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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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萬的網紅RJ廉傑克曼,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I 我阿傑(๑ÒωÓ๑) 開頭懶人包一下, 這次影片比較嚴肅一點,但簡單來說就四個字, 租屋糾紛。 故事是這樣: 我租的大樓在今年初突然制定了一個垃圾處理時間, (每日8:00~15:00收垃圾 ,三日不收,六到中午,其餘沒定點處理 ) 因為時間非常的不便,加上住戶也常自己堆積垃圾, *因為社區...
申訴管理辦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申訴管理辦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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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新平台其實沒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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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矽谷或是什麼龐大的資源和資金,別忘了,臉書一開始也不過是哈佛的把妹網站,而且還是抄襲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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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其實也有不少討論區,早期的台灣論壇、yahoo奇摩家族,更早以前的社群,還有pchome貼圖討論區等等,都是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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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背後都有資訊公司或是入口網站做支撐,而他們沒落也都有各自的原因,無論是被取代或是受眾人口流失,但其實這些都是表面的理由,那時候還沒有臉書,而且消失前還有一定的使用人口,例如台灣論壇就曾經有網友發起搶救活動,但被經營的公司否決,這些網站即使沒落,仍然屬於一個層次而已,如果經營者認真投入,了解市場並且重新競爭,隨時都有重新點燃烽火的可能,大部分消失的原因是,他們覺得繼續投入成本不符合效益,當討論區開始廣告蔓延、機器人援交廣告大舉入侵,當他們管理人口開始缺乏,或者不想再繼續投入,無論是自然使用者先前產生的各種社會爭議、以及引起的司法案件,這都是開放一個平台讓使用者參與會產生的必然結果,當他們懶於管理,覺得弊大於利,對自己公司沒有利潤,所以「乾脆關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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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他們缺少了擁有一個龐大的社群網路主事者,應該有的「決心」和「使命感」,甚至察覺「使用者情緒」以及「未來發展願景」的藍圖,簡而言之,他們看不到後面的東西,以至於像祖克伯一樣,擁有一個龐大社群網絡是能怎樣呼風喚雨,日進斗金的視野,他們著眼的是,現在賺不到錢,而且會為我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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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早期也有一個類似讀者園地的東西,後來也是因為這種心態,當收益還沒到時,各種偏激的人在上頭爭執感覺很麻煩,後來也收了,不然,那也是擁有一個新聞時事討論區發酵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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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一個論壇並不難,其實你只要拿Discuz!的程式架構,套用下去,也可以搞個現成的論壇,其實古早以前很多討論區都是用Discuz!的套裝軟件去改的,這個模組就是你所看到eyny討論區的樣子,臉書以前曾經有多點開花的論壇戰國時期,光之動漫、藍天動漫、Uwants、百合會討論區,都是類似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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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搞一個社群討論區並不難呢?因為之前神父就搞過兩個,一個是掛在某新聞台下,另一個是某人力銀行,請軟體公司重新寫一個新的,提出符合自己的需求,價碼大概100萬,難的地方就在於,怎麼吸引使用者駐留,吸引人氣,進而產生影響力,更重要的,取得使用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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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現在的臉書使用者信任祖克伯嗎?當然不是,不過一開始的臉書獲取使用者信任,的確突破了那個門檻,當初的臉書跟現在的臉書很不一樣,他們很認真的面對自己的使用者,並根據他們的需求提出修正,反映讀者的意見,但現在不同了,說是取得信任,其實只要一開始能騙到就好了,當使用者投資太多的記憶、情感、習慣、人際網絡,我會說,這些都是使用者本身的資產,跟臉書無關,當臉書確定已經攫取到這些「資產」,並經過關鍵期,那麼他就不用顧忌使用者會脫離,甚至也可以不用管使用者的感受了,還能藉由剝削他們獲利,這就像,你已經存了一百萬到一間銀行,如果那間銀行倒閉或者你想拒絕使用那個銀行,改用別的,一百萬就直接損失了,那一百萬還提領不出來,銀行家根本就不用管你怎麼想,還能偷你的錢去做其他的事,這是一個綁架的情境,如果你下定決心,銀行還是會有所損失,但是情境已經變成,要怎麼宰你這隻肥羊又不要宰的過度用力,讓你跑掉,或讓一群人跑掉,這樣子拉鋸的掙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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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們過往的態度是,想辦法留住你,或讓你贏得更大的面子,讓彼此能共存共榮,以使用者為第一考量,盡可能以不干涉你利益的前提下為自己迎取收益,變成了,以外來出資者的利益為優先,怎麼割你多少肉,流多少血,圖利他們為自己換來收入,這是兩個不同的情境,簡單來說,你從蚜蟲變成了要被切片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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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早期的臉書問題,是過於自由產生的問題,比如廣告詐騙太多,還有能用經營可愛貓貓的名目,騙了一大堆粉絲後,瞬間改名成商業平台,因為粉絲騙得夠多,掉了一堆粉仍然掉不完,早期的問題多是在處理這些使用者糾紛,現在,則是侵犯自由的問題,為了滿足某個「特定客戶」,開始化身成奴隸主,把自己的主人當成奴隸那樣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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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爽不要用」、「臉書又沒收你錢,你還嫌」、「一邊用臉書還一邊批評」,這樣子你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憑什麼過中國節的強暴邏輯,完全是一種錯誤,甚至是把臉書公司當成是私人企業,而你們只是被提供服務者,所以「廠商為所欲為,使用者只能忍受」,並將之視為一種在商言商的商業邏輯,這樣的祖克伯陷阱,更是大錯特錯,基本上,只要有搞過論壇的都明白,自然使用者才是實際的貢獻者,無論是他們的言論,他們帶來的新聞效益,他們的故事,他們的記憶,他們的生活點滴,他們吸引來的人,都是「他們的」,想想,一個臉書上面只有一個祖克伯,他每天報導自己如何在網路上罵罵前女友,然後偷竊其他女生的照片放上網品頭論足一番,幫她們打分數,這能吸引多少人?基本上,大概只能吸引到一些仇女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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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使用者,才是論壇的本身,甚至是論壇的靈魂,少了這些人,臉書根本什麼也不是,所以你是一個經營者,或曾經管理過討論區,你必然知道的鐵則是,「你必須為自己的使用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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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的許多興盛的台灣社群,就是因為「懶於負責」,所以才導致論壇消失,在道德上,他們還算是比較好了,乾脆關掉,誰也不欠誰,在臉書上,祖克伯幹的事是「責任移轉」,不是我要對你負責,而是你要對我的營收負責,繳不出保護費你就消失吧,不欠你一個,我的肥羊很多,就算你繳了保護費,給我錢,還是沒用,因為你給的不夠多,我的大金主,才是我真正要負責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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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我們要下一個真正的「商業邏輯」,真正的道理是,如果你遲早都會實行言論審查,並且圖利獨裁者,販售使用者的自由,那你一開始就要說清楚,在使用者的契約講明,「嘿,你他媽用我的臉書以後就要接受習近平的審查」,然後讓使用者勾選「同意」,所謂「不爽不要用」才能建立,這就像,你奪走了別人的東西,還要更多,然後你應該要負起責任的事情變成你們這些人得有滿足我的義務,這是典型的渣男思想,是說,祖克伯本來就是個渣男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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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英語的語境使用者,祖克伯還不敢這麼囂張,我不認為他會對於外國的facebook使用者,進行同等的言論審查,例如4xx之類的數字,這若套用在英語使用者一定會引起暴動,可能有些人只是提到自己的生日就被禁止發言,這般荒謬的事,只在中文使用者身上,或是針對台灣使用者,你能想像拍攝了四百二十六公里的路標就被臉書警告嗎?我相信國外也有這樣的路標,而臉書顯然對台灣具有針對性,一出現關鍵字馬上被警告,無論你該文有無產生影響力,甚至只有自己看到的狀況也會被限制,這已經超出了一般社群處理問題言論的界線,只是純粹的在找碴,刺激使用者的情緒,甚至可以說是在挑釁.臉書基本上已經隔開了兩個世界,東方與西方,這也是當他審查西方的川普和武漢肺炎的時候,東方世界反而有些被遺漏掉,甚至可以明顯看出是被牽連的,而西方世界對於東方世界中共式的言論審查,似乎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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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灣的社群平台問題,其實台灣現存早有不少社群討論區,例如ptt,低能卡,mobile01,eyny,巴哈,比較冷門小眾的如糟糕島,也繼續存在,事實上,經營一個討論區並不難,你只要有10個常駐上線的使用者,這個論壇基本上就算「活著」而且繼續「生長」,以台派使用者為例,有一個外獨會討論區(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
算是一個神奇的例子,他的存在搞不好比ptt還古老,使用的還是pchome時期的留言板形式,堪稱是奇蹟了,至今還有許多美國、瑞典的會友在上面活動,他是一個討論政治的板,沒有其他東西,這在討論區歷史中,必須靠色情、盜版品、學生、男女交友等吸引人的基本配備中,特立獨行的玩意兒,他在2018年台北市長選舉時,還發揮了一些影響力,當所有社群一片舔柯的時候,這裡卻是一面倒的挺姚,並上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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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創造新平台絕對不是難事,要不要去做而已,當爆料公社都有一個完全抄襲臉書的社群網站,而且ui還設計的挺不錯的,每篇文章還有幾百個讚,像是一個個人社群綜合討論區的集合體,那沒道理其他人不行,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上面我感覺不到「人味」,也就是自然使用者的氣息,過去神父參與經營的討論區,改幾個讚,一個人留幾百個留言也不是難事,所以,困難的點,並不在於創建,而是在於「駐留」,以及「一個適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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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在臉書上的台派使用者群集,絕對是一個具有豐富性、生命力甚至多樣性的群體,有人負責提供國際觀點,有人擅長思辨,有人喜好貼些搞笑的東西,遇到特定事件,馬上有插畫家奉上圖,各種迷因,多才多藝,一樣不缺,可以這麼說,那就是一群肥美有旺盛水草的阿瓦隆(Avalon),麻煩的是,當我們這群人腳下的土地開始鬆動,我們找不到一個「適合之處」可以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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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我們很難想像這群人移入到低能卡,會是什麼樣的情景,低能卡是以大學生居多,以男女交友世俗瑣事為考量,他們已經有自己的文化,就像ptt初時的樣貌,並不是說上面都沒有台派,不過臉書的台派移入,到某一個子討論區,我不認為這是合適的,甚至能發揮台派的風采,影響力,都是個問號,可能格格不入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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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適配度」顯然就是個問題,又比如說,台派使用者轉入到ptt去,這適合嗎?第一個問題,就是人們普遍對這裡反感,ptt比較像是一個已經崩壞的地方,那裏的使用者基本上綠共、塔綠班地說個不停,如果用一個征服者的姿態或者委曲求全,我想,對於兩者的使用者來說,恐怕是不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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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人說,神父,你怎麼不回ptt發文,這個嘛,也不是不行,事實上我早就在那邊發過了,不過我已經跟那邊的使用者沒什麼交集了,發了,也不會令人感覺到當初的「神父」就在那裏,基本上,神父已經成功地轉移到臉書了,並且和原地的柯糞與母豬教徒結下不可解的仇怨,基本上,不是他們滾就是我亡,雖然他們在自己的地方吶喊神父過氣許多年,但在臉書的神父聲勢卻越來越旺,神父也樂得在臉書上打爆柯糞,完全不想回去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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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是一個鳩佔鵲巢的例子,換言之,2014年太陽花學運以後,那裏發生了大量的社群替代,大量的使用者出走,過去三位一體的黃金年代,已不復見,各個網路名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政治文,而且是最偏差的那種,反台獨,反民進黨,反覺青,兩岸一家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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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他們墮落至此,也有某種正當性,那就是有一部分原始使用者是自願的,自願的變成那樣,從一個太陽花的支持者變成柯糞,藍綠一樣爛,至於其下混入的五毛,柯文哲攜入的網軍,這都還在其次,有一群使用者的確陷入在一種被害者情節,阿北都是被誤會的,就好像我被誤會了一樣,他們不願承認自己的選擇錯誤,即使認知到柯文哲是一坨屎,自己仇綠仇到腦殘而且親共,因為「都是你們逼我的」,過去人們芥蒂的親中、五毛、賤畜等等,現在他們可以毫不見怪,自然而然地接受,並以為是合理的,因為,只要能反民進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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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陷入到一種防衛機制當中,並且自居主流,比起認清自身錯誤這點,那些提醒他們是錯誤的人,比什麼都來的可恨,即使認知到自己被詐騙了以後,比起騙自己的人,使他們意識到自己被騙的人更令人憎惡,因為他們認為,是這些人使自己陷於錯誤,而不是自己有啥不對的地方,「我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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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陷入這種極度自私的情結,基本上是無解的,只能等待他們厭倦了會發現自身的利益開始被侵害為止,而這群在ptt的人正在式微中,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現象集中在八卦版,出了八卦版以後,他們基本上是被排擠的,而政黑板目前也有人在試圖守住防線,我們所說的墮落的ptt,基本上,集中在八卦版上,在其他版,這些自然柯糞基本上也會裝無知,若無其事的和其他人一起討論,他們也會害怕被貼上柯糞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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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社群替代現象,也和ptt本身衰弱有關係,ptt本身有依靠一大票自然使用者發起的管理群,當這個學術網站人逐漸凋零,各個班級看板開始廢棄,這些管理人群也開始缺乏,並且缺乏內控和防弊,原本權力較大的管理者又過於僵化與怕事,導致錯過了可以糾正這個社群替代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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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改變看板生態的柯糞版主,其實跟當初母豬教徒入侵女版,當上版主,說要改變女版一樣,誠如韓國瑜所說「選舉就是票多的贏,票少的輸」,當這些操著不正常心態,也不是出自於維護該看板的利益,又無法證實背景和投票者是否灌票嫌疑的人,當上版主,並且一個版接著一個板擔任,還能去檢舉其他正常使用者,例如boyo,他們相比其他正常使用者,有較強的動機還有較多的時間,甚至還能當成一種工作,很快的,正常的人們就會逐漸脫離,甚至不想回去,即使,構築這ptt討論區的信度者,真正有貢獻的人,並不是他們,而是歷代使用者累積的記憶和智慧結晶,但他們就像後來居上的寄生蟲,當他們說話比誰都大聲,散播的情緒比誰都還要負面,甚至,自我中心到比誰都還要執著,那麼,他們就會是贏家,也是最後的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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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當母豬教興起了這一種污染其他看板的模式,最後,母豬教仍然被柯糞這個新興群體所取代,母豬教徒基本也算是ptt使用者,柯糞就不太是了,他們當中有大宗應該是從line群組或者藉由柯網軍轉介而來的新使用者或者俗稱的買帳號,配合少數不肯認錯的自然柯糞汲取正當性,最後成為難以割除的ptt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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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母豬教主是否健在呢?事實上,柯糞一詞也是他發明的,這有點像塔利班被伊斯蘭國取代的情景,母豬教主曾經也力戰柯糞過,這也不得不佩服他了,基本上,母豬教徒攻佔看板,只是因為好玩(他們聲稱),柯糞攻佔八卦版,到萬華版散布罷免林昶左,這就很明顯具有政治動機了,而背後,可能來自特定政治人物的指令,而且有組織和系統,甚至還有文宣,聲明他們控制這個看板符合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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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我們都知道是杜奕瑾創造了ptt,那麼,杜奕瑾可不可以創造另一個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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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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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討論區或社群,有其不可替代性,各有其獨特的個性和文化,這一點,不只是社群,也反映在社群人口,因此從一個地方移入到另一個地方,必然會產生「容器」問題,他可能不至於衝突,但會影響使用者意願,理論上,bbs當初也不只ptt一個討論區而已,有中山美麗之島,不良牛等等,只要找個學網下的bbs,台派人口大規模移入就行,但是,關鍵在於「習慣」,習慣使用臉書的介面是否能習慣bbs的介面呢?無論如何,必然對台派群集產生某種消耗和折損,而這些論壇之所以壯大而具有現在的規模,也都是白手起家的類型,例如巴哈姆特原本也是bbs,浮上瀏覽器介面成為一個討論區,當初,甚至兩方還試圖同步,不過漸漸地,巴哈姆特取代了巴哈姆特bbs,而成為現在的巴哈姆特,新陳代謝一番,也要花費數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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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經營創造兩個討論區,神父也認識到了某些現實,討論區是成功做出來了沒錯,而且介面也很好,但關鍵仍在於如何吸引人駐留,神父的初衷也很簡單,那時,我還是個ptt名人,就是建立一個台灣本土的討論區,以防ptt沒落,或者被臉書綁架,神父進的第二間公司,他們有一個資訊部門做支撐,而且準備投入大量行銷費用,該資訊部門負責人甚至有打倒臉書這樣的理想,他也的確設計了一個如同linkin那樣的東西,做出個人社群融合討論區這樣龐大架構的形式,當神父被叫去說服高層,甚至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因為玩社群的都是像我這樣的魯蛇,都沒在工作的,所以,當我們有了社群討論區以後,也會連帶著用公司的網站來找工作,創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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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關鍵在於,我的能力並不足,我害怕擔負風險,對於資訊,神父只懂一些皮毛,而最大的危機感來自於,我無法掌握討論區的自主性,誠如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企業想要搞社群,也是為了營利,無論是像祖克伯那樣掌握個資販售,或是藉由完全不會用臉書的客戶,服務他們,控制他國輿論來謀取自身公司的利益,其實我想這個不證自明,臉書上大多宣稱台灣商品販售,很多都是中國假網站投放的詐騙廣告,臉書上管制的仇恨言論,多是配合中共需要,小粉紅們定義的「辱華」,其他政治傾向,如統派仇恨言論,中國網軍的血洗台灣,他們基本上不管,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我審查你腳下的灰塵有幾毫米,無視背後臭氣熏天的垃圾堆積,然後說,我這是在維護人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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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某齣日劇有這樣的劇情,經營一個討論區的成功人士,他像朋友炫耀他怎麼營利的,他掏出手機,用管理者的名義刪除了一則貼文,因為那貼文的內容是在罵某某企業虐待勞工,接著,他的手機噹的一響,收到了一筆天價的入帳,來自於那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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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如果劇中一個企業是如此,何況是有獨裁者用一個國家的資源挹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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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過去經營討論區的神父來說,不可能將一群支持台獨的人,移轉到兩岸交流的網站,同樣的,我也不可能因為企業的需要,而欺騙自己的粉絲,對於神父來說,我那幾萬的粉絲的優先順序,永遠比我被派發的工作還來的重要,所以神父儘管經營過兩個討論區,不過始終沒有將自己的身家性命賭下去,把我神父的臉書,用來為這個企業委託的討論區服務,賭上自己的信用,而我的能力不足,權力微小,兩方都是我自己創造的東西,但我拋棄了其中一個,成為失敗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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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假使台派想建立自己的新平台,這完全是可行的,事實上,被臉書荼毒的,不只是台派群集而已,甚至連韓粉或是泛藍群集,也是高喊「民進黨控制臉書」的對象,但他們十分愚蠢,問題不再於民進黨,而是在於臉書,facebook,他們對於中文語境的使用者,基本上,採取的是放任給一群謎樣的獨裁者集團服務的商業模式,所以,他們並不是為了台灣島上任何一種思維服務,也不在乎台灣島上的每個人立場,他們在乎的模型,目前是繞著中國本位,在進行旋轉,因此,砍一個韓粉的臉書,就會刺激他們進攻民進黨,也符合他們圖利特定對象的目的,如果他們的客戶的用意,是在使台灣社會對立/分裂/混亂的話,與之目標相反的群集,也是他們利用的對象,他們也會毫不在乎的出賣韓粉或者深藍族群的利益,我們可以這麼說,不合理的言論審查,用仇恨歧視作為藉口,本身就是歧視的來源,因為他只針對你,也是製造仇恨的原因,兩方都是他試圖激化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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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有台派需要一個新平台嗎?我想,泛藍族群也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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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解決臉書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大概有兩條,第一條,請立委諸公或政府,效法澳洲或加拿大,對臉書的行為提出掣肘,這就是一個談判的過程,除了請他們停止言論審查以外,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例如,申訴的機制,懲罰的機制,要知道,如果你是一個論壇經營者,你受理檢舉的人應該要和受理申訴的人一樣多,簡單來說,你有本事關多少人,就要能放多少人,如果你不能受理申訴,那就停止檢舉,只有單方面的檢舉,整體來看,就是對所有使用者進行整體言論自由的縮限,很容易淪為報復式的檢舉,這只是在出賣整體使用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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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臉書判定違規次數,基本上是不能消除的,是永久刑罰,一般討論區的處理方式,應該是限制發言天數後即可釋放,臉書則有永久案底,今天一次不合理的罪名成功掛在你身上,他就會逐步的累積,直到你的帳號消失為止,當你被檢舉辱華兩次後,第三次可能因為一點錯誤,而被整體砍除帳號,「因為你過往的罪,所以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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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就是創建新平台的道路,這絕對是可行的,就算短時間內不可能,需要長時間慢慢培養的社群,也好過「什麼都沒有」,當然,我們現在鼓吹關閉臉書,轉移到某某社群,這絕對對台派是一個巨大傷害,因為你明年就是選戰了,現在才想放棄唯一能抵抗親中勢力的武器,說要造一個新的,根本是緩不濟急,而且可以說是自殺行為,應避免簡單思維,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要移轉到新的平台,就得徹底不使用臉書,或者,只能繼續被祖到任人魚肉,連一點新平台的發想都不被允許,這些,都是因噎廢食,正確的作法是,一面保留現有的工具,一面試著養自己的,把他養大,這就是戰備物資的概念,你要打國外疫苗,也要培養國產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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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群平台,是否只能寄望私人企業?民間組織?未必,低能卡當然是個例子,不過他明顯無法容納大量的使用者,以及符合主流使用者的習慣,ptt是另一個例子,講白了,他原本是台灣學術網路的資源,以學術性質為原始目的,是吃公家飯的,不過被一群柯糞惡搞成反政府兩岸一家親的極端討論環境,這根本不正常,如果民間有免於言論審查恐懼的需求,政府在公家單位上提供一個平台,也是可以的,是說,農委會都能為了農民,架設代購平台;唐鳳也能為兩千三百萬人,設計出疫苗登記網站,為了國民的需求,為了免於恐懼的自由,政府提供一個言論自由的平台,又有什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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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為了避免被境外勢力搞言論審查,社群媒體公司搞言論壟斷,這樣成立的理由,已經具有十足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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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社群移轉」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事,舉個例子,比如徐閉被臉書封鎖,和被瘋狂檢舉後,她移轉到推特,而且短時間就得到龐大的受眾,比她原本的臉書還多,這是一個成功例子,和她的個人特質有關,她的粉絲願意跟隨她到另一個自己不熟悉的地方,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成功,像神父切斷臉書去推特大概會吃土,因為推特限制了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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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過度擔憂,人們只能習慣於臉書的介面和使用方式,所以永遠都要被臉書所支配,人們需要的,或許只是一個新容器,比如神父過去也是ptt重度使用者,也曾一度認為,自己永遠無法戒掉ptt,不過,這其實不難,神父以前根本沒在用臉書,只用ptt,轉移的過程,中間一段時間的確不適應,不過後來很快就習慣了,現在根本沒上ptt,還怕帳號被砍了,所以偶爾會登入然後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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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始終是風險考量的問題,如果能有一個新的、合用的平台出現,那短時間內,大家說好,並且同時進入,重新創造並且迅速壯大一個新的社群,並非不可能,在對的時機,找到對的對象,遇到對的事件,大家一起往對的方向行走,就能造起一個諾亞方舟,當初川粉的靈的轉移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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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現在的時間來說,冒然轉移或廢棄舊有社群,對台派來說,風險實在太大了,必然流失大量同伴,或者,找不到彼此,失去現有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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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平台的要件,必然是穩定的,至少要保證存在4、5年以上,坊間過去也有想取代line或者臉書的社交軟體,但他們大概開幾個月,不會經營,就直接關閉了,這是短視近利的行銷邏輯,一開始注定失敗.與其說是社群需要龐大資源才能產生,不如說是策略問題.這就像打線上遊戲,如果我玩一個不到一年就倒的伺服器,我怎麼會捨得讓自己上去練功打怪賺錢呢?搞不好練到了一個高等帳號,馬上系統就倒了,我損失慘重,這樣的遊戲,不會有人想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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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神父還是要說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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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創造的東西,來自於你自己,你吸引人的,是你的記憶,你的觀點,你的魅力,你的畫工,你說故事的能力,你的智慧,你和你的夥伴共享的,是專屬於你們的小秘密,而人與人之間所連結起來的,叫做革命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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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離不開的,並不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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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離不開的,其實是彼此,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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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Weitung_Chen #使徒行者 #Jean 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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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諾亞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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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管理辦法 在 RJ廉傑克曼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HI 我阿傑(๑ÒωÓ๑)
開頭懶人包一下,
這次影片比較嚴肅一點,但簡單來說就四個字,
租屋糾紛。
故事是這樣:
我租的大樓在今年初突然制定了一個垃圾處理時間,
(每日8:00~15:00收垃圾 ,三日不收,六到中午,其餘沒定點處理 )
因為時間非常的不便,加上住戶也常自己堆積垃圾,
*因為社區沒有24小時管理員,
等於就是在管理員上班時才收。
經過將近半年的反應,卻一直被冷處理。
房東也求助無門,
而我研讀了法規後一路申訴到主委
一路申訴到主委,呼籲租客們有權爭去反應,
希望管委會改進。
卻被管委會一個晚上神速的制定了新的公告及相關懲處辦法,
最後大樓派出了角色來制約反應的人,
但是他們可以這麼做嗎???
我們繼續看下去~~
租屋族站起來RRR
嗚嗚租屋族沒人權嗎??
timecode
00:00 來龍去脈
02:14 租屋族(房客) 跟屋主的權益有什麼不同?
03:35 大樓管委會的權限來源及實際作用?
05:20 法律上規定的管理費範疇有哪些
06:35 管委會是否有規定及自訂條約的權責
07:43 公共區域的使用範圍
09:30 管委會有規定懲處條約的權力
12:50 社區顧問這個角色?? 顧問能提供給社區的影響有哪些?
14:22 如有想爭取自身權益的問題,該怎麼解決? 一般民眾有什麼管道可以諮詢?
15:54 補充
feat.瑩真律師
律師影片
https://youtu.be/PsRc3Bv9Oss
ก(✪ω✪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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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管理辦法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誠品書店信義店連續兩個地點,都被保全人員以暴力拉扯、強制驅離,以暴力拉扯驅離。
包括日前的文林苑抗議聲援行動,警察濫公權力,導致漣漪般保全人員也以為自己可以這樣暴力對待善良的學生和民眾。
教育部知不知道昨天這些學生現在情況如何?有沒有去關心了解?我要譴責暴力,教育部在談學生受教權、就學權益之前,應先談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教合作生相關問題
1.建教合作制度幾年開始試辦實施?→58年
2.現在建教生有多少人?→約三萬五千人
a.過去十年就讀建教合作教育班的學生人數成長多少?→近兩萬
b.過去十年建教合作機構家數成長多少?→一千三百多家
3.當初實施建教合作目的為何?→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一條:為求教育與國家建設配合發展
4.建教合作制度是為了培養「技術人力」?還是「產業人才」?
5.目前參與建教合作的事業單位,最多的是哪些產業類別?→依合作事業家數多寡為:美容科1347、餐飲管理科1090、商業經營科901、資料處理科340、流通管理科326
6.在餐廳、超商接受實習培訓的建教生,部長你覺得他們未來會成為「技術人力」嗎?(若第三題回答「產業人才」,即改「產業人才」)
7.部長知道這些學生之所以這麼辛苦地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的原因為何嗎?
8.這些建教生大多是為了學習一技之長而選擇念建教合作班,但不論是選擇參與哪種型態的實習,都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時間是待在事業單位實習,可是部長,曾經在超商上過班的學生跟我說只要花兩天的時間,就可以學會超商95%以上的工作內容,還有在餐廳有需要花到一年以上的時間來學習端盤子打掃的「技術」嗎?
9.這些學生待在事業單位學習不到技術,卻又因為大多時間待在事業單位,在校學習到的知識有限,導致學理知識、實務技術兩頭空,這樣有符合當初實施建教合作制度的目的嗎?對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有幫助嗎?
10.所以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定期檢討合作的建教合作機構行業類別?像超商這種學不到什麼特別技術的行業類別,是不是應該取消?
11.建教生除了為學習一技之長外,還有另外一大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大多來自於弱勢家庭,以為有生活津貼,可以減輕家裡負擔,而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結果到了實習單位,卻處處遭受不合理待遇,本席隨便說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3.以上種種不合理的情況產生,除了惡質的事業單位有責任外,學校有沒有責任?假如發生類似的事情,學校應該要如何處理?
14.跟學校申訴有用嗎?我再唸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5.部長,以上這些案例,證明廠商和學校多為共犯,這些學校和惡質的人力仲介公司有何差別?假如把學生的權益保障,全部寄託於學校,你覺得有用嗎?假如真的有用,為什麼學生遇到問題,常常投訴無門?被各單位互踢皮球?往後再發生爭議,繼續透過學校與廠商協調,有用嗎?你認不認同應該建立一個正式的「建教生申訴審議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6.上面這些案例,難道都不曾向學校申訴,請學校出面協調嗎?可結果就是我們看到的,學校和廠商是連成一線,一起對付全力不對等的學生,這樣你還要跟我說學校出面協調會有
17.最後,請問部長,你求學的時候,朋友多不多?
18.那你覺得有同儕的陪伴,學習效果是增加還是減少?
19.那你是否認同,建教生在事業單位接受訓練的時候,也要有同儕陪伴,共同成長激勵?
20.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的下限?最少應該有幾人?
結論:
部長,上一屆「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差一點未能通過,就是因為少數幾個委員杯葛人數下限,那麼請你好好跟你們的黨籍立委好好溝通,讓確實對建教生有利的法案趕快通過,不然三萬五千的建教生將因為你們的怠惰,持續處在水生火熱之中,這樣你對得起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