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身心障礙證明」到期重鑑者可延長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
1.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須於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含)前重新鑑定者,統一延長有效期限至今(110)年12月31日,將不會影響身心障礙者目前享有之福利資格。
2. 社會局將陸續發函通知此段期間需要重新鑑定之身心障礙者,請身心障礙朋友或家屬收到公文通知後,可攜帶通知公文、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如非本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身障證明延長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之註記。
3. 民眾對於身障證明延長效期有相關疑問,可逕洽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73390或各區公所社會課/社經課辦理。
詳情請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4941
高雄市議員 王耀裕 關心您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在 陳慧文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身心障礙證明」到期重鑑者免緊張,延長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
因受疫情影響,為顧及身心障礙者權益,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整備,針對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須於今(110)年5月14日至110年10月31日(含)前重新鑑定者,統一延長有效期限至今(110)年12月31日,將不會影響身心障礙者目前享有之福利資格。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高雄市現有14萬多名身心障礙者,其中須於110年5月14日至110年10月31日(含)前屆期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約有1萬1千名,社會局將陸續發函通知此段期間需要重新鑑定之身心障礙者,請身心障礙朋友或家屬收到公文通知後,擇日攜帶通知公文、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如非本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身障證明延長效期至110年12月31日之註記。
提醒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日期為110年11月1日(含)以後者,仍須依規定辦理重新鑑定,以免影響身心障礙資格。如民眾對於身障證明延長效期有相關疑問,可逕洽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73390或各區公所社會課/社經課辦理。
詳細網址請至:https://reurl.cc/mqebL9
#讓我們一起對抗疫情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在 黃敬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一名8旬婦人因重度身障,2月起住進護理之家,4月轉送醫院,家屬向社會局申請補助,卻因社工無法到醫院訪視而遲未發給,直到老婦辭世,社會局才核定退費,讓家屬非常不滿,市議員黃敬平也批,行政機關對人民冷漠讓人心寒,更凸顯公部門行政效率低落。對此,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表示,後續會盡快聯繫家屬,並盡快辦理機構費用的退費。
老婦兒子林先生控訴,老母親由於重度身障自2月8日住進護理之家,當時他們向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者機構補助,每個月約1萬7千元,但款項卻一直沒有核發,後來母親發燒於4月中轉送醫院救治,到了4月底母親過世,社會局才核定退費,他痛批「社會局一直拖,根本置之不理,都需要人家催促,才有動作。」
黃敬平指出,林男母親轉入醫院後,因正值疫情期間,社會局社工一直無法到醫院訪視,才導致補助無法發放。黃敬平認為,防疫固然重要,但也不應忽略民眾權益,社會局應研擬配套措施及變通方法,才不會再發生憾事。
社會局表示,民眾3月24日向公所申請補助,社會局4月7日才收到資料,收到資料後已請社工安排時間訪視,並在19日聯繫家屬,但因當時婦人已住院,社工無法進入醫院訪視,才無法核發補助;後續一周內將盡快開審查會、發出核定公文,並聯繫家屬辦理退費。
相關新聞連結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47853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444287
▶️黃敬平Youtube
https://m.youtube.com/channel/UCchkMja1tDLM9ORJZFiFH9g
▶️黃敬平IG
https://www.instagram.com/pingjeanping/
▶️黃敬平Line
https://line.me/R/ti/p/%40cpz9515x
▶️黃敬平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ping4193260/
#桃園市議長邱奕勝
📣桃園市邱奕勝議長報報粉絲專頁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hengyeswecan/
💡追蹤邱奕勝議長IG
https://instagram.com/sheng1115a?igshid=1j403rvpjts01
📣訂閱邱奕勝議長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hNIDssrS_9jhTyt-Kn5Pw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在 件器材可以申請補助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身障福利科 (02)2420-1122#2211~2212、2219 基隆市輔具資源中心 (02)2466-2355轉247或168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