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ense of control】
反正粉專最近流量少 沒甚麼人看就讓我mur一下
說真的 一個人會用超乎自己的標準來想要管理另一個人或是寵物
第一種吧 他對自己標準很高 自律並且行動力強 他希望對方也如此(但這不成立對狗特別嚴厲或是希望狗就是要聽他的話)畢竟我相信這樣的人 多半也知道寵物並沒有如此的能力去完全的obey 我相信人也沒有 所以我不認為會發生在這個人身上
第二種人 他跟正常人差不多 有時認真 有時耍懶 ok 不在意 對身邊也一樣 我們都是人
第三種人 自己明明就是一個普通的人 卻要以異常高的標準對待其他人 所謂的雙重標準 說真的我是對這些人存在相當多的氣憤 畢竟我在說別人該怎樣的時候也會先確保自己是這樣做到的 但撇除氣憤不講 我認為這個雙重標準常來自於這個個體對自己某一方面的失控感 或者用英文說 losing that sense of control 但是這人並不知道 所以他就藉由其他方式來 gain back this sense of control
ok 先說 大家都會有這種感覺 我也有 但是我比較無法理解的是 為甚麼對寵物必須這樣 寵物故名 就是拿來寵的 我養他我就是要寵(是寵物的快樂 舒適搖尾巴看起來是放鬆的狀態 不是你認為的幫寵物染色他覺得自己很漂亮這種自己成立的快樂)我是覺得一班狗狗訓練也還好 以獎勵制度什麼的 他開心 你開心 沒有不合理 那今天你如果要對寵物做出懲罰這件事 好比打 你真的覺得他懂嗎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想法 但對我來說 寵物的世界就是只有我 不講他愛我 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有建立信任對吧 以孩子來講 你知道當你打罵一個孩子的時候 他的想法是什麼嗎 並不是「這件事件我錯了 我父母還是愛我」或是「我父母不愛我了」而是「我父母是愛我的 他打我是因為我不夠好」
你的孩子不會減少愛你 他只會少愛自己一點。
所以 不打教不好這種鬼東西 我拜託各位失控的人類 請你先看看自己 是不是我情緒不好 是不是最近生活比較辛苦 所以我希望得到這一種控制感 讓自己好過一些 to gain back that sense of control externally 大家都有情緒生活艱難我知道 情緒本身沒有錯 錯的是你的情緒造成的傷害行為
請先管好自己 再有餘力去管其他人。
這篇針對什麼 沒有針對什麼 就是覺得很多人愛養寵物又要把寵物管得過於嚴厲 打罵 他們不是只會耍可愛 他們需要上廁所 也有情緒 你要養就想好 就是全盤接受
也針對幾年前在路上撞見把孩子單手從腳踝舉起來再丟到地上的情緒管理障礙人類 也針對所有說ㄧ個月大寶寶自己從床摔下來的人(我不想說父母 因為你們不配)要成為父母之前請你們用力評估自己心理經濟伴侶關係情緒 真的負荷不了也 don’t take it on your kids 請身旁人幫忙 是你選擇要讓孩子出生 不然措施就給我做好 一樣 管好自己
最後
這沒有要責罵一些日常意外(當然孩子不小心喝到洗碗精這種事 你說是意外 但請你也做好預防的工作 洗碗精就不要裝在看起來小孩會拿起來喝的東西裡面)
我也想說 能有一個健康的寶寶 或寵物 或家人 這都無比珍貴 你躲掉了幾千種的 birth defect 有一個健康寶寶 拜託珍惜
沒有人決定有孩子的時候會期望說自己生了一個不健康的孩子 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個缺陷的孩子也請你做好心理準備
台灣人特別喜歡以獵奇心態看待事物
你的孩子會不一樣 但這沒有錯 being different can be hard sometimes, but it’s not that bad if you take the courage to embrace it. 你自己覺得自己不奇怪 其他人也才會開始這樣覺得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結論變這樣 就當我在 word vomit 吧畢竟最近在家防疫沒人聽
有點晚了 希望大家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麼狀態
你的情緒不是你 也無法定義你 情緒會離開 但你要注意他來的時候
anyways
remember to make good choices
remember what defines you and what doesn’t
peace
異常工作負荷定義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老朋友應該已經看過這一篇,但最近出現太多讓人感傷的猝死新聞了....。
🔏依據統計,台灣年過35歲的成年人中,心因性猝死盛行率約0.1~0.2%。
📈全台每年約23000人因此喪命,平均每小時有2.6至5.2件心因性猝死事件發生,近期媒體報導:
❶12/17:62歲廖姓男子士林地檢署偵查庭外突倒地猝死。
❷12/17:玩跳舞機引發鄰居爆怒!2中年男互毆後釀心肌梗塞猝死。
❸12/16:63歲林姓男子居家檢疫猝死!侯友宜:天氣變化大加強關懷。
❹12/13:宜蘭67歲楊男公車到站沒下車,心因性猝死來不及參加馬拉松。
❺12/04:雲林警冷夜值班猝死,
❻11/27:等不到1個多月後退休 高市警分局勤務中心主任心肌梗塞猝死
❼11/24:打通宵太累?西門町麻將館男猝死
【猝死Q&A之北小編問問北元老師】
Q.針對各種原因猝死,意外險都能保障到嗎?
A.從媒體上對猝死原因的猜測,可能有:環境因素、過勞、激烈運動、吸毒等幾種。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幾種情況,意外險該不該理賠?如果有理賠爭議,法院怎麼說?
🌡一、吸毒過量猝死:
一般而言,吸毒者注射毒品是為了滿足毒癮,其目的絕非在自殺,因此有人以為若因吸毒過量暴斃,說這樣的情形是故意的自殺行為,似乎有點牽強,反而認為這個問題該檢討另一個拒賠事由「犯罪行為」。
然而,法院卻是有不同的看法!
法院指出:所謂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係指行為人對於保險事故之結果,已預見其發生或發生不違反其本意而言。如被保險人之死亡,係因多重藥物濫用之交互作用而致死,且其對於濫用毒品及管制藥品,將可能肇至身體受傷甚至致死之結果,
顯可得預見,實屬故意且以違法之行為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即無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二、過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中突發急性腦血管幹梗塞,送醫不治死亡,事後被勞保局認定屬於過勞死,因 此,受益人主張被保險人的死亡,符合意外保險中「意外」的定義,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不過法官的看法不同,他認為,被保險人是長期工作負荷過重,因執行職務過勞而促發腦血管疾病致死,受益人也說被保險人於死亡前一、兩週即已出現身體不舒服,更加認定被保險人係因長期疲勞累積而誘發腦血管疾病猝死,並不是疾病以外無法防範的外來突發事故,與保險契約約定「意外傷害事故」定義之內容,顯然不同。
🌀三、環境:最高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場所昏倒,送醫急救後死亡,事後認定中暑休克死亡,但勞動檢查所認為不是工作場所引起的災害。
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意外保險的理賠,保險公司拒絕,受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二審都敗訴,認為本件作業場所非屬高溫環境,被保險人上班前身體已有不適且非長時間在該環境工作,不能僅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為意外及法醫解剖鑑定報告書認被保險人的解剖未見致命疾病等情,就推斷被保險人的死亡係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
然而,最高法院有不同意見,認為被保險人如果不是因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而生保險事故,原則上即應認係意外。
本件被保險人於工作中中暑死亡,而中暑係外在環境(外來因素)高溫下造成人體體溫異常升高不降所引起的症狀,並非源自器官本身老化、疾病、細菌感染所致。
中暑所導致的生理反應,應為外在環境溫度升高所造成,故其事故之發生具外來性。
受益人最後獲得理賠。
🏃四、運動:臺灣高等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參加馬拉松路跑活動,突然倒地不起,送醫不治死亡,法醫認為是心因性猝死。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被拒絕,因此走上法院。
保險公司在法院主張,被保險人是因為心臟疾病導致心因性猝死,但由於被保險人過去的病歷上沒有任何心臟方面疾病的記載。
所以法官認為,被保險人的死亡結果,係因其參與路跑激烈運動的外在因素,引發體溫增高、電解質不平衡及酵素累常,導致熱衰竭、熱崩潰所造成,並非因罹患疾病、細菌感染、器官老化衰竭等身體內部因素致死,判決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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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工作負荷定義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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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判決大補帖 之 天氣冷了,北小編請問問:
Q.針對各種原因猝死,意外險有沒有賠?
A.從媒體上對猝死原因的猜測,可能有:過勞、環境因素、激烈運動、吸毒等幾種。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幾種情況,意外險該不該理賠?法院怎麼說?
一、吸毒過量猝死:
一般而言,吸毒者注射毒品是為了滿足毒癮,其目的絕非在自殺,因此有人以為若因吸毒過量暴斃,說這樣的情形是故意的自殺行為,似乎有點牽強,反而認為這個問題該檢討另一個拒賠事由「犯罪行為」。
然而,法院卻是有不同的看法!
法院指出:所謂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係指行為人對於保險事故之結果,已預見其發生或發生不違反其本意而言。如被保險人之死亡,係因多重藥物濫用之交互作用而致死,且其對於濫用毒品及管制藥品,將可能肇至身體受傷甚至致死之結果,
顯可得預見,實屬故意且以違法之行為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即無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二、過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中突發急性腦血管幹梗塞,送醫不治死亡,事後被勞保局認定屬於過勞死,因 此,受益人主張被保險人的死亡,符合意外保險中「意外」的定義,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不過法官的看法不同,他認為,被保險人是長期工作負荷過重,因執行職務過勞而促發腦血管疾病致死,受益人也說被保險人於死亡前一、兩週即已出現身體不舒服,更加認定被保險人係因長期疲勞累積而誘發腦血管疾病猝死,並不是疾病以外無法防範的外來突發事故,與保險契約約定「意外傷害事故」定義之內容,顯然不同。
三、環境:最高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場所昏倒,送醫急救後死亡,事後認定中暑休克死亡,但勞動檢查所認為不是工作場所引起的災害。
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意外保險的理賠,保險公司拒絕,受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二審都敗訴,認為本件作業場所非屬高溫環境,被保險人上班前身體已有不適且非長時間在該環境工作,不能僅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為意外及法醫解剖鑑定報告書認被保險人的解剖未見致命疾病等情,就推斷被保險人的死亡係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
然而,最高法院有不同意見,認為被保險人如果不是因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而生保險事故,原則上即應認係意外。
本件被保險人於工作中中暑死亡,而中暑係外在環境(外來因素)高溫下造成人體體溫異常升高不降所引起的症狀,並非源自器官本身老化、疾病、細菌感染所致。
中暑所導致的生理反應,應為外在環境溫度升高所造成,故其事故之發生具外來性。受益人最後獲得理賠。
四、運動:臺灣高等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參加馬拉松路跑活動,突然倒地不起,送醫不治死亡,法醫認為是心因性猝死。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被拒絕,因此走上法院。
保險公司在法院主張,被保險人是因為心臟疾病導致心因性猝死,但由於被保險人過去的病歷上沒有任何心臟方面疾病的記載,所以法官認為,被保險人的死亡結果,係因其參與路跑激烈運動的外在因素,引發體溫增高、電解質不平衡及酵素累常,導致熱衰竭、熱崩潰所造成,並非因罹患疾病、細菌感染、器官老化衰竭等身體內部因素致死,所以判決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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