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罪人系列又來了:騙徒手法層出不窮 》🧨💸💸
近日有點一言難盡的煩瑣家事,和友聊起兩年前曾發現「疑似假護膚品騙局」,一直以為已寫過,原來無 (哈哈),在此分享一下提醒大家。
和某家美容公司合作試做醫美療程,第一次是PR A找我,體驗過程很好 (無論是療程效果或推薦文的free style任你點寫)。據說feedback不錯 ( 🧎🏻♀️下跪感謝大家),因此在PR A離職後,PR B再找我合作另一療程。
療程後美容師幫我塗上防曬用品,質地清爽透薄。美容師聊起這是近日賣得火熱的防曬產品,是🇬🇧英國品牌、物理防曬、防敏感、六個月以上嬰兒或孕婦均可使用、由皮膚科醫生推薦 (.......很完美是不是?),她也買了給寶寶用。我的防曬剛用完,因此離開時也入手一支 ( $600/50ml )。美容師是我的讀者,還打趣說好用的話你可在「星期五的無聊小物分享」推薦啊。
由於打算和小丫共用,認真拿出說明書研究成份,竟發現說明書英文錯漏百出。但,某些入口產品香港代理會重新包裝(例如加入繁體中文說明),有可能只是代理誤找英文不好的人。
說明書內有網站 (現已沒了),某版面有堆金髮藍眼外國人拿著產品拍照推薦。去找這幾個外國人的IG,發現他們全數住在香港。
網站內有公司英國地址📮
打開google map查找,發現地址是一家英國連鎖診所叫York Medical Group ( 港台有些醫療集團有生產自家護膚品,但英美醫藥分家這情況較少見)。我打長途電話詢問,負責人說集團沒出產護膚品,從前也見過fb或ig有用戶拿著護膚品tag過他們地址,但內容是中文看不明白以為搞錯。
把以上情況告訴PR B。她最初聽後感事態嚴重,說會問問代理那邊拿取更多資料。
第二天她轉發一張品牌在英國註冊TRADEMARK的証書說我搞錯了,這真的是英國牌子。大佬呀,TRADEMARK係人都可註冊,只証明註冊了名的專利。
然後,PR再發給我「產品入口証明」(見圖),看到時驚嚇指數一億。那是去英國郵局寄小郵包時「報關」的貼紙 ,嗯,即是香港綠色的那張呢,隨手去郵局可拎一疊。HELLO? 你覺得這是出入口証明?!📦📦
叫PR B直接給公司的英國聯絡方法或地址,我親自了解。她說問了代理,英國那邊可能寫錯網站地址,晚點給我正確地址 。
💀來到這階段相信PR B已好想殺死我。她提過多次這兩張不是足夠証明嗎?(個性天真單純),如我對產品有懷疑她可直接退款。別傻了,我要的不是退款,我要查明防曬的真相 (握拳))。
及後她們再給一個英國地址📮
網上查看是英國辦公室,嗯,共享的,虛擬類別月租28磅 (現在要33磅),公司會給一個辦公室地址幫你收信聽電話,香港現在也流行啊。但,他們做事不認真又沒恆心,打去細問發現共享辦公室沒續租。給我的地址寫著三樓某室,人家的大樓只得一層。
🔍 用TRADEMARK資訊查到「真正的」註冊地址是香港一家在加連威老道的樓上小美容院 (不肯定現在是否還在),店主L小姐是註冊人。
🔍公司名叫Global Resource Network Limited,也在尖沙咀。但從香港註冊公司查證後該公司狀況是「已解散」(見圖)
🔍2018年幫她申請英國trademark的,則是一家叫Accolade IP Limited (卓遠)的知識產權公司,只要付$5500便可申請十年英國trademark (卓遠在英國地址也是virtual 共享辦公室,但卓遠是合法正當經營,就是中介申請服務的一種)
L小姐的美容院當然有賣這「皮膚科醫生推薦的英國品牌」。除了防曬,還有面膜,近年賣得最火熱的是豐胸產品。
轉交以上調查資料後,PR B應感到本人煩膠到癲😂 開始說不清楚公司入手產品的過程 (簡稱「單野唔係我跟開」),把我轉給另一產品部經理。
產品部經理態度正常很多 (並非PR B那種禮貌地hea9me),說了解後會回覆我,如有問題產品會下架,也感謝我查証了這麼多 。
由於那次醫美療程是不錯的,我最後有寫分享 (但中間被PR B瘋狂要求改稿又乜又乜,要改的部分並非資訊錯誤,我堅持不改,這枝節與案情無關不多述,總之肯定已被黑名單)。
再,私下有聯絡那天的美容師讀者告訴她防曬產品可能有問題,不要再給小寶寶用。
+++
也順便說明一下護膚品市場的運作。
除了大牌,現在很多所謂醫學美容或clean beauty的小眾品牌 (主打純素/天然/沒動物測試)是以OEM的代工形式生產。
例如某兩個I字頭和s字頭的大牌,創辦者是香港人,產品在美國實驗室工廠代工生產 (有江湖傳聞說他倆用同一家廠)﹐formula由創辨人自行加加減減。他們也多數沒外國公司地址,但細問一定有詳細實質出入口証明或美國公司資訊查証,絕不會隨便找別人的診所扮成公司地址。
OEM產品不一定不好,就視乎用哪家工廠和原材料。當然有害群之馬只用了1%的瑞士原材料,其他內地貨再亂找內地黑心工廠廉價代工再包裝成「瑞士美容品牌」,在美容業界朋友口中聽不少這種奇怪事。
老老實實從前飛日韓也會貪得意買些一百幾十蚊的面膜仔粗用,我不會誇張到每用一樣東西也尋找他鄉去找公司背景和研究成份。
🧸 但,這產品說明是幼兒和孕婦可用,如果是黑心產品,影響可大可小 (市面有些某些產品就曾驗出類固醇或激素)。
他們說是「皮膚科醫生推薦」,哪位醫生推薦呢?!無講囉,這已是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 有趣的是發現有醫療集團在賣,致電向醫生查詢再分享疑惑後他們才下架 )。
再說,醫美療程是我推薦的,雖說沒推薦產品,但如美容師說「ah-yo也買了這給小丫用啊」,大家爭相搶購 (誇飾手法~)但原來產品有問題,我也有一點點的責任嘛 (淚)。
事情的後續是醫美公司經理說會回覆,等了數月也又不了了之。
📝 我同時報了消委會但作用不大,情況是用後敏感、爛臉才能作出投訴或退款 (對方答應退款,但我不要)。這產品只得我投訴過,証明大家不看說明書,更有某些媽媽KOL推薦。
也報過海關,對方說產品用假地址肯定有問題,但很難証明是否「英國製造」,始終現在很多oem產品。2019年我也好忙,沒去再追問醫美公司是否把產品下架。
++
數月前經過那家醫美公司時想起這事,好奇去望望他們還有在賣這品牌嗎?
仍有呀 (暈倒)。轉了新包裝、產地有美國/法國,但寫invention UK ( invented in UK/UK invention啊),跟員工說這牌子好像有問題,他們一臉黑人問號 (唉)。
更奇趣的是PR B事隔兩年後完全忘了我是那位偵探ah-yo (誰叫我不紅),前排竟像「初次見面」般詢問有沒有興趣試做他們的醫美 (再次暈倒),當然拒絕了。
🩸我發誓平日選合作公司超小心,有些美容院網上讀到太多負評或硬銷也一定拒絕;這家醫美公司療程不錯的,但報告產品有問題仍是隨性處理,心中已扣晒分 byebye(但重申:療程不錯的,可惜啊。。。。)
這事告誡自己要更慎選醫美公司、網上購買什麼也不要人云亦云別人說好就衝 (女生常見之毛病)。疫情關係已很少上美容院 ( 都無開 ),如心水清少少也會發現我這兩年來來回回只去某家S字頭的醫美店,看細節位表示很可靠 (賣的產品都正常),近日做了個療程,找天分享。
💥醫美公司的名就不透露了,始終有合作過,除了這產品事件外,整體經驗不錯的。
💥那個疑似有問題的牌子,叫:
Dr. mXX Cxxxxxxxxxx
牌子近日火紅的產品是豐胸膏。那位「現已投身保險界的打拳KOL大律師」的日本漂亮女友曾推薦過,影片中更是大律師幫她搽豐胸膏的啊。好奇的話自己去找吧。
人微言輕的我上次也沒做到什麼伸張正義 (都叫你退款啊你又不退),海關上次跟我說,你查完後他們花幾千蚊註冊另一家公司另一個trademark換個包裝又捲土重來的。
只能說香港美容產品監管很寛鬆,大家日常購物也小心啊🌸
知識產權查詢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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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專題獲人權新聞獎 蔡玉玲:若獲邀會領獎】
據悉,港台電視部公共事務組製作的《視點31》及《鏗鏘集》獲得人權新聞獎,其中早前因查冊被檢控的蔡玉玲,其有份擔任編導的《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於紀錄片組(中文)獲得人權新聞奬大奬。
港台發言人表示不會領取獎項。蔡玉玲接受眾新聞查詢時指,若然主辦單位邀請團隊成員自行領獎,她會去領獎,「我唔係港台員工,唔會理指示。」
港台高層連番抽起節目,更禁止作品參賽,即使作品已參賽亦要求退賽。人權新聞獎主辦單位早前確認,廣播處長李百全曾要求抽起港台參賽作品,但由於比賽已進入評審階段,加上只可由個人名義申請退賽,因此主辧單位不會抽起港台參賽作品。
蔡玉玲指,由於人權新聞獎今年因疫情緣故取消頒獎禮,暫時未知主辦方會以甚麼方式頒獎,會將獎項寄到港台還是邀請團隊成員自行領獎。若然主辦單位邀請,她會去領獎,「我唔係港台員工,唔會理指示。個獎唔係我屬於我個人,但如果有個人要去拎,我可以去拎,拎到個獎仍然係屬於團隊,唔係我個人榮耀。我覺得呢個獎從來都唔係屬於港台呢個機構。」
港台回覆查詢時指,節目的知識產權屬港台擁有,港台因應《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現正就各方面的運作進行檢討,包括檢討提名電視及電台節目參與遴選本地、內地及國際獎項的機制,在過渡期間不會參與任何獎項的遴選,亦會退出已參選的獎項提名,及不會領取相關的獎項。
#眾新聞 #鏗鏘集 #蔡玉玲
知識產權查詢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小端網絡觀察:提子治郎、騙滅之刃、防騙之呼吸,香港警方侵權《#鬼滅之刃》?】
香港警察於11月13日,在facebook發了一則貼文宣導「防詐騙」,並在貼文中製作了一個名為「提子治郎」的角色。然而,這位「提子治郎」無論是外型還是台詞,都和最近大受歡迎的日本動漫《鬼滅之刃》中的主角「炭治郎」很相似,不少網民都質疑香港警方侵犯版權。
🍇香港警察宣傳帖的「提子治郎」是什麼?
帖文中的角色名為「提子治郎」,外型與日本動漫《鬼滅之刃》主角「炭治郎」雷同。又用「騙滅之刃」為帖文標題,與《鬼滅之刃》的作品名稱相似。
該角色會用「『防騙之呼吸』第十三型『便宜莫貪』」,與《鬼滅之刃》中主角「炭治郎」所使用的招式「水之呼吸」名字也是十分相似。就連「提子治郎」的衣著,也用與《鬼滅之刃》主角的綠黑格仔花紋一樣。
大批香港網民隨即質疑警方抄襲,批評「提子治郎」的創作意念明顯是來自日本動漫《鬼滅之刃》,「香港警察,知法犯法!侵犯版權,不知所謂!」、「偷冰偷鮑魚都唔夠,仲偷埋知識產權?」、「學祖國真係快!」
🍇事情是怎樣傳到日本去的?
事情在日本網絡爆發的原因,便要說到前香港眾志成員 #周庭 於16日,在Twitter上寫撰文直指香港警方侵權。該貼文目前已有超過1萬6千人讚好,同為前香港眾志成員的 #黃之鋒 更指,周庭該貼文幾乎已有70萬日本人看過。
事件亦引起部份日本輿論關注,就連日本TBS電視台亦有報道此事,周庭本人也意想不到,「今次日本社會嘅反應都超出我嘅預期,亦都可以見到日本係一個相當重視版權嘅國家,各個政府部門想扮貼地做宣傳都要小心啲喔。」
周庭在日本的影響力之大,其實在國安法之前已略見一斑,她在反修例期間就曾被日媒稱為「民主の女神」。周庭在8月因國安法被捕後, 聲援她的「#FreeAgnes」標籤,甚至一度衝上了日本Twitter熱詞榜首。
(詳情請看端傳媒報導:https://bit.ly/3kNyrIO)
周庭昨日(17日)再於facebook更新指出,日本內閣官房長官 #加藤勝信 已回應事件。
據日本《Reuters》報導,日本官房長官加藤勝信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日本政府的相關部門一直都有研究處理盜版網站的問題,保護日本製造的動畫的權利是很重要的,表示將採取適當措施,但拒絕談論「個別例子」。
🍇日本對版權的重視程度有多高?
在日本,侵犯版權的刑罰不只是罰款,還會有牢獄之災。侵犯版權在日本,是屬於與盜竊同等性質的嚴重犯罪。
按照日本相關法律規定,侵犯版權可以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而在實際執行中,日本法院傾向於嚴懲,一般都會對侵犯版權者判處徒刑。
日本在今年年初就擴大了《著作權法》的管轄範圍,由音樂及動畫,擴大至漫畫及小說類的「靜止畫」。下載有償提供的漫畫、小說、動畫和音樂,同樣會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200萬日圓(約14.3萬港元)以下的罰款。
🍇香港警方有什麼回應?
面對質疑,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回應查詢時,聲稱該帖「不涉及對任何著作進行複製、安排複製或發放任何其複製品」,又表示警察製作的角色是「警方人員環繞防騙吉祥物『提子』而構思及繪畫」,該角色是針對近期騙案上升而設,「其目的及性質均符合公眾利益」。
同時稱指本港的《版權條例》同時載列了一系列豁免條文,訂明如屬「允許作為」,包括教育、評論、政府處理緊急事務等目的,可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權作品,而不會構成侵權行為。
警方又表示,有關個別行為在某些情況下是否涉及侵犯版權,需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
🍇日本網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雖然香港警方已開腔回應事件,並加以解釋行為不涉及侵權,但許多日本網民似乎並不賣帳:
💬「這個怎樣看也是鬼滅之刃的炭治郎吧。香港警察不單只侵害人權,也侵犯版權,不能饒恕。」
💬「就算沒有看過鬼滅之刃的人也會明白⋯這是抄襲吧。上面寫着『滅之刃』也沒有抄襲嗎?香港警察早點承認比較好吧⋯」
💬「是打扮成炭治郎的葡萄呢。因為竈門炭治郎是鬼滅之刃的角色,很明顯是侵犯了版權吧。別開玩笑了香港警察。」
🍇你對香港警方所設計的「提子治郎」有什麼看法呢?你認為二次創作應被視為是侵犯版權的一種嗎?留言告訴小端吧!
圖: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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