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正文化,鼓勵提出問題,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談談公司化以外的台鐵改革」
昨天在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王國財交通部長不斷強調「普悠瑪是車子的問題、太魯閣是工區管理的問題」。但是,這些只是個案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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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撞出了台鐵驗收管理和車輛維護的問題,也讓台鐵進行了總體檢。
體檢報告要求台鐵建置安全管理系統(SMS),台鐵因此在2018年設立「營運安全處」,推動建置及落實安全管理系統。
然而,今年4月的太魯閣事故,又撞出了台鐵對於工區管理的問題。
重大事故後的「總體檢」完成後,又再次發生重大事故,凸顯台鐵的問題不是個別問題,而在整體的組織與文化。
可惜的是,王部長的台鐵改革,「總路線就是公司化」,彷彿只要公司化,所有問題都會跟著解決。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首先是組織的問題。
台鐵是三級機關中,具有超高密度組織法規範的特殊機關。包括「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和「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連餐旅服務單位都要組織條例,就可以知道機關組織的僵化和龐雜。而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四大分支,看似各司其職的組織分工,實則各自為政,讓人力到資訊都難以統合。
這個問題,王國材部長非常清楚。因此在上任之後,就表示將設立「分區營運中心」,整合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的運作。
但是,「分區營運中心」並沒有組織法上的定位(事實上,連營運安全處都是黑機關!)。這些仰賴部長授權而存在的單位,到底能多大程度「整合」台鐵,讓台鐵更安全,甚至建立「合作文化」?
可惜的是,從行政院到交通部,並不認為制度上的組織改造,應該優先於台鐵的公司化。
其次,則是文化問題。
特別是從公務機關的究責文化,走向公正文化(Just Culture)的決心。
什麼是公正文化?
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9859號文件第1版有非常清楚的定義:「一個良好報告文化之根基乃為不處罰環境,員工須了解並認可何謂可接受行為和不可接受行為。雖在一個不處罰環境下,但管理者絕不容許明知故犯或是刻意違反之行為。在特定環境下,公正文化認可需有處罰行動,並試圖去定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行動或活動之界線。」
簡單講,在承認人會犯錯的前提下,可以欣然接受小孩指出國王沒穿衣服,員工指出台鐵螺絲掉滿地。
只有在互信文化下,才能鼓勵員工主動提出重要的安全資訊。
可惜的是,過去台鐵家醜一旦外揚,台鐵最先想到的都不是「怎麼解決問題」,而是「趕快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於是,從下班後主動巡查通報斷軌的道班領班、指出列車習慣性超速趕點的司機,到普悠瑪事件後具名接受媒體採訪點出問題的技術人員,都被一一懲處。
這樣的組織文化,如何鼓勵員工主動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最後,在制度上,鐵路法也沒有和「民用航空法」一樣,有對主動提出問題者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保障。
民用航空法第112-1條:「對於前二條未發覺之違規,主動向民航局提出者,民航局得視其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這就是希望藉由制度性的保障,建立起「公正文化」,讓員工更容易主動表達疑慮以獲得資訊,防微杜漸。
人命關天,高度強調風險管理以確保安全的航空業,對吹哨者有相關保障,同樣涉及高度風險還常常出狀況的鐵路,又怎麼能不重視?
可惜的是,部長在今天的質詢上面表示,應該只需要內部規定做就好。只是,內部規定,難以成為阻卻法律責任的事由。
台鐵近年來,建置和落實安全管理系統的嘗試,我認為要予以肯定。
不過,如果不能直面沉痾已久的組織與文化,那麼,再多SOP的建立,只怕就像軍隊中的「喝水小卡」或保15-002表格(裝備檢查及缺失改正表),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和偽造了更多文書之外,也難以阻止下一個普悠瑪,下一個太魯閣事故的發生。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坦白說,一個國家若不是統治權出現了很大的正當性動搖,是不應該,也不會對自己的國民做這種將所有異見都視同中共同路人的研究。 因為你我都知道,國防安全研究院是國防部底下的智庫,沒有上級先射箭的指示,這些單位是不會做這種假設國民皆是敵人的原創性的研究的。 而且,你我都知道,這些人並非叛國,這些人只是對...
「行政罰定義」的推薦目錄:
行政罰定義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疫情下的「謠言」?】
日前有民眾於PTT上表示「在臉書看到東吳似乎有學生確診」,後被調查局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地檢署,最後檢察官認為該民眾確實有於臉書看到該消息,也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且民眾發文的時候也真的有東吳學生確診,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下稱東吳案)。另外一個類似的案件是(下稱摸頭案),有一民眾在PTT撰文寫到「去年有症狀的根本不給驗,驗了也是摸頭陰性」,警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違法)」第63條送辦,最終法官則是認為該名民眾是依據自己的就診經驗提出質疑、且言論自由應值得保護,並裁定不罰。
🎸【類似的兩案件,為什麼程序不同?】
原因就在於一開始的調查案件的主體並不相同。關於摸頭案中的社維法,我們可以把這部法理解成警察機關專用的行政法,社違法當中可大略分成兩種案件處理方式,一種是警察直接開罰(這就是為什麼惡鄰居深夜還在吵時,警察會對惡鄰居直接依照社維法開罰),一種是警察會送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摸頭案當中,依照社違法第63條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又依照社違法第43條以及辦理社違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2條,罰則當中有拘留的處罰時必須要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交由法官裁定,因此摸頭案當中,警察才會將案件送至法院,法官最後裁定不罰。
而東吳案的調查主體是調查局,調查局的主要工作是犯罪偵查,同時也是我國的情報機構,近年來也處理假消息的問題,與檢察署皆隸屬於法務部底下。因此當調查局針對案件進行偵查後,會交由檢察官去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如東吳案,調查局就以違反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檢察官,由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為什麼這兩名民眾最後都沒有受到處罰呢?】
社違法第63條以及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主要都是在處理「謠言」的問題,這兩名民眾沒有被處罰主要是因為檢察官和法官並不認為他們所說的是「謠言」。「謠言」是什麼?依照部分法院判決的定義:「『謠言』,乃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之為」,也就是畫唬爛的東西就是謠言。在東吳案中,該民眾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事後也證明真的有同學確診;在摸頭案中,民眾是因為自己真實的就診經驗才提出質疑,故這兩案的民眾都沒有空穴來風般的畫唬爛、「製造謠言」。
而一般人又該怎麼避免自己因為製造「謠言」而被偵查機關調查呢?可以做的做法有:確認消息來源可靠、進行查證,或者是根據自己真實經驗所發言也不會被認為是「謠言」。一個謠言可能會影響我們、也有可能讓大眾陷入莫名的恐慌(如之前的衛生紙搶購潮),分享資訊是很重要的,但也要小心不要發出誤導的訊息喔!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75458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MxENzj
行政罰定義 在 森林城市-高雄愛樹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推動屏東縣政府修剪規範明文禁止斷頭修剪
幾個月前,聯繫縣府希望能修正屏東縣樹木修剪規範,將錯誤的修剪方式於規範中明文禁止,以提升修剪合約對品質不良廠商的罰則和約束力。
結果縣府對樹木保護的態度非常積極,於本月,縣府招開第一次討論會,我們受邀參與討論,並協助提供草案與建議,與會的日本樹木醫-劉東啟教授也說:「如能依照草案內容去制定規範,屏東縣的規範將會是領先全台灣,最好的規範。」以下是會議中的建議:
1. 給予明確的紅燈條款:過去的修剪規範完全沒有紅燈條款,針對諸多的錯誤修剪方式沒有在規範中明文禁止,將導致錯誤修剪不用受罰。故希望增列禁止斷頭節幹、獅尾剪(內側分枝過度剪除)、過度提升樹冠(下方枝條過度剪除,導致活冠比低於50%)、修剪5-10公分以上直徑之健康枝條、修剪過貼、殘留枝炳(直徑3公分以下不受限制)、收口鋸齒或撕裂、修剪結構枝(主幹、主枝、亞主枝)。原本希望放修剪葉量不得超過25%,但考量驗收難以有明確標準,可以改成「每季修剪葉量原則小於25%」,以避免爭議。
2. 明定特例修剪申請流程:上述明確的紅燈條款把通例寫清楚,其他少數特例(如遮蔽路燈、紅綠燈、人車通行)則可以已計畫書申請審核後,得超出禁止的範圍進行修剪,也不至於導致特殊情況無法進行修剪作業。
3. 針對規範的法規效應:會議中景觀公會要求把「修剪規範」,改成「修剪要點」或「修剪原則」,因為台北、台中、高雄都是寫規範,本會認為維持規範即可,但重點是要有行政命令的約束力,這是要被要求在所有工程都要放進合約內的,做出違反違犯內容的少數劣質廠商要能因此受到懲處,以保障樹木修剪品質與多數優良廠商的權益(以免面臨劣質廠商低價競爭)。
4. 希望建立驗收清單與機制,把錯誤修剪的樣態列出,讓驗收時勾選,落實監督不當修剪。
5. 提供正確的不良枝修剪定義:過去的12不良枝,其修剪定義非常模糊,很多不良枝都並非真的需要修剪(比如下垂枝),實乃過度定義,如果依照其定義12種不良枝都修剪完,樹常常不成樹形。其定義方式也相當模糊,常常導致修剪者誤解,好像不管怎麼修剪,都能符合其定義,也變溝通、執行與驗收的困難。
本會建議的新版樹冠清理,只有斷枝、乾枯枝、破裂枝、幹生枝、分蘗枝、徒長枝、交叉枝、夾角枝、嚴重腐朽枝條。其中夾角枝、交叉枝有定義傷口若大於直徑10公分不應剪除、樹瘤和癒傷組職不應剪除。
6. 提供正確的疏剪方式:不應常態性進行疏剪,修剪後整體樹型姿態不會改變,只是略為增加透光而以。一般的樹冠疏剪,通常只需將「樹冠清理」配合「修復式修剪」即可。若有特殊需要,可模擬枝條自然枯死之現象,少量修剪樹冠外側生長過密的細枝條(修剪健康枝條直徑建議小於3公分,不得大於5公分)。除了「樹冠清理」外,不應修剪樹冠內側的健康枝條。修剪後樹冠透光率不得大於30%,活葉量剪除超過25%。
7. 提供正確的樹冠縮小方式:只修剪外側直徑3-5公分內的枝條。
8. 提供正確的樹冠恢復方式:不能過度剪除傷口旁的枝條,以免影響傷口癒合,加速傷口腐朽。也不能剪除癒傷織或樹瘤。
行政罰定義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坦白說,一個國家若不是統治權出現了很大的正當性動搖,是不應該,也不會對自己的國民做這種將所有異見都視同中共同路人的研究。
因為你我都知道,國防安全研究院是國防部底下的智庫,沒有上級先射箭的指示,這些單位是不會做這種假設國民皆是敵人的原創性的研究的。
而且,你我都知道,這些人並非叛國,這些人只是對行政的防疫作法感到不滿,以言論自由的角度來抱怨,結果國家的智庫是怎麼處理的?用虛假的分析與數據,硬是將這些人打成通敵叛國者:而這種作為只是提供了洗腦死忠支持者的工具,更是提供了國民彼此互相殘殺的數據,這是以偽學術出發的統治者之鞭!
身為國民,實在感到深沉的悲哀,因為這個國家已經不愛自己的國民了......
國防部底下不是有一個這個
國防安全會做了一篇報告
就是以前在菜市場政治學寫網路的
一個叫蔡榮峰
真的啊你把他名字弄出來了啊
小弟是TCIA
他就定了幾個他用六個定義
那六個定義這個叫做
就是所謂配合中共同路人的認知作戰
竟然把批評疾管家批評台灣的疫苗接種
疫苗接種都把他納入
變成中共同路人
所以我說蔡榮峰你這個研究
你本身就是中共同路人
因為你這樣一搞
台灣的中共同路人突然過半你知不知道
批評防疫的人有多少啊
我跟你講中間有一個人還有網友
因為我們這邊有人是那個四十七浪人之一
他說他有看到有一個網友啊
就是在做什麼
就是他接種了那個高端
他參加高端的測試
結果發現那個測試的過程
沒有像疾管家講的跟仙一樣
所以他就出來就講說
我覺得這個流程不對
那個流程不對真是很糟糕
然後我再跟你講 阿宅我剛剛講了一半
後來我們那個徐巧芯她就決定去對
那個報告裡面認定是中共同路人來做一下
他們過去的言論紀錄 反查嘛
反查你過去的言論數據
結果發現高達74%都是發表過反中
反國民黨支持民進黨言論的人
結果這74%的人
現在居然都被他定義為中共同路人
這真的是很糟糕
這個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個就是以前這些人都是反串
那大家都是林瑋豐 不是嗎 對啊
那第二種就是很多人因為防疫
現在都站到反面去了
不是因為你做不好
我批評一下不行嗎 是嘛
所以就是說他們過去
比如說反過中國反過國民黨
或者支持民進黨
那個是基於人家各別事情的判斷
難道你防疫我就要永遠死忠到底嗎
真的不行
我都是蔻蔻嗎我都是林靜儀嗎
而且我又沒拿標案
所以他這個研究變成非常荒唐
結果我們巧芯妹妹一公開
原來這個不是反串
就是你低估了良心發現的那個動力
坦白講我認識很多朋友對防疫有意見
很多很多本來都是綠
這跟我上次跟你講跟停電一樣
事實上PTT我觀察了好一陣子
太賭爛了當然翻臉
就是人家就是覺得你實在太過分了吧
那大概是從停電跟防疫開始
官逼民反你官做的好丐幫哪會多
你就是官做不好丐幫才多
我你講那個國家安全研究院的報告
都會送到總統府跟國安會
這個就是悲哀
而且你這個調查水平這麼低
你那個六個定義範圍
憑什麼把反對疾管家批評對防疫批評
對疫苗的批評都納入
你這是基於什麼方法論啊
簡直是胡說八道
我跟你講這個徵兆是什麼咧
就是從國防安全研究院針對
網路的認知作戰的研究
然後進一步就要就要叫NCC推動
數位網路的什麼視聽服務法
然後接下來就要來抓阿宅就這樣
看起來就是我啦
不好意思容我當一個矛尖部隊
我被折斷了大家就要完蛋
就是網路視聽服務法一定會規定一些罰則
罰到我叫不要啊
下架啦
我覺得從學術的角度
我看到這樣的東西
我都會特別的有感
或者是更進一步講會特別的憤怒
為什麼說憤怒
因為我覺得在學術圈
如果你真的想做研究的話
你不能先射箭再畫靶
我覺得犯了...
看起來我必須說
這看起來像是學術研究的東西
他很容易混淆視聽
他很容易讓很多人覺得
這是一個多麼嚴謹的研究
可是因為大部分的人
不會認真的去看裡面的內容
大部分的人看到這個報告
他的一些圖表覺得哇這好酷這好炫
這有什麼精密的統計分析又是大數據
所以一定是對的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被這種假象所迷惑
都會覺得說人家很專業
可是真的拿專業
就是我們真的從學術的角度
去看這個東西的時候
你就會發現問題非常的多
他裡面提到的不只是這四十七個人是
找的這四十七個人的這個帳號是
這個有問題的
他所做的所有的假設
就像我說的先射箭再畫靶
他的所有的假設他有六大假設
他說這些論述都是有特意為之的帶風向
我就很好奇就是說
大家如果真的認真看的話
大家難道不會覺得
他所舉出的六種敘事的方式
或者是六種所謂的網路的風向
每一個都是可以擊破的
我所謂的擊破是每一個都有邏輯上的瑕疵
他不相信輿論public opinion
是可以自然產生的
他認為背後只要不符合我的假設
就有問題 就是壞蛋
這個很幼稚 是抓鬼是不是
當代的這個科技抓鬼嗎我不太理解
所以我就說像這樣的一個學術
看起來像學術然後包裝他的論述
其實他才是 這樣的東西才是真的帶風向
而且你可以想像
因為他是特定的這個智庫機構
所以可能會有媒體可能會有一些相關的報導
然後再接著就把這樣的報導的剪裁出來說
你看這些人都是台灣現在就是很明顯的
有所謂的可能被認知作戰了
你可以想像這樣的風向會出現
像是他講說懷疑美國捐贈疫苗
是不是有其他的政治考量
或者其他的外交考量
為什麼不能問呢
任何人對我們好
我們可以感謝可是在感謝的同時
也可以看國際政治的局勢
我也常常說我們感謝美國
但是美國他做任何的事情
絕對不可能是完全出於
完全沒有私心
或完全沒有其他的考量不可能的
我們就說美國
如果說美國要沒有私心的在捐疫苗
他可以捐給COVAX
他可以捐給世衛組織公平去分配
就像德國法國
他們捐是捐COVAX
德國總理梅克爾還自己講說
他們不打算要捐各別的國家
因為如果捐各別國家
對方接受者會有壓力
就必須要聽我的話
梅克爾就很直白的講我不幹這種事
所以為什麼我們不能質疑美國
為什麼我們不能質疑日本
為什麼不能質疑其他的國家
當然可以質疑
可是在這個文章裡面
他就把這樣的質疑或者是任何的疑問呢
就說你可能是中共同路人
你可能就是那個認知作戰的人
我現在不能有question
我不能問政府說你為什麼不多買一點疫苗
不能
因為你質疑政府那代表說
你可能是你可能有其他的用心
我們只是單純的問說
為什麼我的父母親
老父老母不能早點打到疫苗
你早點買早點就有
就是這種很簡單的問題
不行你通通都是壞人
你只能站在政府的角度就是說
這個世界上都沒有疫苗就是買不到
可是我們在美國就是看到
到處你走進去都有疫苗
你怎麼讓我相信說這個什麼買不到
或者是...
總而言之
你如果拿出去到真的國際期刊
或者是真的學者當中做Peer Review
一定會被打回票
一定會被說太多太多的邏輯謬誤
有網友講說民進黨想要做台灣的麥卡錫主義
麥卡錫主義是什麼狀況
你覺得台灣有進到這個情形嗎
我覺得是麥卡錫的2.0這才是我所擔心的
因為麥卡錫的時代五零年代六零年代
他是在扣帽子
他用這種論述用媒體用廣播用電視台
用扣帽子的方式 當時因為反共
所以把所有他不滿的人
他用虛造的故事用捏造的故事說
有很多的共產黨潛伏在政府當中
他沒有證據
可是因為當時大家很怕共產黨
所以當時他說美國聯邦政府有很多的共產黨
就搞成這個整個政府是天翻地覆
接下來人人都不敢說話都覺得說
我如果幫誰說話就變成了共產黨
當時麥卡錫主義在社會上面
在美國社會造成很大很大的騷亂
撕裂跟仇視彼此鬥爭
對撕裂跟仇視
直到後來有國會議員跳出來
撕裂這個國王的新衣
我們在等待在台灣是不是有更多有良知的人
敢講真話不應該被貼上標籤的
你敢提出質疑不應該被貼上標籤
我覺得現在的台灣的輿論的氛圍
問題是出在說太多的媒體都可能
都已經出現了寒蟬效應
所以我覺得像這樣的東西
在年輕世代的它的影響力會很深遠
很多的年輕人會以這樣的證據
作為全台灣都受到認知作戰
老人家你們都不懂我們最懂
我們要守護台灣民主
可是忘記了本身他們拿到的這個證據呢
就是有極大問題的
所以我比較擔心的是
這樣的一個現象繼續發展下去
整個年輕世代到底看到的資訊到底是什麼東西
我覺得這個可能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吧
把真的話講出來吧
直播yt連結:
07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L9hqvgcXP4
07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X_HRJFMpN8&t=5s
直播主題:
0720
聽黨指揮,永遠跟黨走,黨在我心中,世界第一免疫橋接疫苗是我大台灣第一,只要聽黨話,病毒也會無力化~~~~我編這個超棒的是不是可以加入民進黨?
0721
從國防安全院的報告說起,台灣新一代網路文字獄...對政府有不滿就等於親中?友邦史瓦帝尼和海地一團亂,外交部覺得設置台灣辦事處是超級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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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 #反壟斷 #壟斷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42 【Dr May 美博士】一分鐘廣告
03:19 什麼是「壟斷」?
04:19 反壟斷法的出現
05:29 中國的反壟斷法
07:25 阿里巴巴為什麼被判壟斷?
08:49 各界的回應
10:21 我們的觀點
11:26 問題
11:47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關節
|腳本:關節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鎮宇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反托拉斯懶人包】用廣明與惠普事件,來了解反托拉斯是什麼:https://bit.ly/3bhQxjc
→《市場競爭101》系列之二:壟斷市場:https://bit.ly/3o3r95F
→帝國時代:中國巨型互聯網公司的「壟斷」之路:https://bit.ly/3beTroQ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行政处罚决定书:https://bit.ly/33rPCs9
→反壟斷開鍘 中國恐強力整頓網絡巨頭阿里巴巴:https://bit.ly/3xY0r32
→阿里壟斷了什麼?:https://bit.ly/3bdapDO
→如何看待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垄断行为作出 182.28 亿行政处罚?会带来哪些影响?: https://bit.ly/3uEKYTu
→如何看待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https://bit.ly/2RzrkcV
→央视网评:阿里巴巴被罚 “扯袖子”也是一种爱护:https://bit.ly/3xZxDaA
→阿里巴巴遭182億元重罰,這透露出什麼信號?:https://nyti.ms/33vQ0FS
→市監局公布第三批互聯網企業承諾書 包括閱文、阿里巴巴:https://bit.ly/3tAk2mD
→China Eyes Shrinking Jack Ma’s Business Empire:https://on.wsj.com/3xYeSUS
→Ant IPO-Approval Process Under Investigation by Beijing:https://on.wsj.com/33sl3lR"
【 延伸閱讀 】
→從年輕人偶像到「最不穩定因素」:反壟斷案背後的馬雲,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https://bit.ly/3uA4Qap
→分享經濟時代 如何定義壟斷?:https://bit.ly/3tHD3nj
→科技巨頭不是問題,反壟斷不是答案:https://bit.ly/3uv8S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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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內地城鎮化去年首次超過60%,原來提及2035年達到75%的下一個目標不再強調,最新宣布的政策,是先把現存中小城市公共資源不足的短板補足。城鎮化是工業化的產物,隨着今後生產模式的轉變,超大城市是否可持續發展成為疑問,北京和上海已經連續幾年出現人口減少,只要中央對中小城市提供醫療、教育等服務的撥款政策有所改變,逆城市化的趨勢,將會更加明顯。
內地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是限制城市人口增長的,原因是農產品不足以養活城市人口,饑荒嚴重的時候,甚至要將大量的城市人口送到農村,隨着糧食價格提升和農業科技發達,農產品供應早已經不成問題,工業急速發展還吸引大量人口從農村到城市打工,目前人口超過千萬的城市已經有16個,北京、上海和重慶的人口更超過2000萬。
東方正論
港府向來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侏儒,單是環保口號空喊多年而毫無成績,已可見一斑。分區回收玻璃樽計劃正是回收亂象的冰山一角,環保署不監不管,以致跨區搶收的違規行為不絕如縷。一節見則百節知,連回收玻璃樽也搞得一塌糊塗,人們還能指望港府搞好環保嗎?
政府目前批出三份玻璃管理合約,按港島離島、九龍及新界三區劃分,並由兩個承辦商負責,以免造成壟斷。惟制度再好也需監管配合,在環保署睜一眼閉一眼下,回收玻璃樽亂象叢生,原承辦港島及離島玻璃樽回收的承辦商,近期頻頻越界跨區到九龍搶生意,除了推出流動應用程式,宣傳在九龍區多個油站設玻璃樽回收站,又以私營回收服務合約為九龍區部分酒店回收玻璃樽。
蘋果頭條
全國人大常委上周六初審港版國安法後,罕有地昨日公佈本月28至30日再於北京召開人大常委會議,預期北京極大機會於該次會議通過惡法,但中央仍拒公開相關草案條文,亦拒公開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有關法案對港人有重大影響,質疑為何至今仍不公開罪行定義及具體惡法刑罰;民主派炮轟中央毫不尊重香港,質疑「咁有自信,點解咁耐都唔拎出嚟?」有時事評論員分析,中共為防節外生枝,故以快刀斬亂麻秘密立法,結果肯定是錯判形勢,引來更大震盪。
人大常委會昨公佈本月28至30日在北京再開會,雖然議程沒提及港版國安法草案,但有份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明,委員長會議有權臨時決定是否加入討論及表決,他又指前日公佈的立法說明已是大部份內容,只是未有交代條文細節。
星島社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剛結束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即決定,六月二十八(本周日)至三十日將舉行另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料今次會議將第二度審議《港區國安法》,並最後拍板通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六個紀律部隊部門首長都表示,正籌備成立專職部門執行維護國安工作(見圖)。剛從北京返港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未知會議具體討論內容,不排除會臨時加入討論《港區國安法》,他又指,若常委會討論時認為《草案》內容已成熟,可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是否在月底的會議表決,毋須三審。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開始審議的《港區國安法》,規定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整個架構,包括由中央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律政司、警務處、法院都要有專門執行《港區國安法》的部門或人員。
經濟社評
政府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昨進行登記,大部分市民採取電子登記,冀能盡早收到錢。這次登記運作暢順快捷,跟港府與銀行事前做好協調安排,當局宜借鑑這次經驗,續與商界合作,透過科技推動智慧城市,並營造促消費氣氛,來提振經濟。
多家銀行和郵政局昨天特別開門,安排人手收表,也有逾200萬人選擇透過電子渠道登記,以便能在7月8日收到錢。
今次派錢的登記流程,比去年向合資格人士派4,000元快捷簡單,毋須一定要填表,可透過手機或網上輸入幾項個人資料便完成登記。港府明顯是汲取過往派錢甩漏多、行政成本高昂的教訓,今次與21間銀行達成協議,在電腦系統和其他方面作配合,務求讓整個流程運作順暢、便民和提升行政效率,令原先預留10億元的行政成本大減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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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定義 在 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下交流道失控釀1人死-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Ccsteeker (飛天了)》之銘言:
: 要喝醉的人自己評估自己能不能開車,根本笑話。
: 「我..沒醉,我慢慢開就好,我走小路回去。」
: 酒駕罰則老是提高罰則嚇阻,根本沒從「犯前」去著手,邊際效應一到,罰再重效果都將減
: 弱,
那就單純只是因為罰得太輕,只要罰的夠重,就會考慮到底還要不要喝酒了
: 而且就已經喝醉了,你要他判斷什麼?????
: 要對酒駕宣戰,就把連坐從同車,擴展到「同桌,同行夥伴」。
: 讓清醒的同行夥伴親友,去做積極勸阻協助,
不可能也沒意義
對岸已經證明了提高酒駕罰則是有奇效的
只要罰的夠重,駕駛會怕,酒駕就會大幅降低
每個人在喝酒之前都會想想是不是還要開車,或是否要叫代駕
目前在台灣酒駕幾乎是毫無風險
1. 酒駕被抓的機率非常低,平常根本沒在抓酒駕的
2. 即使被抓,也只要罰個錢,或吊扣的駕照
3. 即使駕照被吊扣吊銷,但因為基本沒抓,所以還是照開
平常沒在抓,處罰沒人怕,其結果就是大家繼續酒駕
所以要改善很簡單
第一個就是大幅提高抓酒駕的次數,常態性到夜間熱炒店密集區攔查
第二個就是抓到酒駕,管你喝多少都得關7~14天起跳,累犯沒收車輛
這兩點非常有效,提高抓的次數才能有效嚇阻
很多人不怕罰錢怕被關,罰錢可以偷偷繳掉,被關丟臉
而被關也沒在怕的低端酒駕人士,把他的車沒收就沒車酒駕了
但要改善其實很困難
第一個抓到自己人很麻煩,第二個就是會有民眾抗議跟選票問題
所以台灣人還是認命去學習與酒駕共存,把酒駕當成天災,心裡會好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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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0.2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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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零而已,我開車一年遇到抓酒駕攔查的次數一隻手數得出來
這種攔查頻率要怎麼產生嚇阻力我是不知道啦
事實上去看看熱炒店KTV還是一堆人照喝照開車嘛,有人抓嗎?
笑死,零風險啦
這又不是什麼綁架犯強姦犯不唯一死刑給受害者有活命的機會
酒駕仔沒唯一死刑就該開心了好嗎
事實就是抓的頻率跟密度都很小,才會導致一年都看不到幾次
你還想要吹常常抓喔? 這麼早就喝酒了嗎?
罰很重,喝之前就會想想要不要喝或是叫代駕了
但我懂,要是罰的重,酒駕仔會抗議啦
不罰更好,只勸導的話,大家都乖乖停下來給你勸導好不?
我只能說,在台灣很多人會很努力地維護酒駕仔的酒駕空間
所以台灣人請學習跟酒駕仔共存,哪天被撞請當天災
其實開頭就說了,酒駕重罰已經在左岸中國驗證過有奇效
直接擺一個範本告訴你要減少酒駕,照這樣做就對了
然後在台灣還是會有一堆人卯起來維護酒駕的權力,笑死
酒駕仔:重罰減少酒駕根本沒有理論基礎啦叭叭!!
結果隔壁中國酒駕重罰,大幅降低酒駕率
對岸可以扣車可以蹲,酒駕就降低了
結果台灣這邊還很害怕罰酒駕罰得太重,嘻嘻
絕對有效,不用擔心,少一台是一台
你說89最有義氣,但如果89的朋友把借出的車搞到被政府沒收
那89可能還能幫我們把酒駕仔也收一收
很多台灣人都想捍衛他們酒駕的權力,無解
表面上都反酒駕,實際上覺得酒駕沒什麼搞不好過半
什麼一年,犯罪工具直接永久沒收了
雲車手看戲就好了跳進來做什麼?
你以為警察查酒駕是躲起來,看到你有酒駕嫌疑才跳出來?
只有很嚴重的才有刑期,其他都行政罰啦,還想騙啊護航仔
看到拒絕接受現實案例,閉眼狂喊重罰無用的,就知道又一個酒駕護航仔
酒駕護航者經常引用一個爆笑邏輯就是有死刑還是有人殺人所以重罰就沒用
好像不能零犯罪就不能重罰一樣
當然啦,對酒駕仔來說不管多輕都是罰得很重
那我們來看看法規喔
如果酒測是0.15,不好意思喔只有行政罰
最多就是罰罰錢,吊個駕照,不痛不癢,繼續喝啦!
還要連續被抓好幾次,法官才會稍微考慮一下要不要送進去蹲
那如果酒測0.25以上呢? 最新法規是說三年以下啦,好像很多吼?
但我們來看一個現實案例,前幾天才新出一個判決,一個酒駕累犯又酒駕了
這次喝到0.64,爽啦! 喝到0.64,又是累犯,這次可以重罰了嗎?
沒有,最後的判決結果只要蹲三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也就是繳酒萬就拍拍屁股閃人
啊不就罰很重?
※ 編輯: shamanlin (1.160.40.209 臺灣), 05/08/2023 18:11:22
第一次抓到直接關7天,第二次14天而且沒收車輛
台灣的酒駕情況保證斷崖般下墬
但這樣酒駕仔會很生氣,委員的電話會被打爆
很簡單,因為在台灣其實有大量的隱形多數支持酒駕,喝個小酒不會怎樣
(其實也沒多隱形,你看光這篇就多少酒駕護航仔了)
維持酒駕輕罰,你會因此拒絕投給某個政客或政黨嗎? 不會
但如果誰要搞重罰酒駕,不好意思各種抗議就來了
就如同DPP為什麼要把違停檢舉拔掉,明面上大家都說不能違停
但實際上有更大量的隱形多數支持違停,不能隨意停車很不方便
酒駕護航仔就只會一直吶喊酒駕罰很重了,重罰無法改善情況
堅持忽視其他國家現實案例,重罰後的改善效率有多好
現在的酒駕罰多重? 重到酒駕累犯即使喝到0.64都不用進去蹲
乾脆酒駕改成不用罰只進行勸導,勸導三分鐘會不會太長?
真的是深怕侵害酒駕權益耶
這你不用擔心,最可笑的絕對是明明看看其他國家重罰酒駕的嚇阻力有多好
然後酒駕護航仔還是繼續哭哭台灣的酒駕罰很重,重罰沒用
笑死,酒駕護航仔的經典邏輯又來囉XDD
就是如果有一個人被罰沒用,那重罰就一定沒用
然後繼續轉頭忽視其他國家重罰的結果就是非常有效
按這種護航邏輯,那酒駕直接不用處罰了,反正按照目前的"重罰"也沒有用嘛
拿護航仔自己舉的例子來說,八次入獄判好判滿?
先把你這所謂因酒駕進去蹲八次的案例拿出來,我先看看八次是不是都因為酒駕
再來我就問你,如果酒駕第二次開始就沒收車輛,他哪來的車去酒駕第三次
去借嗎? 那借來的車又被沒收,哪來的車去酒駕第四次?
護航仔拿這個例子來說明判進去蹲沒用?
正好相反! 這例子正好顯示了酒駕處罰輕到不行
才會讓人一直酒駕一直爽,汽車不沒收,關沒兩天就出來
處罰輕到這種程度還敢說已經罰很重?
這維護酒駕權力的意志真的非常強大!
結果等了那麼多天,酒駕護航仔所謂把酒駕抓進去關八次的案例只是嘴炮嗎?
還在裝啊?
其他國家多的是加重處罰效果很好的案例
但酒駕護航仔就是死都不肯看,閉著眼睛一直喊不能重罰
※ 編輯: shamanlin (1.160.40.209 臺灣), 05/14/2023 0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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