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的希望】
#農業基本法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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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接到立委蘇治芬辦公室的電話邀請
說時代力量黃國昌主席推薦我6月15日去立法院參加「農業基本法」的公聽會
本來以為只是去大觀園逛逛就答應了
6月13日收到正式的開會通知
除了經濟委員會的立法委員
農委會、內政部、衛生福利部以外
與會專家學者名單14人,13人如下:
郭華仁教授,台大農藝系教授,臺灣種子學權威。
吳榮杰教授,台大農經系教授,農產貿易、農業金融專家。
王俊豪副教授,台大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農民社會福利與結構政策專家。
王志文秘書長,中華民國農訓協會秘書長,台大農推博士。
胡忠一博士,東大農經博士,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副組長。
鍾怡婷博士後研究員,台大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博士,成大人社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趙信賓總幹事,大肚區農會總幹事。
吳勁毅博士後研究員,慕尼黑大學工學博士,東華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孫明賢執行長,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前農委會主委。
徐源泰院長,台大生農學院院長,食品安全專家。
張靜貞教授,台大農經系教授,農業生產力與效率研究專家。
孫立群副教授,台大農經系副教授,前行政院發言人。
林啟淐總幹事,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總幹事。
(現場另出席的專家學者有:
蕭堯仁主任,中華民國全國漁會主任。
張鈺萱總幹事,莿桐鄉農會總幹事。
…等等)
看完專家學者名單後有點惶恐
努力看了兩天立法委員版本的農基法
只有1天的公假所以15日一早就到了會場
現場主席說每位專家學者論述8分鐘
我才發現公聽會不是來“聽”
而是“來說給人家聽”
就同一事物來檢視他人與自己的差異
其實就是一種最好的學習
難得有這個機會可以跟這麼多農業界的高手學習
於是我一邊聽每位專家學者分享對委員版本農基法的建議
一邊將自己這兩天的心得寫成講稿
怕上台緊張亂了
雖然在這個陌生的舞台
我相信我今天出現在這裡
上蒼一定有祂的道理
未來的農業基本法將將證明標章驗(認)證制度納入條文中
這不正是我們玉里米產地標章制度所建構的嗎?
所以當主持人宣布
我們請主講人玉里鎮公所農業課課長高明‧帕桑上台的時候
當我起身時
我覺得
我並不是一個人獨自邁向講台
我承載許多人的努力與夢想
劉前鎮長、戴前主秘、每位為玉里米付出過的農業課與檢驗站同仁、草創初期一直相信與跟隨我們的小農、跟我們一起奮鬥過的伙伴、扶持過我們的貴人們、我這些年為了工作鮮少陪伴的家人以及我在天上的父親…
我在台上倡議的同時
似乎就可以看見大家坐在那裡
對著我微笑
給我力量
謝謝你們讓我可以站在這裡為小農的理念發聲
雖然在這一年多來
我們的理想受挫
但我們對理念的堅持並沒有絲毫地動搖
當哥白尼提出日心說時
也被攻擊為異端
我們著眼於未來
美麗的花朵不一定要開在我的窗台
我也可以站在街角凝望著欣賞它
下台後
吉仲老師遞著有他手機的名片給我
我在研究所的時候
他剛進中興農經任教
現在已經是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他說講得很好
以後對政策有什麼想法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我
我哪敢濳越
我心裡只希望
這次農基法是玩真的
會議結束後
孫前主委特別過來給我勉勵
或許他覺得我是個很奇怪的公務人員吧
跟我分享了許多在公務推動上的經驗
也跟我說了他這40多年來的無奈
不過能跟大前輩比肩暢談
是我從沒想過的事
站著談了將近一個小時
我覺得比上一學期的課還要值得
證明標章驗(認)證制度是正確的道路
農業生產要為消費者負責
農業未來的走向一定是往食品安全跟產地控管來走
雖然在不久離開玉里後
我將先離開農政與農民輔導這個區塊
但我仍然會堅持站在小農與農村的立場
把未盡之路走完
這是我的“農道”
我相信
我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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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105年6月15日赴立法院參與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
從推動新農業討論制訂「農業基本法」系列公聽會倡議內容
主席、委員、老師、各位先進、長官大家好:
我是玉里鎮公所農業課課長高明‧帕桑,我在玉里是農業政策的基層第一線執行者,我在尖石鄉是青年農民,今天很榮幸受推薦邀請參加此次會議,但我的智慧不夠,只能以12年在農村所見的立場,來提出我對農基法的見解。首先,我還是要呼籲,農地是否需要在基本政策設專節來規範?我每天在農村看農地流失,每天蓋著明知現在合法,未來準備非法容許使用的章,我在學校的時候看著彭前主委下台返校教書,農地開放了,農地從管地管人,到管地不管人,到現在管地不管有錢人!沒有農地沒有糧食,沒有農地沒有農民,沒有農地沒有農村、沒有農地沒有農業。農地是農業的一切根本,農地農用是農基法的靈魂不是嗎?怎麼會淪落到自然保育的章節項下?看看各國的歷史,危及歷代政權的星火,都是從農地問題開始的,農村青年在自己的家鄉成為外地人的佃農,易地而處,各位覺得呢?
基本政策第一節,糧食安全的部分
在基本法內提出維繫小農及家庭成員為主的經濟耕作模式,在臺灣平均耕地0.7-1.1公頃的情況下,如何在農民及消費者雙贏的情況下,保障糧食安全及提升家戶農業收入?在實踐上,產地證明標章的應用可達成此目標,所以在此建議政府應該去強化產地證明標章的應用與推廣。產地證明標章可達成產銷履歷、原產地標示及食品供應鏈資訊透明化的目標。一方面也可以提高農業產值,自然能達成青年務農與留村,另一方面,亦能減緩天然災害救助之壓力。
產地證明標章可以簡單的達成前述的目標原因有二:一、對農民來說簡單;二、由地方公所來執行最適合。在此,也要呼應前面許多先進所提到,政府政策應好好的去考慮政府行政分工的部分。我們在100年推動玉里米產地證明標章,我們與池上關山不同,我們是以輔導小農發展為主,我們確實有了一些改變。一、參與農戶的家計收入明顯增加,每一甲地每期可增加10-15萬;二、傳統生產農戶開始轉型,不再只思考生產,也開始去思考怎麼行銷與包裝;三、品質提升並重視商譽;四、開始合理化用藥施肥;五、開始轉型友善農法及有機。我對郭教授在上下游專欄裡提到「有機農業的真諦在友善土地、不是農藥零檢出」十分贊同。但我們從基層執行推廣單位來看,一開始就對農民講有機太高調了,政府的有機倍增計畫裡面,有多少的數字是被美化,像我們玉里的成效這麼好,也不過是農場幾百甲的土地租給東豐跟銀川兩大有機合作社,有多少是農民在參與有機?農村到底有多少人能從事有機?所以,我們不如換個角度,從農藥零檢出出發,到合理化用藥,在到友善農法,最後進到有機農業,給農業一個緩衝期,會不會比較踏實?
第二節,農業經營與輔導的部分
給予農業經營者支持與獎勵,尤其是農青是很重要的,但農青在農村的進入障礙是什麼?一、土地投入過高,取得租地也不易。目前雖有許多政策,如小大(小地主大佃農),但是有太多是出租人與承租人私下談好在去農會簽約,政府的“媒合”功能失效,甚至發展到現在,小大已經成為大大大,大地主成為更大的承租戶,土地正義喪失,我們必須注意;二、產值低,尤其是水稻;三、收入不穩定,看氣候,尤其是花東。所以,未來要如何確實去支持,在技術上也要去好好思考。離農津貼的設計,需要避免原戶繼承的問題。另外,請各界不要再鼓勵虛幻的半農辦X,都市人只是嚮往其想像的“農村生活”,而非想投入“真正的農業生產”,形同增加萎縮型發展農戶,農業的主體到底是誰?
在第十八條加強農業科研與推廣的部分,以目前改良場四處兜售技轉權的狀況,農民哪裡有享受到政府研究的成果?國家的研究成果,為什麼是企業比農民先享受,而農民去分享企業使用過的殘質?這很荒謬!為什麼國家研究的成果不能落實在農民身上?誰可以告訴我?
在農業生產專區推動的部分,輔導民眾行銷應該要再加強,專區形成形同區域內產地供給增大,像玉里3300公頃的水稻,年產6500公頃,糧價在縱谷最低,為何?因為通路還是掌握在少數糧商手中,如何在專區內設計行銷制度,並且減少剝削,才能真正協助小農!
關於農業保險,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啟動的辦法愈修愈寬,但每年的爭執還是在災害成數的判定,所以未來在農業保險設計,使用者付費是正確的,但承保跟認定單位的設計上,真的要認真思考,不然,我真的懷疑這個保險能撐多久,尤其在宜、花、東地區。
(八分鐘發言時間到,農委會陳副主委替我要求主席讓我講完,所以,以下會比較針對法條做論述)
第三節,農民與農村的部分
在第三十一、二、三提到農業經營貸款的問題,我從大學跟研究所時就接觸農信保(農業信用保證金)等議題,如果以一個青年返鄉,目前購地成本增高,像玉里一甲水田1500萬,一般農戶一年收不到30萬,就算貸到了款也還不起,青年一入行就負債,一輩子守著一張田,最後田甚至還有可能被銀行收回去。所以現在問題不是借不到錢,問題是種田根本沒錢還。
在第三十六條農村整體規劃中,希望對山地農業經營有規劃,山坡地農業的問題會是將來要面對的問題,有許多農水路需要增建或改善的規劃,尤其是未來在原保地的新墾地,我們需預先做好準備。
第三十八條推動休閒農業,休閒農業區應重新確實檢討其存廢,或依現行發展重新規劃。不可諱言,早期有許多休區的設置並不符合時下休閒的發展需求,是時候淘汰,不要再投入資源,造成浪費。說不定反而可以刺激地方民眾自行整合及發展。
第四節,農業生態維護的部分
第四十條農地農用,再次呼籲,農地農用的位階應提升,而非僅是在“生態維護”議題項下。農地農用應該才是農基法的靈魂!怎麼會只有生態維護這麼低階!?
第四十二條有機農業的推動,其中提到為推動環境友善的農業,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考慮這個環境友善的農業應非針對有機?國家應該認清事實,要去積極地對友善農法去定義。農業怎麼只分有機跟非有機呢?缺乏過渡與太嚴苛的界線,有機的發展反而會限縮。國內市場也非全有機,當務之急,應先給消費者可信任的糧食。
最後在四十三條所謂國土計畫之總體發展方面,土地的編定應該重新檢討,在一大片保育林區內,竟夾雜一塊私有農牧用地,這對土地的利用,及區域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未來原保地會更凸顯這個問題。所以確實的訂出限制發展區,不再有不同的編定、私有、放租等等,才有可能導向土地的正確利用。
以上,耽誤大家的時間,謝謝大家
「社會人文的改變對休閒的影響為何」的推薦目錄:
社會人文的改變對休閒的影響為何 在 The Deposers 罷黜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星巴幹女神他笑容詭異 他就要把我們都 一網打盡
反對Starbucks,義之所至
近日,位於善衡書院、美心旗下的Petit Café正式開業,並售賣Starbucks咖啡。Starbucks也許是休閒文化的詮釋,優質咖啡的代表,三十多元的咖啡售賣的絕非單純的味覺享受。只是,在此高雅形象背後,我們手握的咖啡同時意味著種種偽善、欺詐、剝削、打壓……你能視若無睹嗎?
Starbucks一直在欺騙我們
我們極力反對Starbucks,不單因為它生產過程充滿血汗,在不同範疇,如勞工、環境均做盡壞事,更是因為它在運用最極端的競爭手段之餘,同時以龐大的公關支出打造良好形象,欺騙大眾。英國良心消費者刊物《Ethical Consumer》對九間連鎖咖啡集團進行詳盡調查及評分,Starbucks的評分排第尾。
作為一所跨國企業和連鎖咖啡店,Starbucks對世界有巨大影響力,它不只是「多一個選擇」,而是代表著一種生產與消費倫理。事實上,它對第三世界的咖啡農、前線員工,到其競爭對手、消費者,都身受其害,其規模優勢、其為禍之烈,令我們不得不正視。
為何要在中大反對Starbucks?
或許你會慨嘆世界本就弱肉強食,或許你渴望公義但力不從心。
誠然,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如果有我們不滿意的商鋪,我們能做的就是默默承受——這就是現在整個社會的運作方式。而現在,我們身在中大,就有難得的機會透過集體行動,就著一間欺騙了全世界的龐然巨獸進佔校園而發聲,嘗試改變。中大有久遠的人文精神傳統——哪怕連沈祖堯校長也經常掛在口邊——這意味我們有衝破既有社會框框,令人作為人活得更好的使命, 除了Starbucks以外,中大也經歷過其他大集團的入侵。中大人曾經抵抗7-11而引入女工合作社,為人稱道的咖啡閣也是麥當勞未能進駐的結果,這些都造就了中大獨特的風景。當然,現在的中大還有很多不足之處,長遠我們也需要改變成本效益為先的消費文化,關注校園裡種種被忽略的辛酸和血汗。
就著星巴克,善衡的同學將參與全民投票。現在大家就可以選擇,究竟是要壞事做盡的Starbucks,還是其他的公平咖啡?
除了Starbucks,我們還有甚麼選擇?
現今全球充斥所謂星巴克文化,品味和享受的含義由單一企業定義,多少或小本經營,或具特色的咖啡店被湮沒被掩蓋?這是對多元文化的扼殺,對選擇自由的真正剝奪。在校園極為有限的空間內,我們有其他更有價值的選擇。
事實上,即將開業的康本國際學術園咖啡店,就將由社會企業營運,嶺大學生會也在積極引入社會企業承辦校內咖啡店。當然,社企也遠非完美,但這意味著我們在消費的過程中,除了個人享受外,也能承擔社會責任。
作為消費者,除了選擇買與不買,我們也有權利選擇要一間怎樣的商店在我們的家園出現。在英國及愛爾蘭,Starbucks就因當地的消費者運動,被迫全線售賣公平貿易咖啡。你的每一次發聲都是一種力量,你的每一次選擇都能讓中大山城變得更美好。如果可以選擇,為何我們不要公平和公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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