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午安,你以為東奧結束了嗎❓
#2020東京帕運 今天正式登場❗️
2020東奧結束,2020 #東帕運 正式展開。中午傳來捷報,台灣🏓 #桌球 戰將 #程銘志 今日首戰資格賽。以3比1輕鬆拿下比利時選手。目前暫列分組第1。明天將繼續對上英國選手。銘志曾在2016與2018帕運拿下銀牌的好成績。 #最佳東帕運台灣應援團,為緊接登場比賽的 #田曉雯 #爐碧春 #林姿妤 集氣加油‼️
#台灣的帕運選手們超強☝️
#TaiwanIsNotChina
#台灣加油!
#帕運
圖片來源引自:蘇貞昌院長IG
🏅帕運科普🔻
帕運由來?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Paralympic Games,簡稱帕運)是一項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國際型綜合體育賽事與奧林匹克運動會平行地位的運動會。1944年因英國政府要求,開設「脊柱損傷中心」。專爲因戰爭導致脊髓受傷的軍人進行生理、心理及社會的整體性復健治療。發現經過各項運動訓練後,脊髓損傷的患者,在肌力、肌耐力及協調性上都有顯著進步。隨著時間推移,治療復健運動逐漸發展為休閒運動,接著演變成競技運動。1948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式當天,初次的輪椅運動員比賽,成為了帕運出現的一個里程碑。
🏅帕運有哪些項目❓分級❓
➡️從最早較為普遍的輪椅運動項目,如籃球、射箭、網球及桌球等,陸續增加了田徑、羽球、橄欖球、游泳、柔道、足球、輕艇與鐵人三項。另外,還有腦性痲痺或其他嚴重肢殘的運動員,坐在輪椅上比賽的地板滾球,以及為視障人士準備的盲人門球項目等。
➡️與奧運一樣分「量級」。為了公平競爭,由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運動教練一起進行。目前符合帕運參賽的障礙類別,有「八種肢體障礙、視覺障礙與心智障礙」且須同時符合不同障礙運動項目的最低障礙標準,才能獲得運動級別參與比賽。
#正能量
#運動精神
視覺障礙 分級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共運動設施需要適性適齡
#推動體育署規劃多元友善運動環境
#高齡者 #身心障礙者 #兒童
良好的 #運動環境 可以實質促進 #全民運動,提升民眾運動意願。
體育署主管的《國民體育法》規定,為了推動國民體育,各級政府應普設 #公共運動設施,而且器材要 #適性適齡 。
不過,我常接到陳情,再加上自己的經驗,發現目前各公園、運動公園、運動中心的運動設施,常常沒有適性適齡。今天趁著教文委員會審查國體法的機會,我來跟體育署長討論。
#身心障礙者無法使用運動設施的困境
雖然體育署這幾年已逐步改善,持續消除場館歧視規定,還有推出友善服務手冊,但還有許多運動設施仍未能真正關照到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像是:
🚧 泳池區域出入口為了衛生安全設置洗腳池,設施邊緣的高低差導致輪椅使用者無法跨越。
🚧 視覺障礙/不便者若沒有陪同者,被泳池人員拒絕單獨入場。
#高齡者也面對同樣的不便
雖然教育部與衛福部持續推動高齡運動,但還有許多既存的公共運動設施沒跟上腳步。
像是長者運動最常使用的公園,裡面的運動設施並非依照高齡者身體狀況設計,可能不太方便,甚至影響安全。運動教學和宣導也常缺乏,導致長者可能因錯誤使用而受傷。
以上問題醫師和運動專家都已多次提出,我今天以澳洲🇦🇺的銀髮運動公園為例,向體育署說明國外這幾年研究的高齡者運動公園,希望能作為台灣後續推動的借鏡。
#兒童友善也要加強
適性適齡除了高齡友善,當然也包含兒童友善。就像長者遇到的不便,許多兒童和親子也都面對,公共運動設施的不夠適合、標示不清、或教學宣導不足,甚至因此意外受傷。
即使有 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在推動「更好、更有趣、更富意義」的共融運動設施,也還是會不斷有人因為誤解使用年紀而去質疑專門設計給兒童使用的運動設施,認為太危險、太不安全、太難維護,甚至要求不要設置。
可見在推動硬體改變時,人們的思維也要同步跟上,我認為運動是大家的,設施和觀念都應該 #以人為本,更加友善、關注不同族群、共融,讓每個人都能擁有友善運動環境。
#體育署是推動國民體育中央機關
#推動公共運動設施責無旁貸
#一起努力 #友善共融
今天質詢時,體育署長認同體育署是《國民體育法》及公共運動設施指導的最高中央機關,但他也提到公園運動設施現在的權責矛盾。
我了解現在多數公園和運動公園是地方政府管轄,所以體育署對於公園內現行的運動設施都並未認定為「公共運動設施」,也因此未給予任何指導或規範。
#但權責分工不該成為推動全民運動的阻力
國體法的子法《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公共運動設施為公園、運動公園、運動休閒園區等地方所設置的室內外運動設施。
體育署的「運動設施規範及分級分類參考手冊」裡,其中一種分類是「休閒運動設施」,指的是民眾從事運動性休閒活動所使用的場地、設施與設備,包括:游泳池、海濱、公園、步道等都是;另外分級表中明訂C級以休閒運動為原則,S級更明確包含提供身心障礙和銀髮族選手足夠的設施服務。
體育署的「109年運動現況調查成果」也指出,因為受疫情影響,「公園」成為最多民眾選擇的運動地點,高達30.2%。
所以其實公園有運動設施,也應該都受體育署指導。
很高興,經過溝通,體育署認同我所說的方向,表示將會把各種場域的運動設施一起納入規劃考量。
署長並就目前尚未有整體規劃的「適性適齡」做法,答應我三個月內整理目前現況及未來規劃、策進作為,願意一起為了讓每個人都能擁有更友善的運動環境而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視覺障礙 分級 在 趙昆原 夢想大新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一兩年,有一群家長重視孩童們的遊戲權,因此組成「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簡稱特公盟)」來督促政府進行公園體檢,拒絕罐頭公園。現行大多數的公園遊具單調,孩童無法在玩遊具中得到滿足,加上也沒有完整考量到使用者的需求,以及安全性的問題等等。
在家長團體希望建立有特色的公園後,更進一步思考到遊具應具備全體性、友善性,遊戲場域必須融入無障礙設計,提供所有兒童一同玩樂,這裡指的兒童包括一般兒童以及具有特殊需由的兒童(例如肢體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等等),甚至成人和年長者(爺奶)都能一同玩樂。遊具應能提供不同發展能力的刺激,像是藉由攀爬(網狀遊具)或是擺盪(盪鞦韆)等感官上的刺激,可以訓練身體運用的能力,精確掌控身體動作,而發展良好的動作協調性,還有也讓使用者在遊戲互動的過程中達到融合的目的。
此次質詢的訴求:
1. 全面檢視(逐年改善),妥善規劃(從三面向著手:一區至少一座共融式遊戲場+從我們的鄰里公園做起+別忘記校園)
(1)為了保障本市居民安全,建議全面檢視我們的公園,並遵守「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首先,我們可以委託我國認證的機構來進行嚴謹又安全的檢測,依照檢測結果訂定分級分類改善清冊,像是照片(圖二)中已嚴重缺失涉及到孩童安全性的遊具可立即拆除,而仍堪用的遊具優先改造,改造時請全面妥善規劃,不要這次換掉這座公園某一套遊具後,下次有經費才再換另一套遊具,此外遊具皆須符合CNS的規範標準。
(2)最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從三個面向著手以及思考,是不是可以一個行政區至少一座共融式遊戲場,真的很感謝市府團隊的認真,讓「城鎮之心 新營鹽水-雙星拱月」入選前瞻計畫,並已編列預算要徵收並開闢本席多年建議的公4公3公16公園預定地,希望工務局也可以考慮在此處建造共融式遊戲場,當然也要結合當地的文化特色與地景,型塑出特色遊戲場域,為我們鹽水注入新生命。
(3)就在我們這一鄰里就有一座有特色的共融式公園,無須跑到別的里就能盡情享受無障礙的公園環境還可以和不同年齡層的大小朋友一起共享共玩。
(4)除了你我住家附近就有座共融式遊戲場外,我們也應該打造校園無障礙的遊戲空間,建議優先以設有特教班和資源班的學校列入第一波設置的對象,遊戲也是教學的一部份,共玩不僅可滿足特教學生感覺統合的需求,也可讓普通學生學習如何與特教學生相處,實踐共融的精神。
2. 再來,請市府編列足夠的預算,發包工程拒絕最低標,而採最有利標,避免低價影響品質,以往公園的遊具標案多採最低標,容易有次級品,加上設計師為省事,只好採購罐頭遊具(每座公園的遊具千篇一律)。
3. 各局處室務必須互相協調分工合作,切記不可各做各的,如此才能整合。尤以工務局、教育局、社會局、都發局更需付出龐大的心力。
4. 開放市民參與,廣納在地居民意見,也讓孩童表達自己的意見,並徵詢相關專家意見,注重遊具對兒童身心發展的幫助
#目前溪北會在長勝營區來試辦共融式遊戲場
#希望鹽水月津港還有國圖南部分館這些點也都可以納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