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續上次再談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八條
以釐清公路主管機關與警察機關權責劃分
先說結論:
汽車(含機車)、大型重機車歸公路主管機關"舉發"、"處理"、"處罰";
慢車、行人、道路障礙歸警察機關"舉發"、"處理"、"處罰"。
按第八條權責內容十分明確
汽車(含機車,同法第三條1項8款)和大型重機車公路主管機關"處罰"
慢車、行人、道路障礙,警察機關"處罰"。
單只劃分"處罰"的權責區分似乎還不夠
"舉發"和"處理"的權責沒有明確說明
沒關係我們繼續找法條依據
再按交通部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章權責劃分的規定(6~9條)
細則第六條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就"其主管業務"應依職權"舉發"或"處理"。
這裡我們還不知道細則第六條的"其主管業務"是指那些業務,但別急我們繼續看第七條。
細則第七條就指明汽車(含機車)、大重機的違規"舉發"或"處理",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得委任(行政程序法15條)所屬機關處罰。
喔,原來按法條體系編排,第七條就是公路主管機關的主管業務啊!
再來細則第八條指明慢車、行人、道路障礙的"舉發"或"處理",是警察機關的業務,由警察機關辦理處罰
綜上汽車(含機車)的違規舉發、處理、處罰,都是公路主管機關的主管業務,而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是交通部,在直轄市是直轄市政府,在縣為縣市政府。
而交通部公路總局設監理站處罰、直轄市設交通裁決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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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推論供參考
歡迎大家指點謬誤
釐清主管機關是為了劃分責任分工
防制有權無責、有責無權的弊端
權責分明交通才不會擺爛
才會進步……
行政程序法第七章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追究中選會4大違法責任
吳威志/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雲縣斗六)
本次選舉綁公投導致投票速度緩慢,民眾神情無奈。記者蘇健忠/攝影
此次大選綁公投,各地投開票都出現亂象,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請辭獲准。其實早在半年多前,朝野立委在質詢時就已警告。如今已不只選務疏失,甚至涉有多項違法,除了台北市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外,就連監察院也要求說明。
此次過程中選會損及中立、公正立場,有其必要探討違法責任,較為明顯有四處:
一、反核食、反空汙、反深澳電廠三項公投案,第二階段連署遞交中選會;中選會卻對外宣稱發現大量抄寫、死人連署、戶籍資訊不正確等,惟未針對各案一視同仁,立場偏私。
其實,依據《公投法》第十三條規定,中選會應該審查人數不足通知補提;或請戶政機關查對,將「連署人不合資格」、「書寫錯誤或不明」、「未經提案人簽名或蓋章」、「連署有偽造情事」刪除即可,以避免遭到有心人士亂簽或設陷,讓中選會涉入政爭。
但中選會竟然脅迫提告、阻擾程序、違法刁難並壓縮時間!涉有違反《公投法》第卅五條「以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公投連署。
二、「以核養綠」公投案發生連署書補件遭到中選會拒收,導致發起人絕食抗議。惟《公投法》、《行政程序法》,並無「依法只能點收一次」之條文;又依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在「無法律」規定下應不許拒收補件。
中選會等於是違法提前截止期限,除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至第十條之最小侵害性原則;又以補件不及審議為由拒絕,更是涉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與第七條的服務義務。
當然,亦涉及《刑法》第一三四條假借職務權力的瀆職之罪,以及《公投法》第 四十六條第二項「辦理公民投票事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之罪者」。
三、幸福聯盟認為中選會重新公告公投第十案、第十二案加入行政院修正意見書是屬違法,經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惟中選會拒不執行,違反《行政訴訟法》第二七二條規定,無停止執行法院裁定之效力。
而且,中選會於十一月二日再公告,距離投票日僅廿一日並不合於規定,又重新公告等於是為政府機關「作弊」,而且形式與比例皆有利於政府機關,不利於公投提案人。對此,幸福聯盟已以「意圖影響選民居心叵測」,向監察院檢舉中選會違法。
四、大選作業混亂,做法幾乎損及民主程序,發生邊排隊邊看手機開票情形,而且發生最晚投票已是開票後四小時以上,其間勝負差距必然產生棄保投票行為;中選會漠視排隊人潮,也不處理延緩投票所致開票不公,似有故意配合棄保操作。有必要查察有無意圖擾亂投票而抑留投票者。
加上選前嘉義縣選票外流三三三張,雖然地檢署一天內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中選會卻未追查,也未向人民清楚說明原委及補救措施,似有包庇妨害公民投票而隱匿者,涉有違反《公投法》第四十條「意圖妨害或擾亂公民投票案投票、開票而抑留、隱匿、調換公投票者。」
此次大選綁公投過程弊端叢生,嚴重傷害民主,不能只是官員辭職了事,應追究應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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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 第一章 總則:§ 1-9100:34 第一節法例§1-1000:51 第二節管轄§11-1901:05 第三節當事人§20-3101:16第四節迴避§32-3301:28 第五節 程序 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