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在起跑線:以數字講述澳洲跨代貧窮問題 - Billy Tong
在 2020 年,各國除了面對世紀疫症,還要對抗可怕的經濟大簫條,預計全球 4,000 萬到 7,100 萬人將被推進絕對貧窮線之下,不單是發展中國家,連英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都難以倖免。貧窮會大大打擊孩童成長,很有可能造成跨代貧窮的問題。今年 10 月,墨爾本大學的應用經濟學家就發表報告,以澳洲為例子,用數字呈現貧窮問題對兒童成長的影響。
該報告由經濟學教授 Roger Wilkins 和資深研究員 Esperanza Vera-Toscano 共同撰寫,得到非牟利機構 Paul Ramsay Foundation 的資助,希望了解澳洲的貧窮現況,以提供更理想的政策建議。
澳洲現採用相對貧窮的概念,若果把月入扣掉房租後,只剩下不到全國月入中位數 50%,就屬於貧窮人口。相關問題一直受到澳洲各界關注。根據悉尼大學今年發表的報告,在2017/18 年度,澳洲有 13.6% 的人口活於貧窮線下,即是超過 324 萬人,包括 77.4 萬名 15 歲或以下兒童。根據經合組織的數字,澳洲的兒童貧窮率稍高於加拿大、德國和愛爾蘭等發達國家。澳洲生產力委員會提供的資料也指出,由 1988 年起,澳洲的貧窮率就長期維持在 10% 左右的高水平。
澳洲政府也明白問題有多嚴重,在 2015 年響應聯合國提出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第一項目標就是要「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聯合國計劃在 2030 年,要令到各國男女老幼的貧窮人口按比例減半。而澳洲政府現時的扶貧政策,主要以紓困措施(remedial policies)為主,例如提供公營房屋和收入津貼等。
Wilkins 和 Vera-Toscano 指出,要了解澳洲貧窮問題的來源和機制,才能改善預防措施(preventative policies),令到相對弱勢的人更能受惠,也長遠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他們認為,預防措施對兒童貧窮問題更重要。很多研究估計,貧窮兒童長大後更容易陷於貧窮,原因包括缺乏教育機會。可是,澳洲較少相關研究,去探查背後有沒有其他機制導致貧窮,具體情況又有多嚴重。
這次,研究團隊透過墨爾本大學旗下的問卷數據庫,收集到長達 18 年的家庭資料,包括受訪者的家庭月入狀況。他們整理 1,881 名受訪者的訊息,並成功追蹤到當中 1,178 人,分別為 580 男和 598 女,他們在 2001 年時界乎 9 至 15 歲。研究人員把他們按照兒時貧窮狀況的年期分為四類:從未貧窮、間歇貧窮(佔 20% 時間)、通常貧窮(20% 到 50% 時間)和經常貧窮(50% 時間以上)。
研究進一步證實了「起跑線」的存在。概括而言,貧窮兒童比起從未經歷貧窮的小孩,長大後有 3.3 倍機會陷入貧窮。而且再細分不同群組就會發現,貧窮時間愈長,影響就愈大。經常貧窮的小孩,長大後貧窮機率又分別比通常貧窮的小孩高出 1.8 倍,比間歇貧窮多 2.1 倍,以及比從未貧窮類別高出 4.7 倍。
團隊勾勒出幾點形成跨代貧窮的因素,分別是教育、就業市場表現和健康。例如,從未貧窮的人,比起經常貧窮的小孩有 2.4 倍機會獲得大學學位,1.8 倍機會取得全職工作,以及 1.3 倍機會簽訂長約。比較工資的話,從未經歷貧窮的人平均可以得到多 23% 時薪。自我健康評估方面,100 分為滿分,一直較富裕的人平均會為給 71.4 分,但是經常貧窮的人就只有 62.8 分。
這份報告正正反映出,貧窮會滋生貧窮,能否消除青少年貧窮,會是澳洲扶貧政策成敗的關鍵。這不單改善青少年長大後的生活,對社會也有不少裨益,例如減輕未來的福利壓力和改善職場投入率等。未來的研究方向,是要分析有沒有其他因素,能加強或減輕跨代貧窮問題,例如家庭關係、鄰里狀況,以及醫療制度的健全程度,從而找出最合適的政策工具。
原文:CUP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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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活在貧窮線下】
政府公布2017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貧窮人口有137.7萬人,貧窮率為20.1%。傳媒都以「每5個港人1個窮」、「政府愈扶愈貧」等作標題,連我遠在海外的朋友都感到詫異,奇怪香港發生了甚麼事情,想在whatsapp群組內了解最新的災情。
報告量度的只是相對貧窮,把政策介入前的住戶月入中位數的50%作為貧窮線。以4人家庭為例,2017年的貧窮線訂在$19,900,比2016年的$18,500上升了7%,比2009年第一次訂立貧窮線時的$11,300,更大幅上升了76%。如果考試及格分數從50分變成80分,「肥佬」的人自然會增加,不能因此說學生的水平下降了。
而最大的問題是沒有計算資產負債。在香港,有沒有物業的家庭,財政狀況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果繼續以現在的量度標準訂貧窮線,當我退休沒有收入後,也會活在貧窮線下,以人口結構來看,我們這一輩是人口最多的階層,相信未來「貧窮戶」只會愈來愈多,如果以此制定扶貧政策,是否有點荒謬呢?
世界銀行在2015年訂的貧窮線是每日收入在1.8美元以下,如果以此為標準的話,香港是沒有貧窮問題的。所以我贊成扶貧政策應照顧相對貧窮者,讓他們都能享受社會富裕的成果。
當初貧窮線的訂立是基於容易量度、整理和解讀,而且具國際可比性,但不一定有代表性。如果只以上班下班的時間決定加薪水平,這是最容易量度和比較的,但並不是論功行賞的好指標。當貧窮線失去指標作用時,便應重新審視和制定一條更合理的貧窮線。
2018年11月22日 《am730》 《自強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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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在清邁:在這裡,我是個不殺價的觀光客
聽說在東南亞國家旅遊的時候,有一個必備的技能是:殺價。
但其實,我不是一個具備殺價功能的人。我臉皮薄,心中最憧憬的交易是「你開一個合理價格、賺你該賺的,我如果負擔得起就會掏錢」,不要在那邊上演喜歡又假裝不買,老闆也喊來來來你回來,我賠本賣你的戲碼,那對我來說不是樂趣,是消耗。
因此這次在清邁,我買東西幾乎沒有殺價。喜歡什麼,問價錢,如果在預算內,我會二話不說掏錢包,不會囉嗦第二句,只在兩種條件下「議價」:
一、我買超過一件,會問兩件有沒有打折(沒有也沒關係,照買)
二、我真的很喜歡,但開價超出預算,我就會提出一個讓對方也有賺的合理價格(如果我知道行情),絕對不會硬要砍到流血──但這種情況只出現一次,就是我買紅石榴墜子的時候。
在很多商家眼中,我或許是天使級的不囉唆客人。但其時我不是一開始就是這麼耐斯的。以前我去下龍灣或峇里島的時候,也因為當地習慣給觀光客開高價,現學了出手就要對半砍的狠勁。就算原本價格只有台灣的三分之一,也還硬要再往下殺個幾塊,之後越買越殺紅了眼,東西到手後再喜孜孜地跟人炫耀自己的戰績,買東西不像在購物,反倒像是在打獵了。
直到有一次,我在峇里島逛市集,那次經驗徹底改變了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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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跟朋友走在街上,一群人饒富興味地東張西望,尋找要帶回台灣當伴手禮的小物。我忘記當時看上了什麼,在某個攤位前停下來,拿起東西端詳了一會兒,問店家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款式,店家說沒有其他的,我就點點頭謝謝,放下商品往前走。
結果店家慌了,趕忙過來拉住我的手,用支離破碎的英文說可以算我便宜一點,我說不用啊,我想要的是其他款,揮了揮手又要往前走。他們又緊緊抓住我不放,要我等一下,他們去後面拿,但是又沒有真的誰去後面拿了什麼,眼看我就要脫隊了,商品我又不是真的很有興趣,再加上這樣緊緊扯著我真的讓我不舒服,我就跟他們說我真的不用,請你們放開我,一邊用力抽手就要離開。
結果當下至少兩三個阿姨和小孩拼命抓住我的手臂,一直把商品湊到我前面跟我拜託拜託,一塊錢就好,算我一塊錢就好,我要什麼他們都去拿給我,我當下也真的嚇到了,拼命說不要,一邊抽手想要走,但他們抓的力氣竟然大到我完全動不了,直到前方隊伍的朋友聽到我喊叫,才有幾個男生跑過來用力把店家拉開,我才脫得了身,嚇得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我受到了很大的驚嚇,可是心裡卻非常難過。
我當下覺得這個世界很殘忍,雖然拉扯客人確實讓人很害怕,可是如果不是需要錢,誰會想這樣扯住客人,只為了區區一塊錢美金?
誰不想賺錢賺得有尊嚴,你要跟我買就買,不買拉倒,反正我房租付得起學費繳得出,沒缺你這一塊錢?
鐵定是因為有缺,才需要為了一塊錢這樣拉拉扯扯;也正因為需要生活,大部分的店家才會願意讓你殺到見骨──因為他不賣你,他的存貨就是一筆負債;但是他賣你,就算賺得少,至少晚上小孩還有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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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不是很認同別人跟我說:「殺價盡量殺,反正他一定有賺,沒賺不會賣你」這句話。
應該說,這句話本身沒有錯,畢竟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幹,但是「有賺」這個詞定義很廣──日子過得很滋潤叫有賺、付得出房租水電但每月透支叫有賺、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只養得起自己,也叫有賺。
在賣方迫於生計壓力的情況下,「議價」通常是極度權利不對等的遊戲──更別提那筆錢對我們來說,通常不痛不癢的開銷,對賣家來說卻是一筆「生活費」。
那就像一個扛著房租學貸去找工作的人,老闆開價22K,雖然很少但還是只能接受,因為你「不賣」就等於零,「賣」了至少可以勉強過活。可以的話,誰不想開50K過滋潤的日子?老闆那麼有錢,付50K和22K可能對他來說無關痛癢,但可惜求職者就像市集上任人挑揀的商品,只要不夠特別,就只能任由經濟強勢者定價。不選我們他沒損失,後面多著人排隊,所以可以盡量砍到「餬口」的價格;而經濟弱勢方需要生活,又沒有足夠的競爭優勢,唯一的自保就是先開出天價,再任由價格被砍回貧窮線。
這就是所謂的「有賺」。對啊,的確有賺,只是被砍得沒辦法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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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仔細想想,憑什麼他們不能過好日子呢?只要價格是我心中合理的水準、又是在我預算內,為什麼我不能讓對方多賺一點,讓財富流動到他們口袋裡?尤其當彼此經濟水準落差這麼大的時候。
我後來告訴自己:對,當商品不具備競爭優勢時,本來就是所謂的「買方市場」,被殺到見骨只是「市場機制」,這很正常。
但我可以選擇不遵從這套機制。因為我來你們這塊土地旅行,我喜歡你們,也謝謝你們解除了我的壓力,因此希望你們生活也能過得跟我一樣好。只要你開的價格在我預算內,我就支付,如果你真的賺得多了,那就間接提升了你的生活水準,我會很高興;如果你開價真的超過我的預算,而我又不夠喜歡,我會微笑離開;反之如果我真的很喜歡,我會問你能不能接受一個更合理的價格,那個價格一定會讓你有賺,而也在我預算內,不會讓你太吃虧。
你可以說這是一種傻,甚至可能被很多店家覺得傻,可對我來說是一種心安──我喜歡這塊土地,喜歡這裡的人民,我希望你們也能過得更好。我一個人改變不了什麼,讓你多賺幾十上百我還可以,這是我能力範圍的一點謝意,希望你們收下。
也許殺價的人還是佔百分之九十九,因為這就是市場機制,喜歡殺價的人還是可以盡量去殺,我想市場上的店家應該也戰力滿點了,不差少我一個。
只是如果有百分之一的人,跟我一樣不喜歡殺價,能不能就讓我們當個有點傻又有點溫柔觀光客?我自己是這樣下定義的:
一、喜歡這塊土地,就讓他們的人有錢過好日子
二、不主動殺價,不夠喜歡就走人,這反而會讓你把錢更精準地花在「真正喜歡」的東西上
三、真的要講價,就開出相對平等的價格,而不是見骨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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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說如果時光倒流,我會不會在峇里島掏出一塊美金,買下那對拉住我的手不放的店家商品?
答案是不會。因為我不夠喜歡,不會因為有人拖住我苦苦哀求就掏錢──我不是在「施捨金錢」,而是在「給予喜歡的東西合理的報酬」。
但不同的是,這次我不會在當地殺價了。記得當時兩副耳環一塊美金已經很便宜,我還硬殺到三副一塊,真的非常對不起Orz。
愛他就要合理的付錢,而不是佔他便宜,這是我的旅遊新哲學。
#圖為清邁周六市集
#我買紅石榴項鍊的攤位
#也是我一個月以來唯一講價的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