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產不只是女人的事
#男性也有育兒權利
#給配偶天數一致的陪產檢假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剛剛審查完 #性別工作平等法 ,所有條文保留協商。
這次勞動部提出將孕婦的「產檢假」從5天加碼到7天,薪資由政府補助。希望回應少子女化政策,提高國人生育意願,當然是往前走了一些;其問題在於,完全忽略目前 #爸爸連一天的陪產檢假都沒有。
這樣的制度設計,只是把「懷孕生產」責任再次加諸於女人,彷彿整個懷孕過程配偶都不用有角色一樣, #難以突破照顧工作性別不均。
婦女團體及家長團體,已經訴求多年 #爸爸也有參與懷孕過程的權利。
依照現行制度,跟孕婦一起去產檢的配偶,只能用自己原本的事假或特休。許多爸爸們跟我說,這實在太不公平了!
#有可能加深職場懷孕歧視
原本只有懷孕女性才能請假的制度設計,已經實質造成雇主較不願僱用育齡女性。
這次還再加多女性產檢假, #男性仍然是0天,將會更造成職場性別不平等,惡化懷孕歧視的情形。
#台灣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
#國際認證性別分工不均
聯合國早在2019年的報告就指出,台灣長期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是「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
可見促進男性參與育兒,不只是少子化國安危機的解方,更是促進育兒照顧、職場僱用性別平等的解藥。
針對 #促進父親參與育兒 的措施,我提出對應的版本,包括:
⭕孕婦配偶享有 #7天陪產檢假
⭕產婦配偶享有 #4週陪產暨親職假
⭕單薪家庭也可以請育嬰假
除此之外,根據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台灣目前的產檢非常偏向醫療及疾病檢測導向。
孕婦即使每次產檢都不缺席,進行許多醫療檢查,還是可能對生產充滿疑慮。
因此我認為,更符合性別平等的作法是:整合產檢假與陪產檢假,成為天數一致、雙親都可請的 #生產準備假。
#提高生育率不只需要有產檢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還有許多不足
整體而言,勞動部為回應少子化提出的修法對策,仍相當不足,並未涵括婦女及勞工團體倡議多年的訴求:
❌育嬰假延長可申請年限
❌育嬰假、津貼請領彈性化
❌家庭照顧假比照公務員有薪
#勞動部要加緊腳步
勞動部在促進職場友善育兒的制度上,遲遲沒有進步。對此,立院已有許多立委提案,卻因為勞動部還沒準備好,一直無法被討論!
今天我在質詢時要求部長,少子女化已經是國安危機,希望勞動部真的 #不要再拖延!如此重要的修法,#不應避重就輕。
部長已當面承諾我,會在3個月內提出前述訴求的評估報告!
我會持續監督,希望勞動部 #面對性工法不足之處,真正提出有效 #友善生養 #性別平等 的制度。我也會繼續努力推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育齡期之女性勞工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虹安與 全教總 、跨黨派立委,針對「預防性停課適用防疫照顧假,12歲以下學生家長給有薪防疫照顧假」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研議 #預防性停課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並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或提供相關補助。
新的學期才剛開始十餘日,即陸續爆出校園群聚的案例,不少確診者具學生身份,其中不乏未滿五歲的孩子們。家長人心惶惶,除需擔心孩子在外可能因接觸確診者而遭感染,更擔心因孩子「預防性停課」而必須向公司請假的壓力。
以雙北為例,截至上週五(9/10),已經累計對28所學校、 #8905名的學生發布預防性停課,且持續增加中。目前各縣市教育局陸續宣布,為了阻斷校園傳播鏈,若學生被匡列居家隔離期間,該名學生就讀學校的班級、補習班及安親班,都需要預防性停課,經過PCR採檢陰性後才可以復課。
咦,家長們不是有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嗎,為什麼還要擔心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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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遇到「預防性停課」,能不能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
預防性停課,即在該校有居檢學生PCR結果確認前,就讀的班級、安親班及補習班等為阻斷傳播鏈所進行的停課措施。
「防疫隔離假」,則是在受隔離及檢疫者(包含居家及集中)為「生活不能自理者」而需家屬請假照顧時,該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符合條件時,亦得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而「防疫照顧假」,則是政府在疫情期間因應國中以下學校及托育、課後照顧服務機構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的配套措施。怎樣才算達到「停課標準」呢?在1班出現1名確診病例,或1校出現2名以上確診病例的情況下,「因達停課標準而停課」的機制即會啟動。簡言之,「預防性停課」是尚未出現確診病例前的預防性措施,按法規定義,並不適用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
👉🏼虹安認為,短期內預防性停課的情況恐怕仍會持續。在已經將可以請的假別請完的情況下,再遇到孩子「預防性停課」,這些家長該怎麼辦❓
⁉️防疫照顧假,雇主並沒有給薪的義務
預防性停課不適用防疫照顧假,然而,防疫照顧假的設計本身也是問題多多!
防疫照顧假,政府並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本質上屬於無薪假。此外,防疫照顧假在設計上是讓家長有新的假別可選擇,與既有的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休等)併行。故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時,也可以選擇其他假別,法律上要求雇主不能要求勞工先把其他假請完才能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應予准假,並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除此之外,雇主在防疫照顧假期間是否支付薪水,政府只說了「 #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了防疫而努力」。法規沒規定雇主應照常給付薪資,同受疫情影響的雇主不想給或不能給,勞工在這段時間也只能收入歸零,甚至也 #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金😢
⁉️平等政策,是否有造成更不平等的處境之虞?
然而,就如同其他的平等措施般,如:生理假、育嬰假等,出發點是為了性別平等及育兒友善,但這樣的目標不應以「雇主的慷慨和勞工的共體時艱」來達成。
若讓勞工因為組織的心理壓力或經濟考量,而選擇不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豈不與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勞動環境的改善,應將勞工及雇主雙方納入考量,需要討論的除了職務代理問題,還有這些假別的薪資給付是否應由政府部分補助。此外,也應注意這樣的措施是否會影響雇主雇用有子女求職者以及育齡女性的意願,才不致使這些措施反造成更嚴重的不平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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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家長堅強的後盾,是國家的責任
少子化對策,除了力圖催生,也應重視已生育者的處境。尤其在疫情期間下,許多國人收入銳減,而幼兒停課、家長不停班,除了造成停課幼兒誰來照顧的困境,以及「北孫南送」與防疫考量的兩難。
顯然的,現有的政策對於預防性停課的配套措施仍然不足,有些甚至不符合當前現況。因此虹安與 全教總 共同呼籲:
1️⃣、預防性停課也是防疫措施,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2️⃣、相關部會亦應研議,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或比照防疫隔離假予以補償金,支持家長及學生安心防疫👨🍼🧑🍼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協助家長在兼顧事業及家庭的狀態下得以照顧孩子,而不是使家長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中,不只是社會的責任,更是國家的責任💪💪
育齡期之女性勞工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萬安談政事|展望新會期!鎖定疫苗、紓困、育兒、氣候變遷、消防員及運動員權益修法】
今天是第十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報到日,這會期將會相當忙碌,除了要嚴加把關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為民眾看緊荷包,也必須持續關注疫苗採購、紓困振興、染疫康復者後續照護等議題;特別是國內疫苗覆蓋率至今仍不到5成,扛著經濟、家庭重擔的青壯世代還在苦苦等待疫苗施打,這些都要持續監督政府重視、加速執行。
展望新會期,身為新(ㄗ)手(ㄕㄣ)奶爸,我會持續推動「育兒三箭」,包含 #延長配偶陪產假、#新增配偶陪產檢假 #提出父母育嬰假並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修法;而面對超高齡化社會的到來,#長期照顧安排假的立法也應該加快腳步,讓青壯世代都能無後顧之憂照顧小孩、陪伴長輩!
在權益保障方面,我一直關注消防員、運動員及女性勞工的職場保障及補強;同時,攸關環境永續、因應極端氣候對環境的衝擊,我也將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守護大家健康、捍衛民眾權益,讓台灣更好,我們一起努力!
#為你想更遠做更多
#蔣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