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關心特敎,很關心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因為我知道,他們一直很需要我們更多的關心和支持。
在立法院與蔣萬安委員、林奕華委員召開「捍衛身心障礙者照護權益修法公聽會」,聆聽身障團體代表的心聲並提出修法。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14年來只有11件是社會福利機構違法而遭裁罰,但身障者本身往往無法完整表達,家人也很難有透明的資訊,只能靠政府稽查把關,而這樣的數字我們應該高興還是擔憂?
現行法令並未針對社福機構將受服務者虐死或致重傷有加重罰則,日前發生苗栗德芳教養院將院生虐死案,最高只能處以機構30萬元罰鍰。
因此我將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社福機構若虐待等不當措施,導致「服務對象死亡或重傷」將予以加重罰鍰,且可令其停辦或解散等相關規定。
#提出修法保障
#打造友善環境
#愛關懷同理心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苗栗 身障 機構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公聽會集思廣益完善法制 ‼️
🎈奕華關心身障者權益,更關注推動修法工作,9月2日和蔣萬安委員一同出席萬美玲委員主辦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的公聽會;這場公聽會匯集專家學者、家屬、照顧機構代表的意見,期使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更加完善。
❌日前苗栗發生了某教養院員工涉嫌虐待毆打2自閉症院生致死案,令人痛心;更凸顯了法制面的缺失之處,應儘速比照老人福利法的規範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於機構有不當對待致身心障礙者死亡之情事,加重罰鍰並立即停辦。
📍雖然主管機關每年無預警查核二次,甚至衛福部指出108年對住宿型機構完成查核比率達98%;但悲劇發生,凸顯了人為查核無法彌補法制上的漏洞。我們會在立法院提案修法完善法制面,才是避免憾事發生的正本清源之道。
苗栗 身障 機構 在 愛長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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