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疫苗的一千多人,絕大多數大概也沒有疫苗專業,長官說能打他們就打,長官要造冊,擠進去又何妨?完全符合既自私也平庸的人性,就是少了屏東縣長潘孟安說的「正直」,和陳時中口中的「氣質」,但却無可避免的得為疫苗不執行造成的民怨背鍋,公平嗎?打過的疫苗吐不出來,不但吐不出來,在多數人打不到疫苗的時候,他們還有第二劑;陳時中大概想著頭過身就過,但是,只要台灣還有一位想打却打不到疫苗的民眾,這股 #民怨 就沒有過去的時候,#蔡政府 還想查辦朱學恆嗎?那得提防「送花籃到衛福部」成為全民運動。>
#政治評論人、#宅神 #朱學恆 六月初送給 #衛福部 兩對花籃,上書四句落款,「#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當時全國三級警戒近兩周,確診人數不斷飆升,死亡數也超乎想像的不斷累積,朱學恆意在喚醒執政者;不到一個月,朱學恆被依「#妨害公務罪」檢舉並經警察局「#傳喚到案」製作筆錄。
這是一個比 #民進黨 慣性依「#假訊息」移送批評言論更搞笑的個案,因為「妨害公務」在刑法上是要構成要件的,亦即必須是在公務員「執行公務」時,施以「強暴脅迫」,除了肢體衝突、以動力交通工具(汽機車等)或兇器和危險物器;朱學恆即使駡政府,動的是嘴而非拳頭,他送的花籃充其量是禮器而非兇器,遑論花籃屬靜物,距離衛福部大門都還有數公尺遠,連衛福部官員進出辦公室都阻攔不了,遑論「妨害」;即使如此,#檢察官 還是行禮如儀發出傳票,#警察局 同樣行禮如儀傳喚製作筆錄。
五天後,國民黨立院黨團揭露衛福部施打疫苗的造冊統計,赫然發現,朱學恆案不但搞笑,甚至是樁驚天「冤案」。根據國民黨揭露的訊息,衛福部所屬各單位,除了部本部、國民健康署、社會家庭署的施打率低於目前的全台施打率百分之十,其餘各單位都遠超過百分之十,疾管署施打率超過百分之百,#食藥署 更超過百分之一百六十九,這個比率實在太驚人,對所謂「第一線防疫官員」的標準,顯然有不同解讀。
衛福部的解釋,施打人數暴增因為除了編制內人員外,還有編制外人員,比方疾管署編制八百五十人,造冊就有一千二百六十一人,而食藥署編制六百四十六人,造冊就有一千三百五十六人;那麼第一個問題是:遠超過編制的約聘雇人員是正常的嗎?約聘雇人員泛濫一直是政府精實不力的主因,過去監察院緊盯的對象以地方政府為多,因為民選政府難免人情壓力,不論政黨如何輪替都有八行書,但以不超過編制內員額一成為界限,超過者就很有可能被糾正。那麼疾管署和食藥署就得解釋,這超過近乎一倍的編制外人員,是常態?還是因應疫情所需的任務編制?疫情告一段落就解聘?因為「爾俸爾祿,民脂民膏」。
第二個問題,衛福部大概沒辦法解答,亦即編制外人員超過編制內人員,是衛福部才有的特例?還是中央各機關都存在的「現實」?還有沒有哪個中央部會也有類似情況?如果有,這些機關人員,是否也一併列入了「第二類施打」的順位表中?這個問題也是全民的疑問,疫苗施打順序表如何決定?那些不斷插隊暴增的造冊名單,從何而來?合不合乎常民理解的「第一線防疫人員」(包括邊境檢疫等)?民進黨在立法院否決了公布名單的提案,那麼就只能仰仗已經立案調查的監察委員給全民一個交代,就算不能公布名單,好歹公布數字,讓全民知道各部會都是哪些單位的生命風險比他們更高,也給為了爭取殘劑摔了個狗吃屎的民眾一個交代,因為「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疫苗 是人權,不是特權,#病毒 之前人人平等,公務員當然也有生存權,同受憲法保障,但是,公務員受民眾供養(納稅),無可避免必須把為民服務擺在己身利益之前,這也是為什麼放眼民主國家,除了為緩和民眾疑慮而帶頭先打外,「官員先打」是絕無僅有的排序方式。貧富差距造成的相對剝奪感,是源自富人與窮人之別,這裡頭還有個人努力與社會是否提供公平的晉升機會等複雜因素,可怨天却難尤人;疫苗之打得到與打不到的相對剝奪感,却是因為政府(官員)掌握了疫苗資源以及分配的權力,特別是平平都是完糧納稅的公民,有人排不到而摔大跤,經常進出醫院的重症患者也排不到疫苗,有人打到了却被罰,罰與不罰都由政府官員說了算,豈不是「組織性 #特權」,其誰能平?心有不平不能怨天只能尤人,這個「人」,當然就是政府。
風評:朱學恆的驚天冤案VS.食藥署超打疫苗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95880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9的網紅戴瑋姍‧板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金山小編過勞死,帶出一個長年的問題:政府約聘雇員竟不受勞基法保障‼️ 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在工時上,中央訂定《約僱人員雇用辦法》和《加班費支給要點》,地方政府可另行補充規定。各地不同調,似乎沒有更強而有力的明文保護,比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還弱勢。 政府基層約聘雇,光面臨一年一聘、...
「約聘雇人員」的推薦目錄: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戴瑋姍‧板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之差別說明- 精華區SW_Job 的評價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自救會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PTT之Careerplan版- 個人意見】去公家機關當約聘雇好嗎? 的評價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約僱人員好嗎?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Re: [問卦] 約聘三年只是有職等不等於公務員好嗎 - PTT八卦政治 的評價
- 關於約聘雇人員 在 政院擬修法約聘3年成「準公務員」 | 華視新聞20200713 的評價
約聘雇人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處理一件信用轉貸案件,讓我感觸良多:
1,信貸的額度不會高,所以不是什麼財團公司大戶的商業案件。
2,陳情人想要由民營銀行的多筆小額貸款轉公營銀行整合成一筆。
3,陳情人有約聘公務人員身分。
這件事情我自己辦,當作個案研究了解,結果:
1,公股銀行承辦人員拿出一堆內規,把上門的客戶當作未來可能的呆帳看待,沒有幫可能客戶規劃最佳方案(也可能他們認為自己已經盡力幫忙了),還拿出原本就是獨厚公務人員的優惠方案上,在裡面挑條件去排除他的信貸條件。
2,承辦人拿出[不來最好]的官僚版本~低額度、高利率,對我來說就是想要對方知難而退的意思。這和我家幾年前被該公股銀行拒絕小額存款開戶(不是貸款,該分行嫌錢太多,不想收存款,不惜趕走客戶)的官僚態度一模一樣。
3,我轉而請原民營銀行的朋友幫忙,對方很快回應,回應的態度是:[我們希望挽留]老客戶,願意提供降息整合方案,請客戶參考是否願意留下來。
4,我知道承辦人員必須承擔核貸風險,但是,民營銀行一樣也有內控。如果公股銀行這樣的經營方向比較合理,那公股銀行一定比較會賺錢(至少比較不會有壞帳),長期下來,結果完全相反!
5,這個案子我了解到,台灣經過這三十年的民主化過程,區公所的櫃檯都改變了,官股銀行的經營心態並沒有改變!即使,前台承辦服務態度比較好一點,後台主管保守依舊,只願意獨厚特定人員、獨厚政策大戶。
他們的理由一定冠冕堂皇,講好聽幫銀行看管,講難聽是沒有民營銀行的業績壓力,沒事就是好事,所以經營績效也一定永遠這樣。
6,後記:
這個個案引申出來的心得,我後來直接請教董事長,請他想想看,公股銀行的信貸已經算是獨厚公務人員,內控核貸條件竟然還去分大小,編制內可以高額度、低利息,年輕的約聘雇人員完全相反,甚至白眼相待,這樣是信貸的本意嗎?
董事長認為有道理,就在常董會上修正了這個執行20年的不合理內控條件。
約聘雇人員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會日常就是拚好拚滿,孟楷在立院持續為鄉親來打拼』!💪
⏰七點就到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簽到,準備資料面對今天的各委員會的質詢;針對三個不同議題的委員會,資料準備的很多、要問的問題也很多,在這邊跟鄉親報告今天的重點:
1⃣交通委員會:
在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啟動大型車輛防捲入裝置,在距離地面40公分的安全規範疑有不足的實驗及評估,並且還要研議如何加強輔導及推動,我再次要求副部長,這個禮拜內一定要給出回覆,說明清楚。防止未來可能的悲劇再發生。
2⃣內政委員會:
針對行政院前發言人做梗圖、當網軍爭議,我要求行政院要將過去所做458張梗圖公布在官網上,提供民眾查詢!秘書長承諾做到。
3⃣衛環委員會:
一般台灣的求職者在履歷表都會附上照片,而台灣的企業也普遍希望求職者能附有帶上照片的履歷,與歐美有很大的不同;有近40%的企業雇主會以履歷照的長相來決定要不要面試,有25%的雇主承認會以貌取人,這是不是另類的就業歧視?
目前我聽到銓敘部有表示願意在政府約聘雇人員的履歷中取消大頭照,也肯定對於勞工就業權利的重視,那是不是未來能推廣到一般的私人公司,並加強輔導、鼓勵對於勞工就業的保障。
我也參加黨團「不要欺騙人民,萊豬開放進口前,應依法先查廠」記者會,既然蘇院長說疫情過後再查廠,那我們就應該在疫情、查廠完過後,再來重新研議是否開放萊豬進口!
❤️認真做、用心拚!身為民意代表就是要堅守職責、替民眾發聲把關,持續監督政府施政,捍衛人民該有的權利。
約聘雇人員 在 戴瑋姍‧板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金山小編過勞死,帶出一個長年的問題:政府約聘雇員竟不受勞基法保障‼️
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在工時上,中央訂定《約僱人員雇用辦法》和《加班費支給要點》,地方政府可另行補充規定。各地不同調,似乎沒有更強而有力的明文保護,比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還弱勢。
政府基層約聘雇,光面臨一年一聘、無明確勞動法律規範、及受獨立機關如勞動局保障這幾項制度,就難為自己爭取權益。
在金山小編事件後,我希望中央政府能重視約聘雇勞動問題,新北市府也應重新審視內部勞動環境和規範,打造健康職場。
新北市府重視網路宣傳,大量任用小編經營粉絲團,我也要求勞動局與人事處調查新北各機關小編的勞動條件,兩週內向我報告!
約聘雇人員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腳,卻想讓韓國瑜揹黑鍋,實在很誇張。
陳麗娜指出,尹立一再以「Wecare高雄」之名,行「Wehate高雄」之事,這次意圖黑韓卻黑到了自己,打到自己人的嘴。海音中心在史哲、尹立二人組時期亂改設計,導致工程無法如陳菊所說的在2015年完工,延宕三年不說,並被負責設計團隊西班牙Manuel公司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以符實際。陳麗娜要求文化局查明海音中心一再變更設計有無因人設事、有無不為外人知的內情?
陳麗娜提出海洋流音中心完整時間序表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計畫於2009年10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核定,全額補助54.5億。2011年3月設計案決標,當時陳菊意氣風發說三年半就完成,也就是計畫在2015年完工。
2012年11月19日,新工處同意設計團隊規劃並著手發包事宜。然而核定設計圖十個月後,文化局長史哲卻要求更改大海豚館單層使用面積。由於態度十分堅持,新工處為了怕影響輕軌工程進行,只好把工程由一標拆為兩標,把不受面積調整影響的小型表演廳建築群等規為第1標工程發包,其他列第二標應史哲要求重新設計後再發包。
然而史哲除堅持把大海豚館單層面積改為550平方公尺以上,還提出展示空間樓層淨高不得少於5公尺、商業空間及展示區須集中為同一室內空間、增加讓餐廳業者使用的瓦斯明火燃氣設備等。史哲這些和原計畫無關的要求讓專業設計團隊代表之西班牙Manuel公司多次向市府抗議,並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這才符合海音中心的實際狀況。
陳麗娜認為,史哲的「別有用心」不但讓海洋流行音樂中心定位走調,更使設計進度屢遭中斷,到了2015年5月才把第2標發包出去,這時已足足延宕了三年,早就過了陳菊說的完工時間。監察院報告為此痛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基本設計核定後,一再提出逾越基本設計之要求,致計畫進度延宕,且有遭致鉅額求償及影響政府國際形象之虞。」
花了大錢、開國際標找來西班牙設計團隊,史哲卻不信任專業團隊的設計,一下改面積,一下增加供餐廳業者使用的明火設備,這是為什麼?是有誰給他什麼壓力嗎?為何寧願把這個重大建設拖三年,耗費國家重大成本、甚至冒著被設計團隊求償的風險,也要堅持修改?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尹立在2016年11月1日接文化局長後,再次辦理計畫變更,並在去年8月7日才通過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增加經費15億。接著尹立就進行這項海音中心第3標進行招標作業,這標若在去年10月發包,今年12月可竣工。然而去年政權交接前10、11月2次都流標。直到韓團隊接手後,經標案檢討後才在今年2月決標,契約工期到109年8月底。
陳麗娜認為,尹立去年交接前辭去文化局長,對這些事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像得了失憶症一般,完全忘了自己延宕工程的責任,卻跳出來反咬韓國瑜,這是十分拙劣的黑韓行徑。
陳麗娜也對街頭藝人展演辦法提出質疑。街頭藝人在高雄考證、取得標章以後,兩年就要重考一次,但是台中也是2年換證一次,換證時只要填具換證申請表,就能免費換證。而台南市今年首開全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審議制」改為「登記制」,且領證後可以永久使用。文化局長表示該局已將辦法修定為5年才需要換一次。
陳麗娜也為運發局三十幾位在運動場館收費、管理的約聘雇人員抱不平。從以前體育處時間到現在,二十幾年這些約聘雇都是簽九個月的短期人員,他們工作九個月後休息三個人,然後在重簽。這樣已違反勞基法第八條規定,希望運發局能檢討改進。
約聘雇人員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日質詢-社會局
1. 杜絕社工薪資回捐、托嬰中心違法超收
機構虛報社工薪資或是要社工回捐薪資給機構來賺取政府補助的狀況層出不窮,黃捷要求社會局和勞工局合作,進行 #全面性的稽查工作。另外,高雄市也常發生托嬰中心違法超收的情形,造成托育人員和嬰孩的照護比例嚴重失衡,一來造成托育人員身心過勞,二來影響照護品質。
以上問題,黃捷要求社會局協同勞工局評估 #工會陪檢制度 的可行性,以及 #別再電訪。由於不同機構的違法型態不盡相同,在做實地勞動檢查時,邀請熟悉違法型態的社福相關產業別工會一同進行陪檢作業,可更有力地改善勞動情形。而電訪調查「貴單位是否超收?是否有薪資回捐?」並不實際,無助於稽查成效。局長承諾願意朝這個方向來討論,黃捷也會再召集兩局來協調更有力的作法,落實有效且確實的稽查。
2. 約聘雇人員精簡後配套措施
黃捷詢問2019年2月發布的「高雄市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人員員額精簡管控措施」實施後是否會加重社會局既有人力的負擔?因社工長期人力不足,且未來長照、社會照顧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應確保專業社工員額不會減少。黃捷請局長提供 #人力精簡後業務量評估,並擬定 #行政減量對策。
3. 積極查辦違法案件,公告專區即時更新
前兩年高雄市發生過連兩年違法兒少法、僱用未成年少女的案件,但社會局僅處以罰鍰,未要求其停業,虐童、性侵等違法的案件屢屢以最輕罰帶過,彷彿在保護違法雇主。黃捷呼籲社會局正視社會兒少問題,拿出行政職權的執法魄力,#該停業就停業,該公告就公告。
另外,黃捷也要求 #公告要即時,因違法公告專區僅更新到去年10月,相較之下,新北市已更新至今年3月,高雄足足慢了半年,對民眾來說無資訊可查詢防範。
4.公共家園即時完工,因應民眾需求
社會局預計到2020年前增設到12處公共家園,目前僅看到2018年已完成大樹、苓雅兩處,梓官預計本月底,鳥松預計今年七月,其他8處不見進度?局長回應,明年底之前一定會完成剩下的鹽埕、旗津、左營、大社、永安、彌陀、鳳山、美濃8處。
5. 衛福部準公共化保障托育人員底薪28000,高雄沒理由例外!
雖然衛福部承諾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會要求保障托育人員底薪有28K,但目前高雄實際上仍沒有強制規定簽約時有保障底薪,等同市府放任勞動條件的劣化,因此黃捷要求社會局儘速評估 #保障28K底薪 的可行性,盡快還給基層托嬰人員合理的勞動保障,並將勞檢和超收違法事實反映在社會局托嬰專區。
--
捷辦同行,一起前進!
👉留言、分享、私訊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huangjie_npp/
🤟youtube:https://npptw.org/nJWmqB
👾公開資料:https://issuu.com/voteforfongshan
💌信箱:voteforfongshan@gmail.com
約聘雇人員 在 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自救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本人在某機關文書科做過後,像惡夢一般甩不掉,再回任也是文書科(我看其他約僱也是如此),希望換單位,但人事說不要挑位子;但我有聽力障礙問題,才會如此要求,現下 ... ... <看更多>
約聘雇人員 在 【PTT之Careerplan版- 個人意見】去公家機關當約聘雇好嗎? 的推薦與評價
原因如下: 1. 約僱屬於臨時性質,雖然一年一聘,但朝向精簡人事趨勢,. 去年行政院針對 ... ... <看更多>
約聘雇人員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之差別說明- 精華區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因為工作業務的關係,有接觸一些人事業務
剛好看到很多版友以及剛畢業的新鮮人們時常再問相同的問題
公部門的社工名稱有好幾種,那福利跟薪資等等到底有何差別呢?
跟大家分享一下
公部門的社工,大約有三種,
1. 約聘
2. 約僱
3. 約用(或稱專案)
1. 約聘
約聘人員的法令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政府單位除了正式公務員之外,就屬約聘人員的福利最好~
雖然還是一年一聘,但人事資料需送到銓敘部備查列管
這人視為公務員,如果有轉任或考上公務員時,最多可抵5年的高考(薦任以下)年資
薪水有調升空間跟機會,但近年因為地方財政困難,一堆縣市沒再調整
南部某地虎國,更是全面凍漲,只肯用最低的薪水去聘用人員
完全不給調升的機會
薪水等級可以參考:「聘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doc」
最低等的約聘比照六等,薪水奉點為280點,目前調薪過後為每月33,908
2. 約僱
約僱人員的法令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約僱人員的人事進用只需要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人事資料由地方人事主管機關列管,無須上報銓敘部
但還是算公務人員
如果有考上或轉任公務人員的話,抵用之公務人員年資為「委任」
簡單來說就是普考的年資
薪資可以參考「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奉點最高到六等,薪點最高為280點,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每月33,908
3. 約用(或專案)
主要法條依據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這跟一般所謂的約聘社工適用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不太一樣
約用人員就是臨時人員,地方的人事主管機關不會理你,也不會把你資料放進人事系統
通常縣市政府都是秘書處、秘書室等等庶務單位在管理你的差勤跟薪水
約用人員不適用公務員所有法令,人員進用也是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薪資範圍原則上就看方案怎樣寫以及編列,多數會比照約聘僱人員的奉點給
但有時候地方財源以及補助來源不太一樣,所以就會有很多不一樣的薪水數字
比如說每個月34,000、32,000等等
約用人員因為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所以無法累積公務人員年資~
-------------------------------------------------------------------------
各項福利與相關措施對照表:
1. 適用保險:
約聘:勞保
約僱:勞保
約用:勞保
2. 進用法令:
約聘: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約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
約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作要點
3. 現行薪資
約聘:280俸點起跳,最少33,908,看地方規定與財政,有機會調升,
非主管職最高可到六等七,月薪大約45K
約僱:最高薪資為280俸點,也就是33,908
約用:看方案而定
4. 退休金
約聘:離職儲金 <--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僱:離職儲金<--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用:勞退新制退休金<--存在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強迫存6%
工作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另外存6%,等你退休才把錢還你
5. 適用勞基法?
約聘:不適用
約僱:不適用
約用:適用
6. 休假年資
約聘: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適用勞基法
約僱: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適用勞基法
約用:比照勞基法
7. 就業保障
約聘: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僱: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用:一年一聘,但方案結束或是老闆不喜歡你就掰掰
8.國民旅遊卡
約聘: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僱: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用:沒有
9. 交通費補助(直轄市)
約聘:有
約僱:有
約用:看方案編列
10.推薦程度
約聘>>>>>>>約僱>>>>>>>>>>>>>>>>>>>>>>>>>>>>>>>>>>約用
----------------------------------------------------------------------
以上,我大概想到這麼多,有疑問的可以推文,或是請各夥伴踴躍提出建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1.126
※ 編輯: mounter 來自: 114.39.11.126 (08/30 00:06)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