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污農地違章工廠通通掰掰👋
政府應儘速公開資料,並依法處置未登中高污工廠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今年3月20後,經濟部將針對未申請輔導轉型、關廠的中高污未登記農地工廠,進行斷水斷電與拆除。綠盟透過財政部稅籍、環保署污染違規懲處記錄比對,找出了262家有污染違規記錄的未登記工廠,其中有至少35間應被認定為中高污染,目前還無從得知這些工廠是否被經濟部準確掌握。#經濟部應公開2019年委外調查查出的1153間疑似中高污未登工廠名單。
而 #欣立達實業有限公司 、#慶川企業社 兩間工廠更因污染土地及地下水,使工廠使用的農地被劃為污染場址,對周圍農地造成巨大污染風險。另外,還發現359間臨時登記工廠雖然在財政部、環保署的公開資料中,含有中高污染業別、製程,卻並沒有被認定為是中高污染。若這些嚴重污染的中高污未登工廠也被經濟部錯誤地認定為低污染行業,它們仍將取得特登就地合法。
今日記者會,綠盟與 地球公民基金會 、 環境法律人協會 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EJA 、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Wild at Heart Taiwan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嚴正要求:
1⃣ 2021年4月底前公布未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的中高污染未登記工廠名單、產業別、位置及查處期程,並立即斷水斷電與拆除。此外,透過2019年未公布的全台清查報告與財稅資料、環保署污染違規裁罰記錄,比對勾稽出其他中高污染工廠,9月前一併列入查處名單。
2⃣ 為了有系統性地解決農地污染工廠,經濟部應公開「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並與國土計畫的未登記工廠清理計畫資訊對齊。
3⃣ 特登工廠就地納管不等於就地合法,若有任何的空污、水污的違規裁罰記錄,不可申請特目。且〈轉特目辦法〉審查要納入內政部空間規劃單位,特目用地不應買賣,應隨著工廠結束營業而回歸農業使用。
#呼籲經濟部應公開手上的未登中高污染工廠名單
#立即斷水斷電
#也請一併清查有污染違規紀錄的工廠以及有問題的公司
#歸還農地讓大家安心吃飯
👉全文詳見:https://pse.is/3df6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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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輔法》修法週年 環團促:盡快拆除未申請納管中高污染工廠
https://e-info.org.tw/node/230163
➤ 籲公布千餘家中高污工廠名單 民團:斷水電護農地
https://pse.is/3ch96m
➤ 為台灣農地止血 環團籲公布中高汙染工廠1153家名單
https://pse.is/3d28kt
➤ 中高污農地工廠危食安 環團:應速公開資訊、令停工
https://pse.is/3cxmaq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經濟循環區、205遷廠後土地應盡快訂開發方向 陳麗娜議員今(一)日在都市計畫委員會質詢時,要求盡快釐清大林蒲遷村後經濟循環專區屬性及進駐產業是否為石化業、高雄市國土計畫研擬作業應加快、DC21及205兵工廠遷廠後用地如何使用應有方向。高雄市副市長、都委會主委李四川答詢表示,經濟循環專區要引進任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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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登記工廠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農地工廠恐影響糧食安全,經濟部應積極把關切勿放水」
身為一個媽媽,違章工廠導致的食安問題,相信是每位家長都非常在意的。不論是從國土規劃的角度,產業健全,廠商公平競爭的角度,甚至從消防人員與生命安全的角度,我們都看到農地違章工廠對台灣的環境、土地、食安、甚至生命造成的傷害。也因此,我們必須為我們這一代跟下一代的農糧食品安全把關!
今天上午,我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洪申翰 Sun-Han 一同召開記者會,因為民間團體透過開放資料比對後,卻發現經濟部的審核機制出現大漏洞,原先以為「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臨時登記工廠,卻被比對後發現許多「就地合法」的單位,其中許多根本就是中高污染工廠!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長期追蹤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我們認為,要處理農地違章工廠問題,首先必須先止血。2016 年 5 月 20 日後的新增違章工廠,要依法即報即拆、斷水斷電,接下來,就是針對現在既存違章工廠要怎麼處理的輔導、改善、合法化或審核、遷場、拆除機制。
此外,針對最近的紓困預算,時代力量也都提出相關預算案和主決議,要求農地違章工廠不應再接受政府補助,以免最後政府投入資源,但結局卻是要遷廠或要拆,同時,也避免造成政府不分合法工廠或農地違章工廠,一概無差別給予補助的資源分配不公問題。
同時,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針對既存的中高污染及低污染違章工廠,以及之前暫時合法化的臨時登記工廠,在申請工廠登記甚至用地合法化的過程中,應該要有更嚴格的審查把關機制。
我們主張經濟部應該確實針對要合法化的違章工廠,落實審查把關,不該讓明明實際上造成嚴重污染、或是過去有嚴重污染紀錄的素行不佳違章工廠,搖身一變輕易就通過經濟部的特定工廠登記,難道經濟部是要告訴企業,「你們盡量污染沒關係,被抓到之後再改善就好?」,好的政策工具,應該是引導企業往好的方向走,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把守法的工廠當笨蛋,如此不公平的法律,還有誰要遵守?
包括像是去年台中大雅違章工廠火警,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的悲劇,或像彰化違章工廠大火後,污染附近農地種出的火大米,對於這種紀錄不良,造成嚴重傷害的工廠及業者,我們也在此呼籲,經濟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該要嚴加審查,並該考慮修改自己訂的變更編定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以強化審查力度。
最後,不管是資訊公開、止血政策的執行與落實,甚至在合法化的審查與管制上,請經濟部別再以如此消極的態度面對;不只立法院,民間還有許多關心台灣環境永續、國土用地合理規劃、產業公平競爭的團體,甚至是關心下一代食品安全的家長們,都願意幫經濟部一起監督把關。
臨時登記工廠 在 嘉義縣議員陳文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忙碌了一整天,回到服務處後終於有空將這個行程放到自己粉絲專頁上。
感謝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第一科 劉國顯研究員今日(5/28)來到民雄地區向許許多多的業者清楚解說工輔法的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的登記與輔導,相信許多業者都已經清楚明白該如何與政府單位配合。
也謝謝 嘉義縣特定工廠發展協會當作政府與業者中間溝通的橋樑,我們一起攜手讓嘉義變得更好。
#未登記工廠 #臨時登記工廠 #特定登記工廠 #未登 #臨登 #特登
臨時登記工廠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經濟循環區、205遷廠後土地應盡快訂開發方向
陳麗娜議員今(一)日在都市計畫委員會質詢時,要求盡快釐清大林蒲遷村後經濟循環專區屬性及進駐產業是否為石化業、高雄市國土計畫研擬作業應加快、DC21及205兵工廠遷廠後用地如何使用應有方向。高雄市副市長、都委會主委李四川答詢表示,經濟循環專區要引進任何產業都要符合相關規定,希望以低污染高科技產業為主;205遷廠代辦工程略有落後,遷廠後土地會做通盤檢討;都發局長表示高雄市國土計畫將在5月3日做期末報告,明年5月公告。
陳麗娜議員表示,大林蒲遷村是因需地機關經濟部在2016年提出成立「循環經濟專區」計劃,這個專區可能會從大林蒲地區延伸至南星計劃區,未來還可能進一步向外填海造地。然而「循環經濟專區」到底要引進哪些產業?大社工業區土地降編後石化廠將面臨關廠命運,他們會不會遷到循環經濟專區?這些問題都沒有具體交代,讓已經受臨海工業區800根煙囪威脅的小港市民憂心忡忡。
李四川表示,經濟部確實朝「循環經濟專區」方向提計畫,但都委會要等行政院正式核定後才能展開都市計畫變更討論作業。但無論未來要引進任何產業,都必須符合環保法規等相關規定,也希望引進的是低污染、高科技產業。
全國國土計畫將在民國111年5月實施,高雄市國土計畫必須在109年5月公告實施。有感於國土計畫攸關高雄未來百年發展,陳麗娜從第二屆第六次大會開始,連續提6次質詢、辦兩場公聽會,但都發局目前卻只辦過兩場座談會,進度令人心急。陳麗娜希望都發局盡快提出版本,包括螺絲產業專區是不是在特農區?臨時登記工廠如何處理?相關規畫都應盡快和市民、業者進行對話。
DC21在馬英九總統時間要推自由經濟示範區,後來自經區沒有下文,但都委會在102年6月4日公告「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變更案」,將原先的重工業土地變更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定文化休閒專用區、港埠商業區等,仍持續推動開發工作。然而「多功能經貿園區計畫」雖完成變更,包括台塑、台肥、中石化及國產署而205兵工廠也在進行遷廠,未來要朝哪些方向開發?
李四川表示,205遷廠很多由市府代辦,目前工程確有延誤,土地將於遷廠後進行通盤檢討,確定開發內容。
臨時登記工廠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天院會提出有三項修法跟您報告,先講重點,細節請看影片。
修法嚴懲酒駕:
酒駕故意致死,不必到累犯,最重可判死刑。
守護自由人權:
兩岸政治協議,國會雙審議,加上全民公投。
輔導臨登工廠:
臨時登記工廠,繼續做輔導,不准污染環境。
讓鄉親繼續安心過生活、安心拚經濟,這是我的責任,也是這個政府正在努力的目標,請大家支持,也要記得按讚分享。
#繼續衝
#繼續拚
#國家繼續向前進
—————
大家有空嗎?
都看完影片了不如再加一下我的Line:
http://line.me/ti/p/@eball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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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廠登記 時,申請面積有多小劃多小,農舍未納入申請,現在特登遇到用地變更,會有什麼影響呢? 要如何解決呢?由洪信培建築師為您解說!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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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兩年內開放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違建、未 登記工廠 將面臨➡️ ‼️斷水、斷電、拆除‼️ ⚠️持舊有 臨時 登記證之工廠將於2020/6/2到期✓持有「特定 ... ... <看更多>
臨時登記工廠 在 [問卦] 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立院要闖關囉!?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土地都有使用分區
就是劃定這個區域上面容許做哪種行業
工廠要設在工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上
農地要農用,不能蓋倉庫,更別說蓋工廠
不過,違法久了,大尾了
這個大有為政府就會幫你解套
非法洗成合法的了
明天立法院議案要闖關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
之前提案的是藍綠立委聯手版本(聯手喔,不要扯藍的還是綠的)
明天審的是經濟部提的版本
不管哪種,結論都是在農地上蓋工廠是OK的(特定工廠登記)
有看報紙的話,環保團體群起反對的就是這事
幾個觀念要先知道:
一、
設立工廠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蓋工廠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業用地,例如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特種工業區、
丁種建築用地。
其實住宅區、商業區也是可以設工廠的,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築大抵指有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用途登記為廠房。
一樣,住宅區住二住三可否登記工廠?可,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二、
在不該蓋工廠的地方蓋工廠太多了,例如農地上蓋的工廠,通通是非法的
所以這政府在99年的時候,工廠管理輔導法發明了個"臨時工廠"登記
何謂臨時工廠?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暫時」讓你合法的工廠
例如:在不該設立工廠的地方設工廠(例如農地上設的工廠),讓你暫時合法
三、
臨時工廠申請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非法工廠(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續製造加工營運迄今。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明訂未登記工廠業者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廠商給予「輔導期」。
何謂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讓你暫時合法,請貴廠商搬到工業用地去吧。
這期間內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無敵帝王條款,也就是土地違規(例如農地非農用)免罰、建物違章建築免罰)
第一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的臨時工廠,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政府給你至少5年的時間遷廠,夠了吧)
免罰期限總是會到的,在業者屢屢向立委陳情要求哭么之下
(明明違法還免罰,這麼爽幹嘛遷徙?)
在立委及經濟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長存活期限。
第二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讓你遷廠的時間從106年延到109年囉)
109年快到囉
違法廠商又開始哭么了
第三波開放登記的案子又有立委們連署了
呵,看看是誰主導和連署的
藍綠都有
資格從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廠
放寬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廠
通通有獎
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詳細內容聯結:https://reurl.cc/1Yz0m )
目前已經有6951家臨時工廠了(政府單位很久沒更新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裡面有名單)
還有一屁股審核中,
幾萬家等著第三波開放申請送件的非法工廠在等待
反正這政府辦事已有前例,再開放一波臨時工廠登記申請
既然預期還會開放,那就在農地上搶建吧~
說到這,
這綠色執政前年10月才大張旗鼓
說要拆小英就職後在農地上冒出的工廠
相關訊息見農委會網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裡面有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三堂會審聯合發布的函
行政院說放手去做的函
還有怎麼拆的行動方案核定計畫書
(這個是封面而已,詳情請點選上面第一個連結)
洋洋灑灑信誓旦旦
然後....全國在農地上雨後春筍蓋起來的工廠只找出17間,拆了16間
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
哇,好有魄力,看那達成率
這綠色執政放消息證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補一下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有哪單位和法規可以處理
奇怪勒
明明有那麼多個單位,那麼多個法條可以處理
一般人的眼睛看到的是農地上工廠越蓋越多
然後政府只找出17間
去年選舉前某個縣市說:
這行動方案已經達成宣導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還有
要選舉了,有檢舉案進來就....先放著唄,選完再說.....
哈!有啥屁用,還不是變天了
其實啊,這渾水誰也不敢碰
反正當官的來來去去,聰明著,能拖則拖
看誰倒楣非碰不可
賴神當院長的時候,要政委張先生去研究研究
然後在107年就規畫,搞出了一個要在108年中央灑錢給各縣市政府,
去盤點轄區內到底有多少家農地上非法工廠
知道數量後當作後續的處理參考
大家有興趣的話,近期可以關注一下電子採購網
各縣市的盤點案勞務採購很多都決標了
就是這東西
這啊,標準的拖延戰術
用膝蓋想也知道
最後的結論會是農地上非法工廠太多太多了,處理下去會動搖國本
那....就就地輔導吧
(解釋名詞: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現在立法院要審的經濟部的版本
臨時工廠這詞不見了(臨時工廠真的照法規在109.6.2落日了,讚)
新名稱叫做特定工廠
咦,本質好像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有夠聰明,這個應該是唸法律的想得出來的
臨時工廠真的沒了,依法終結。換個名字再活下去。
內線的資料:
一、之前有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的,可以換證,直接轉特定工廠登記
二、105年5月20日(蔡英文當選日)之前存在的非法工廠
請主動自首,法案過後2年內要跟各縣市政府登記納管,
(名詞解釋:納管=納入管理,不是廢污水接管那個納管)
繳交保護費(納管輔導金)
有登記納管的,即使土地使用及建物不合法,也不罰不拆
無敵了!
三、法案過後3年內,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改善通過後
特定工廠登記 (暫時合法的工廠)
繳交保護費(營運管理金)
雖然土地使用和建物依然不合法,不罰不拆
四、105年5月20日之後冒出來的違法工廠
保護不了你,自己看著辦
(無妨啦,到時找議員立委就拖過去了)
五、版本改來改去,因為農委會及環保署也不爽經濟部
不知道會改成什麼樣
再強調一次解釋名詞,很重要,不要被騙了
以後聽到政府說輔導這兩個字
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在99年先讓你拿臨時工廠登記
104年臨時工廠登記再延到109年
現在修法,臨時工廠直接換證成特定工廠
還追朔到105年5月20日已經長出來的非法工廠也適用
好爽
之後再重複循環
也就是:暫時合法+無限展延,也就是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讓你暫時合法的免罰存活期限一延再延(臨時工廠&特定工廠),
那跟合法工廠好像沒什麼不同,根本無敵了。
也就是把乖乖去找工業用地設工廠、
乖乖申請搭排或跟污水處理廠接管的合法廠商當傻瓜。
拼經濟?
還不簡單,行政立法聯手演出、中央地方聯手演出~
違法久了就可以吃無敵星星變合法了,無敵星星還沒有時間限制勒
對了
補幾個案例
農委會是不准工業廢水排放到灌溉渠道的
那之前農地上的違章工廠要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廢水排放那關審查怎麼辦?
沒關係,發明了一個詞叫"儲留"
廠商主張工廠的廢污水通通用泵浦抽進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存放起來
滿了再叫水肥車抽走
所以看倌們有緣到任一臨時工廠走訪的話
很有機會看到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
嘻嘻
下大雨過後,這個桶裡的污水不排除就清空了
上面都是作夢夢到的,
不排除是下了班變鄉民的行內人夢到的
一個不公不義的案子要過了
然後還在那邊空姐不空姐、公關不公關啥小的
溫水煮青蛙
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唉,隨便啦
啊...
知道得越多
我是盡量買東部縣市的米吃啦
--
到歐兔板看徵友文?
別傻了
在路上搭訕機率還高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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