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比照約僱五點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4~110/08/0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
(2)辦理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
(3)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電訪、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
(4)專線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排班管理。
(5)執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研習計畫。
(6)新住民學習中心、親子共學母語。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4,916元,進用期程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次年度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8月1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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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比照約僱五點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26~110/07/2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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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辦理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
(2)辦理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
(3)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電訪、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
(4)專線412-8185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志工排班管理。
(5)執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研習計畫。
(6)新住民學習中心、親子共學母語。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0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月支薪資新臺幣3萬4,916元,進用期程為110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次年度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8月2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未錄取者,繳交資料概不退還。
(9)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10)備註: 無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約訪信件主旨 在 職涯成長駭客-Crystal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職涯成長駭客 26】溝通系統是種結果,背後成因都是人性
透過上週 #雷蒙三十 活動認識的朋友昱豪,約我出來訪談公司內部做任務管理與溝通的方式或軟體,本來以為我可能無法提供昱豪很多好的素材,因為公司根本沒有用什麼厲害的溝通軟體,都是直接對話、電話跟Line,殊不知我們聊著聊著也不小心聊出一些深度洞察。
▌傳產溝通方式:Email發信+電話確認→避責大於傳達問題
待過新創也待過傳產,儘管號稱新創但溝通、資料整理方式依然很傳產,那這邊大家可能會好奇,傳產是什麼樣的溝通方式?
我和各個窗口溝通來回,基本上靠電話和信件,我所待的這家傳產特別的是(可能每家都一樣?)你東西發給他之後,還得立刻電話確認他有收到,他「口頭」上承諾:「我有收到,我會在O月X日給你。」才行。
為什麼呢?基本上不求東西準時交出來,有準時交是我賺到,我都得提前留些緩衝時間讓他們拖,而取得口頭承諾是讓你有底氣在他們推卸責任,說他沒收到信不知道時,可以理直氣壯的回:「您當時說O月X日可以完成。」
所以我才會說,在傳產裡,你會花很多時間在演戲及避責,只有兩成時間發揮專業做事。
▌訊息過多依然會miss掉工作任務
除了避責,那為什麼還要口頭通知到對方呢?怕對方訊息太多,真的不小心miss掉了,所以才沒完成工作任務。
但傳產有些人有趣的是,即使是自己miss掉了,還是會說:「誰叫你沒有口頭通知我!」
所以,信件加上口頭通知背後用意,最後還是會導向避責。
而其實這一塊運用AI技術,在每一則有tag你的訊息中,自動跳出選項問你:「你要紀錄在備忘錄嗎?」就可以大幅減少這樣的問題,運用人工智慧,減少工人智慧的出包狀況。
而這塊技術在昱豪他們公司已經有開發這樣的技術,我一聽就覺得超需要阿,最近我才因為訊息過多,miss掉一些重要行程....
▌溝通方式需要教育,你的老闆你來教育
而公司最後採用什麼樣的軟體、溝通方式,很大一部分是老闆決定。
這邊就有個問題是,要怎麼讓老闆採用新的溝通軟體以及溝通方式呢?
新軟體的採用,說真的如果你在傳產,而你的老闆有些年紀了,且沒有持續更新的習慣...
先不說導入新系統要花的錢,光是公司那些沒有在持續提升自己的老人家,要重新適應一種新的溝通系統,他們就會大牴觸、罷工、不想學。
所以如何說服你老闆導入新系統?與其說有什麼好處或什麼的,我更相信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類本性,當趨勢變成不改變就會死掉的狀況,老闆就會改了。
而我們可以努力的地方是-先慢慢教育你老闆和你的溝通方式。
例如老闆滿喜歡一通電話就把大家叫進去,沒有管你現在忙不忙或什麼的,但我會多問一句:
「想要討論什麼樣問題?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然後評估一下目前工作狀況後說:「那我們半小時後見好嗎?我需要先整理一下」
久了之後,老闆逐漸知道,想找我開會,必須提前,以及先告訴我會議主旨、我需要準備的東西。
到這邊你可能會想說:「開會之前提前約、定調好會議目的不是基本的嗎?」
沒有,這都是我們的誤會,很多人都是想到什麼做什麼,毫無秩序可言。
難怪有個企業管顧曾說過一句話:「一間公司出了什麼問題,你看他開會狀況就知道。」
▌溝通方式是種結果,想改變必須懂人性
有句話這麼說:「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我們發展新科技之前,必須深度了解人性。
而人性極其複雜阿,但始終脫離不了兩種驅力,渴望及恐懼,而恐懼的力道又遠大於渴望。
如果你在公司組織裡想當個改革者,在革命正式開始前,必須先深度了解所有利害關係人他們心裡在想什麼?渴望什麼?害怕什麼?深深了解他們的想法,那麼你的革命才能有大的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