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擬答
一、解答方向:委任、委託、行政委託三者的意義、區別
(一)參考解答:課本3-25~26頁
(二)委任管轄權移轉受委任機關,委託管轄權是否發生移轉學說見解有爭議,行政委託即委託行使公權力,管轄權移轉至受委託之私人。
二、解答方向:噴水驅離乃「行政上事實行為」,係下命處分作成後之行政執行行為。(此題為司律之考古題)
(一)噴水驅離為命遊民離開之下命行政處分,義務人有行爲義務而不履行之行政上實施行為,乃行政上事實行為。
(二)得否依行政執行法為直接強制或即時強制:
1、直接強制的要件:行政執行法第32條之要件,必須經間接強制而不能達到目的,或者情況急迫之情形,始得為直接強制。
2、即時強制的要件:行政執行法第36條係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之危險。
上述噴水驅離尚未符該法之要件,並非合法。
(三)參考解答:課本4-264頁
三、解答方向: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對甲申請人係授益行政處分,對於丙而言將發生不利益之情形即第三人效力行政處分
(一)參考解答:課本4-62頁
(二)乙並非行政處分效力所及之第三人,亦沒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損害,乙並不得提起爭訟主張撤銷原處分。
(三)市政府主張該處分並無「執行力」,而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16條之停止執行規定,並無理由。因為,行政處分之「停止執行」係停止行政處分之「效力」而言,並非停止行政上強制執行。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內政委員會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
第36條之1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院將紓困5.0預算送到立法院,國民黨團詳閱預算書內容,只能用「傻眼」、「鬼混」形容。各部會送來的預算科目皆無細目,顯示部會編列紓困5.0預算相當急迫,內容簡短,完全不知道目的為何?要做甚麼事情。費鴻泰指出,既然是紓困預算,預算書必須寫出預估成效、紓困多少人、金額多少錢、期程多久,結果完全沒有,除了用「傻眼」、「鬼混」能用甚麼字來形容。例如9月23日蘇貞昌院長才要到立院進行紓困5.0預算專案報告並備詢,之後送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是5倍券的部分在9月22日在官網上線進行數位綁定,10月5日進行紙本預約、8日開始領取紙本,相關預算都還沒有審查,行政院就在進行5倍券發放作業,合理嗎?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負起立法委員該有的責任,為民眾嚴格把關紓困5.0預算。
總召費鴻泰舉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上週六一群人聚集在標準檢驗局二樓陽台走廊上,準備進行PCR檢測,國民黨團詢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是否標準檢驗局有人染疫?或是員工家屬染疫?結果不是因為有人染疫而實施PCR採檢,而是為了進到全國各監所,監督受刑人包裝5倍券而準備。費鴻泰指出,國民黨團取得8月19日有關LINE對話顯示,標準檢驗局「從9月份到10月份,要辦理振興券包裝事宜,其他業務能不辦就不辦,會議也停開。」根據對話內容,國民黨團進一步查證了解,標準檢驗局同仁,將派到各監所監督受刑人包裝「蘇倍券」。費鴻泰質疑,9、10月標準驗驗局的員工,「不務正業」到各個監所監督包裝5倍券,萬一有廠商、企業送件檢驗,難道要拒收?停止檢驗?政府機關運作可以如此嗎?
費鴻泰進一步指出,之前是台電員工前往監所監督5倍券,現在換成標準檢驗局員工,去之前做PCR檢驗、施打疫苗,那麼監所受刑人呢?有沒有拿到應有的酬勞?經濟部長王美花必須公開告訴國人,標準檢驗局同仁去監所監督5倍券,會不會影響正常業務?如果不會,那麼標準檢驗局的預算,國民黨團會適度予以刪減,因為標準檢驗局根本不需要這麼多人,也沒有這麼多業務;費鴻泰痛斥經濟部,為了蘇貞昌「蘇倍券」的面子,不務正業、荒廢本職。費鴻泰高度質疑,此刻台灣面臨Delta變種病毒入侵,在此嚴峻的時刻真的是振興的最好時機嗎?
首席副書記長萬美玲表示,在這次紓困預算中發現,9月23日蘇貞昌院長才要到立院進行紓困5.0預算專案報告並備詢,之後送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是5倍券的部分在9月22日在官網上線,當天就可以進行數位綁定,10月5日進行紙本預約、8日開始領取紙本,國民黨團強烈質疑,相關預算都還沒有審查,行政院就在進行5倍券發放作業,合理嗎?萬美玲指出,去年3倍券發放行政成本高達22.56億元,這次5倍券也有20.78億元,其中系統營運、手續、保險費高達9.7億元,問題在於3倍券實施當時,已經編列了10.6億元建構該系統,現在同樣是發放消費券、發放方式相同、發放對象也相同,為何還要再花9.7億元?國人絕對無法接受行政院如此亂花公帑!
萬美玲指出,防疫相關系統開放民眾使用以來,不是當機就是塞車,所謂的「資訊大國」變成「當機大國」,各部會仍舊推出如「藝Fun券」、「農遊券」、「動滋券」、「客庄券」,民眾仍舊記憶猶新,只要上網登記,不是遇到塞車,就是拿不到驗證碼,行政院不是有個AI政委唐鳳嗎?到底誰在檢核數位成效?如果這5倍券數位綁定再當機,唐鳳會負責嗎?
萬美玲表示,關於防疫照顧假津貼,國民黨團在上周召開記者會時,提醒教育部必須注意,但到目前為止,學校一旦實施預防性停課時,家長只能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教育部在111年度公務預算或是紓困特別預算中,完全沒有編列防疫照顧假津貼預算,國民黨團強烈要求行政院、教育部,面對預防性停課學校越來越多,請假的家長也越來越多,必須盡快提出相關預算。萬美玲進一步指出,國民黨團也針對防疫照顧假無津貼的漏洞,提出《紓困及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之一修正草案:「公務員或勞工若有照顧12歲以下子女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及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亦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申請防疫照顧假致影響勞工生計及雇主營運等情形者,政府應發放生活津貼或扶助」,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支持此項修法,減輕家長和雇主的負擔。
關於簡訊實聯制部分,今年5月19日至9月6日為止,已經發送9億1,700萬5,345則,NCC在紓困3.0編列9億元預算,國民黨團發現該預算浮編,刪減5億元,到今年7月底為止,NCC撥付國內5家電訊業者2,499萬7,588元簡訊費,換言之,從原本每則0.1元的簡訊費,降為每則0.013元。萬美玲質疑,上周桃園附科農工發生2起染疫事件,結果NCC把桃園地區有關係、沒關係的人,狂發110萬則簡訊,亂槍打鳥、製造恐慌性群聚篩檢PCR、連精準疫調都做不到,難道是NCC在消耗預算?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負起立法委員該有的責任,為民眾嚴格把關相關預算。
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雖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將疫情降為2級警戒,但是面對來勢洶洶的Delta變種病毒,以及國人疫苗施打覆蓋率嚴重不足,觀光旅遊、飯店旅宿業叫苦連天,端午連假業績已經泡湯了,賺不到國旅拚經濟的機會,眼看下周即將到來中秋連假,看來是無法期待。洪孟楷痛批蔡政府,沒有辦法有效提供防疫安全環境,給國人出遊的信心;因此,三問民進黨政府:
第一、紓困不能大小眼,交通部在8月份針對計程車和遊覽車業者,延長一個月的紓困方案,但是對於客運業者並沒有給予相關紓困方案,難道客運業者所受到衝擊,比計程車和遊覽車業者小嗎?倘若中秋連假無返鄉人潮,無疑是雪上加霜,民進黨政府、交通部有沒有解決業者的需求?
第二、長輩、媒體記者以及相關施打過第一劑莫德納疫苗的國人,甚麼時候可以施打第二劑?6月份長輩們遵照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施打第一劑莫德納疫苗,28天就必須施打第二劑,現在已經超過10周了,第二劑莫德納在哪裡?請蔡政府明白地告訴國人,第二劑莫德納甚麼時候可以到貨?何時可以施打到第二劑?是否還具有保護力?請蔡政府將真實數據告訴國人。
第三、鄰近韓國派出官員到美國催貨,將到貨701萬劑,今天到貨139萬劑莫德納、342萬劑BNT一次送到。洪孟楷質問蔡政府,不是好想贏韓國嗎?蔡政府看到鄰近的韓國,為了疫苗官員親自前往美國催貨,民進黨政府去年10月告訴國人已經購買莫德納疫苗,為什麼到現在第二劑遲遲未能施打?
第36條之1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
「生兒容易養兒難」就算再怎麼用心的父母,送孩子們去上學時最希望的就是…能遇到一個好老師。
在台灣土生土長的我經歷了考考考、背背背、打打打的年代,活得不開心、一度懷疑人生、無思未來也忘了自己,當時也在心中種下決定,倘若未來有子女一定要讓他們開心快樂的學習且活著!
慶幸他們現在在法國,法國的教學環境對小孩的人權也是很重視。他們每天都開心的上學去。
而這美國老師的真實故事改編成電影,雖然只用幾分鐘講述,卻讓我省思也學習。對這電影很有興趣,分享給大家這老師的簡介與55條見解。非常欣賞也贊同第49-55點,我想也會成為我們的家規。真是相見恨晚啊!
電影《The Ron Clark story 熱血教師》
「隆‧克拉克(Ron Clark)簡介」
他說,他從沒想過要當老師。大學時代雖然有修教育學分,但純粹是為了拿助學金,好減輕父母的負擔。他熱愛旅行,到處尋求刺激。他一直覺得教書很無趣,他才不想教書。
大學畢業後,他到歐洲、日本「冒險」了兩年,終於還是回到家鄉小鎮,當起了小學老師。他很意外地發現,教書也可以是一場充滿刺激的冒險之旅。他說,這個工作會賜給他許多大好機會,去改變孩子們的一生。他不能想像有一天他會不再教書,因為他才不想放棄那麼多那麼好的機會。
他先後教過兩所小學。第一所在北卡州偏僻的鄉下,學生很弱勢,資源很缺乏,老師都不想去教,結果他把他那班教成全國知名,全班同學都獲得耶誕節前夕去白宮作客的殊榮,與克林頓總統伉儷一起唱「平安夜」。有一天他看電視,看到紐約市最貧窮的哈林區,那裡的學生更弱勢,資源更缺乏,老師更不想去教,他立刻決定搬到紐約市,找到電視節目中的那家環境奇差無比的小學,向校方毛遂自薦。結果兩年後,紐約市最難考的明星初中,考進去最多的就是他的學生。
他是美國南方人。美國南方最講究生活教養,「超基本五十五條班規」除了搞笑的那一條之外,幾乎都是他從小被祖母教出來的做人規矩。他在本書中傳授許多經驗談,分享他教書生涯的許多小故事,也分享他從自己犯過的錯誤中所學到的教訓。
他的方式往往與眾不同,但他總會詳加解釋為什麼要這樣。我們也可以從書中看到他過人的熱情,了解他的學生之所以會脫胎換骨,變得既有禮又用功,靠得並不只是一大堆規定,還有他無保留的付出與耐心。
「超基本五十五條班規」
1. 與大人應對,要有禮貌,有分寸─遇到大人要主動稱呼。大人問你話,你一定要清楚回答:『是/不是好/不好有/沒有』或是說『我不知道』不可以光是點點頭或是搖搖頭,也不可以含糊答『哦』或『嗯』。
2. 與人互動,眼睛要看著對方的眼睛─看著別人的眼睛。當別人在說話時,你的眼睛要一直看著他。如果旁邊有人發言,你就轉過頭去看著那一個人。
3. 別人有好表現,要替他高興─如果班上有同學贏得比賽,或是有什麼出色的表現,大家都應該鼓掌恭喜他。鼓掌時應該持續三秒鐘,手掌的角度要剛好,才能拍出響亮的掌聲。(我知道這樣說很蠢,但是孩子們都愛聽這一套)
4. 尊重別人的發言與想法─課堂進行討論時,要尊重別的同學的看法和意見。盡可能這麼說:『我同意約翰的說法,而且我還覺得……』或是『我不同意莎拉的看法。他的觀點很好,可是我認為……』或是『我認為維克多的看法很棒,他的話讓我想到……』
5. 自己有什麼好表現,不要炫耀,輸別人也不要生氣─贏得任何比賽或是有任何好的表現,都不可以炫耀。如果輸了,也不要顯露出生氣的模樣。你可以這樣說:『參加剛剛這一場比賽,真是愉快,希望將來還有機會跟你一較高下。』要不然就是說:『是很不錯的一場比賽。』要不然就什麼也別說。生氣或是說一些酸溜溜的話『我剛剛沒有盡全力,你真的沒有那麼好』之類的,只是表示你很遜而已。
6. 如果別人問你問題,你也要回問他問題─如果有人問你一個問題,你也應該回問他一個問題。如果有人問:『你這一個週末愉快嗎?』你不應該只回答愉不愉快,還要回問他,舉例來說:我:『你這一個週末愉快嗎?』你:『很愉快,我和我的家人去逛街買東西。你呢?你這個週末愉快嗎?讓別人知道你也一樣很關心他,這是基本禮貌。
7. 打噴嚏、咳嗽都要說對不起─咳嗽、打噴嚏或是打嗝時,得體的作法是別過頭去,並用整個手掌掩口,然後你應該說一聲對不起。
8. 不可以有不禮貌的小動作─不要用砸嘴或是翻白眼等類似的動作表示輕蔑。
9. 別人送你任何東西,都要說謝謝─每次我送你什麼獎品,你一定要說謝謝。如果你在收掉獎品三秒鐘之內沒有說謝謝,我會把送你的東西收回來。因為不表示感謝是沒有藉口可以通融的。
10. 接到獎品和禮物,不可以嫌棄─有人送你東西時,絕對不要嫌棄禮物,也不要暗示你不領情,侮辱送禮的人。
11. 用小小的貼心,為別人製造驚喜─隨時為別人做一些小小的貼心的服務,帶給別人一個小驚喜,每個月至少一次。
12. 改同學考卷時要謹慎─偶而我會讓學生互相改考卷,為同學打分數時,如果你打錯分數,不管是打太高或是打太低,多給的或是少給的分數將由你自己的分數扣除。在別人的考卷上只能打「×」,以及答錯的題數。
13. 全班一起唸課文時,要看著正在唸的一字一句─我們在課堂上一起讀課文時,你的眼睛一定要看著課文的一字一句。如果我叫你一人把課文讀下去,你一定要知道我們讀到哪裡,立刻接下去讀。
14. 以完整的句子回答所有的問題─用紙筆作答回答所有的問題,都應該以完整的句子回答。舉例來說,如果題目是:「俄羅斯的首都在哪裡?」應該答:「俄羅斯的首都是莫斯科。」此外,與別人對話時,以完整的句子回答也很重要,因為那是表示尊重。譬如,如果有人問:「你還好嗎?」你不應該只說:「很好」,你應該說:「我很好,謝謝。你呢?」
15. 不要主動討獎品─學年中我會不時的發獎品,鼓勵學生在操行或是學業各方面的優良表現。可是,如果你開口主動要獎品,我就不會給。開口問表現良好有沒有獎品是很沒有禮貌的。你努力作個好學生,應該是為了你自己好,而不是為了要獎品。
16. 每天都要做完作業─每個學生每天都要交每一科目的家庭作業,沒有例外。
17. 換科目的時候,動作要快、要安靜、要守秩序─課堂上,交完一科要換別科時,換的過程要迅速、安靜、有秩序。大家應該總是以最快的速度,從一本課本換到另外一本,連帶所有的家庭作業及必要的教材都準備好,轉換的時間不應該超過時秒鐘,我們則以七秒鐘為目標。
18. 做什麼事都要有條理─做什麼事都要盡可能有條不紊。
19. 老師在指定作業的時候,不要叫苦─當我指派家庭作業時,不要抱怨。抱怨將導致家庭作業份量加倍。
20. 別的老師來代課,也要守班規─代課老師來代課時,你們要和我在的時候一樣遵守班規。
21. 課堂上發言或起身,應該講規矩─要遵守某些課堂禮儀。為了專心、有條理、有效率,要遵守下列規矩:A、未經許可,不要離開你的座位。例外是身體不舒服的時候,不用問老師,快去洗手間或是醫護室。B、不要發言,除非是:1.你有舉手,我也叫了你的名字。2.我問你問題,你回答。3.在下課或是午餐時間。4.老師說你可以說話的時候,例如分組時間。
22. 不可以上課上一半,起身去倒水─你可以帶一瓶開水放在桌上。我在上課時不可以問可不可以去倒水,你甚至於可以放吃的東西在桌上,只要別人沒看到,我也聽不到你吃東西的聲音。
23. 見到每個老師,都要說某某老師好─快速記住學校中其他老師的名字,並這樣打招呼:「葛蘭姆老師早」或「歐堤茲老師好,老師今天穿得很漂亮。」(全班排隊進行時,照例是不准說話,所以也不可以和老師打招呼,如果是下課時間、上下學途中、幫老師跑腿、外出辦事或換教室時,你就應該跟老師打招呼。
24. 注意洗手間的衛生,把身邊的病原減到最少─如廁後要沖水和洗手,使用公共廁所的話,洗手前要先拿一張紙巾,洗完手後要拿紙巾關水龍頭,再取另外一張紙巾擦乾雙手,絕對不要用乾淨的手去碰別人髒手碰過的地方。
25. 讓客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學校會有訪客來參觀,如果來參觀我們班級,我會派兩個學生去外面迎接,負責迎接的學生會拿著歡迎某某先生或是某某女士光臨的牌子。來賓到達時這兩個學生要和他們握手,介紹自己的名字,並歡迎他們的到來。兩位學生帶來賓簡單參觀大樓的設施,再帶來賓至教室。
26. 不要幫同學佔位子─在校內的公用場所,不要幫要好的同學佔位子。如果有同學想要坐下,就讓他坐。不要排拒任何人。全校都是一家人,彼此之間要尊重,要親切。
27. 同學受罰的時候,不要看著他─不管是我或是任何其他一位老師在責罰某名同學時,都不可以盯著那一位同學看。如果是你惹麻煩挨罵,你也不希望別人看著你,所以別在同學挨罵時盯著他看。如果你正在被我罵,也請不要生那些看著你的同學的氣,請告訴我,讓我來處理。
28. 對作業有問題,可以打電話來我家,我沒接的話,你可以留言,但只要留一次就夠了─如果你有家庭作業的問題,你可以打電話給我。如果我不在家,可以這樣留言:「克拉克老師您好,我是誰誰誰。我的什麼什麼作業有問題要請教您,可能的話請你在幾點幾點前打電話給我。謝謝。」不必要一直留言14次。
29. 用餐的基本禮儀─用餐時有一些禮儀是一定要遵守的,我稱之為「用餐禮儀ABC」。
30. 吃完飯,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用餐完必要自行清理。要清潔桌面,確定沒有留下垃圾在地面或是附近。不論你身在何處,都要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確定沒有亂丟,這很重要。
31. 接受別人的服務要惜福─你在餐廳、旅館等場合所受到的服務,你要懂得感恩惜福。
32. 坐校車或公車,都要坐好,別打擾到司機─坐校車或公車,都要坐好,別打擾到司機─搭公車或是校車時,總是面朝前方坐著。絕對不要轉頭和其他學生交談,不要把任何東西伸出窗外,不要離開座位走來走去。下車時,一定要和司機說謝謝。
33. 認識新朋友,要記住對方的名字─到校外進行戶外教學時,我們會遇見不同的人,當我介紹你們認識這些人時,你們要記住對方的名字大家離去時,一定要握手道謝,記得要稱呼對方。
34. 吃自助餐,或與人同桌,取菜不可以貪多─有機會讓你拿東西吃時,不論是吃到飽的自助餐還是班上有人請客,絕對不要貪多拼命多拿。不只是因為吃不完會浪費,也因為如果你沒有留下足夠別人吃的份量,是很失禮的行為。
35. 別人掉東西,請彎身去幫他撿─不論我們是在校內,還是出去做校外教學,如果有人掉了東西,請幫忙撿起來,並物歸原主。即使物主比較靠近掉東西的位置,你還是要彎腰幫忙撿,這樣才顯得有教養。
36. 進門時,如果後面還有人,請幫他扶住門─如果你走進一扇門,有人在你後面,你要幫他扶住門。如果門是用拉的,你就拉開門,但自己先不進去,扶著門在旁,禮讓另一個人先行,自己再進去。如果門是用推的,你自己就先進去,然後幫後面的人扶住門。
37. 別人碰撞到你,不管你有沒有錯,都要說對不起─如果有人撞倒你,即使不是你的錯,也要說:「對不起。」
38. 進行校外教學時,無論是到哪一個公共場所,都要安安靜靜─當我們舉辦校外教學時,進任何場所都不可以講話。大家就悄悄地進去,安靜到沒人注意到我們的存在。無論是電影院、教堂、劇院或任何人群聚集的場所,都是用這一條班規。
39. 去參觀別人的地方,要不吝於讚美─進行校外參訪時,不妨讚美一下我們正在參觀的地方。譬如:如果參觀的是別人的家,讚美她家的窗簾很漂亮,聽起來就會讓人覺得很窩心。有客人來家中,主人多少會有一點不自在,你的讚美可以讓主人放輕鬆。此外,如果我們在參觀博物館或歌劇院等場所,稱讚建築很有格調或是跟導遊說整個設施很棒,都是一種禮貌。
40. 全校師生開會的時候,不要講話─ 全校集會時,不要說話,不要東張西望,也不要試圖吸引別班朋友的注意。我們所呈現出來的格調就是自愛、自重。
41. 接電話時的言談要得體─ 當你在家接電話時,一定要應答得體。
42. 一趟校外教學結束,要謝謝所有隨行的老師和家長─ 校外參訪結束時,你們一定要握一握我的手以及每一位隨行老師或是家長的手,要說謝謝我們花時間帶你們出來,要說你很高興有這次參訪的機會。我關心不是我自己是否被感謝,我要教你們的是在有人撥出時間和精力為你付出時,你要適當的表示感恩。
43. 搭乘電扶梯時,要站右邊,讓趕時間的人走左邊─ 進行校外參訪時,要進電扶梯時,大家要靠右邊站,讓趕時間的人從左邊通行。當我們要進入升降梯、地鐵、進出口時,都要先等裡面的人出來,我們才進去。
44. 列隊行進時不要說話─ 排隊時要排成一列,距離前面同學兩、三呎(七、八十公分),雙手垂兩側。面朝前,絕對不要說話。
45. 不可以插隊;但看到別人插隊不可以大呼小叫,讓老師知道就好─ 絕對不要插隊。如果有人在你前面插隊,不要說什麼或是做什麼,就讓那個人插隊,但是一定要讓我知道,我會處理的。如果你打抱不平,可能會惹上麻煩,那不值得。請你以同樣的方式來處理同學之間的所有紛爭,在你解決任何問題之前來找我。
46. 看電影時不可以說話─ 到電影院看電影時,無論如何都不要說話,我不管電影有多好看,也不管你要告訴旁邊的人什麼事情,連悄悄話都不行!不可以把腳伸到前面的椅子上。如果要吃東西,必須儘可能不出聲音。如果買了一包糖果想在看電影的時候吃,你要在開演前就打開包裝,因為看電影看到一半時打開糖果袋,是會吵到別人的。看電影時開著行動電話或是呼叫器,也很失禮。
47. 不可以帶「多力多滋」來學校─ 不要帶零嘴「多力多滋」到學校。這一條是本班一個小小特色。
48. 有誰欺負你,讓老師知道─ 如果有任何同學找你的麻煩,讓我知道。我是你的老師,我本來就應該保護你,照顧你,我不會讓學校裡了的任何人欺負你或是讓你覺得不舒服。相對的,我要求你不要自己處理,讓我來處置這個學生。
49. 自己的理想自己要堅持─ 捍衛你的信念,如果你全心全意相信自己的方向沒有錯,就不要因為別人的否定而退縮。
50. 要樂觀,要享受人生─ 要積極的去享受人生。有些煩惱是很不值得的。看事情要看清輕重大小,要專注生命中美好的那一面。
51. 別讓將來有遺憾─ 生活要抱著「別讓將來有遺憾」的態度。如果你想做什麼,那就去做!絕對別讓恐懼、疑慮或其他阻擋你。如果你想追求什麼,就全心去追求。是你想做的,就努力去做,沒真做到絕不放棄。如果你有什麼夢想,你就要竭盡所能去實現,直到夢想成真。
52. 從錯誤中學習,繼續向前邁進─ 你是會犯錯的,請接受這個事實。你要從錯誤中學習,並繼續前進。
53. 不管如何,一定要誠實─ 無論什麼情況,一定要誠實。你做錯了事,最好對我坦白承認,因為我欣賞誠實的人,常會因為你的誠實而選擇不給予任何懲罰。
54. 抓住今天─ 把握今天。今天是不能重來的,所以不要浪費它。生命是由特別的時刻所組成的,許多時刻之所以特別,就是因為我們把警戒心拋到腦後,先行動再說,抓住這一天。
55. 在你的能力範圍內,做最好、最好的人─ 在你能力範圍之內,做一個最棒、最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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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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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 針對國際人才來台政策,行政部門不僅沒有思考我國整體移民政策的缺漏及人口結構的問題,仍採取被動地阻擋或者僅針對個案採取治標不治本的應對方式,令人相當失望。台灣目前面臨嚴重的人才流失問題,本土高階人才紛紛出走,更遑論吸納國際人才呼籲。行政部門應主動積極地開創機會跟空間吸納國際專業人才,並且盡速結合產、官、學界的代表及現居住於台灣的外籍人士召開公聽會,針對現行的法規全盤檢討修正,並配合產業發展的方向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目標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人才政策。
▶ 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29條修正草案,政府的態度故步自封、自我設限,反對修法理由牽強且嚴重與國際現實脫軌。台灣政府一再宣示要落實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根據兩公約施行法也必須盡速完成公約內國法化。外國人士來台參加合法的活動,只要是不危害國家公眾利益我們都應該贊同。然而,行政單位同意原則卻反對修法,不但未積極捍衛人權,卻在法規上阻擋不符公約精神之鬆綁,令人遺憾。又中國人士皆規範於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行政部門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修法,實屬荒謬。
▶ 身為世界公民,關心國際公共政策的議題實屬正常。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特殊,我國國民、海外留學生甚至許多立法委員也都時常在其他國家參與示威遊行等活動為台灣發聲,依據我國現行移民法29條便是違法且應被驅逐出境及列管入境。我們政府目前一方面希望吸引外籍人士來台求學或就業,一方面又以惡法限制外國來台的言論及參與集會遊行自由並且阻止其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不僅與國際人權標準嚴重脫軌,重創台灣國際形象,讓台灣形同警察國家,行政部門應盡速將移民法29條丟入歷史的垃圾桶中,朝務實方向做出修正。
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