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經網路銷售貨物應取得合法進項憑證並申報扣抵,才能扣減應納之營業稅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網路交易平臺是現代人不可或缺之交易管道,近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宅經濟」暴發,網路交易更加熱絡。而經常性利用網路接受買家訂購貨物,再藉由實體通路交付之營業人,如每月銷售額已達20萬元者,除須使用統一發票外,也要留意取得合法之進項憑證並申報扣抵,以免報繳每期營業稅時,因無進項稅額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導致需繳納較多的營業稅,影響權益。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定,進項稅額係指營業人購買貨物時,依規定支付的營業稅額,而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的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營業人以其支付的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為其權利的行使,惟所取得之進項憑證,應以載有營業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始為准予扣減之合法進項憑證。
該局舉例說明,所轄A君經查獲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於104年7月至107年12月間利用露天市集、蝦皮及Yahoo等網路購物平台,以會員帳號happy經營網路拍賣業務銷售3C產品,銷售金額達4千餘萬元,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經該局核定補徵營業稅額並處罰鍰合計4百餘萬元。A君不服,復查主張其銷售之商品皆自國外亞馬遜網站購入後,利用手提包裹帶回或以小額包裹寄回臺灣,海關已完成代徵或免徵營業稅程序,其並無逃漏營業稅,且已提示進貨證明,進項稅額請准予扣抵。該局認為A君於上述3年半期間,藉由網路銷售貨物之筆數超過數百筆,足勘認定係屬經常性且持續性從事網路銷貨之營業人,應於月銷售額達8萬元時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又其所提示之進貨證明文件僅有國外網站訂貨單,並非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之申報進項合法憑證,且未載有已含有我國營業稅額,自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原處分並無不合,復查決定予以維持,遞經訴願及行政訴訟駁回在案。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在辦理稅籍登記前所取得之統一發票或經財政部核定之憑證,因未記載統一編號,不符前述營業稅法規定之進項憑證要件,營業人可於辦妥稅籍登記後,檢具確係為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進項憑證,向稽徵機關提出專案申請,經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後准予扣抵。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 劉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31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九月一號預計各縣市中小學高中吧 都要開學了 可是開學這些年輕人都沒有疫苗可以打 教育部的政策是什麼 現在教育部原本的政策是說 九月一號開學之後 如果你施打疫苗還沒滿14天 可能是你八月十五或十六號吧 看他們怎麼切齊的 那你如果在十五十六號之前你沒有打到疫苗的老師 你開學之後你就必須要出具你的快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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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貓真的非死不可?
上周走私來台的 154 隻品種貓,因動物防檢疫規定,依法全數 #安樂死,讓不少愛貓人士難以接受,除了引發全台熱議,也讓政府回應要研議修法。
但修法究竟要解決什麼問題?走私動物除了銷毀,真的別無選擇嗎?有話好說邀請農委會防檢局局長 #杜文珍、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 #袁孝維,以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 #陳玉敏 共同討論。
🐱 走私動物除了安樂死外別無選擇?能夠檢疫、隔離,再將貓收容或給民眾收養嗎?
現行法律規定,若是非禽鳥類的保育類動物,且沒有傳染病之虞,將由林務局安置收容。但只要是 #禽鳥類 或 #非保育類 動物,則由防檢局施行安樂死、消毒密封及銷毀。
陳玉敏表示,雖然很多民眾期望對貓法外開恩,但政府收容的量能不足、檢疫費用高、行政管理作業困難......這些都是問題。今天貓狗或許有人願意認養,但未來若查獲其他物種又該怎麼處理?這會讓政府非常頭痛。
杜文珍則說明,所謂 #檢疫 是在已知的程序下進行疾病判斷和處理。過程涉及一連串的資訊,如國家來源、飼養狀況、免疫情形,並經過對方的檢疫官、獸醫師開立健康證明,再考量運輸方式、許可後輸入台灣並隔離觀察。這才是完整的「檢疫」程序。
反觀 #走私貓,在輸入前的資訊完全不明,沒有來源,疾病風險高。而且貓是 #Covid19 的易感性動物,海巡署接觸時也暴露在風險中。杜文珍強調,走私動物不只對動物本身,也為人帶來危險,雖然無法確知每隻動物的狀況,「但問題是:我們能承擔多大的後果?」
她回憶執行安樂死過程,表示心情真的非常掙扎難過。為了保定貓隻,必須由平時有養貓經驗的同仁協助,才能安撫貓咪,許多人在隔離環境中穿著防護衣,一隻一隻施打巴比妥酸鹽,一邊掉眼淚一邊執行。她說,檢疫同仁「非常痛、非常痛」,「但貓就是要安樂死」。
🐱 為了杜絕走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提出要提高刑責。修法能解決動物走私問題嗎?
袁孝維認為,在不可能完全杜絕寵物市場的情況下,幾乎難以避免不肖商人走私,即便修法增加刑度,恐怕還是會有人鋌而走險。她舉例,過去曾有人走私外形可愛、像是龍貓的 #龍鼠,50 隻市價就有 750 萬。2019 年,也查獲從馬來西亞走私熱帶魚等動物,包含兩隻 #安哥拉龜,市價也達 500 萬。
袁孝維表示,只要 #有利可圖,走私就難以真正禁絕,長遠而言仍要透過教育,才能緩慢但扎實地改變。她呼籲民眾應體認:走私動物不是保護動物,而是殘害動物;養殖 #來路不明 的寵物,也有後續的疾病與死亡風險。
杜文珍也指出,與其修法防堵,更應回到每個人對動物的責任。她強調,「愛動物」不一定就要養,飼養應該經過仔細的評估和討論,因為養動物是有 #責任 的。
陳玉敏則整理近 20 年來的走私案件,發現 #微罪 判決相當普遍。陳玉敏解釋,雖然政府揚言要提高刑責,但實務上法官多半認為 #動物犯罪 並非傷人,傾向以微罪處理,許多都僅判刑半年、一年,也可易科罰金、緩刑,只有累犯者判到兩年,其餘幾乎都是輕判。
陳玉敏指出,因為人畜共通疾病的威脅,全球都已經開始高度重視動物走私,她呼籲司法院應更加重視動物犯罪,特別是走私動物從運輸、隔離檢疫都是折磨,即便後續收容,恐怕也難以維持動物福利。因此國際間也有倡議,應對動物走私加重處置。
此外,她也提到,台灣目前的動物保護檢查員,職責仍只限於行政的調查,然而當案件涉及刑事證據的保存、扣押,就必須由警察介入,此次事件正凸顯台灣需要 #動保警察,來填補農委會極為受限的行政量能。
行政罰法舉例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行政院前發言人 #丁怡銘,去年在行政院記者會指稱,台北市冠軍牛肉麵「皇家傳承牛肉麵」使用用含萊克多巴胺美牛,店家當然是不開心提出沒有含萊克多巴胺的證明(不然店家生意...)。
事後丁怡銘就被告發(有去按鈴)說他散播不實訊息違法食安法,
🔹違反的是哪一條食安法呢?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
「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法條非常簡單,除了有散播食安的不實訊息外,還要這個不實訊息很可能會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才會違法被罰。
阿不過丁怡銘有檢具資料向檢察官說明,當時記者會是在說明,符合標準進口的萊牛和萊豬不是毒牛、毒豬,並舉例過去開放的美牛在飼養時大多有使用萊克多巴胺,但經過代謝屠宰過程及邊境檢驗把關後,台灣市售的美牛安全無虞。
而本案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不足,處不起訴處分。
━
檢察官真的是一天到晚在看這些誰說誰造謠的案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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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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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舉例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九月一號預計各縣市中小學高中吧
都要開學了
可是開學這些年輕人都沒有疫苗可以打
教育部的政策是什麼
現在教育部原本的政策是說
九月一號開學之後
如果你施打疫苗還沒滿14天
可能是你八月十五或十六號吧
看他們怎麼切齊的
那你如果在十五十六號之前你沒有打到疫苗的老師
你開學之後你就必須要出具你的快篩證明
你可能三到五天要做一次快篩
你才有辦法進入學校
教育部這個東西是學德國
可是德國有經過政府認可的快篩站
我今天如果是台灣
快篩要怎麼拿官方證明
你知道就跟驗孕棒一樣
驗孕棒如果你去掛門診
然後讓他照了超音波確定妳有小孩
他可以幫妳出具證明
可是你現在快篩都是在家裡做的時候
沒有快篩證明
我可以去跟人家買用過的快篩棒
他是陰性我就拿來給大家看
這個是教育部沒有想通的地方
就是我們當時其實確實也收到蠻多地方的
學校教師的陳情
他們就是跟我們講說
第一個是他們因為造冊的關係
造冊其實就是教育部造冊完
就是地方政府造冊完之後
教育部還會做一個審核
審核完之後會配發專案疫苗
我們要知道打疫苗會有兩種管道
一種是預約1922預約系統來的
一種是專案造冊來的
那地方政府就會看到這個
教育部核可的造冊有這麼多人
假設比如說五萬人
然後中央配發的疫苗有多少
然後他就要去打
但是現在地方政府就遇到一個問題是
他專案疫苗的配發量其實跟他造冊的人數
其實是有差距的
比如說你專案
隨便舉例譬如說五萬
結果你專案中央只給了兩萬五
那另外的兩萬五怎麼辦
就是地方政府要嘛你就是要想辦法挖東牆補西牆
就從其他地方挖過來
那就會造成說有一些老師在施打上
他就沒有辦法趕得及在開學前14天
他可以打到疫苗
所以當時我們接到的陳情就是
老師們覺得心情很不開心
就覺得又不是我的問題去沒打到疫苗
而是你政府的疫苗不夠 不夠我打
結果你現在要懲罰我
就是開學之後你要求我要自費做快篩
所以我當時就是有一個記者會就是在幫忙
去跟教育部還有衛福部反應這件事情
所以後來當天下午馬上陳時中就說
好那快篩的部分我們就都補助
但是補助是補助給學校錢去買快篩
再拿快篩發給老師是這樣子的
結果呢下一個禮拜就發生一件事情更好玩
就是說他就說現在有疫苗了
老師們趕快去打
結果是高端
就是要求他們要去打高端的疫苗
這一波就是高端沒有別的疫苗
我覺得這個東西其實有一個問題
他做這種要求我不能說完全不合理
而是你必須要讓人民有選擇
第一個你要嘛打疫苗要嘛做快篩
快篩如果是因為你疫苗不夠
或者是人民沒有足夠的疫苗可以選的話
那你這個快篩就是要政府出啊
那現在教育部我跟你講
教育部真的是所有單位裡面動作最慢的
你不給他選擇又要他自費
我跟你講之前最多老師反應的是要自費
很不爽
他說他一個月如果做PCR要花到一萬五一萬六
做快篩也大概要兩三千至少
這個就是多的消費
因為你開記者會跟很多人反應之後
教育部說撥了多少錢來
三億多
全台灣所有的國中小老師都要打
這個你覺得三億多會夠嗎
三億四百四十四萬是還有包含一些什麼
隔板啊口罩啊酒精這些防疫物資
可能還有額溫槍也算
這個都算的話你就會出現一個問題
就是那為什麼我們講白了
就是為什麼所有的東西都用這一筆錢出
而大家會覺得快篩這個錢夠
請注意快篩是一周要做一次這個是消耗品
就是跟口罩是用完就要丟是一樣的道理
那講白了這個錢不夠
你怎麼算都知道不夠
全台灣有多少國中小老師
我跟你講大學老師本來還問說可不可以造冊
或者是做快篩
結果教育部說大學不用
因為老師可以遠端教學
你看有沒有超棒
因為這個分下去我跟你講
平均一個學生一百塊
裡面又有隔板又有消毒又有酒精
又有測量體溫然後又要給老師買快篩劑
我真的覺得會不夠
虹安你們就這麼輕易的被政府給說服過去
是也不是說輕易而是說因為這些預算基本上
我們要開議之後才有辦法拿到他的預算書
就是我們上次不是有講嘛
就是現在
你其實去問他的不管是說你是用索資的方式
或是發函的方式其實他們在休會期間
所以要看他的心情來決定他要不要回覆我們
但如果開議之後
我們想說九月一號就是下一個會期開始之後
他們就會變成是有固定的質詢或者審預算的時候
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到他預算編列的方式
那我記得我去年就是在第一次登上質詢台
人生中第一次質詢的時候
其實我那時候就講
我記得我那時候
那一天第一次質詢就還蠻多新聞是講
我記教育部部長醜一
就是有這個新聞
當時就是因為他整個紓困防疫的預算裡面
教育部竟然就是編的錢非常非常的少
項目非常非常的少
所以當時就讓我覺得他在防疫這一塊
其實真的就是沒有很用心
然後我沒有想到的是今天捲土重來
第二年了你編的預算
還是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在帶過
所以看下個會期如果真的可以拿到預算書
應該進到下個會期的第一件事情就會是
要排預算的相關審查
因為這一次追加的預算還沒有完全用完
還有一千六百億
他不是要拿來發五倍券嗎
對對對五倍券目前他們規劃是一千三百億
但是相關的預算也都還沒有送過來
所以我想等到會期開始運作的時候
我們立法院跟行政院的互動
應該會比較偏向正常一點
直播日期:0823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uSiaYPOpog
直播題目:
高虹安下午剛從新竹回來,不知道有沒有買貢丸,所以我們立馬連線她,看看最近到底在忙甚麼啦!高端疫苗,五倍券,國事如麻忙不完哪!ft.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高虹安
行政罰法舉例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簡單來說,阿亮跟我在這件事情上有不同的消息來源,但兩個消息來源給的過程都是非常接近的。
這個過程讓人聽了真是無比感慨,在台灣,要做善事彌補政府政策的錯誤,用自己的時間,自己的金錢,自己的法務,自己的員工,還得要在衛福部門口罰站等到半夜,然後自己熬夜到半夜一兩點不能睡,只為了想要成就這個接近百億的善事,救人命於水火之中。
在台灣做公益事業,沒想到這麼卑微,而且一成功,政府馬上換了一張臉來收割,變成都是他們的功勞?!
這真是一個活生生的劇本【半澤直樹:疫苗風雲】,真希望有一天這個政府任期結束,參與其中的人可以把故事真相說出來,改編成恐怖電影。
【民間的功勞歸政府所有,政府的失敗是人民的責任。】誠哉斯言啊!
聽說中間有一度搞到台積電翻臉
這種東西你覺得可信度如何
我覺得蠻高的 為什麼
因為他們最後總是要兩岸都可以接受的方法
那人家大公司都有法務去做研究
台灣地區這個概念回來
當然你想也知道一定會有人有意見
行政體系有人有意見
然後因為這個東西實在太噹了
意思就是你刻意搞我
所以這些法務...
我們這樣講
你是一個法務不管你是台積電或是鴻海的法務
你什麼高度
你是從國際法國際商法的高度
結果如果有一個小官
也不算小官
總之某個小官
不行啊你這裡面有台灣地區
你服不服氣
台灣地區台積電跟鴻海
他們都研究過是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他都是於法有據的啦
那也是大陸可以接受
那當然他們想到的第一個就是說
你如果還有意見
我還要回去跟上海復星重談
那難度有多高啊
全部翻桌重來啊 是嘛
所以我聽說他就當場跟他講說
你如果真的還要再修這個
那我已經沒有那個心情在搞這個談判
我就都破局 對
那當然我們也看到我們疫苗短缺的危機
所以後來拍板就過了
因為郭董去談之前不是先闢謠
他說他絕對不會用中國台北
對 不行
因為他知道也不可能這樣
事實上這些人都是對兩岸有相當了解的
他們都研究過
法務也都研究過
所以我跟你講我坦白說
所以後來就去刁一些可以凸顯
台灣的一個管轄權
任何的內容比如說我舉例
比如說直接運送
那我們這邊曾經建議
用華航直飛到德國去取貨
那這個上海復星怎麼可能同意
你是國航
國航視同領土延伸
那後來雙方又協議
那就用德國DHL的貨機
所以我的意思說就是真的
一關一關來
我們剛剛在描述那個情形
反而變成郭台銘忍辱負重忍氣吞聲
到後來是台積電驚天一怒
才把這個局給推過去了
這跟兩個公司的人設不太相同
因為台積電大陸的認知也是他直通政府
所以如果兩岸有爭議的時候
台積電是唯一溝通代表
就基本上他認為郭台銘大概
跟小英政府這邊是說不上話的
所以台積電後來不是談回來
台灣地區什麼什麼嗎
我們這邊有意見
那他當然就說這個接下去
要重來很麻煩
那恐怕你另請高明吧
所以我說這個就是台灣的運氣
如果真的只有郭台銘去走
沒有台積電
那郭台銘可能也會僵在這個問題
因為你拿到的可能也是台灣地區這個名號
那你回來結果我們這邊的人
就跟你說我不接受就卡住了
這個他就已經很不爽
我跟你講台積電不爽很合理
為什麼 他是被人家拉出來的配角
他跟伴娘一樣 我講難聽一點
你不要聽政府在那邊唬爛
我聽到的過程是台積電真的是伴娘
是政府低聲下氣 一開始啦
可是因為他直通政府
台積電最後也因為要救人命
所以很認真的推法務
他們法務長不是都出來了
可是你想想看你伴娘忽然之間被人家刁
說你沒有資格站在伴郎旁邊
你是伴娘你生不生氣
而且就已經臨門一腳了
而且他的法務研究也認為
這個合乎中華民國的法律
結果你說你不要
我覺得這個東西
我們背後真的是滿紙荒唐言
一把辛酸淚
那個標籤也是嘛
標籤我們這邊是說
我們不能落入港澳模式
因為港澳模式就是用復必泰
所以我們絕對不能出現復必泰這三個字
這三個字是有毒是不是
我們這邊的認知就是說
這樣你就會說成港澳台
不過這一點復星也做了讓步
他後來就是用了一個新的標籤
我們先第一個這樣講
你看這是網友herbert0716
他說陳時中騙你
你不要以為拿掉標籤
或是換標籤有這麼簡單
不是
第一個所有東西都要有quality control
這裡的QC是品質管理
有人在稽查只要改一個字就要跑流程
QA審核過內部教育完畢
才能重新印製跟貼標
而且所有東西都要跑流程
跑完流程之後你在歐盟生產
要歐盟認證
你在美國生產要美國認證
你在日本生產要日本認證
所以絕對不是
陳時中講的什麼貼標籤
換貼標籤是中間最簡單一環
我們剛剛不是講到原廠生產嘛對不對
歐洲生產事實上新加坡在6月23號
他為了趕時間
因為復必泰本來就是印好的
所以本來就有做好的一些貨
那結果因為台灣硬不要
所以他們就直接給新加坡
那新加坡就在6月23號
就說給我給我
他是跟美國輝瑞買的
他還不是透過上海復星
結果他還寧可說那這筆貨先給我好了
竟然台灣不要 我們不在乎
那新加坡就想我先打再說
結果這一批復必泰
就是Comirnaty就直接運到新加坡去了
那我們的要再重印
我跟你講
我已經聽到我們這個中間有人放話
你們這一次所有干擾過
台灣這邊所有介入所有拖延的人
他說他已經把所有證據都收著了
你有種永遠不要選舉
你選舉哪一天他哪一天拿出來
那講到那個程度了我們也不能再透露了
這裡面還是有幾個立委
我們這樣講你今天要這樣搞
還有一個人想當部長
行政罰法舉例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自從紓困案開始慢慢釋出後,我的服務處排隊要諮詢紓困的電話、人龍,可能比前陣子排口罩還要多,大家都很關心。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案,各部會有很多的紓困方案,但同時也收到民眾反映、向辦公室陳情,「太多太複雜、資訊不流通、不夠快、不夠明確、電話忙線,或是地方說還沒有正式明確的規定」等。
我認為除了中央和地方兩邊的訊息要對得上、資料要一致之外,我們還需要便捷、有效率、足夠親切的線上資源來協助民眾。
【單一窗口】
盡量讓民眾一個窗口就能解決所有疑惑,朝整合跨部會的單一諮詢窗口。
【增加網站便利性】
衛福部 1957 福利諮詢的網頁,有提供包括社會保險、勞工相關、各類福利等等多項資訊,但目前並沒有放上這波紓困的資料,這樣其實滿可惜的。
【提供最佳方案建議】
我們看到政府很多部會網站都建置了「防疫、紓困、振興」專區,提供懶人包、Q&A、圖卡等,就是希望讓民眾可以快速從網路上找到自己需要的訊息,這部分當然要肯定政府的努力。但我們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希望可以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最佳方案」。是不是可以嘗試建置「微型的一條龍服務」,幫民眾整合他們需要的方案、提供解答,就像電信門市幫你算最優惠的方案一樣,協助民眾判斷跨部會、多方案的申請,對他們最有利的選擇。
疫情除了經濟需要紓困,我們的心靈也需要紓困。
台灣經歷過很多災難,也有很多救災經驗,不過這次的武漢肺炎與過去的災難型態有點不一樣。地震、森林大火,我們稱為「天災」,恐攻、重大刑案等,我們稱做「人為災難」。
而有種災難叫做「 生物災難 」(biological disaster)。
生物災難特性是持續的時間長、影響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與結束,好像看不到終點,因此越來越焦慮。當我們在救援時,災難也還在持續發生,災難會給社會巨大的損失、破壞原本的運作,對人的身心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生物災難是慢性的,涵蓋的層面更大,而台灣過去的確只有面對 SARS 的經驗。
【心理急救】
經歷過921、八八風災的臺灣,都曾讓「災難精神醫學」這個議題被拿出來討論。但無論921或是重大風災,都與這次我們所面對「不知何時才會結束」、「一邊救災一邊發生災害」的武漢肺炎,就是我們所謂的「生物災難」不一樣,生物災難沒有明確的結束時間點。
所以我們對於一般災難的治療模式,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但用在目前的狀況,可能就不一定適合。就我們目前治療的模式,有參考也有要調整的地方。WHO 和美國精神醫學會都強調「心理急救」(Psychological First Aid)的概念,其原則是準備、觀察、傾聽、聯繫。
助人者在受到訓練後,就得對(災害)受難者提供實質的幫助,而不是直接的治療。這個協助是什麼?不外乎有資訊給予(現在狀況如何?我們安全嗎?你的家屬的狀況?)、陪伴支持(傾聽需求或鼓勵)、資源連結(針對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例如:金錢紓困、生活需求),重點在於:藉由即時的伸出援手來緩解焦慮。
【脆弱群體辨識】
我們要辨識在災難下,暴露程度不同的「受災族群」,包括患者、被隔離者、防疫人員、其親友與接觸訊息疲轟炸者。另外,本身有精神疾病、曾經有創傷、受虐等經驗、自己或家人有成癮問題、社經地位不利等族群,更容易受到影響。因此,助人者如何具備「敏感度」,將資源的分配,優先投放給這些群體,並給予特別的關懷,這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先聚焦的地方。
舉例來說,對這次執行敦睦艦隊任務的海軍官兵、或是第一線醫事人員、空服人員,一些遭受創傷性打擊的案例,需要給予主動的關懷、有效鼓勵和支持。特別需要注意,他們有可能被獵巫、排擠或被歧視。
越戰催生了美國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希望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力處理,結合衛福部和民間的資源,主動提供各類復原所需的支持,包括個人諮商、支持性團體等,應該要開始準備。比如可使用社區的組織與能量,像是社區的頭人、社區的活動、講座座談會,減少社會的驚惶,和群體間的排擠拉扯。想辦法讓每一個人能夠主動關心、聯繫、提供資源,甚至生意方面的支持。希望短期之內提供心理急救;中期則使其能不受歧視地回到崗位上與恢復正常生活。當社區發現有確診病患或疑似案例,大家總不免開始標記甚至是污名畫當事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也讓對於當事人是二度傷害。因此希望我們可以有所作為,來建立韌性的社區。
【假消息傷害心理健康】
另外, 就NCC所提供的數據,截至 4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於指揮中心通知廣電媒體澄清錯假訊息並說明改正作法,協助轉請廣電媒體回應、加強自律」這項業務總次數目前是「1 次」,看起來台灣都沒有什麼假訊息,但真的是這樣嗎?
目前訊息的傳播不僅只有有電視媒體,「自媒體」是另一大宗。比如: LINE、臉書、youtube、Google、PTT 等社群平台,未來期望對於自媒體、傳統的媒體都盡可能減少假訊息的傳遞狀況。目前社會人心惶惶,我希望假訊息,不要成為社區心理健康的「防疫破口」!
【自主健康管理的醫療工作者給薪疑義】
日前接獲陳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 2 月 26 日發函,主旨寫道「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上班」,這些人員包括:「申請赴港澳獲准者」、「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隔離條件者」、「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及第二級國家返國者」。但是,因為在這期間出國,而返國後需要隔離採檢,尊重這份公文沒有去機構上班的人,雇主認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因此不給付薪資。但在 3 月 19 日,衛福部說 26 日公文中的「暫勿」文字,只是「建議」,因此人員在管理期間適用的假別和薪資,應該由院所自訂請假規範。
在這段期間因為遵守 2 月 26 日指揮中心公文的「暫勿」規定而沒有去上班的醫療工作人員,因為 3 月 19 日的公文認定為「建議」,這些受影響的醫療工作人員,他們的假別算是事假、病假、還是防疫隔離假?導致他在這段期間因自主健康管理所請的假,有的並沒有被給付薪資。一樣是配合政府政策,正常工作的醫事人員,可以有機會得到相關的獎勵,但自主健康管理,依規定沒有入院上班的人員,卻被變相扣薪,我主張應該讓這類醫事人員能回復權益,讓乖乖遵守規定的醫療人員不要被變相懲罰。蘇貞昌院長也對此表示肯定,團隊也會持續關注。
在此謝謝為疫情拼命努力的所有單位人員,也向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們,說聲辛苦了。或許沒辦法一次到位,但我們會持續努力、持續發聲,持續修正與服務,一起迎接更好的明天。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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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舉例 在 [課業] 刑法&行政罰法中的緊急避難差異-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剛讀到差別在於其中一個多了一個"為了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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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 13 條上的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
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刑總 24 條上的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民總 150 條上的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
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
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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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想要問, 為了名譽的緊急避難到底是包含什麼樣的行為, 我是有點難想像
而且又是行政罰法所保障的緊急避難 更讓我困惑
行政罰法上的緊急避難, 簡單舉例的話可以是:
因為被野狗追擊而有身體上的危難, 所以加速騎車到違反了行政法下的限速
反觀名譽的舉例我就想不到了
還請大神舉例
1. 有哪些為了名譽的避難行為是被保障的
2. 有哪些為了名譽的避難行為是過當的, 卻得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3. 有哪些看似是為了名譽的避難行為, 但不符合阻卻違法的要件
謝謝你們花時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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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22447865.A.80E.html
我也覺得這好像太細了, 應該是不會考
就當作理解上的做學問
有啦, 不加速就會被咬當理由很合理, 而且有實務範例
不過計程車當救護車的例子更好
就算警察當主管機關開超速罰單, 我想, 司機去行政訴訟還是會給過啦
那如果那個"事蹟"是法院宣告文件呢? 這樣也可以撕下來嗎?
比如說某甲已被法院宣判是性侵犯, 里長貼去布告欄昭告里民
這樣某甲撕下來算是為了名譽做的緊急避難嗎?
(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在討論)
如果不是用講的, 而是紙本文字呢? 移除就可以避免名譽受損的話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