處理。
4.校園安全、災害防救及危機管理事宜。
5.學生反應意見處理。
6.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
7.宿舍安全維護及清潔維持。
8.行政業務及簡易水電維修、填寫請修單、掌握維修狀況。
9.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1.上班(上學)日依學生宿舍作息輪日夜班。
2.假日及寒暑假若有留宿生,依學校需求配合。(需要輪夜班)
工作地址: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110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止,親自或委託到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時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npvs.ptc.edu.tw/下載使用)。
2.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件影本、專業急救證照影本(無則免付)。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請用A4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夜間工作同意書(女性填寫)。
5.如委託他人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1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舉行面試,請於8時50分前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報到。
(三)錄取公告:
1.公告方式:110年1月22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pvs.ptc.edu.tw/)。
2.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工作地址: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gs270@npvs.ptc.edu.tw
聯絡方式:
(一)工作項目諮詢:08-7791103轉212學務處。
(二)報名資訊諮詢:08-7991103轉270郭小姐(人事室)。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