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緊急醫療救護法》增修條文通過了,
除了要求公共場所廣設AED,也納入「救人不受罰」的精神,鼓勵民眾更放心的伸出援手。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本月23日公告8類高人潮、高風險場所,必須在半年內設置AED,包括: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
http://n.yam.com/top1h…/healthy/20130529/20130529518465.html
Q. 這是甚麼?
A. 這就是AED!急救設備 !
全自動體外電擊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
其實,AED每天阿男醫師都看得到!
就在我的宿舍公寓一樓,電梯口,就有一台!
不信?地上包包上,一本台灣醫療崩壞的書,玻璃反射裡,有阿男穿西裝戴領帶的影子!
昨天搶救急診室,有醫師網友來日本玩,看到公車巴士上也有AED!
有同感,日本醫療設備先進與人命受重視,台灣何時才能大大推廣?
Q. 台灣立法有何問題?
A. 對於『救護人員以外的人』,可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
那麼,如果您是醫師、護理師、醫療人員,適不適用緊急避難的免責規定?
台灣行政院會於8月9日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公告的公共場所應該設置必要的緊急救護設備;而為消除民眾救人可能必須擔負法律責任的疑慮,特別引進「救人不受罰」精神,對於救護人員以外的人,可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
只要使用者是基於良知施救(好撒瑪利亞人法),即使最後病患未能救回,都毋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09/85433.htm)
然而,飽受爭議的是:『救護人員以外的人』可免責!
那麼,如果您是醫師、護理師、醫療人員,適不適用緊急避難的免責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這棟大樓是在台灣,突然有人要急救,阿男醫師的身分是否係『救護人員以外的人』?萬一救不回來,在法律上的責任有所不同?
還好,這棟大樓很多外國人,阿男醫師還是會盡量救,因為,歐美各國友好撒瑪利亞人法,其緊急救護法規,只要使用者是基於良知施救(好撒瑪利亞人法),即使最後病患未能救回,都毋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延伸閱讀)
自動体外式除細動器(じどうたいがいしきじょさいどうき、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は、心室細動の際に機器が自動的に解析を行い、必要に応じて電気的なショック(除細動)を与え、心臓の働きを戻すことを試みる医療機器。除細動器の一つだが動作が自動化されているので施術者は医師である必要がない。
日本で現在承認されている製品は薬事法上の、類別・機械器具12、一般的名称・半自動除細動器あるいは非医療従事者向け自動除細動器に該当する。海外の一部製品にあるような、完全に自動化された除細動器ではない。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或稱自動體外電殛器、自動電殛器、自動去顫器、心臟去顫器及傻瓜電殛器等,是一種可攜帶式的醫療設備。它可自行診斷特定的心律不正,並且給予電殛,這種電殛稱為去顫電殛(defibrillation),專門為非專業醫療的人士用來急救瀕臨猝死病患的儀器,在基礎急救課程中,可以學習如何使用自動去顫器。
心臟去顫器,於傷者心臟停止時使用。然而它並不會對無心律,即心電圖呈水平直線的傷者作出電殛。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是針對以下兩種病患而設計的:心室纖維性顫動 沒有脈搏的心室心動過速
日本車站中設置的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這個去顫器上標示有日文、英文、簡體中文和韓文的使用說明。
自動去顫器通常配置於有大量人群集結的地方,如購物中心、機場、車站、飯店、體育館、學校等處及緊急救護系統(EMS)。在歐美因每兩人中就有一人可能死於心臟血管疾病,因此自動去顫器相對較普及。
在亞洲目前則以日本、香港在人口稠密區較多設置,台灣則僅見於機場、高鐵車站、消防局救護隊和軍中衛生隊,部份航空公司的客機則全面裝設。
運作方式
自動去顫器的使用
AED的使用步驟
步驟1:打開電源開關 (Power on the AED)。
步驟2:貼上電擊片,插入導線 (Attach electrode pads)。
步驟3:分析心律 (Analyze the rhythm)。
步驟4:確定無人接觸病患,依機器指示電擊(Clear the victim and press the shock button)。
AED電擊貼片黏貼的位置
右側電擊片貼在右胸部上方鎖骨下面,胸骨右側處。
左側電擊片貼在左乳頭外側,電擊片上緣要距離左腋窩下約7公分左右。
AED的禁忌:
1. 小於8歲以下或體重小於25公斤病患不能使用。
2. 避免接觸水源,若胸部潮濕,須先擦乾再使用AED。
3. 若胸部有藥物貼片或胸部內裝有心律調節器或電擊器(Implantable cardioverter-defibrillators, ICDs),則AED的電極片須貼在遠離上述器具至少2.5公分處。
4. 分析心律時,不可晃動病人,若在行駛的救護車上AED無法分析心律,須先將救護車停穩再行使用。
目前在美國大部份的醫療專業人員都認同因為它簡單易用,所以任何人應該都可以操作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在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97年(2008年)1月17日召開「急救教育訓練推廣」研商會議,決議將推廣全民CPR+AED之訓練,初期以大型場所且人口眾多的地點(如:車站、機場、捷運站、法院…等)及偏遠之觀光旅遊地區,為首要推廣設置之場所,正式開放一般民眾可以使用AED於緊急急救上(民眾於事故現場使用AED施行臨時急救,係符合《醫師法》第28條第4款「臨時施行急救」之規定),建議使用AED人員能接受相關訓練(CPR+AED)。
在香港,聖約翰救傷會和香港紅十字會都有訓練課程,可供一般民眾取得兩年限期的證照。
依照各國的緊急救護法規,只要使用者是基於良知施救(好撒瑪利亞人法),即使最後病患未能救回,都毋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進一步參考資料:
中日文維基百科,http://www.24drs.com/special_report/first_aid/0910_2_4.asp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的網紅陳善慧,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
緊急救護法規 在 陳善慧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市政總質詢】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8/11/21),
善慧秉持著為民喉舌職責為鄉親發聲,無黨無派理性問政,善慧的質詢重點如下:
一.舊市議會活化
上個月底(10/28)善慧與葉副市長、多位議員同仁一起到舊市議會勘查,探討舊市議會活化問題,善慧認為舊市議會位於市區黃金地段已閒置多時,希望應盡速辦理有效活化文化資產,帶動週邊的發展,經濟發展。
二.左營區辛亥路花賞大樓一案
善慧接獲花賞大樓住戶陳情,有關花賞大樓一、二樓變更用途適法性的探討,該大樓1~2樓為建設公司所有並向市府提出變更使用目標,由2樓原本的「市場使用」改為「商業使用」,引發多數大樓住戶質疑變更為商業使用的過程存在瑕疵,善慧督促市府相關單位務必針對次案盡速解決,還給花賞大樓住戶們一個良好的居住品質。
三.右昌地區0719豪雨淹水問題
善慧自108/07/19淹水當日以來就非常的關心,並持續追蹤市府召開第二次檢討會議的進度,因108/07/19大右昌低窪地區淹水疑似機組運作上的瑕疵所造成,希望市府能儘速回應鄉親的盼望~應比照去年823對淹水50公分以下損害的適當慰問補助。
四.大右昌地區淹水問題探討
為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淹水,善慧主張興建地下滯洪池,淹水一直是大右昌低窪地區三、四十年的痛,目前雖已有抽水站,但仍無法解決大右昌地區的淹水問題,主因在於週邊高地的雨水往右昌低窪地區湧入。
善慧提到可借鏡臺北文山區設置地下滯洪池的案例,於三山街與德民路口興建地下滯洪池,才能徹底解決大右昌地區長期以來的淹水問題。
五.加昌路729巷磚造水溝更新
楠梓區加昌路729巷兩側排水溝為早期磚造道路側溝,年代久遠遲遲未更新改造,建請市府水利局相關單位針對此道路加速改善。
六.楠梓區壽民路路面塌陷問題
楠梓區加昌里壽民路路面坑洞重鋪之後確實常發生塌陷,經檢查為地下箱涵破損,建請相關單位針對壽民路段箱涵老舊應全面更新。
七.爭取高雄煉油廠區內應規劃一條寬敞道路直通後勁學專路
高雄煉油廠區都市審查在即,經濟部目前規劃楠梓加工區第三園區落腳於高雄煉油廠內部分區域,未來的交通流量將更為龐大。
金屬工業中心前(民族路省道旁)高楠公路1003巷是後勁及周邊鄉親通往高楠公路、民族路的必經路線,而現行道路環場道路蜿蜒而狹窄、險象環生,時時常有車禍事故,鄉親期盼已久,建請市府加速督促「將高楠公路1003巷(金屬工業中心前)道路直接穿越原中油廠廠區→直通後勁學專路」,解決上下班尖峰時段交通壅塞問題、降低廠區前平交道交通事故的發生、舒緩楠梓百慕達的交通,對於後勁地區居民、仁武地區居民(例:中華社區)及省道沿線居民要往返後勁地區或楠梓加工區上班時更加便利安全,消防、救護、警察及其他單位再執行緊急勤務多了便利性。
✅本項提議,感謝李四川副市長應允全力配合規畫。
八.捷運R18油廠國小站停車位不足問題,建請市府規劃增設停車位。
九.爭取蓮池潭開放局部垂釣
縣市合併後,市府禁止釣客於蓮池潭垂釣,讓許多喜好垂釣的鄉親非常失望,應鄉親陳情,善慧要求觀光局不該引用養工處對公園水池禁止釣魚的法規來管理蓮池潭,應要另立專法、開放部分區域垂釣,讓蓮池潭觀光與遊憩兼具,且能更多元化。
📌 因時間關係質詢其他議題,善慧另提書面質詢如次:
🔶交通違規檢舉 連續開罰問題:
善慧於上週接獲陳情,鄉親於47秒內因在巷弄內轉彎未打方向燈,被檢舉人跟蹤式的檢舉,遭開罰四張紅單!善慧感嘆這種幾十秒內的連續性、跟蹤式的檢舉案件,幾乎已是病態的行為?
善慧認為交通裁罰單位不應見獵心喜,應檢討比例原則及思考檢舉人是否已逾越正當手段或違法行為,並通盤檢討、改善讓人詬病的不當裁罰。
🔶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
許多鄉親反映我們高雄的敬老卡使用不夠多元,與其他城市相對遜色,善慧建議比照或參考臺中等城市,讓高雄敬老卡使用多元化,鼓勵長者走出戶外,樂齡、樂活,為高雄注入長青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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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法規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性平書展不性平
#晨光時間志工團體入校審查機制
#緊急救護回歸專業判斷
#違章建築成為不定時炸彈
#左側不給行右邊要臨停機車騎士何去何從
#低人口高空屋房價漲不停
#性平不性平玫瑰少年書展有這個?
今年是台灣的同性婚姻元年,但在台南市立圖書館十月舉辦的「性別平權‧擁抱玫瑰少年主題書展」當中,卻展出內容強化性別刻板印象的書籍,諸如「母親可以和女兒玩家家酒」、「父親可以和兒子玩騎馬打仗」等等論調,我認為如此缺乏性別意識的書籍,卻可以於性別平權書展中展出,相當荒謬且諷刺。
圖書館業務屬文化局管轄,文化局應針對此一疏失進行檢討,並加強人員的教育訓練,但教育局轄下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網站上,就已有由中央教育部審核完備的性平書單,已經有的書單為什麼不好好利用?此狀況也顯示出台南市政府在橫向溝通上的不足。文化局也承認,這本書的確不適合放在性平書展裡展出,會檢討並改進。
#晨光時間教材誰來把關
針對晨光時間志工團體入校質詢,在教育局提供的教材當中,有「等待真愛手環」、「認識婚前性行為的後果」等帶有既定價值觀的內容,然而教育局對晨光時間志工團體入校的掌握狀況,也是由我行公文至教育局後,才開始採取動作進行全市國中小的普查,這樣的把關力度是否太過消極?
我要求教育局應參考台北市作法,針對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補充教材建立審核機制、以及針對晨光時間校外團體入校應開放家長、教師觀課,讓家長可以確認和了解教材的內容。最後教育局長承諾,不當的教材必須離開校園,性平教育應由專業的老師來進行教學。
#緊急救護回歸專業判斷
根據中央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法規以及內政部函釋,賦予救護員在處理緊急傷病患案例時的送醫判斷權力。然而,臺南市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卻違背中央法規,該要點的內文形同開放讓緊急傷病患可以指定後送醫院,讓民眾的指定權凌駕於救護員的判斷之上,漠視他們的專業。我要求市府,救護車收費與否應該只針對非緊急的狀況,而非連可能危及生命時,都還開放付費指定後送醫院。相關局處應趁收費機制上路前審視台南救護車相關之要點與規則是否存在漏洞,若有則盡快修法改善,讓台南的醫療體系能夠回歸救護專業,不再發生悲劇。
#違章建築成為不定時炸彈
目前台南尚存許多違章建築,光未登記工廠的部分就高達3000多間,這些工廠若發生火災,常會因為難以取得建築設計圖而無法即時了解工廠內部構造,且工廠往往缺少合格的消防設備,若建於農地中,更可能不易取得消防水源,增加救災難度。違章一般多鐵皮構造,若遇火便很容易因為高溫而變形,致使建築結構不穩,讓消防員必須冒著更大的風險來救災。因此,我要求市府應該要好好檢視並且徹查所有台南市的違建數量,該拆的就不要心軟,莫等到像台中的違章工廠大火事件發生,有消防員因此喪命時才肯檢討。
#左側不給行右邊要臨停機車騎士何去何從
從大前年(2016年)開始,桃園、雙北就開始陸續開辦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2017年至今,六都均已長時間試辦、評估,新北、桃園更全市取消內側禁行機車的規定,六都以外,基隆市也開始試辦此一政策。
在台南,右側車道常常被違規臨時停車的車輛佔據,縱使沒有臨時違停的車輛,當汽車在尋找停車位、切換車道準備右轉時,外側車道很容易就被一台車子完全佔滿。此時,機車騎士如果不想撞上去,只能被迫切進內側車道,如果內側有禁行規定,機車族等於在生命危險和違規中被迫擇一。
在各縣市試辦之後,數據上顯示違規情況、肇事率並未惡化,桃園市的試辦路段,在2017-2018年度,事故率更是下降了40%,可見此一政策的成效值得期待。可惜的是,台南市政府面對此一狀況,可說是反應遲緩,至今仍遲未跟進。在本次總質詢中,林易瑩要求台南市交通局提出具體規畫,交通局也承諾3個月內會完成路口盤點以利進行試辦,並進一步研議,如果是特別狹小的路口(例如二線道T字路口)除了取消內側禁行機車,也應評估是否有取消強制二段式左轉的可能性。扣除掉捷運系統發達的台北市,台南機/汽車比率為六都中第二名,汽機車數量差距達224%,政府應該照顧廣大機車族需要,讓我們可以平安上路、開心回家!
#左側不給行右邊要臨停機車騎士何去何從
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台南市2019年第二季房屋價格值數相較於去年同季,漲幅為六都最高,與全國相比增幅多達3倍,同時也是連續第五季上揚。自縣市合併後,購屋平均單價從每坪10.5萬元成長至14.8萬元,漲幅近41%。這些數據顯示,台南的房價增幅驚人,年輕人買房的負擔沉重。
台南不僅房價提昇,人口也呈現下降的趨勢,總人口數從2017年持續下降至今,已快跌回縣市合併前的人口水平,生育率更是六都最後;更慘的是,台南的空屋率也高於全國平均,顯見台南的房價主要是炒房的結果。觀察六都的囤房成本,持有三戶以上房地產,台南市既沒有採累計稅率、每棟課徵稅率亦為法定範圍內最低,並且也沒有完全依照時價計算單棟房屋的基價。在這個情況下,台南完全成為投機客的囤房天堂。希望市政府能提出具體的打房政策,讓台南成為青年人願意安居的城市。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sTvBy7goxMA/hqdefault.jpg)
緊急救護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沒病歷會耽誤急診?醫護:消防局長沒sense】
高雄市接連發生兩起救護車出勤遭患者「指定醫院」的爭議:一案中 2 位救護員堅持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卻慘遭上級調職;後來另一案,救護員順家屬的意從楠梓跨縣市送到台南市東區!到底緊急救護,是否必須送到之前常去、有病歷的醫院?我在今天的質詢提出了疑問。
消防局長黃江祥告訴我:「如果送到其他醫院沒有病歷的話要重新檢查、真的會耽誤患者的生命。」但我和團隊同仁詢問了專業醫師、護理師,都指出急診是進行當下的緊急處置,根本無關有無病歷,而且若後續追蹤有需要,也可利用雲端藥歷系統輔助查詢,局長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存在!
呼籲各位市民朋友,我們要相信救護員的專業判斷,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讓傷病患在緊急狀況下得到最及時、最妥善的照顧,除了能避免後續醫療糾紛爭議,更能避免有限的醫療資源被排擠。萬一有楠梓居民急需救護車,卻發現轄區救護車已任由其他傷病患叫去別的縣市而無法及時支援,恐怕欲哭無淚!
#不限距離"一口價" 救護車成119大車隊!
消防局認為勸說家屬依法送至就近適當院所的救護員「資淺仍須學習」故予以調職,希望同仁值勤更有「彈性」,消防局也召開局務會議,特別強調讓家屬簽切結書並自費,就可送往指定院所。結果幾天後就發生楠梓產婦要求送往台南東區的跨縣市送醫案例!「彈性」的限度究竟在哪?今天可以從楠梓送去台南東區,未來能否送到台中、台北?萬一因為遠送非就近適當醫院而延誤,造成醫療糾紛,民眾訴請國賠的話,是誰要負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能「送達就近適當」院所,但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第五條卻公然明訂對「指定送往就近適當院所『以外』之院所」案例收費,不只有違背母法的疑慮,更可能助長「付錢的最大」的錯誤心態。
民間救護車收費通常要 $1,700 起跳(含 2 位初級救護員 EMT-1),而且超過 5km 另計、超過 1 小時另計、中級救護員 EMT-2 以上與醫護隨車另計、藥品醫材費另計、過路費另計,動輒數千、上萬,但公家的緊急醫療救護車(含 2 位 EMT2),竟然是不限里程一口價 $1,700!直接叫 119 遠比民間救護車便宜,恐怕是造成緊急醫療救護車遭到濫用的一大因素。
#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尊重救護員專業判斷
除了收費問題以外,「緊急醫療」的認定範圍也是一大問題,雖然規定有對檢傷分類四、五級的「次緊急、非緊急」案件收費,但實際上要被認定為四、五級相當困難,而且權責在醫療院所,而不是救護員。以新加坡為例,緊急醫療救護出勤會讓高級救護員 EMT-P 到場評估,非緊急案件一律不由救護車送醫,而是建議自行前往就診,與高雄相比較,更加尊重專業,並把資源集中在真正需要的緊急救護案件。
現行收費辦法允許非緊急病患以及指定院所的機制,與緊急醫療救護法相衝突,我要求消防局對於現行收費制度提出檢討,若是有些急症,需要跨區送至醫療設備較完整的區域型醫療中心,也可以討論後明定出來,一般狀況則尊重救護員的判斷。別讓 119 失去緊急救護的初衷,淪為 119 大車隊!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Gi06PtUMxjs/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