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的武力與責任失衡】
昨天的陳抗,雖然我上午下午都有工作,但是我知道相比一些條件更困難的人來說,我要到場已經相對是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大雨什麼的又不是沒遇過,何況,我自己的領域時不時在對人問「你想流血,還是流汗?」如果我淋一點雨可以間接的多那一丁點機會,有人可以少流一點血,甚至少丟一條命,我還不淋爆?
現場老實說不曾想過自己會要上台,也就當然沒有深思熟慮過要說什麼。我只是一心想著一定要到場而以。回來想了想,我覺得我沒有表達得很好,完整性當然也欠佳,所以我想用自己的版面這邊完整一點的整理我一些想表達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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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最初,我是從一個笑話的角度聽到這個議題,一個國外的脫口秀藝人點出說:「你有沒有注意過,我們身為行人的時候,如果差點碰撞到彼此,我們只會微笑一下,道個歉,並且禮讓對方通行,但是在車上的時候,我們卻可以看到一個高齡的教會幹部搖下車窗對人高聲飆罵?」
覺得好笑之餘,我很有感觸。
對啊,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的行為在開車與否的立場上差異這麼大呢?
我思考了一段時間後,我認為問題出在「受威脅程度的不同」。
兩個行人在一般行走狀態下碰撞,其中彼此所受到的 (不管是自身還是財產上的) 威脅、傷害、危險性等都不高。就算碰撞到了,就只是一剎那的不愉快、不方便而以。
但是車輛呢?你自身和你的財產在車輛碰撞的可能性中所受的威脅是巨大的。這個或許當事人當下沒有完全理解的感觸,會直接的被轉換成你對其反應的劇烈程度。
讓我開始注意到路權問題,是當我注意到其中武力和責任的嚴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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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練武術的。更詳細的來說,我是一個練武練到沒讀書,成年出社會口袋翻出來發現自己除了武術好像幾乎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的一介武夫。
但是武術這個領域我接觸了我的大半生,其中牽扯的許多現象和問題對我來說都很熟悉。
從小,我知道身為一個練武的,跟人打架打傷人是有比一般更重的責任的。我知道擁有越高的武力,相關的責任是越重的,去謹慎的管理和使用其技術和器具是所有人對你的合理期待。
我知道很多武器在世界各地被管制,因為它們的「殺傷力」高,「使用門檻」低,這個使這樣的東西被認為是「任何人可以輕易拿起這個東西對他人造成巨大傷害」,因此「危險」,所以這樣的東西就算沒有完全禁止,也一定是管制在相當嚴格的證照制度下的。然後如果你觸犯了這個管制制度,你大概今生不用想再合法擁有這個東西。
我舉個台灣本地的例子。弓箭,從你能想像的最沒殺傷力的兒童玩具吸盤弓箭組到有足夠力道可以輕易貫穿獵物,再深深打進後面的樹幹拔不出來的複合獵弓加刀片頭,都沒有管制。
(請別輕易小看射弓箭的難度,我非常鼓勵大家找機會去找個箭場體驗看看,鷹眼真的沒你想像的好當。)
但是十字弓有。你要辦理相關文件,在警方的資料庫上有底才能合法擁有。十字弓的設計使它「殺傷力」高,「使用門檻」低。若是輕易的把這樣的東西交在人手上,只要遇到一個比較不負責任,是可以很容易出天大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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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了這些,想必有些人應該已經知道我想說什麼了。
一台汽車,請問,是不是一個「殺傷力」高,「使用門檻」低的東西?
所以,請問,它的嚴格管制,和不當使用後剝奪擁有權的制度呢...?
台灣駕照好考成這樣,你說有在「嚴格」管制我真的聽不下去。
什麼?你說汽車它是工具,跟十字弓本質上就是武器不一樣?
嗯,好像有點道理。我們來探討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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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國的法律來說,一但一個工具被拿來當武器使用,它就不再被稱呼或理解為工具,而是在這個情況中的一個 “improvised weapon.” (我粗略翻 「即興武器」,如果有人知道中文裡更精確的名詞拜託告訴我,在此提前感謝 )。
一個工具從你拿來當武器使用、對他人造成武力威脅的那一刻起,你就沒有資格再辯護說什麼它平時「只是」一個工具。
尤其如果你是使用這個工具的專業人士,那除非是非不得以出自自保,不然你拿你專業的工具來當武器用,你徹底玷污了這個工具和你的職業道德,我認為你應該要從此失去做這個職業的資格。
你汽車維修員的身分只持續到你拿起板手對著人的前一刻為止。
以白話文來講馬路上的情形,就是如果你身為一個職業駕駛,然後你拿車輛對他人造成威脅行為,或甚至武力傷害,我認為你應該要永遠失去做職業駕駛的資格。
你逼人車的那一刻起,你不是一個用正在駕駛交通工具的用路人,你是一個武裝暴徒。
即使是合法擁槍的國家,你也是可以因為精神狀態的診斷或特定的前科等而被終身限制你的擁槍資格。但是就我的理解,在台灣的馬路上,酒駕被抓超過10次的人也還在馬路上,競速撞死人的也還在馬路上,攔查拒檢直接衝撞的也還在馬路上。
沒聽過這些人被終身剝奪「擁車權」或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之類的。
不要跟我扯什麼這樣對當事人多不方便、多不文明。你在日本酒駕一次被留紀錄看看。你這輩子還能在日本拿到駕照我服你。日本不文明,那我們都是拿石頭和木棍的猴子啊?
或許這些會協助你理解為什麼日本的人口是台灣的5倍以上,但是台灣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比日本還高出4倍以上。(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6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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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嚴重且噁心的「武力與責任之間的失衡」。
讓我尤其憤怒的是,在我看來,面對這個的態度和認知是選擇性的。不管是群眾還是法治上都是。
一個人有武術背景,他跟人出事情的時候大家都咬死他的訓練背景不放,認為他應該付出更重的責任。
一個人拿刀傷人,大家都會強調他以什麼樣的意圖來使用這樣的武力,罪大惡極。
那他媽的為什麼酒駕還在被當「過失」看?
他媽的為什麼這些把汽車此等「武力」拿來濫用的人還在一個個被放回駕駛座上?為什麼沒有人在說擁有這樣武力的人應該要面對更大的責任,心態上和資格上應該被以更嚴格的標準來看待?
或是他媽的到底為什麼只有武術的領域整天在必須要聽一堆低能在告訴我們應該要落實「品德教育」,免得有人拿這樣的技術去滋事,而沒聽過一樣的話被拿來要求駕訓機構或考照制度啊?
在台灣,平均每天有超過1個人被酒駕的撞死。
在台灣,行人被汽車撞死的比任何形式被酒駕撞死的還多。
在台灣,平均每天有超過8個人死於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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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什麼中共肺炎很可怕?暴發至今台灣7個。
你覺得精神病患隨機殺人很可怕?一年不到兩個。
你覺得刀很可怕?情殺分屍案可怕? 練武術沒在教人品德好可怕?
你... 是不是在判斷事情的嚴重性和輕重緩急上有什麼障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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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灣做為一個武術教練,在教人防身術什麼的,我真心覺得我偶爾教人正確使用方向燈,跟養成習慣去留意視覺死角,這樣的動作所救到的人比我這一生會教出去的武術技巧還多你知道嗎?
這樣你了解為什麼一個武術教練不好好回家思考業務問題,那天冒著大雨去站在公總前面嗎?
人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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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那天到場的所有夥伴們、朋友們、車友們,你們超棒。
尤其感謝主辦、代表、和協助指揮的,大家真的辛苦了。
被酒駕撞 提 告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三天前的凌晨時分,中山高速公路的湖口路段,國道警察正在處理故障車輛的排除,協助清空車道,希望行經的車輛能夠避開等候拖吊救援的故障車與在車外的乘客。
沒想到救人的員警,竟成為急救的對象。
後面高速行駛而來的休旅車,就這樣撞上來,造成警車嚴重損傷。21歲的王黃冠鈞,警專35期畢業,剛通過警察特考,正跟著學長在做實務訓練,等待12月中的正式任官。
後車的駕駛一臉驚慌。他沒有喝酒,酒測0,但是他使用的定速行駛,再加上深夜疲勞、視線欠佳,就這樣直直的撞上去。
冠鈞被送到竹北的東元醫院,立刻進行緊急手術: 肺臟、肝臟、脾臟都受損了,橫膈膜破了,顱內出血。 但是年輕的生命多麼不甘心啊,他堅強的生命力,讓他撐下來,在爸爸嬤嬤姐姐的陪伴下,送到林口長庚,在電腦斷層檢查後,又做了腦部手術、腹部手術,在加護病房內與死神搏鬥。
在第一時間我去探望時,冠鈞的父母展現無比的堅強冷靜;今天我再陪同侯友宜去探視時,這個母親絕望而淒厲的哭喊「還我兒子來,我要冠鈞啊!」令人鼻酸。
冠鈞的狀況很不好。他的腦幹已經有部分摘除、脾臟也切除了,如果要拖到12月中的任官完成,以符合撫卹資格,他可能要裝上葉克膜,然後,器官一個個的衰竭,俊俏的冠鈞,頭臉越來越浮腫......
在眾人離開後,冠鈞的媽媽恢復冷靜堅強,恢復她已經當了20幾年的警眷早有的心理準備。她跟我說: 「我不要冠鈞再受苦了,我也不希望未來的警專實習生有相同的遭遇,更不希望其他的母親跟我一樣心碎!」
我抱著清英,跟她說: 「請你一定要堅強,這樣冠鈞才能安心的走。我們不能讓冠鈞白白來人間一趟,要努力為未來的警察實習生建構完整的保障制度,還要督促政府改善警察在國道值勤執法時的安全配備與防護措施。」我跟她分享了侯友宜在1992年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中,遭受喪子的椎心之痛後,積極投入推動與兒童安全相關的法令修正;台大女醫師曾昱慈被酒駕撞死後,她的母親陳敏香女士全力投入酒駕防制,目前是台灣酒駕防制關懷協會的理事長。
冠鈞的媽媽王清英說: 「葉教授,我要跟著你一起來呼籲修法立法,照顧所有的基層警察,讓實習生也有周延的保障,我們一起來推動【冠鈞條款】!」
我進入加護病房,看著昏迷的冠鈞,枕邊播放著他的朋友、同學、家人對他的加油與聲聲呼喚。我湊到他的耳邊輕輕地對他說;「孩子,謝謝你的勇敢。你和媽媽的心念相通,請告訴媽媽一定要堅強,要平安,你才能一路好走!」我突然發現冠鈞緊閉的左眼有一絲淚痕.....
#再怎麼無能失能的政府,也應該關照到這群在國道上搏命執勤的同仁的安全,也應該給這些實習生應有的保障....
#希望未來沒有任何一個母親、太太、兒女,需要為了他們在國道上執勤的警察兒女、先生、父母,提心吊膽,長夜哭泣。
#希望不必再聽到任何母親如此淒厲、痛徹心扉的哭喊!
#關鍵的10秒鐘救了5條命
照片裡空無一車
因為我們的員警已經壓慢車流淨空車道
但在這之前所有的車子都在閃避這台車
幾度要撞上站在車外的民眾
有人說警察為什麼要冒險
我們的員警可以堅持等到工務段的防護車到場
但身為警察的職責如何能眼睜睜的看著民眾身陷危險
如果不幸發生意外社會大眾及輿論又會如何批判
他們選擇開啟警示燈打開警報器在適當的空擋切進車道
停在後方保護民眾
不敢想像如果再慢10秒鐘
現場這5條人命會如何
#身受重傷的弟兄如今還昏迷不醒
#懇請大家繼續幫他加油打氣讓他趕快醒來
也希望這件事故能給大家一些警示
#車輛故障請儘量移至路肩
#無法移動擺好警告標誌人員請退到安全處所
#發生事故別在車道等待人命比財損重要
#開車請勿分心隨時提高警覺專注前方
#累了請休息切勿疲勞駕駛
被酒駕撞 提 告 在 藥學人生 - Pharmalif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以下... 是帶著很難過的心情所寫下的文字
曾御慈醫師,是一位與我素昧平生的好醫師。
還記得在五年前,那時候我還在三總服務,看到她被酒駕撞傷的新聞讓我感到非常難過... 幾天後,家屬決定尊重她的意願,選擇讓她遺愛人間,看到她媽媽難過的畫面,我也紅了眼眶。
隔天,我買了一束花走進台大醫院,迷了一陣子的路,終於還是找到了臨時靈堂,向這位天使致上最深的悼念,這是我此生第一次走進台大醫院,也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哭著離開醫院...
時光荏然,在基金會的努力和民眾的支持下,酒駕的罰則提高了,而我也換了工作,成為了感染科的藥師而一頭栽進鑽研感染症與愛滋病的領域。忘了多久以前在回答「HIV 感染者該打幾劑 A 型肝炎疫苗、該在什麼實機施打」這個問題時,我在 Hepatology 這份期刊上發現有一篇來自臺灣的研究好厲害,解答了我好多問題,而直到去年在某一個研討會中,洪教授提到了這個研究,語氣還帶著哀傷,我才赫然發現原來這篇研究的第一作者就是曾醫師...
曾醫師,謝謝妳,妳留給我們的真的很多... 很多,卻也顯得那場意外,讓我們惋惜很多... 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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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飲酒並不是壞事,但酒駕根本是蓄意無差別謀殺,因此我不反對提高酒駕的刑度,終身監禁也無妨,然而我們必須清楚的知道,提高刑度、加強取締之餘,也要改變勸酒、拼酒的飲酒文化和僥倖心態,才能大幅減低酒駕的可能。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http://tadd.org.tw/p1_about3.htm
曾醫師與台大團隊刊載於 Hepatology 的研究:
Tseng YT, et al. Comparative effectiveness of two doses versus three doses of hepatitis A vaccine in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infected and -uninfecte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Hepatology. 2013 May;57(5):1734-41.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2325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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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5 年前的今天,2013 年 5 月 28 日,曾救人無數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曾御慈醫師,在斑馬線上遭一輛酒駕,時速高達 80 公里的車輛撞擊,搶救後仍無力回天。家屬同意捐贈所有能捐出的器官,讓曾醫師的愛繼續留在這個世界。曾醫師的老師、同事與家人,也成立了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要一起 #改變台灣的酒駕文化,不要再有下一個曾御慈醫師的事件發生。
曾醫師從小就是有愛心又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對媽媽更是孝順。事發前的幾小時,他還和媽媽聊著將來想去當無國界醫師。之前母親節因為工作太忙沒能陪媽媽,原本計劃過幾天要和媽媽到花蓮補過母親節,但這個願望再也沒辦法實現。
如果你回顧曾醫師的生命,你會發現,這位醫師真的真的很不一樣。擁有在台大資歷,前程大好的他,選擇了留在台大最累最操的創傷醫學部病房工作,而且選擇照顧最弱勢的愛滋病人。我自己曾經在那個病房輪訓過,那不只是體力上的操而已,變化多端的病情以及病人本身與家屬的狀況,會讓你在精神上也疲憊不堪。能在那個單位長久待下來的醫師,我對他們都只有無盡的敬佩。
除了愛心,曾醫師更是個有正義感的醫師。他的老師柯文哲醫師回憶:「有一次我指責某位護理師辦事不力,只有曾御慈敢當面嗆我罵錯人,其他男醫師都不敢講話。」
但這樣近乎完美的醫師,因為一個素昧平生人多喝了幾杯酒,卻仍自行駕車,讓他的生命就停在正要起飛的 32 歲。
因為曾醫師的事件,立法院很快就修法通過了酒駕的刑罰提高。但近年來,酒駕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由此可見,光是提高刑度或嚴刑峻法,並不足以完全改變酒駕的問題。因為酒駕不只是刑罰的問題,而是一種劣質文化的產物。
酒駕的人在事發酒醒之後,如果還有良知,多數都會感到後悔,只是後悔也來不及了。為什麼這些人喝了酒還會開車呢?這跟酒精本身的作用有關。大腦的前額葉會抑制你的原始衝動,但酒精的作用下,大腦抑制衝動的能力就會下降,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喝了酒就會酒後亂性,或者是幹出一些平常未必會做的事。喝醉酒掉進水溝裡,或這是在馬路邊失溫死掉,這些事情從來沒有少過。而酒後駕車更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種,那不只是在玩自己的命,更是在對不特定人的謀殺。
當醫生這些年來,我已經很少對某些事情發怒了。但對於台灣的 #勸酒文化 和 #拼酒文化,我真的是深惡痛絕。喝酒不是什麼好事,這在所有的科學研究都已經講得清清楚楚了。如果飲酒是一種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那我也可以接受,你在家裡,或者是很安全的地方適度飲酒,不影響他人的狀況下也無妨。
但有些人就是喜歡勸酒,喜歡要人拼酒,覺得不這樣做場子就不熱,大家就不能交心。這根本就是鬼扯一通,如果必須要喝到茫才能講真心話的,那根本不是什麼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也不會把你灌到吐。如果有個人會想讓你吐到不省人事、失溫死在路邊、酒駕撞死人,或者是幾年後食道癌、胃癌、肝癌、肝硬化整個肚子腹水最後全身腫脹死掉,你最好還是離這樣的「朋友」遠一點。當兵的時候什麼差幾T先敬幾杯,或者是職場上職務低的人就要先敬一輪的這種文化,實質上根本就是一種 #霸凌 行為,真的正常、健康的組織根本就不會,也不需要這麼做。
要改變酒駕文化,除了酒後不開車以及指定司機以外,希望我們也能一起改變勸酒、拼酒的文化。酒後不開車以及指定司機這類做法能夠運作的前提,都是「這群人裡面至少還有一個人是腦袋清醒的」。當一群酒鬼互相勸酒拼酒都喝茫了,你能期待他們些什麼呢?
如果你是組織的領導人或老闆,希望你不要再助長這樣的文化。MedPartner 團隊的尾牙和聚餐,就從不主動提供任何酒精飲料。即使做不到這樣,至少你可以不在這些場合勸酒或要同仁拼酒。
如果你是組織的員工或成員,當別人勸酒或拼酒時,也不用在意什麼無聊的「男子氣概」或者是「面子」,就跟他們說你身體不好醫師告誡不能喝酒,或找個其他理由不要喝。如果這樣的狀況下,還會被逼著喝酒,那這種地方你也真的別待了。
當我們惋惜曾醫師的生命,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生命,因為酒駕而殞落的同時,也一起為改變這個社會做些什麼吧。台灣社會需要不拼酒、不勸酒的新文化,而且要從今天,從我們自己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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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從 2018 最新大規模研究一起重新思考:到底要不要喝酒?
https://www.medpartner.club/red-wine-prolong-life-myth/
服藥喝酒要注意!酒精和常見藥物可能的交互作用
https://www.medpartner.club/alcohol-drug-interaction-in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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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媒體失能的年代,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https://youtu.be/ewMJ4T0qQ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