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注意一下 ,一起檢舉起來
#權利義務告知
#韓式恐怖監視施壓投票
#韓國瑜不值得你各位觸法啊
Q1.如果里長 #壓制 里民不去投票,是否觸法?
律師說:
里長用壓制手段將嚴重構成妨害投票罪,可能構成違反刑法和選罷法的妨害投票罪,若有不正當利益屬實,恐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且不得緩刑。
Q2.網路上號召 #三位一組 在投開票所外面 #監視錄影大家去投票(監人不監票),如果真的被實行,是否觸法?
律師說:
因為錄影影響到投票意願或秩序,亦構成妨礙投票罪。尤其,投開票所30公尺內禁止使用照相及攝影設備,進行所謂監視監票!
Q3.如果 #公務員暗示你 #不要投票,是否觸法?
律師說:
以公務員身分影響投票意願或意向就違法。除了構成妨礙投票罪之外,公務人員觸法更可加重刑期1/2。
(影像由 Wecare高雄提供)
#檢舉專線
罷免投票查察聯繫中心 0800-024-099
高雄地檢署 07-2161463
橋頭地檢署 07-613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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