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的區間測速上線啦」
前陣子跟各位回顧了區間測速與自由車流的質詢,在這邊要跟大家宣布:3月1號,#全國最大的區間測速就要上線啦。地點就在台9線北宜公路。
根據資料,北宜公路從19K~56.3K,總長37公里,總共會有8段的區間測速路段,雙向都測,#通通速限40公里。
我多次呼籲公路總局與運研所,在設置區間測速前,要 #通盤檢討該路段的速限合理性,研究該路段之自由車流速率,再來制定合理的速限。
我剛好手中有一份論文,是警大交通系教授曾平毅和研究生林佳韻,發表在105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的〈應用TSG-2L模式於北宜公路服務水準分析〉,針對北宜公路的自由車流速率做模擬。
👉https://reurl.cc/R6d16n
我們來對照一下區間測速的速限,與自由車流模擬速率之差別。
模擬的條件如下:以103年公路總局臺9線44K+300處平均每日交通量,年度尖峰小時1,005輛/小時,取方向係數0.55,假設北向為553輛/小時,南向452輛/小時,以通行車輛為純小客車這個部分做模擬的表格來說。
在19K+400與21K+900的部分,區間測速速限40公里,模擬的自由車流速率19K+400北向64.3公里/小時,與21K+900北向55.8公里/小時。
退一步來說,以每小時經過1500輛的高流量狀態來說,北向19K+400與21K+900,也各別擁有59.8公里/小時與50公里/小時的自由速率,也就是說,即便在道路高附載的情況下,自由車流速率仍遠遠超過40公里的速限。
其他的路段,從19K~56.3K都可以看出,不管是模擬平均流量,甚至是高流量的自由速率的部分,都是明顯高於40公里/小時的。
當然,以上是以純小客車通行來說,如果我們把各車種比例影響加進來的話,(詳見頁431),以19K+400與21K+900來看,自由車流的速率分別是43.1公里/小時與43.9公里/小時,簡而言之,即使依照比例小客車,大貨車,與機車加進來一同模擬,這段的速率仍然是高於速限40的。
模擬更指出,只要進到九彎十八拐的路段,不斷車流大小,速率馬上掉到40公里/小時以下。這說明什麼?用路人的感官注意力跟路況,自然會調適出合適的行駛速率,可以快就會快,該慢自然會慢下來。
更不要說,因為錶速規定造成的快樂錶現象,速限40很可能會造成全線以35公里/小時的龜速前進。(如果是老司機,當然會知道快樂錶跟寬容值,可以開到錶速55公里/小時)
公路運輸的核心,是要在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讓用路人通暢行駛。而不是制定不合理的速限,自以為能夠提升安全不說,還 #拖垮公路運輸的服務效能,讓作為雪隧替代道路的北宜公路功能全失。
「使用區間測速,是要用速度管理的方式,是為了讓各位用路人行經路段的時候,能更快速地通過,#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這段話說得真好,還是出自區間測速之父--公路總局第一工務段長張育瑋的訪問。
公路總局:公路人聽到了嗎?新北市交通警察隊聽到了嗎?侯友宜市長聽到了嗎?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88的網紅黃偉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從防詐騙到防堵疫情 #維護市民安全與健康 「大哥大姐你好,防疫期間口罩要戴好,你戴得很棒。」 溫柔的嗓音,貼心的提醒,這位是我們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的顏歆。 防疫期間她身處在防疫的第一線,在市場、公園等防疫重點區域,不斷巡視佩戴口罩的情況,沒戴口罩的要開罰,戴好口罩的要鼓勵、要感謝,因為戴好口罩...
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在 黃偉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從防詐騙到防堵疫情
#維護市民安全與健康
「大哥大姐你好,防疫期間口罩要戴好,你戴得很棒。」
溫柔的嗓音,貼心的提醒,這位是我們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的顏歆。
防疫期間她身處在防疫的第一線,在市場、公園等防疫重點區域,不斷巡視佩戴口罩的情況,沒戴口罩的要開罰,戴好口罩的要鼓勵、要感謝,因為戴好口罩的每一位市民,都是防疫優等生。
顏歆投身警界的動機也很有趣,本來是為了取締猖獗的詐騙,誰知道四年後突然支援防疫最前線。而她最擔心的事情就是父母的擔心,桌上滿滿的酒精,是父母不敢說出口的憂心。
感謝顏歆的父母願意體諒,也希望各位市民朋友們做好防疫,讓防疫最前線的工作人員能夠獲得足夠的保障,也讓他們的家人親友能夠心安體諒,非常感謝您的配合。
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環保局(4/13)】
#大潭電廠微型感測器設置
為監測空氣品質與污染源,工業區周邊會加裝微型感測器,但依照地圖分佈來看,相較於觀音工業區週邊遍佈的感測器,2025年將成為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的大潭電廠周邊,設置量卻寥寥無幾,即使大潭電廠是使用天然氣發電,但燃燒甲烷依然會產生PM2.5,難道大潭電廠周邊不需要做空氣品質監測嗎?
局長回答,目前微型感測器主要監測PM2.5(懸浮微粒)與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大潭電廠不會產出VOC,PM2.5產出量也不比燃煤機組,但智翔反駁,當未來發電量提升時,PM2.5的產出量一定與目前的狀況不同,環保局應該未雨綢繆。
況且大潭電廠目前監測PM2.5的設備在自己廠內,如果設備出問題,公部門即使有做連線,也無法及時得知污染的狀況,事後檢討難免又上演互踢皮球的戲碼。
因此智翔認為,環保局勢必要在電廠周圍設置自己的微型感測器,才能從另一方面得知空氣品質與污染源的現況,所以請環保局現在就開始研擬在大潭電廠周邊設置微型感測器的辦法。
#電動車火燒車救援廢水處理
前陣子桃園發生電動公車火燒車意外,無論以何種方式滅火,都會產出污染源,例如廢水流進溝渠,進而影響居民的問題。
而按照趨勢,台灣電動車數量是逐年上升,若一台電動車燒起來,撲滅鋰電池火勢的唯一辦法就是使用大量的水持續噴灑,按特斯拉滅火SOP需3000加侖的水(約13公噸水)。
若桃園市大力推廣綠能,也鼓勵機場的運輸車輛電氣化,那麼就應該及早做好功課,為將來著想,盡快來研擬電動車消防廢水的處理方式。
#噪音車聲音照相執法追蹤
持續追蹤噪音車科技執法的議題,今天智翔再次向環保局建議,採取深入鄰里的噪音熱點並架設更多偵測裝置來取締噪音車的方式。
由於目前的檢測器材,是採取移動式到路口監測,需要警察人力到現場守株待兔,因此有類似酒測臨檢的問題,噪音製造者可能從遠方得知,並提早迴避,環保局也表示,目前使用的器材桃園也才兩台,全國不過50台的數量。
所以智翔建議,如果換個方式,事先向地方里長搜集噪音熱點,並採用類似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的作法,如果是大量採購也許有辦法向廠商來壓低價格,還請環保局再思考看看。
#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之必要性
延續昨天向衛生局提出的想法,也是智翔從上任第一個會期便曾提過的,由桃園市政府設立化學檢驗處,統一檢測所有在業務上涉及化學物質檢測的局處所負責的項目。
包括今天在議場中,聽到許多議員也有質詢到化學檢測相關的問題,例如龜山污水處理廠的水肥,在檢驗上就曠日費時,採樣加送外部單位化驗就要一個月,且其他局處同樣都有化學檢驗的需求,包括衛生局、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等,業務相當龐大。
所以桃園市應可整合資源,額外成立獨立檢驗單位,不僅可針對空氣污染、河川污染、土壤污染等進行採樣檢驗,也能加快檢驗速度,提升效率,也能省下許多送外部單位的費用。
雖今天局長稱要思考是否該為了一杯牛奶養一隻牛,但智翔認為比喻不對,以桃園市的牛奶來比喻,可能足夠養十頭牛了,且就是因為業務龐大,檢驗數量夠多,統整起來才有效益。
以上倡議,未來的總質詢智翔會繼續請教市長的想法。
#好桃器共享容器推廣追蹤
去年桃園市政府為推廣減少一次性餐具,推出好桃器方案,與十家業者合作,可租借容器餐具,並且可以A店借B店還,立意良善。
但隨著後續追蹤發現,合作店家現已剩五家,其中一家還歇業了,合作店家減少的原因為何? 是否環保局在推廣宣傳方面的力道不足? 今天由於時間問題無法完整質詢,希望會後環保局再提供相關資料。
而今天也聽到環保局稱今年會繼續推動,並與超商業者合作,那麼就拭目以待囉!
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在 寵物營養顧問家安x剝殼計劃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你知道嗎?🔵
許多東南亞國家依舊保有食用貓狗肉習俗
你知道嗎?
即便是日本、韓國等國家也尚未立法禁食貓狗
你知道嗎?
世界上有一些人正為了禁食貓狗肉努力著
愛貓愛狗的人不忍心看😣
不在意貓狗的人沒興趣
造就了2021的今天,依舊有許多先進國家沒有禁食貓狗的法令
讓我們用這部影片告訴您真相、一起改變現狀👊
#剝殼計畫
#毛孩知多少
#禁食犬貓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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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A《禁食犬貓國際公約》連署去🔥
https://www.thepetitionsite.com/takeaction/863/354/907/
連署使用規範
https://www.care2.com/privacy-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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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嗎?韓國人居然會吃狗肉……外國人不知道的韓國狗肉文化 🔵
from 不韓而栗BHEC
https://reurl.cc/L01N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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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食用貓狗國家&地區🟢
1. 香港:1950年起在香港屠宰狗肉作為食物用途即屬違法,《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規例》
2. 德國:於1986年禁止,根據《肉類檢疫法》(Fleischbeschaugesetz)禁止販賣狗肉。
3. 印度:主要依據《2011年食品標準和食品添加法》,另外涉及《印度刑法》、《1973年肉類食品法》,明定狗肉不是食用肉類
4. 泰國:泰國國會2014年11月12日通過反虐待動物法,除去貓狗肉交易,用活體動物做飼料等20種針對動物的行為也被禁止
5. 台灣:2017年4月11日《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第27條中,除了販售、購買之外,新增「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的食品。
6. 美國:過去只有維吉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夏威夷、紐約、喬治亞州、密西根州等六州於法規明定禁止食用犬貓,近年美國參眾兩院於2018年12月11日至12日,表決通過五年一度的《農業法案》,確定立法禁食狗貓肉
7. 大陸:繼深圳於2020年5月1日生效《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裡,把貓狗列入了禁食名單後,珠海也以《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變相禁食貓狗
8. 柬埔寨:2020暹粒省成為柬埔寨第一個禁止屠狗和販賣狗肉的省份。
9. 奥地利:動物保護法(Tierschutzgesetz)第六章第二款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殺猫狗
10. 波蘭:動物保護法禁止殺狗
11. 澳大利亞:禁止食用狗肉或殺死狗以供食用,也禁止狗肉用作加工產業。
🟢有規範但不完整🟢
1. 加拿大:用於食肉目地的屠宰狗需政府批准,私宰屬於犯罪(因此通過批准就合法)
2. 瑞士:《動物類食物條例》(Ordonnance du DFI sur les denrées alimentaires d'origine animale)第二章禁止以販賣目的屠宰狗隻(因此私宰自家狗隻食用、不販售即不違法)
3. 法國:未特別明文禁止食用貓狗,只禁止以食用為目的殺害所有寵物,以及嚴懲虐待動物的行為(規範不夠明確)。
4. 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82-05明確禁止殺害和販賣狗肉作食物,1998年的菲律賓動物福利法進一步禁止殺害牛、豬、山羊、羊、家禽、兔以及水牛、馬、鹿和鱷魚以外其他任何動物,不過從菲律賓報紙的報導,食用狗肉在菲律賓並不少見(雖有規範但執法力度似乎不足)。
🟢目前尚無法規禁止🟢
1. 大陸(深圳、珠海以外地區):大陸狗肉產業絶大多數是個體戶,大部分位於廣東、廣西和山東,根據世界愛犬聯盟調查統計,每年至少食用1500萬隻狗,其中逾70%是偷盗來的家犬
2. 韓國:直至2018年南韓國內仍有超過2000家狗肉農場,每年屠宰500萬條狗,近年因為年輕族群不喜歡狗肉市場開始萎縮
3. 日本:日本農林水產省官方紀錄過去十五年日本都有進口狗肉的數據,但現今食用者極少,目前預計於2020年東京奧運(延期)之前,完成禁食狗肉的立法程序
4. 越南:狗肉在越南被認為能帶來好運,目前是狗肉食用大國,狗肉消耗量甚至與雞肉、豬肉相近,約80%的民眾吃狗肉,全國一年的食用量在500萬隻左右
5. 印尼:穆斯林視狗肉不潔不食用,且印尼近年來保護狗的意識成長,但每年仍有逾百萬隻狗被屠殺來吃,根據『印尼無狗肉』聯盟調查發現,印尼約有7%人口吃狗肉
6. 東帝汶:因狗肉廉價,是當地仍然是常見食物
7. 丹麥:有吃狗肉的傳統
8. 柬埔寨:除寨暹粒省外,每年有大約300萬隻狗遭到屠殺,作為食物和肉品交易。
9. 馬來西亞:僅《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禁止虐待犬隻,但並沒有明確規範禁售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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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素材 ⬛️
資料參考
日本為愛狗的拜登送上大禮!跨黨派議員促日美結盟 合推《禁食犬貓國際公約》
https://animal-friendly.co/2020/12/07/japanese-lawmakers/
禁食犬貓國際公約(中譯版)
https://www.worlddogalliance.org/sign-the-petition/?lang=zh-hant
誓言終止全球食貓狗行為 WDA發起國際公約
https://reurl.cc/Ez35Gv
創辦人自編自導的紀錄片《食犬者》,後更名為《無聲的呼喚》
http://legend-me.com/eating_happiness_2/?lang=hk
ViuTV 守護毛小孩 - 玄陵專訪
https://fb.watch/2xkY2bvWRj/
特派專欄 印尼人每年吃掉百萬隻狗 動保人士籲嚴格取締[影]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9060138.aspx
美國國會驚天一槌“禁食狗貓肉”敲定立法
https://reurl.cc/nnV74n
深圳之後中國第二地 珠海也禁食貓狗!
https://animal-friendly.co/2020/04/14/zhuhai-ban-eating-cats-and-dogs/
硬要立法禁狗肉,我就在國會另一邊吃給你看!韓國爭議最大傳統文化﹣狗肉到底該不該吃?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497535?page=2
農業知識入口網-換肉率
https://kmweb.coa.gov.tw/knowledge_view.php?id=5868
WDA世界愛犬聯盟
https://www.worlddogalliance.org/about-genlin-2/?lang=zh-hant
獨腳雞、鬣狗、浣熊……白宮歷史上的「神奇動物」們
https://cn.nytimes.com/usa/20201117/white-house-pets/zh-hant/
誤信「寵物會傳染武漢肺炎」飼主竟狠摔貓狗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6/4330137
圖片參考
https://www.freepik.com/vectors/map Map vector created by freepik - www.freepik.com
https://www.freepik.com/vectors/medical Medical vector created by starline - www.freepik.com
Dog on a stick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Dog_on_a_stick.jpg
gif
http://gph.is/Q4BXP3
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在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只是合法收過路費 ... 的推薦與評價
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只是合法收過路費而已啦 ... 我們是為了更順暢拉 ... 速限的目的應該是要讓大家安全順暢地通行,而不是讓政府賺錢或大家無意義地龜速行駛。 ... <看更多>
而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 在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取締超速仍有效
2023-05-24 18:12 中央社/ 台北24日電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裁定,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雷射測速儀)對汽車通過警告標誌
後100公尺至300公尺距離範圍內的超速行為,不因儀器未位於距離範圍內而不予裁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對於違反速限行為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
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設置
測速取締標誌。
許姓男子於民國109年6月23日駕車行經速限60公里的台1線南下88.2公里處,被新竹市警
方以雷射測速儀測得行車速度每小時98公里,超過最高速限38公里,逕行舉發,台中市交
通事件裁決處裁罰許男新台幣1800元。
許男認為,警方測速儀的位置距離取締警告標誌超過300公尺,不符道交條例規定,提起
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道交條例規定的是「警告標誌位置」與「違規行為發
生地」的距離,許男違規地點距警告標誌203公尺,裁罰有理,判決駁回許男之訴。
許男不服,提起上訴。由於其他高等行政法院也有相關案件,見解不同,移請大法庭裁判
。
大法庭指出,執法人員採用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締汽車駕駛人超速行為,應以能攝取清晰
正確的影像及行車速度數據為主要考量,自應容許執法者因應儀器操作條件及當時的天候
、地理等外在影響因素,機動調整到適當距離及位置,取得可資證明的證據資料,沒有限
制應位於道交條例規定距離範圍內操作的必要。
大法庭認為,執法機關對於一般道路汽車駕駛人通過警告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距離範
圍的違反速限行為,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並不因儀器沒有距警告標誌
100公尺至300公尺範圍內,致使舉發程序違反道交條例規定,而不得予以裁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879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以後看到照相標誌再來踩煞車都來不及囉,這個解釋出來我看各單位要來採購大砲了,反
正警察就算躲在兩公里三公里外都合法,大砲要照到那麼遠根本不是難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6.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5007315.A.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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