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區復興路(新國民醫院前,中正路至興建街之間)已改為單行道,周邊有設置禁止左右轉標誌,請大家經過注意喔!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1月1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Eh_pjSri_SM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禁止左右轉標誌 在 我是永康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提醒大家!!
中華路永康橋往奇美醫學中心方向下橋後禁止左右轉,而另一側則是禁止左轉,交通局在橋上至少設置3處禁止左右轉標誌。
禁止左右轉標誌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1月1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Eh_pjSri_SM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
明報社評
美國總統特朗普發布行政命令,禁止投資所謂「與中國軍方有關聯的企業」,昨天開始逐步生效,中國三大電訊公司被紐交所除牌;在香港,一些美資券商的窩輪衍生產品亦要提早下架。特朗普連任失敗要「復仇」,華府鷹派敵視中國,認為推動中美脫鈎就是打擊中國的「有效方法」,已到了不惜「攬炒」損人害己的地步。白宮的投資禁令,即時最受打擊的,不是中國企業,而是持貨的美國投資者,紐交所就「除牌」一事反覆再三,說明若有選擇,華爾街也不想這樣做。特朗普任期尚餘一周多,不排除右翼鷹派對華還有更多豁出去的操作;總統當選人拜登雖然相對務實,然而受制於反華輿情,以為新政府會逆轉特朗普時代的鹵莽措施,容易流於一廂情願。
蘋果頭條
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人引應上周發生佔領國會事件,周一提交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標誌第二次彈劾特朗普的程序展開。眾議院民主黨領袖霍耶(Steny Hoyer)預期周三會表決彈劾案。特朗普支持者上周三闖入國會並引發致命衝突,眾議院民主黨人周一尋求通過決議案,要求副總統彭斯與內閣在24小時內引用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罷免特朗普,但共和黨議員阻止決議案即時表決,民主黨議員隨即提交「煽動叛亂」彈劾條款。民主黨籍眾院議長佩洛西指特朗普上周三煽動針對美國的致命叛亂,民主的本質成為目標,指特朗普對憲法、國家、國民構成即時威脅,必須即時被免職。
東方正論
口講無憑,數字不會騙人。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10年在任,司法亂象叢生,改革交白卷,上周離任臨別時還死撐香港司法公正,然而昨日公布去年有關司法機構的投訴數字,大幅飆升10多倍,以事實狠狠摑了馬道立一巴,遺下這樣一個爛攤子,自己拍拍屁股走人,教繼任人情何以堪?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上任,便收到一份「大禮」。司法機構年報公布截至去年9月30日,處理了4,700宗投訴,較前年368宗激增近12倍,而2018年的全年總投訴數字僅為121宗,顯示上升三級跳,兩年間更加是暴增30多倍,幅度驚人,司法機構怎能若無其事?
星島社論
美國投資禁令燒到打工仔身上,多家強積金用來追蹤港股的盈富基金(2800)公布,基金經理人道富環球受美國禁令影響,不再買入受制裁的中資藍籌股,包括中移動、中海油及中聯通,令追蹤港股回報的誤差加大。分析料,三股佔恒指比重不足半成,實際影響不大,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就建議,盈富基金應盡快改由非美資公司打理方可解決問題。道富環球公布,禁止美國人投資受制裁中資股的行政命令昨日生效,其打理的盈富基金不會再對受制裁實體進行任何新投資,即恒指成分股中的中移動、中海油及中聯通,在禁令撒銷前只沽不買,並提醒盈富基金將不再適合美國人投資。
經濟社評
美國對華新投資禁令周一正式生效,本港盈富基金 (02800) 竟到了昨晨最後一刻始變陣,立下極壞先例。白宮堆砌理由遏華,損人不利己,金融界無疑左右為難,惟無論多困難都好,始終須盡早制定和公布應急方案,港交所和港府今後應可按需要主動介入和補救,保障投資者利益。美國總統特朗普去年11月頒布行政命令,昨起禁止美國投資者,擁有或交投由美國單方面指稱所謂「解放軍控制相關公司」,財金機構連日急忙調整自保。3大美資投行提早終止逾400隻本港衍生產品,紐約交易所要求3大中國電訊股除牌,指數公司MSCI甚至上周二已在名下指數剔除中芯國際 (00981) 和中交建 (01800) 等。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Eh_pjSri_SM/hqdefault.jpg)
禁止左右轉標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aGGE1XcWicA/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