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重儀的失職與余若薇的謬誤 】
不能主持公道的法官還是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官?不願去了解一件案件的方方面面的法官合格嗎?一件案件的初步事實是公開的,由控辯雙方在庭上公開披露,經傳媒報道,公眾旁聽,是公眾行使監察權力。體現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的重要性。案件涉及重要法律原則之時,法官有責任向公眾解釋,以傳達正確法律法治觀念給社會,不是法官的責任嗎?懶得解說已是失職,因為一己的偏見誤導公眾,逃避責任,還是合格的法官嗎?
[漠視被告人投訴]
如果上述的立論還算合理的話,裁判官吳重儀則可視為失職及不合格。
吳官的失職非個別情況,而是普遍存在於裁判法院級別的法官,引來大量不公平情況之外,也直接助長了「警暴」,在受害人眼中,法官只是幫兇,如何還會對法治尊重?
新屋嶺扣留中心爆出涉嚴重違反人權事件,是國際的壓力令到港共不得不加以關閉。大家有聽聞過處理這些案件保釋的裁判官批評過嗎?選擇性置身事外就不單是法治問題,更涉及良知問題,更涉及結構性偏幫警隊的問題,也是筆者在這小小專欄堅持嚴厲指控香港的法官偏藍失職的原因。
2月初的新聞,兩名年輕人分別只是中五學生及文員被控擾亂秩序,起因是抗議美孚的「翠雅山房」被徵用作檢疫中心。可以理解這是典型的警民衝突事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其中一被告向法庭投訴,在警署內被人笠膠袋「由頭打到腳」,及於警署內被警告切勿投訴,「除非你以後唔再出嚟,否則一定搵到你」,但裁判官吳重儀回應:「我知道嚟做乜嘢?我又唔係監警會」。(立場新聞報道)
法律上,年輕人若被警方濫用私刑,警員所犯的罪遠比青年在警民衝突時揮拳襲警嚴重。吳重儀的態度是技術地將兩件事分開,就可以心安理得判青年有罪而不理警員被投訴犯了更嚴重更破壞法治的罪。筆者見這報道在網上熱論,本想及時評論,但遺忘了,現時感覺是失職,浪費了自己有3個法律學位及曾經執法的知識。上周警察調查涉及鐵路炸彈案件,不單大量上門捕人,而且多名涉案者疑被打到重傷留院不能出庭,我們還是身處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嗎?
[傳達錯誤的訊息]
吳重儀一句「我知道嚟做乜嘢?」傳達一個極差極錯誤的訊息,筆者及法律界沒有及時嚴正糾正吳重儀的失職,倘引致警隊加倍濫用私刑,我們也有責任。這裏要補充指導吳重儀身為法官在這情況下的正確態度及行動,英國普通法的基本原則,是可靠的證據就是可接受的證據(Reliable is Admissible),就算警員用違法手段取證,法庭也不理會,所以,吳重儀大大聲講「我知道嚟做乜嘢?」是於法有據。
只是,普通法也清楚授權法官在認為過分不公平情況下有權拒絕相關證供。更重要的是只要證供不是在自願情況下作供是不被接受的證供,證供是否自願,是否可靠,法官是第一個把關者,吳官竟然說「知道嚟做乜?」有冇搞錯?你是跌了法律教科書還是跌了公義的良心?
吳官的態度,在公眾眼裏,不符公義可被看到的要求。吳官在保釋申請的處理,被指條件苛刻,態度輕忽,公眾會認為不是公義而是偏幫警方了。
作為一個公正的法官在法律之內有兩件事件可做,筆者若是法官一定做,就是步下自己的祭壇走到被告面前,仔細觀察傷勢及提問詳情,以示重視,你不必亦不應有結論,但應表現出有明察秋毫的能力,不會盲目接受不公義的證供;更可借機會解釋法律,警告警察若用私刑求證是嚴重犯法行為,社會不會接受,公義的正確訊息應是這樣啊!
很明顯吳官是傳達了相反的訊息,恐怕會直接或間接鼓勵近來更多的警察私刑事件,這不是失職什麼才是?
[例外證明了常規]
政界早有句順口溜:民主黨,賣香港。近來多流行一句:公民黨,害法治。公民黨有位大狀近日在網上洋洋大觀地撰文,為吳重儀這類不公正行為開脫,歪理連篇,常識也過不了一般網民的關。公民黨律師為法治不公塗脂抹粉,其來有自;楊岳橋說:法治「有險可守」,梁家傑說:法治「殘而不廢」,早是網界笑話;近日多了余若薇呼籲大眾面對大量抗爭被捕者逐漸上庭,當中必有令大眾嘩然,感不高興的裁決。大概就是面對吳重儀法官上述這類表現吧?
余大狀叫大眾不要反應激烈,大眾需要有無比的耐性,等待公義的來臨,並引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為例。
余大狀的例子真好。邏輯學中有所謂例外證明了常規(exception prove the rule),常規正是法治已死,這是戴耀廷教授近日在面書公開承認的。戴教授明言港人應浴火重生,余大狀則叫大家耐性等待公義,筆者恐怕大家等到余大狀百年歸老也了無結果。(余若薇出席眾新聞成立3周年午餐會發言)
法治就算未死,也已經危在旦夕,港人不要再理公民黨班失敗律師,別信余若薇的「無比耐性論」,要信自己的常識,信公民直接行動,全民參與,一腳踢開誇誇其談的人,才可令法治浴火重生。任何正義抗爭行動皆有風險,有法律後果,大家量力而為,歷史是公道的。
最後要多謝網媒及到法庭旁聽監察法官的市民。大家還須努力,見法官不義可藐之,忽視其巍巍然!
信報財經新聞 2020-03-24
A17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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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徵費失敗 在 一本好小說的誕生(拿起筆就能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正重要的東西
用肉眼是看不到的
這綽號不是我取的,小時候街坊鄰居都這麼叫她,是誰先起的頭不得而知,主要和她外表給人的第一印象有關,她總是動作慢吞吞,說話也是,時常一個句子講不完整,需要別人從旁提示或提醒,才能把話說清楚。
只見她艱難的吐出破碎的詞句,彷彿嘴裡含著一顆看不見的魯蛋,有時舌頭都快要打結了,還是無法表達她內心的意思,聽她說話會捏把冷汗,深怕什麼異世界的怪物會突然從她嘴裡竄出來似的,或許異形之類科幻片看太多了吧,那種帶有黏著感的觸手始終在眼前不自然地擺動。
需要比一般孩子花費更多時間針對簡單的詞句進行重組,她生來大腦就缺了好幾個零件,怎麼運作怎麼不順暢,她的母親帶去給鎮上的小兒診所給醫師檢查,做了好幾項的測試,也找不出正確的病因,不過她的學習能力確實是比同齡的孩子慢很多。
真正重要的東西,用肉眼是看不到的。
母親很擔憂地看看少女,又看看醫師的表情,凝重嚴肅的氣氛讓空氣暫時忘記流動,醫師低頭不語,默默地在診斷表上寫了好幾行潦草的英文字,大抵是看不懂的專業醫學名詞,母親直嘆氣說自己命苦,怎會生個孩子來折磨自己,說著就自顧自地掉下淚來,護士在一旁連忙抽了面紙遞給她,醫師對母親搖了搖頭,說這個情況並不樂觀,可能不是短期間投放藥物能夠治療得好,問她是否曾經發生過什麼,導致少女的大腦產生病變。
「有沒有生過什麼奇怪的病啊?」
「仔細想想,還真想不起來哎。」
「她是早產兒?」
「不是哎,懷胎的時候還正常。」
「會經常半夜哭鬧?」
「也沒有耶,不過有件事我想起來,該不會跟這有關?」
「妳說來聽聽。」
「就是有次莫名的發燒,燒到41度,把我嚇壞了。」
「後來呢?」
「找醫師看,醫師說沒事,給了退燒藥,燒漸漸退。」
「診斷不出原因嗎?」
「是的,從那以後,我女兒變得很安靜。」
「很可能是這個,妳要不要帶去大醫院做檢查。」
「這樣啊,會不會很嚴重呢?醫師。」
「大醫院有更好的儀器,或許對妳女兒會有幫助。」
大概進行了如上的對話,母親於是又帶著女兒前往城裡的大醫院進行更詳細的檢查,前前後後花了不少錢,身心科和腦神經外科也有聯合會診,最後聽專業的心理師說,極有可能是認知遲緩方面的問題,大概在三歲以前透過專業人員的協助可能治癒好的機會有五成以上,錯過了黃金期,未來孩子的學習能力,認知能力以及情緒溝通上會產生障礙,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但發現的時候早已過了黃金期,在醫學常識不足又沒能在第一時間尋求協助的情況下,少女除了性徵逐漸成熟之外,各方面的學習都有遲緩和停滯的現象。
她無法順利的融入人群也不是一兩天的事,尤其她還有深度近視,眼鏡的鏡片把她和這世界以一種透明的方式隔絕了起來,她很吃力的透過眼鏡近距離的辨識她想要認識的環境,每一個物品,每一處角落,每一本書,都很仔細的用手去觸摸它,用眼睛逐一確認,從側面看來更像是蝸牛伸出長長的觸角,去探知這世界極細微的變動,她的眼睛畏光又敏感,這使她待在不那麼明亮的地方反而格外有安心感。
同學的言談,下課後的活動,她永遠都跟不上他們的節奏,好像放慢了好幾倍速的音樂,你完全聽不清楚旋律,只是一些無意義的音頻在干擾著,而這一切都是無聲無息的進行著。孩子比大人更殘忍,他們不會避諱內心的厭惡感,他們會拿一些東西砸在她身上,他們會用廁所裡的水桶,在她身上潑水,那些還是剛才掃除使用拖把的髒水,他們會在她的頭髮上塗抹膠水,或直接拿膠帶纏在她身上,盡其所能的嘲笑她,給她取各種奇怪的綽號,而「蝸牛少女」這個稱號就是這麼來的。
你看過伊藤潤二的漫畫嗎?
有個恐怖的短篇叫做【蝸牛少女】印象太深刻了,有人據說看了當晚就做惡夢,故事述說一位憂鬱的女孩患有口吃的毛病,同學也不大和個性陰暗的她做朋友。
有一天女孩早上醒來,準備要刷牙洗臉的時候,從鏡子裡發現自己的身體有異狀,她張開嘴巴,感覺有東西要冒出來,結果她的舌頭,變成了蝸牛的形狀,還伸出又細又尖的長長觸角,伸出牙齒外好像要爬出來似的,那模樣既噁心又恐怖,鏡中的自己簡直跟怪物沒什麼兩樣。
女孩受到極大的心理衝擊,從那天起她就不去學校上課了,因為感覺噁心,飯也吃不下,自然一句話也不肯說,父母擔心她不曉得怎麼了,學校那邊也請了長假在家休息,可是女孩的情況絲毫未見好轉,面容日漸消瘦,被父母逼急了,女孩就一直哭,直到父親發現床邊不明的黏稠液體,沾的到處都是,才知道女孩的舌頭變成了蝸牛的事實,父親難以接受,情緒也變得激動異常。
某天上午,父親跟公司請了假,去街上買了許多袋裝的食鹽回到家,就大把大把的往浴缸灑,如此重複著動作,直到浴缸的一半以上被鹽巴覆蓋住,於是喚了女兒叫她把衣服脫了,將身體埋在浴缸的鹽巴裡,企圖將她身上不潔的東西趕走,或說是消融,蝸牛或蝸蝓類的很怕鹽巴,因為會把它們身上的水分吸乾,最後就像乾掉的膠水一樣,你甚至可以把牠直接從沾黏的部位撕下來,毫不費力。
你猜怎麼著?
女孩埋在鹽巴裡的身體果真完全消融了,只有她的那顆頭還好端端浮在浴缸裡,她的眼睛鼻子嘴巴都還在,頭髮也分毫未動,惟獨身體被鹽巴吸的水分一滴不剩,整個縮小到迷你的地步,做父親的未能如願解決女孩的困擾,反倒增加更多的困擾,女孩的身體瞬時縮成無法想像的尺寸,卻頂著那顆頭,露出哀怨的眼神,直盯著她的父親,終於她父親也崩潰了,久久無法自己的發出絕望的尖叫,從那之後,女孩再也沒能恢復原本身體的形狀,她已經好久沒有去學校上課了。
漫畫最後的結局是,當同學們經過少女的家門口,偶爾會看見露出圍籬的那棵樹上,有個類似蝸牛的物體在樹枝上緩慢爬行,沒錯,那就是蝸牛少女,有著黏稠帶著汁液的身體小小的附著在樹枝上頭,在其上掛著一顆如假包換的頭顱,不時還會朝著你這邊的方向看,用她無法形容的哀怨又憂鬱的眼神,似乎在說著一段艱難的故事,但每個字句都被消音,她永遠也無法回到人群之中,沒什麼可以好好說清楚的,那樣的眼神至今還留存在我的大腦,無法洗去,一想到就覺得好噁心,像眼皮上沾著膠水,心也彷彿被什麼奇怪的東西牢牢黏住,拔也拔不下來,一直附著在上面。
其實我們家附近的那個少女已經不是少女的年齡,她沒辦法正常去工作,她對於交辦事務的理解力差到一個不行,好像除了機械式的事務,例如倒茶或影印,打掃廁所之類,勉強還做得來,其餘的事交托給她,最後都會搞砸,因為她很難有彈性去處理細節的部分,又因為過度自卑,她常覺得別人都在罵她笨,即使同事並沒有真的開口說出來,平時的她很安靜,可到了情緒衝破臨界點的時候,她會突然歇斯底里的亂叫,接著大哭,她無法控制自己在一個恆定的情緒狀態,要不就是安安靜靜不說話,要不就是把辦公室鬧得天翻地覆,長久下來,好幾個工作都做不久,離開辦公室,她連服務業的兼職也無法勝任,更別說超商或速食店,這世界跑得太快,她只能很慢很慢的行動,很慢很慢的去感受。
她的時間和我們不同,她現在三十幾歲了,偶爾在社工機構或庇護工場幫幫忙,以志工的身分在母親的陪同下,去參與一點點不那麼需要大腦的工作,對方也很友善,會供應她一些茶水點心,或者搭伙一起用餐,她不太會控制表情的肌肉,她不會笑,她不知道要做出笑的動作,需要用到臉部的哪幾條肌肉,但她時常在哭,有時候大哭,有時候躲到沒人注意的小角落,一個人偷偷的哭。
她的眼睛會哭到整個腫起來,像金魚的泡泡眼,眼眶泛紅不說,睫毛也沒幾根留在上面。她隨身有個手帕,那是用來擦眼淚的,擦完之後她會小心翼翼的收在外衣口袋裡,那條手帕總是濕的,上面沾著的不是汗水,而是她的眼淚,像擰不乾的毛巾那樣,我相信她的內心也是陰暗潮濕,外頭的陽光很難進入她的心房,她活在一個自我封閉的世界裡,有需要的時候,她的觸角會怯怯的往光亮的世界伸出去,又敏感的退縮回來,畏光的她還是待在黑暗最安全。
當她出現在巷弄書店的時候,那是她最開心的時刻,我說過她不會笑,但她會很仔細把架上每一本書都摸過,她喜歡翻開書聞裡頭散發的氣味,她說那味道很好聞,但她無法形容是如何的好聞,她無法形容鮮花的香氣,也無法形容好吃的蛋糕散發的奶香和糖香,她真的會湊近去看那些她喜歡的書的封面和內頁,喜歡的話她會多翻個幾頁,她會很執著的想買某本書,跟她一道來的母親很困擾,每次都叫她放回去,家裡用不到,想看書圖書館可以借,買了又沒有看完很浪費,妳不需要這些書的,把它放回去,我們待會還要去買菜,妳不要一直拿著那本書,快放回去,我們該走了。
她母親的不耐煩完全寫在臉上,這時候我不動聲色,只見女生一直在糾結該不該把書買回家,她會呈現焦慮的狀態,抱著書來回走動,或是快速的把書從書架抽取下來又放回去,感覺不是在幫我整理書架,而是以某種緩慢的節奏,讓書架呈現混亂的狀態,我並不會立刻去制止她的行為,因為我知道那時的她,既放鬆又興奮,既緊張又焦慮。
矛盾的情緒好像打果汁一樣,在她的內心攪成一團,你分不清是什麼顏色,往往一個小時過去,她還是決定不了自己要買哪本書,只要是她喜歡的書,都會拿過來櫃台問東問西,她說話很慢,而且沒有重點,我必須試著猜她想要問什麼,適時的提示她關鍵詞,去引導她說出自己真正要說的話,但我知道她什麼也不會買,只會有個不耐煩的母親在身後催促她趕快離開。
書店作為一個療癒的所在是有原因的。
每本書在手指觸碰的當下有著難以形容的溫度,就像我們走到大自然會下意識的去擁抱大樹,去觸摸樹的外皮,去觸摸花草或泥土,觸摸本身是很療癒的動作,再加上書頁的油墨印刷散發的氣味,紙張本身也有味道,紙張和空氣接觸之後產生的質變,也讓紙張在不同的情況下,味道有些微的變化,那個女生雖然表達不出來,但我知道她內心是喜悅的,這就夠了,書店是為了這樣的讀者存在。
書店是為了失敗者而存在的。
圖 / 山田綠 貓咪和花朵
文 / 銀色快手(Silverquick) 20190604 AM 05:28
膠袋徵費失敗 在 夏天晴x天狼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短篇小說 #青梅竹馬 #隨筆小說
從小我就和小宗玩在一起,替彼此藏不及格的考卷,作業分工我國文數學他英文歷史。
同班時課業分組少不了小宗,分班時互借課本。
睜開雙眼,我第一個聽到的是小宗問我媽我起來了沒,睡覺前,會收到簡訊要我打開窗簾,距離不到二公尺防火巷的隔壁棟,和我同層樓的小宗會和我用白板寫大字道晚安。
在面臨國三大考時,我們幾乎都在學校和圖書館度過考生生活。看著小宗骨感且修長的手指伸向我的作業本,說著「答案寫相反了」並幫我訂正答案。比任何人更近的距離下,我看著小宗從鬢角滑落的汗水,盯著他忍耐炎熱與煩躁感埋頭唸書的模樣,就在那時候意識到——我好像喜歡小宗。
我們考進同所高中,雖然不是同班,但小宗的班級在我隔壁,一想到小宗還待在我的生活圈,我就鼓起勇氣想著,等到第一次段考結束我一定要向小宗告白!
我抬起頭,望向窗外盛開的桃色杜鵑花,那象徵春季已到的豔紅色佈滿整個校園,那害怕失敗而延後的告白,到高一下學期已經遙遙無期了。
我們班和小宗班上的共同國文老師出了一則作文題目「祕密」,我搖著筆桿,盯著空白的六百字稿紙,心想既然是祕密,寫出來不就不算祕密了嗎?
我認真回想這十六年的生活,一句話就是「普通」,沒有什麼過人的事蹟,也沒有糟糕的黑歷史,算是平凡中的幸福吧。要說祕密,大概就是把考三十二分的考卷藏在回收紙箱裡,還有不小心把爸爸收藏的酒弄破,和小宗合力毀屍滅跡。
而回憶起平日的點點滴滴,我的身邊都有小宗可以分享。
想到這裡,我撐著頭,注視仍舊空白的稿紙,嘴角卻在掌心中默默地揚起。
不知道小宗有什麼祕密呢?
那天放學,我坐在司令台旁的階梯,等著加入羽毛球社的小宗一起回家。
和小宗對決的是羽毛球社社長,週邊有許多學生為了看社長比賽而聚在這裡,那俐落的殺球打得小宗根本無力反擊,回想起國中時的體能測驗,小宗的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是倒數的名次,不難想像他會被社長秒殺的畫面,同時也能理解來看社長打球的人的心情。
社長真的很帥呢。
雖然差我的小宗一點。
「不好意思,讓妳等這麼久,以後妳可以先回家。」被KO的小宗獨自留下來練習,和羽毛球社社長鞠躬道別後立刻奔向我,拿走我替他保管的書包。
「因為我要等你請我喝珍奶。」我隨意講了個要求,假裝我不是為了看小宗而留下。
小宗突然把手伸向我,說著:「每天都喝會胖喔,妳看妳的臉已經變腫了。」他捏著我長肉的臉頰,看我睜大雙眼驚恐表示「真的變胖了嗎」的表情,小宗便哈哈笑著鬆開手。
「騙妳的,我真羨慕妳吃很多也不會胖。」
「……這是高中男生應該羨慕的東西嗎?」我跟著小宗走到學校附近的熱門手搖杯店,會排這麼多人並不是因為好吃或是有名,純粹就是便宜。
得到了珍珠布丁加椰果奶茶,我幸福的大口吸著小宗請客的飲料,跟著他走回家。
我們就讀的高中離家裡有四站公車的距離,但因為有伴可以聊天,我們拋棄公車路線,選擇徒步回家。
我和小宗聊起作文題目,說起「祕密」,小宗突然沉默了。
我可以大膽認為,除了我喜歡小宗以外,小宗知道我所有祕密,也自認為了解小宗的所有祕密。但為了應證這個假設,我想提出最後確認。
「小宗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嗎?」
「……」小宗吸著手中的蜂蜜檸檬,低著頭走路。
「你該不會有什麼祕密沒給我知道吧!不公平,我什麼都跟你說!」除了我喜歡你之外都跟你說了!最後一句我藏在心裡沒說出來。
「……你真的想知道?」
「想!」
「你絕對不會跟別人說?」
「當然啊,我說的話你就會跟我爸說那瓶酒的事吧。」
「哈哈,那倒是,我們有彼此的把柄呢。」小宗露齒賊笑著,仔細看,小宗的眉頭正緊鎖著,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小宗雖然在笑,但內心卻很無助苦惱。
「小宗,你有什麼煩惱嗎?」
我的問話讓小宗停下腳步,明明可以一隻手拿的手搖杯,此時他卻雙手捉緊,我看得出他很緊張,臉頰逐漸紅燙。
「……我覺得我好像喜歡男生。」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小宗因緊張害怕而發出顫抖的聲音,我也立刻體會到,小宗害怕我認為他不正常。
「所以呢?」我的內心受到小小的震撼,但表面仍故作鎮定。
「所以說……你會……討厭我嗎?」
我催促自己趕快動起來,別因為突然發現自己失戀了而難過。
我用力拍著他的背,把他在國三時突然抽高的身體壓低,搭著他的肩膀。
「吼,你白痴喔,都這個時代了,喜歡什麼人有什麼性別又有什麼關係?」
小宗聽到我的話,大概是放心了,他鬆了口氣,眼眶有些泛紅,小聲說著「太好了,我好擔心你知道之後會不想跟我當朋友。」
看著他的眼淚,我望向眼前被橙色夕陽拉長的影子。
「我說如果啦,如果有一天所有人都變了樣反對你,我也會站在你這邊,誰敢罵你我會替你報仇!因為我們是最好的青梅竹馬不是嗎!」
我不敢看小宗的臉,我怕看到他的臉我會想哭。
只是默默地聽著小宗說著「謝謝、謝謝」一路啜泣地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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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知道小宗喜歡男生之後,過了十三年。
我成為了職場上幹練的女精英,精英是自己加的。
「我喜歡小宗」的這個祕密,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而現在依舊喜歡著小宗,也只有我知道。
「喜歡上一個喜歡男生的男性,我註定一輩子單身」,所以我是個提倡單身貴族理念的人。因為單身,小宗在空窗期就可以待在我身邊,和學生時代一樣,打發時間的撲克牌或是大富翁也能玩得很有趣。
當我跟朋友在酒吧喝醉的時候,小宗也會扛我回家,和別的男生不一樣,小宗不會對我做任何踰矩的行為,總是貼心地抱我到床上,自己也會在地上打地鋪睡覺,等我醒來會給我解酒茶,雖然會順帶抱怨:「妳以後別喝這麼多,要是我沒陪妳喝酒,你現在應該躺在別人的床上吧。」
「小宗喜歡男生,所以對我不感興趣」,是我把身邊的位置留給小宗的理由,雖然有些悲傷,但事實的確如此。
我算是小宗唯一熟識的異性,聽說小宗在大學時被一位女同學強迫出櫃,之後便對異性產生莫名的恐懼感。
小宗把買來的早餐擺在我家的矮桌,袋子裡只有一份鮪魚培根高麗菜蛋餅,當我想出聲問他怎麼只買一份時,小宗的手機響了,我看他一邊走向廚房一邊接起電話,便知道是他的男友打來。
「……嗯,啊?我跟你說過不能拿她相提並論吧?不一樣,我沒有做什麼,上次也解釋過了……算了,回家再說。」
我趕緊下床,乖乖坐在矮桌前,迎接跟戀人吵架一臉不爽的小宗,正襟危坐地先向他鞠躬。
「對不起,你趕快回家吧,如果需要的話,下次可以請你戀人來我家,看看我跟你的相處模式。」
「不用啦,要是被他知道你的住處我怕你會危險,我也打算跟他分手了。」
小宗走回我位於的矮桌前,打消回家的念頭,坐在我的對座,我把餐盒的蓋子拆開,把一半蛋餅夾到裡頭,把家裡的筷子一併遞給他。
似乎是把蛋餅當作洩忿的對象,他把筷子當叉子,戳進蛋餅裡。
「他以前跟女生劈腿過,明明才是有前科的人……竟然罵我。」
即使有同居對象,小宗仍無法放下喝醉酒的我不管,他說因為我還是單身,如果不陪我的話我會出事,一直以來我都利用小宗這點讓他多陪陪我。
如今,看著小宗的每一任交往過程都不太順遂,我想,大概是小宗放心不下我的關係。
如果我也有戀人,有個可以在喝醉酒時保護我,想看電影時陪我,生病時來照顧我的人,或許小宗就不用把給戀人的時間浪費在我身上,也不會跟戀人吵架。
我催促小宗趕快跟戀人和好,半強迫地把吃完早餐的他推出大門。
「你一個人真的可以喔?」
「安啦,我都二十九歲了耶,又不是小孩子。掰掰啦,要記得跟對方說清楚,如果說不清一定要打給我,我跟他解釋。」我把小宗推出家裡,關上大門。
鏘的鎖門聲讓我意識到,我該放下喜歡小宗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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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開始找戀愛對象,公司到了一年一度最忙碌的月分,從上個月初開始忙到現在,別說是聯誼相親了,我連跟朋友都沒辦法聚會。
把最後一個文件上傳雲端,我就像爛泥一樣攤在辦公桌,但只是躺個一分鐘我就彈起上身,想到房東說要把租屋處出售,我得在下個月底前找到新住處然後搬走啊。
我打給先前聯繫的不動產仲介,拒絕掉先前看的大廈物件。現在只要一有空我就會去看房,幾間有管理委員會的租屋處都有人曾在頂樓跳樓,果然十層樓以上的物件都有這種可能。
一個人住最害怕非自然現象了,現在只能往華廈或公寓路線前進了。
可是要自己倒垃圾啊,垃圾車來的時候我還在公司呢,週六也許得加班,垃圾會不會放到長果蠅啊。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小宗能喜歡異性就好了。
身為最了解小宗的我,有自信能讓小宗喜歡。如果可以,或許我們在高中時就交往了,也選念同所大學,擁有更多只有彼此的回憶,偶爾吵架偶爾甜蜜,然後等著他當完兵,嫁給他,住在一起。
一想到這裡,我發現眼眶泛了些淚水,我趕緊搖頭,說過要放下小宗,這次一定要捨棄這份感情。
乾脆換掉手機,就這麼搬遠一點,或是爭取到海外分公司的機會,來忘掉小宗好了。
當我打開網路,想登入公司網站看看有無徵招海外出差的工作機會時,發現今天的熱門消息「同婚專法第4條二讀通過」。
是嗎?小宗可以結婚了,可以跟他喜歡的同性男友結婚了耶。太好了!
高一時得知小宗喜歡男性,我還擔心這世界會不認同小宗,甚至說了就算全世界都不認同小宗,我也會站在小宗那邊,支持小宗。
現在終於可以結婚了嗎?太好了。
這讓我更加篤定了,得悄悄離開小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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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撥出的號碼為空號,請查明後再撥。」
李宗昇連續撥給他的青梅竹馬趙星希幾通電話,得到都是一樣的回覆。他回去星希老家找人,從阿姨口中得知星希調到海外工作,還很驚訝他為何不知道,星希的朋友有替星希舉辦歡送會,星希卻沒有跟他聯絡。
——如果有一天所有人都反對你,我也會站在你這邊!因為我們是最好的青梅竹馬不是嗎!
這句話是李宗昇的解藥,每當遇到難題、受人歧視,他都會想起星希的這句話和那宏亮的嗓音。
他曾經想過,如果星希都沒有結婚,而他也一直沒能結婚,或許、或許在老的時候,他能跟星希作伴,即使不是以戀愛為前提,他也有自信可以陪伴星希。
然而三十歲的生日前夕,星希從他的生活圈退出了。
星希一直不談戀愛,始終陪伴著他,甚至聽見他表白性向時眼眶泛紅不知所措的樣子,現在回想起來,星希也許那時候就對他有點好感吧。
因為知道星希的心意,即使身邊有戀人,李宗昇仍會陪著星希,替她過生日,聖誕節或平安夜、農曆年或除夕、西洋情人節或七夕都會留一天給她。
為什麼現在說走就走,不告而別算什麼啊!
李宗昇坐在兩人小時候經常來的公園,等小孩們玩膩了,總算輪到他做盪鞦韆。
星希在海外會不會遇到爛男人,會不會被撿屍,會不會因為黃種人被欺負,外國人總是甜言蜜語,星希沒有交往經驗會不會被騙,會不會生病昏倒沒人發現,然後就……
李宗昇一邊盪著鞦韆,一邊胡思亂想。
高一時,他因為喜歡上羽球社社長,害怕自己是喜歡男生而向星希表白性向,結果他還是沒能跟社長表白,就這麼畢業了。
之後的人生他都找像社長相似的男性,那些帥氣的對象都是男女通吃,等他意識到才發現自己竟是對方的劈腿對象。
後來他意氣用事開始上網找對象,到大學畢業前過了一段沒有特定交往對象的生活,他都有事前做好防護措施,也不至於到糜爛的程度,但只有當下覺得舒服,沒有一個他想要一起過節一起同居的對象。
就這樣當了兵,把心態歸零,重新出發。
近期,他遇到許多專情的對象,但在和對方吵架時,心裡總會萌生出「星希比你還更重視我!」一直以來,他總是拿星希當作尺標,衡量交往對象,以至於他仍找不到可以共度餘生的戀人。
有時候在想,如果星希是男生就好了。
或許他就可以只和星希交往,然後攜手白頭偕老。
「不好意思,這裡限重四十公斤,請你離開!」
李宗昇一聽到有人勸導,立刻跳起身,頻頻說著「抱歉」,等到他一轉身,赫然發現身後的人竟然是羽球社社長,是他的初單戀對象!
「嚇到你了吧,哈哈。」社長坐到他隔壁的盪鞦韆,明明說限重四十,仍盪起鞦韆。
「社長你怎麼會來這裡!」還記得社長比他大一歲,畢業時他哭得超悽慘,但社長畢業之後他們就是面臨大考的高三生,也沒什麼時間去惋惜自己沒有開始就結束的初戀,然後就這樣十年不見。
「我來這邊找羽球社顧問啊,老師要退休了,你們這些無情的傢伙都沒來送行。」
「抱歉,我不知道老師退休!」當時只顧著看社長,他根本沒記得顧問是誰。
「那你呢?是回老家過節嗎?」
「我來找星希,他電話打不通。」
「哈,小倆口吵架了嗎?你們還沒結婚喔。」
「不是你想得那樣。我們沒有交往啦,但算是很好的青梅竹馬。」
社長狐疑地看著他,感覺不太相信他說的話,他只好附註一聲:「真的啦。」
社長憑空吐了口長氣,現在的溫度已經能凝成霧氣了,農曆年將近,李宗昇感嘆著終於有冬季的感覺。
李宗昇想找個話題,但脫口而出的同時開始後悔,這是農曆年最不想被人家問的問題:「社長現在在做什麼職業?結婚了嗎?」
社長二話不說:「家裡蹲,被退婚了。」
李宗昇驚訝貌:「真假?」
「假的。」
李宗昇半瞇著眼,對隨便回答的社長感到失望。他印象中社長可是少年漫畫那種可以信心喊話到讓主人公相信自己一定能辦到的導師類型角色耶!
「我現在是房仲業者。」
「……喔。」
「看吧,說出職業你也不懂。」社長再度盪起鞦韆,「我前陣子去找國中埋的時光膠囊,突然好想回到過去喔。」
李宗昇從鐵鍊後方側著頭,看社長越盪越起勁,也聽見鐵桿快要負荷不了而發出的哀號噪音。
「如果你能回到過去,你想做什麼?」社長忽遠忽進的聲音讓李宗昇猶豫了,他看著前方被風吹起的沙子。
如果可以,他想在星希對他表白以前,先不要表白自己的性向。
或許他跟星希可以試著交往,然後發現同性裡他只喜歡社長,就和異性裡他只喜歡星希一樣。
「應該要問社長你想回到過去做什麼吧!」
「我啊,我想要更了解某個人,如果可以,我想把分開的這幾年補回來,才不讓對方跟我以外的人交往呢!」
原來社長是想挽回和某個人的回憶呢,李宗昇想想,自己的過去都有星希陪伴,但從現在開始兩人就要分道揚鑣了,十年後的他會不會後悔現在待在公園,沒去找星希呢?
「啊,你要去哪裡啊?」
社長看著李宗昇跳離盪鞦韆,看著昔日可愛的學弟用炯炯有神地雙眼對他宣示:「我要去找星希,就算身體沒有感覺也沒關係!我想要陪伴她!不只是身體上的喜歡!」
「咦?喔……咦?什麼?喂!你要找星希做什麼啊!」社長看著逐漸跑遠的李宗昇,自己好像促成了別人的戀情。
不過剛剛可愛學弟說的這件事也正苦惱他。
找到時光膠囊,發現國中總是不說話的譽誠喜歡著他,心裡很開心,也想更了解對方。
問題是……他能對譽誠感興趣嗎?身體會有反應嗎?
如果真的喜歡對方,不試試看怎會知道結果呢。
看著李宗昇跑遠的身影,吳彥祥感嘆著年輕真好。
雖然也不過小他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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