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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滿足「不危害國安」】
吳靄儀: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裁決,《國安法》之下,被告若未能滿足「不危害國家安全」的首要條件,則法庭不能考慮普通的保釋因素,但終院並無進一步說出,法官要根據哪些考慮才能判斷「不危害國家安全」這個條件可得到滿足。這是個重大漏洞,後果嚴重。在終院此指引之下,被拒保釋者已近百人,遭「未審先囚」長達數月,釋放遙遙無期。人身自由是普通法之下最根本的人權,法庭實在有責維護,不讓非法剝奪。由於《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 條限制報道保釋程序的內容,公眾只知結果,過程、辯論、理由,諱莫如深。雖然聆訊公開,但限制報道的實際結果,與閉門相去不遠。「公開的公義」(open justice)是法庭程序公義的根本。公開,就是向公眾交待,讓人人看到並得以評論公義是否得到履行。限制報道難以達到這個目標,尤其是涉及極需法庭向公眾澄清法庭會如何實施的 《國安法》。從少數高院就保釋申請頒布的判決書,理由不但片面虛泛,部分甚至令常人莫名其妙,無法信服。
支聯會五常委被控沒有遵從警方通知提交資料,裁判官羅德泉依據終院指引,拒絕五人保釋,但破例批准報道,讓公眾得知整個過程理據,反映事情已到了涉及嚴重問題的地步。該項控罪最高刑罰只是監禁六個月;審訊押後六星期甚至可能再押後,審訊、裁決等程序又數星期,即使無罪,已被囚超過最長刑期一半,明顯違反公義。何况在這宗案件,按辯方指出而控方無辭以對,現階段根本連指稱被告人是「外國代理人」的表面證據也欠奉,已要被告人被囚,法庭程序公義何存?就這個問題,已值得要終院重新考慮!
閱讀全文:bit.ly/3Efqwh0
圖片來源: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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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看世界——#共同富裕
2021-08-25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 近期多次引用 #毛澤東「#共同富裕」的理念,有評論擔心內地走回「#打土豪分田地」的時代。現時全國有一半人口月入只有一千元人民幣,但據胡潤富豪榜顯示,擁有十億美元身家的中國人卻有超過一千人,較美國多出三百多位,成為全球之冠,反映「#貧富懸殊」已經突破底線。除非是既得利益者,否則推行新政策以達到清理非法和「不合理」收入的目標,其實也是社會之福。
內地計劃使用「稅收、社保、轉移支付」政策去創造「共同富裕」的環境,希望讓更多人成為高收入人口。「共同富裕」一直都是「#烏托邦」的理想,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今天可能是社會發展層次的新契機,即社會在擁有更多資源的情況下進行財富再分配,讓財富不似資本主義社會那樣過度集中在少數超級富豪身上。
當然,不勞而獲的富裕,最終會養出一班「好食懶飛」敗壞社會的寄生蟲。透過剝奪有創意和辛勤工作者的利益達致均富,也會阻礙社會健康成長。毛澤東希望「共同富裕」的理念能讓社會更平等,問題是何謂平等或公平?
單是「#公平分享」和「#公平競爭」,當中已有很多研究空間。如何透過「#程序公義」,以公平架構、透明和客觀的程序去再分配,更是「共同富裕」原則和執行上的最大挑戰。
#張慧慈
#沒有程序公義
#好大機會由權力決定財富如何分配
#無權無勢的人會長期處於社會最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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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軍政府掌權後疫情持續惡化,聯合國人權專家憂緬甸成「超級傳播國」】https://bit.ly/3fbWWyk
工作一天後,看看今天不能錯過的新聞:
1. 中國在港實行《港區國安法》後的首宗案件宣判,被告唐英傑因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今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九年。(詳見端傳媒現場報道)
2. 緬甸的「2019 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惡化,軍政權當局公佈週四(29日)新增逾5200宗確診病例及342宗死亡個案,惟聯合國人權專家對官方數字抱有懷疑,警告指緬甸可能會成為「超級傳播國」。
3. 據香港多間傳媒引述消息報道,警方今天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在觀塘 apm 商場觀看奧運直播期間侮辱中國國歌。
4. 菲律賓國防部長洛倫扎納(Delfin Lorenzana)與到訪的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Lloyd Austin)舉行會談,會後宣佈菲律賓撤回終止菲美《訪問部隊協議》的決定。
5. 「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早前遭厄瓜多爾法院撤銷公民身份。阿桑奇的代表律師博維達(Carlos Poveda)批評法院違反程序公義、輕視阿桑奇的個人權利,表明會提出上訴。
6. 美聯社引述法庭文件顯示,羅馬天主教美國華盛頓教區前樞機麥卡里克(Theodore McCarrick)於當地週三(28日)被正式控以三項猥褻罪及一項毆打14歲或以上人士罪,成為迄今面對類似控罪的美國最高級神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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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校委會決定終止戴耀廷教席任期 戴: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
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4月被判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判囚16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教務委員會(下稱教委會)去年6月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以商議戴的終身教席去留問題。該委員會曾討論並認為戴於佔中案一事中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Good Cause),因此教委會並沒有建議解僱戴。
港大校務委員會(下稱校委會)於今日(二十八號)下午五時就戴耀廷的教席去留召開會議。據可靠消息指,校委會最終以投票方式,結果以18:2大比數,通過即時開除戴耀廷的教席,決定即時生效。 根據大學條例第十二(九)條,「除非經過充分調查事實並收到教委會調查結果的建議後,教委會認為有充分理據終止教師的任期,否則校委會不應終止任何教師的任期」,未知道教委會終止的理據。戴耀廷其後於Facebook 專頁作出回應,指出上述事件標誌著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亦相信他的個案足以回答「一國一制是否已來臨到港?」這條問題。戴感謝港大培育戴成為一名法律學生、法律老師、法律學者及法治的守護者。戴亦為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感到心痛,並盼望在未來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就校委會決定有以下回應。首先,李交代戴耀廷的法庭上訴結果將於二零二零年三月發表,若法庭有其他裁決,校委會將會再次就今晚結果重新檢視,本日決定故非最終結果。此外,李強調院校自主不應受政府或校方約束,本日的決定對港大的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造成極大挑戰,故為此感到失望及憤怒。最後,李指出校長張翔並沒有參與投票,但張翔為教委會之首,聯同學者皆代表港大學生,故應積極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
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表示學生會強烈譴責校委會的決定,直言校委會再次僭越權力,並認為校委會是基於政治考慮作出本次決定。學生會亦會即時發起聯署行動,以反映港大學生對校委會決定的不滿。此外,葉認為校委會的決定與其組成有所關連,由於校委會主席是由港大校監林鄭月娥任命,因此校委會很大機會憑政治或個人利益作出決定。葉指即使目前尚未成功,學生會仍會一直提倡重組校委會,並會捍衛院校自主及為同學發聲。葉表示學生會將繼續關注校委會的組成以及任命其主席的問題,亦將跟進校委會未來的決定及戴耀廷上訴的結果。此外,葉認為校委會今天執意推翻教委會的決定,終止戴的教席任期,是於國安法通過後直接衝擊港大的院校自主。因此,學生會將與校方高層討論如何在國安法下保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葉於日前亦指出校委會無疑正在打壓所有爭取民主自由、參與社會運動的學生和教職員,於校園內散播白色恐怖。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表示校委會的決定明顯違反教委會的建議、程序公義及院校自主。麥指出2015年校委會否決遴選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律學院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一事為「前菜」,今日戴耀廷被終止教席任期則是「正餐」。其後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聲明指,校委會決定明顯沒有跟從教委會的建議。有關上訴程序尚未完成,校委會便作出如此裁決,違反程序公義和院校自主。
校方其後發聲明,表示「校委會按照嚴謹和公正的既定程序,經過詳細討論和考慮後」作出決定,指出這是「大學内部的人事事宜」,並務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的原則。
註:
1. 李梓成、葉芷琳、麥東榮回應校委會決定的完整記錄:https://youtu.be/5LFwGDnOEn8
2. 港大校友關注組完整聲明:https://bit.ly/39EeXRJ
3. 校委會名單:https://www.hku.hk/about/governance/c_governance_structu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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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友關注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聯同港大教師及職員會發起今午在愛丁堡廣場集會,聲援正就「佔領中環」案上訴的港大法律系教授戴耀廷。他們批評港大校務委員會在案件上訴未完結,便成立委員會調查取消其教席是制度暴力,要捍衛程序公義。集會結束時,有人高呼「星期日,遮打見」,呼籲參與周日天下制裁大遊行。
港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陳希朗,以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大學事務委員會署理主席梁浩朗均有發言。陳希朗形容校方做法無疑是對港大學生的挑釁,此先例一出,其他院校亦有機會主動調查參與反修例運動的教職員。學生會下周將會收集同學聯署,亦不排除舉行校內遊行或集會,支持戴耀廷公民抗命的精神外,同時對校方不惜一切粗暴調查教職員教席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另有多名港大校友,包括中大教育行政及政策系副教授蔡寶瓊 、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時事評論員程翔,以及港大校委會學生委員李梓成、理大學生校董李傲然等發言。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麥東榮最後發言時提到,關注組將會聯同港大及其他院校的持份者團體,跟進制度暴力和程序公義問題,當中有簽名運動支持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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