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綠地區隔無菸,你我都健康♦素吟報你知】
衛生福利部公告從103年4月1日起「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之指定區域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民眾在公園之禁菸場所內吸菸被查獲者可處2千元至1萬元的罰鍰!
二手菸是被動或非自願吸入的環境菸煙,菸煙中有超過 7,000 多種化學物質,其中約 93 種成分可能致癌、引發嚴重肺部疾病及成癮性的化學物質成分,有15種是一級致癌物。根據美國疾病管制局研究指出,長期的二手菸暴露,得到癌症的機會甚至比一般民眾高出30%。
目前管理單位已在相關地點入口張貼禁菸標示,並在禁菸區域明顯處設置禁菸相關標示,設有吸菸區的場所,也會有吸菸區相關明顯標示及指引;呼籲吸菸的朋友都能遵守相關禁菸規定,多尊重非吸菸者權益,共同維護公園無菸環境。以落實保護民眾健康,每人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緩身心,提升休閒品質!
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
臺南市議員杜素吟關心您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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