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合|
第一步總是最困難。
林雅婷想了半天,在暱稱欄打出:「Gina」。她不知道為什麼是Gina,她的身邊也不認識Gina,自己的臉好像長得不像Gina?總之在一切的無以名狀中,敷著面膜的、剛滿27歲的林雅婷,在凌晨三點的交友app介面中,決定現在要叫Gina。
接下來應該會簡單一點了。
似乎並沒有。她盯著興趣欄放空,憑直覺寫下,單戀。不對,這不對,她刪掉。母胎單身的她,的確非常非常擅長單戀。如果單戀有錢賺,靠著她一心一德一次一個的虔誠路數,她現在應該是單戀富比世冠軍。又離題了,趕快想興趣!
看書?現代人已經不看書了,而且喜歡這點的人可能是同業,先不要。爬山?聽起來很棒但她其實一年就爬一次左右。美食?會不會被誤會是網美,或者很喜歡去打卡名店。
選擇安全牌好了,她寫「電影」。幹,超普通。
凌晨的自我厭惡迴圈。手機跳出通知,喬的訊息:「還沒刷到妳!」她回:「快了啦不要催(哭臉)。」喬又傳:「我好興奮,剛剛失手按了一堆愛心,妳快來!」附上一張貓咪照,說可以借她用。
終於到達挑選照片的環節,化身成Gina的林雅婷已經有點理智斷線。她的手機裡幾乎沒有自己的照片,倒是充滿機車的照片。真的機車,literally機車。租屋處附近太多小巷弄,如果不拍起來她會忘記把車停在哪。整本相簿,都是各種角度的機車照。她一邊抓狂一邊刪除照片。
喬又來訊:「有貓的照片一百分,真的。」
她心中產生一絲絲的動搖,但這太接近詐騙了。她選了某個工作中的側面照,跟一張風景照,系統要她再傳一張,她迫不得已,傳了貓照。有適合的照片她一定換掉,這是緊急狀況,不算欺騙。最後,她按了送出。
Gina正式上線。
雖然不是她的名字,也不是她的貓。
刷新系統,在方圓3公里內,有100多人。不愧,是永和。叮聲立刻響起,那是收到愛心的通知,她以為是喬,點開看是個陌生的貓照,滑過對方檔案內的系列照片,都沒有臉。不過人在江湖混,也是理解世事的,她給回一個愛心。她沿路看下去,不忘留下愛心的軌跡,將新手上路得到的30個愛心發送完畢。
滑到熟悉的臉孔。喬放的是正面燦笑照,在茫茫貓海中一支獨秀,她沒有愛心可以給喬了,就放在心裡吧。叮聲又響,這次是愛心加訊息,點開是喬:「誰是Gina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回:「請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喬回:「.」她再回:「請愛用全型句號。」
OK好,林雅婷提醒自己,大家都是大人了,不要意氣用事。今日工事已畢,Gina先退駕,林雅婷轉鬧鐘、睡覺。
*
人性實在他媽的脆弱,她現在已經會照三餐打開app了,謝謝喬大。
午餐時間,趁著一起吃飯的同事去廁所的空檔,她打開調成靜音的app。雖然定位系統不太精確,她還是不敢在公司打開,畢竟她聽過男同志朋友打開app,有人距離0m的恐怖故事。答案揭曉,是同一棟樓的鄰居,坐電梯即可達,產地直送的一炮,還可以回自家洗澡。公司附近又有許多新的側臉、新的貓臉、新的風景照,上線人數頗多。為了不想花錢買愛心點數,她近日決定分配配額,午餐可以給10個愛心,晚餐10個,睡前再10個。
她開始試著主動傳訊,或是在回訊的時候多斟酌,盡量讓話題繼續下去。遇到錯字,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戀愛到底要怎麼開始呢?
林雅婷跟Gina去看了週末的早場電影,播放藝術片的小廳只有她一個人。片尾,韋瓦第的《四季》響起,女主角看著音樂廳另一端觀眾席上哭泣的愛人,她們也許不會再相見了。即使在同婚通過的這年看這部電影,林雅婷仍舊痛哭到有點難克制。她一度以為有別的觀眾,但沒有,她放膽地哭出了一點點聲音。走出戲院,找一家咖啡廳,坐在窗邊發呆,在人潮大批湧進前回家。也許就是這樣了吧,她想。母胎單身的她也想談一場完全燃燒的愛情,若不得,可能就是命吧。
在陽光燦爛的下午,獨居女子把套房的小陽台晾好晾滿,就是此刻能做到的最快樂的事。夜裡她上傳了一張劇照,她其實不太更新app裡的文章,因為覺得沒有人要看長文。迫切地想傾訴給也許不存在的觀眾,想往哪裡空投一封瓶中信,還有什麼比交友app更適合的呢?
隔日一早,她去二刷電影。早場的廳裡還是只有她一人。
這次能夠以全知的心情,重新看待一場戀愛。趁著燈亮之前擦乾眼淚,手機恰好震動。app裡有人回覆文章,她點進那個帳號,kotoko。帳號昨日新增的文章,跟她寫了同一部電影。她傳訊給對方,對方秒回。丟接非常愉快的聊天,是節奏適合的夥伴,互相餵球,有來有往。
「聊多久要約見面?」隔週,她傳訊問了喬。
「妳還沒有跟人約出來嗎?」喬問。
「對。」她答。
「我真的沒辦法了、、、」喬回,「!!!。。。」
「蛤?」
「就是太震驚,難怪妳的曖昧都無疾而終。」
「跟網友見面很緊張欸。還是先交換ig帳號或是line再說?」
「這麼私人的東西妳怎麼會想先給......」喬說完,補上一個傻眼貓咪的gif檔。
「我不懂這些遊戲規則(抱頭)。」
「就照、妳的、節奏吧。」
有天夜裡,kotoko傳了聲音訊息,說晚安。林雅婷也回傳。
「妳的聲音很不像Gina。」kotoko迅速回以文字。
「我亂取的......現在改還來得及嗎......本名實在太菜市場了......」
「我的名字,也很菜市場(握手)。」
app有點卡頓,林雅婷重新開啟。發現kotoko跟自己的距離為0m。很好,又有新bug。
「妳住在哪區啊?永和還是中和?」林雅婷問。
「交界。」
「那好像很近,如果週末有空,要不要約面交?」以Gina之名,她咬牙送出這句,又補充:「上次跟妳講的那本書出了,可以給妳一本。」
「這個要求有點失禮,但可以給我電子檔嗎?我讀電子檔比較方便。」
「好啊。」
她們交換了e-mail,她想著碰面應該是無望。
「但是我很想見妳喔。」kotoko說,「很難以說明我現在的心情。我第一次有這種感覺,心裡覺得很困惑,又覺得,啊,果然是這樣。雖然一直沒有喜歡上誰,但我果然是喜歡女生的。」
林雅婷從床上翻身坐起,打開桌邊小燈,端正看著這段訊息,面紅耳赤不該如何回應。
「哈哈哈哈哈,先這樣,好孩子該睡了,晚安。」語畢,kotoko立即下線。
還沒有正式見面,戀愛早一步開始了。
Gina回到林雅婷,kotoko的本名是王秀琴。她們交換了比app個人檔案更清楚的照片,林雅婷坦承檔案裡的貓不屬於自己,聊起原生家庭,認同的掙扎,如何試著在日常生活或是網路找到同類。
kotoko的家教極度嚴格,甚至還被逼著去相親過許多次,她很少出門,主業是寫網路小說,林雅婷一看,是人氣跟品質都很不錯的百合作者。雖然想過很多次要離家出走,但都失敗。
大抵是熱戀帶來的勇氣吧,林雅婷問,要不要先搬來她的套房一起住。反正白天她都不在家,kotoko可以專心寫稿。之後的事,就邊走邊看。kotoko沉默了很久,說會有點麻煩。林雅婷說沒關係。
「真的有點麻煩,妳會怕的。」kotoko傳訊。
「不怕。」林雅婷回。
「給我兩個星期時間,我看一下日子。」
「?」
「就是,要看一下有沒有比較適合的日子。」
「看妳覺得怎樣比較好。」
林雅婷倒在床上,快樂到傳訊給喬。
「第一次戀愛就同居,好喔,這很女同志。」喬回,加上一個貓跳舞的圖。「她的家人是不是很可怕......妳們到時候小心一點......不要讓他們知道妳們住的地方!!!」
「好!」林雅婷回。
約好搬家的日子,天氣晴。林雅婷早起洗了衣服,想到kotoko說的好日子,google了一下農民曆,果然是好日子。
「宜:嫁娶、開光、祭祀、祈福、求嗣、出行、解除、伐木、入宅、移徙、安床、出火、拆卸、修造、上樑、栽種」
她煮好一壺咖啡,等待kotoko抵達。雖說kotoko說東西很少,她清出了兩層書櫃跟幾個儲存格,如果還需要什麼,再去採買就是了。約定下午三點,她走下樓,沒看到人,於是她走到住家大門外窄窄的小巷,各種聲響湧入,但巷裡沒人。
「妳到了嗎?」她傳訊問。
「往前走。」kotoko回。
林雅婷往前走了幾步,還是沒人,在窄窄的,不容會車的,以各種方式斜插著機車的日常小巷裡,道路正中間,有點突兀地,放置著一個紅包袋。太陽還很烈,林雅婷剛下樓就出了薄薄的一身汗,說不上來,她突然有一種涼意。
而手機訊息又來了。
「如果方便的話,請妳撿起來。」kotoko說,「拜託了。」
林雅婷不確知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有機車正要騎進小巷,她突然感覺,不想要那個紅包被輾過。她快步往前衝,機車騎士罵了一句髒話,避開她們快速騎走了。
她蹲下,以奇特虔誠的心情,輕輕捧起那個紅包袋。
袋裡有一小撮收束好的頭髮,旁邊有寫著數字的紙張,八字的主人,名為王秀琴。她覺得天旋地轉,一時站不起來,乾脆坐在地上。
「對不起。」kotoko說,「如果不方便,真的沒有關係。」
訊息持續傳來,她沒有力氣再往下讀。她就坐著,柏油路的熱氣漫漫蒸暖她的尾椎。旁邊有人走來,出聲叫喚,她想說她沒事,開嘴了卻沒有聲音。聲音呢?她想。原來要用力才能讓人聽到自己的聲音。
她抬頭看,一對老夫妻站在她面前。她還是沒找到聲音,板著臉的老先生,將她手上的紅包跟紙片一把搶走。他們快步離開,老太太又回過身,拿走那撮頭髮。
再回神,有台車要開進小巷,按了喇叭看她不動,倒退開走。林雅婷坐在路中間,尚有點腿軟,所以她叫了uber,出發去找喬。
喬跟幾個朋友在東區聚餐,好心讓她加入,大家以為林雅婷初戀即失戀,呵護她一整個晚上。有熱鬧的餐廳當背景音,她打開訊息,裡面是滿滿的道歉。她想想也是,要講出這件事,可能比出櫃還難。
喬的朋友恰好因為換工作,去找通靈人算運勢。席間的話題轉為各種神秘故事。
林雅婷趁著空檔開口:「你們覺得同婚難還是冥婚難?」
有人率先回:「當然是同婚,今年五月才過的同婚,冥婚已經有幾千年歷史了吧,當同志比當鬼難多了。」
到家之後,小套房跟出門前一模一樣,咖啡早就變冷了。她想起自己跟家人出櫃的艱難過程。跟別人說自己是女同志難?還是跟別人說自己是女鬼難?好像很難分辨。
她坐回桌前,傳訊問,那現在該怎麼辦?妳爸媽好像不同意?
秀琴幾乎秒回,「我會繼續跟他們溝通......還有,那是我弟弟跟弟媳。」
林雅婷好像懂了什麼。
「妳幾年次?」
「37年次。」
「!」
「可以算是.....19歲吧......我也不知道......」
「星座呢?」
「我們那時候報戶口不準,冬天生的,可能是天蠍或是射手......」
「妳答案盡量講長一點。」
「為什麼?」
「不然我會覺得自己好像在玩碟仙。」
「哈哈哈哈哈哈哈妳很煩欸。」
林雅婷泡了一壺新的茶,刷新app,發現秀琴在距離自己略遠的地方。
「好啦,那接下來怎麼辦?家人好像不讓妳搬出來住。」
「妳不怕嗎?」
「說真的嗎?」
「嗯,請妳一定要對我說真話。」
「不怕。」
「我會去處理。以前沒有人在聽我講話,但現在不太是這樣。」
「會怎樣?」
「讓他們沒辦法睡覺。」
「有用嗎?」
「不然妳以為我怎麼拿到智慧型手機的。」
「原來真的可以用......」
週一到來,林雅婷如常上班,抽空跟秀琴傳訊。她本來想訂做一個紙紮電腦給對方,否則在手機寫稿太傷眼了,轉念一想,可能秀琴沒有這方面的困擾。不如到時候再觀察看看。
又是一個好日子,這次她穿得稍微正式,抵達秀琴家人指定的咖啡廳。來的是秀琴的弟弟弟媳,還有他們的女兒。弟弟的臉色不善,弟媳保持沉默,女兒反而非常親切,一把握住林雅婷的手,大聲地喊姑姑。新認的姪女約莫跟林雅婷的母親年紀相仿,她立刻請對方直呼名字就好。
談的事項很簡單,一切從簡,林雅婷收下原本的紅包,此次還加上幾張秀琴照片。
不是賣女兒,加上雙方都是女方,沒有嫁妝或是聘金的疑慮。弟弟拿出一小盒,內有一枚金戒指,是當初媽媽做好,想給女兒出嫁用的,就一併交給雅婷。她沒有刷新app看位置,但她能感覺秀琴就在旁邊那個特意空出的位置。最末,她跟姪女交換了line,姪女遞出一個紅包,說是簡單的賀禮,希望雅婷務必收下。
紅包跟戒指的重量都很輕,接近沒有存在感。她回到家,將這些物件放在櫃子上。然後打開前幾日買好的金紙爐,將她精心挑選的幾本書焚燒殆盡。
「謝謝!!!我已經好久沒讀到紙本書了!!!」秀琴說。
接近午夜,秀琴還沒有抵達。也許還在跑行政程序吧,畢竟,同婚是一件很新的事。
林雅婷坐在小沙發,打開新買的氣泡酒,幫秀琴多倒了一杯。接著轉開電視,想找部可以下酒的影集,有雙手輕輕覆蓋在她按著遙控器的手上,跟氣泡酒一樣清爽冰涼,觸感柔軟而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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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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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好,林雅婷提醒自己,大家都是大人了,不要意氣用事。今日工事已畢,Gina先退駕,林雅婷轉鬧鐘、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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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能夠以全知的心情,重新看待一場戀愛。趁著燈亮之前擦乾眼淚,手機恰好震動。app裡有人回覆文章,她點進那個帳號,kotoko。帳號昨日新增的文章,跟她寫了同一部電影。她傳訊給對方,對方秒回。丟接非常愉快的聊天,是節奏適合的夥伴,互相餵球,有來有往。
「聊多久要約見面?」隔週,她傳訊問了喬。
「妳還沒有跟人約出來嗎?」喬問。
「對。」她答。
「我真的沒辦法了、、、」喬回,「!!!。。。」
「蛤?」
「就是太震驚,難怪妳的曖昧都無疾而終。」
「跟網友見面很緊張欸。還是先交換ig帳號或是line再說?」
「這麼私人的東西妳怎麼會想先給......」喬說完,補上一個傻眼貓咪的gif檔。
「我不懂這些遊戲規則(抱頭)。」
「就照、妳的、節奏吧。」
有天夜裡,kotoko傳了聲音訊息,說晚安。林雅婷也回傳。
「妳的聲音很不像Gina。」kotoko迅速回以文字。
「我亂取的......現在改還來得及嗎......本名實在太菜市場了......」
「我的名字,也很菜市場(握手)。」
app有點卡頓,林雅婷重新開啟。發現kotoko跟自己的距離為0m。很好,又有新bug。
「妳住在哪區啊?永和還是中和?」林雅婷問。
「交界。」
「那好像很近,如果週末有空,要不要約面交?」以Gina之名,她咬牙送出這句,又補充:「上次跟妳講的那本書出了,可以給妳一本。」
「這個要求有點失禮,但可以給我電子檔嗎?我讀電子檔比較方便。」
「好啊。」
她們交換了e-mail,她想著碰面應該是無望。
「但是我很想見妳喔。」kotoko說,「很難以說明我現在的心情。我第一次有這種感覺,心裡覺得很困惑,又覺得,啊,果然是這樣。雖然一直沒有喜歡上誰,但我果然是喜歡女生的。」
林雅婷從床上翻身坐起,打開桌邊小燈,端正看著這段訊息,面紅耳赤不該如何回應。
「哈哈哈哈哈,先這樣,好孩子該睡了,晚安。」語畢,kotoko立即下線。
還沒有正式見面,戀愛早一步開始了。
Gina回到林雅婷,kotoko的本名是王秀琴。她們交換了比app個人檔案更清楚的照片,林雅婷坦承檔案裡的貓不屬於自己,聊起原生家庭,認同的掙扎,如何試著在日常生活或是網路找到同類。
kotoko的家教極度嚴格,甚至還被逼著去相親過許多次,她很少出門,主業是寫網路小說,林雅婷一看,是人氣跟品質都很不錯的百合作者。雖然想過很多次要離家出走,但都失敗。
大抵是熱戀帶來的勇氣吧,林雅婷問,要不要先搬來她的套房一起住。反正白天她都不在家,kotoko可以專心寫稿。之後的事,就邊走邊看。kotoko沉默了很久,說會有點麻煩。林雅婷說沒關係。
「真的有點麻煩,妳會怕的。」kotoko傳訊。
「不怕。」林雅婷回。
「給我兩個星期時間,我看一下日子。」
「?」
「就是,要看一下有沒有比較適合的日子。」
「看妳覺得怎樣比較好。」
林雅婷倒在床上,快樂到傳訊給喬。
「第一次戀愛就同居,好喔,這很女同志。」喬回,加上一個貓跳舞的圖。「她的家人是不是很可怕......妳們到時候小心一點......不要讓他們知道妳們住的地方!!!」
「好!」林雅婷回。
約好搬家的日子,天氣晴。林雅婷早起洗了衣服,想到kotoko說的好日子,google了一下農民曆,果然是好日子。
「宜:嫁娶、開光、祭祀、祈福、求嗣、出行、解除、伐木、入宅、移徙、安床、出火、拆卸、修造、上樑、栽種」
她煮好一壺咖啡,等待kotoko抵達。雖說kotoko說東西很少,她清出了兩層書櫃跟幾個儲存格,如果還需要什麼,再去採買就是了。約定下午三點,她走下樓,沒看到人,於是她走到住家大門外窄窄的小巷,各種聲響湧入,但巷裡沒人。
「妳到了嗎?」她傳訊問。
「往前走。」kotoko回。
林雅婷往前走了幾步,還是沒人,在窄窄的,不容會車的,以各種方式斜插著機車的日常小巷裡,道路正中間,有點突兀地,放置著一個紅包袋。太陽還很烈,林雅婷剛下樓就出了薄薄的一身汗,說不上來,她突然有一種涼意。
而手機訊息又來了。
「如果方便的話,請妳撿起來。」kotoko說,「拜託了。」
林雅婷不確知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有機車正要騎進小巷,她突然感覺,不想要那個紅包被輾過。她快步往前衝,機車騎士罵了一句髒話,避開她們快速騎走了。
她蹲下,以奇特虔誠的心情,輕輕捧起那個紅包袋。
袋裡有一小撮收束好的頭髮,旁邊有寫著數字的紙張,八字的主人,名為王秀琴。她覺得天旋地轉,一時站不起來,乾脆坐在地上。
「對不起。」kotoko說,「如果不方便,真的沒有關係。」
訊息持續傳來,她沒有力氣再往下讀。她就坐著,柏油路的熱氣漫漫蒸暖她的尾椎。旁邊有人走來,出聲叫喚,她想說她沒事,開嘴了卻沒有聲音。聲音呢?她想。原來要用力才能讓人聽到自己的聲音。
她抬頭看,一對老夫妻站在她面前。她還是沒找到聲音,板著臉的老先生,將她手上的紅包跟紙片一把搶走。他們快步離開,老太太又回過身,拿走那撮頭髮。
再回神,有台車要開進小巷,按了喇叭看她不動,倒退開走。林雅婷坐在路中間,尚有點腿軟,所以她叫了uber,出發去找喬。
喬跟幾個朋友在東區聚餐,好心讓她加入,大家以為林雅婷初戀即失戀,呵護她一整個晚上。有熱鬧的餐廳當背景音,她打開訊息,裡面是滿滿的道歉。她想想也是,要講出這件事,可能比出櫃還難。
喬的朋友恰好因為換工作,去找通靈人算運勢。席間的話題轉為各種神秘故事。
林雅婷趁著空檔開口:「你們覺得同婚難還是冥婚難?」
有人率先回:「當然是同婚,今年五月才過的同婚,冥婚已經有幾千年歷史了吧,當同志比當鬼難多了。」
到家之後,小套房跟出門前一模一樣,咖啡早就變冷了。她想起自己跟家人出櫃的艱難過程。跟別人說自己是女同志難?還是跟別人說自己是女鬼難?好像很難分辨。
她坐回桌前,傳訊問,那現在該怎麼辦?妳爸媽好像不同意?
秀琴幾乎秒回,「我會繼續跟他們溝通......還有,那是我弟弟跟弟媳。」
林雅婷好像懂了什麼。
「妳幾年次?」
「37年次。」
「!」
「可以算是.....19歲吧......我也不知道......」
「星座呢?」
「我們那時候報戶口不準,冬天生的,可能是天蠍或是射手......」
「妳答案盡量講長一點。」
「為什麼?」
「不然我會覺得自己好像在玩碟仙。」
「哈哈哈哈哈哈哈妳很煩欸。」
林雅婷泡了一壺新的茶,刷新app,發現秀琴在距離自己略遠的地方。
「好啦,那接下來怎麼辦?家人好像不讓妳搬出來住。」
「妳不怕嗎?」
「說真的嗎?」
「嗯,請妳一定要對我說真話。」
「不怕。」
「我會去處理。以前沒有人在聽我講話,但現在不太是這樣。」
「會怎樣?」
「讓他們沒辦法睡覺。」
「有用嗎?」
「不然妳以為我怎麼拿到智慧型手機的。」
「原來真的可以用......」
週一到來,林雅婷如常上班,抽空跟秀琴傳訊。她本來想訂做一個紙紮電腦給對方,否則在手機寫稿太傷眼了,轉念一想,可能秀琴沒有這方面的困擾。不如到時候再觀察看看。
又是一個好日子,這次她穿得稍微正式,抵達秀琴家人指定的咖啡廳。來的是秀琴的弟弟弟媳,還有他們的女兒。弟弟的臉色不善,弟媳保持沉默,女兒反而非常親切,一把握住林雅婷的手,大聲地喊姑姑。新認的姪女約莫跟林雅婷的母親年紀相仿,她立刻請對方直呼名字就好。
談的事項很簡單,一切從簡,林雅婷收下原本的紅包,此次還加上幾張秀琴照片。
不是賣女兒,加上雙方都是女方,沒有嫁妝或是聘金的疑慮。弟弟拿出一小盒,內有一枚金戒指,是當初媽媽做好,想給女兒出嫁用的,就一併交給雅婷。她沒有刷新app看位置,但她能感覺秀琴就在旁邊那個特意空出的位置。最末,她跟姪女交換了line,姪女遞出一個紅包,說是簡單的賀禮,希望雅婷務必收下。
紅包跟戒指的重量都很輕,接近沒有存在感。她回到家,將這些物件放在櫃子上。然後打開前幾日買好的金紙爐,將她精心挑選的幾本書焚燒殆盡。
「謝謝!!!我已經好久沒讀到紙本書了!!!」秀琴說。
接近午夜,秀琴還沒有抵達。也許還在跑行政程序吧,畢竟,同婚是一件很新的事。
林雅婷坐在小沙發,打開新買的氣泡酒,幫秀琴多倒了一杯。接著轉開電視,想找部可以下酒的影集,有雙手輕輕覆蓋在她按著遙控器的手上,跟氣泡酒一樣清爽冰涼,觸感柔軟而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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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雷
如果當初是先拍月老,把小咪戴上紅線後的故事延續在等一個人咖啡的老闆娘身上
故事說到雖然戴上了紅線,但老闆娘還在等著紅線另一端的那一個人的出現
而黑摸摸依然還是用月老的身分偶爾來看看她
這樣會不會讓等一個人咖啡突然有鬼魂存在的橋段不會那麼突兀?
在小說裡明明是很不錯的彩蛋設定,不知道為什麼沒有沿用到電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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