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亂開玩笑,是真心很期待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三權分立比較合理。
廢除監察院這部分比較麻煩一點,因為要把對於行政機關的監察權寫進其他機關例如立法院的職權裡面,這部分牽涉甚廣,是會吵起架來的部分,如果中國國民黨認真一點,應該做的不是進去議場吵著要冷氣,而是仔細想想行政監督的部分立法院的職權應該到哪邊 #認真寫法案很難齁。
至於考試院,大家或許很習慣「國家考試」要由考試院來負責,問題是,考試院有把「國家考試」處理得很好嗎?光是命題、試卷和通過率的問題,就有很多檢討空間,而且立法院還拿他們沒辦法。而且,沒有考試院,就無法執行國家考試了嗎?
其他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部分我不清楚,光是以醫事人員執照來說,醫事人員主管機關是衛福部,負責醫事專業科系的課程與學生名額主管機關是教育部,但是考照的負責單位是考試院。
所以,原本需要處理訓練養成和國家醫事人員人員額與管制的部分,衛福部和教育部就夠了,偏偏在所謂五權分立的情況下,中間卡一個考試院。
考試院如果具有協調國家證照人力的能力,來協調衛福部和教育部從招生到領照執業人力,也就算了,但是現在看起來,考試院「只負責考試」。也因為,考試院「只負責考試」,後端醫事人員因為考試標準或考照規定所卡住的人力,考試院負責嗎?不負責;前端教育部監督的醫事科系教學與考照通過情形的銜接,考試院能負責嗎?不負責。
之前我在立院時,協調過許多次某些醫事人員考照通過率太低,希望教育部、衛福部和考試院一起來檢討,以連貫醫事專業訓練養成和任用的暢通,也協助包括學校課程和實習課程的監督管理,改善醫事科系教學和考照品質;但是考試院連提供哪幾個學校的考照率和通過率都不願意,要以此來讓教育部對於醫事相關科系進行品質監督,根本無法。
教育部管教學與畢業,也就是說,學校給你畢業證書,代表你在該學門修習通過必要的學分,並且學校成績考核通過。那醫事人員在台灣,可以根據學校的畢業證書獲得醫事人員資格嗎?不行,要經過考試院考試,而不是衛福部的審核喔。
那考試院考試通過,獲得醫事人員的國家執照之後,醫事人員未來的繼續教育和執照展延單位是誰?是衛福部,考試院呢?就負責那一次國家考試而已啊。
而以專科醫師執照來說,是目前還屬於「人民團體」的專科醫學會考核,衛福部則是監督和委託的角色。也就是說,台灣的醫事人員,要從考試院那邊通過考試,但是執業的相關監督跟考試院完全無關,而那個管理醫事人員的單位,又不負責實質考核。
不覺得很混亂嗎?
據我了解目前已經在進行的改革,是衛福部要重新盤點「部定專科」,由部定專科來進行「比較於法有據」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管理。(不然這些學會的身份僅是「人民團體」,卻有相當於政府機構的權利,對於會員有極大的管理能力或不管理能力,合理嗎?)
至於考試院,別的不談,光是醫事人員執照這件事,他們就是一個「負責考試其他跟我無關」的單位啊。
之前幫忙協調友邦國家醫學系畢業生的時候就發現,其他國家多數是憑專業醫事科系畢業證書可以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執業執照,台灣多了一個奇怪的單位叫做考試院,結果那些友邦國家的學生來台灣念醫學系畢業,拿到畢業證書,因為不是國民,當然不能在台灣考「國家考試」,所以無法發給醫師執照,台灣的衛福部也無能為力,教育部也不甘他們的事;結果這些學生回到自己國家,拿了一張中華民國醫事科系的畢業證書,也完成相關訓練,中華民國卻沒有一個單位可以出具證明給他們在自己國家說他們是「有醫師執照」的人,變成來台灣念佛心的,畢業證書當壁紙,而且連想要有「考試」或「考核」讓自己的畢業證書能用,還沒有辦法。
以專業醫事人員來說訓練養成和任用,由教育部和衛福部銜接並且由衛福部落實明確的管理和審核機制,部定專科的管理監督和職權明確訂定,與衛福部之間區分權責,根本不需要考試院啊!
但是廢除考試院監察院要修憲,修憲門檻是:
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公告半年後,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票應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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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稿、寫法案、寫預算(這我沒機會作,但主任跟我講不學很可惜,我沒有接 ... 雖然很難據以認定說提案完全無用──誰知道在未來的某一天,自己以往 ... <看更多>
認真寫法案很難齁 在 [爆卦] 國會助理甘苦談- 看板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上色實驗,試了10次以上才成功(泣)
如果嫌這篇太長或排版太醜,請去看熱心網友的整理版(有兩篇!)
第一次補充:
1. 這篇有國會內幕八卦,建議版大m起來
2. 我是新手,連回水球、編輯文章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
所以關於排版、上色的缺漏,請多包含。
3. 沒空看的人,建議自行先m起來,等以後有空再回,但我所知有限,未必能回應
4. 看完整段文章的感想:
如果連跟立委這麼親近的國會助理的待遇都這麼差
那麼這些忽略勞工權益的立委,所立出來的法律,能多顧及人權,是有待商榷的。
5. 再重申,我不是本尊,只是代po,想知道更多八卦別找我
-----------------------------------
原文
這是我朋友的夢境,我只是代為轉po
因為內容非常八卦、補腦,就提供出來給大家參考(光排版就半小時QQ)
順便讓有志於從事國會助理者,能先做好心理準備=w=
原文網址恕不附上,做夢者不希望被挖出真身,畢竟一切都是他的夢境
所以知道做夢者&我真實身分的鄉民,請勿爆掛
另外,因為我對ptt的文章編輯系統不太熟悉
難免排版不佳or不夠美觀,請諸位見諒
以下分段均忠實於原文,但為方便鄉民快速抓到重點,
大、小標&分隔線都是我弄的
大小標題用綠色,多看綠色對眼睛好^.<
最後,我跟原作者在現實生活中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若大家對此議題有興趣,而有討論或推文的話,請恕我們無法一一回覆
-----------------------
一、菜鳥助理眼中的國會現況
我是法研所的,去年年底畢業,經過幾個月的待業,被延攬進國會作某位委員的法
案助理。其實我是個對社會沒什麼理想的人,但或許是初出茅廬的關係,無論我有沒有
意識到,在思想上與言語上總帶有天真與稚嫩,再帶有多一點的直率。或許面對國會這
個場域,需要再多一點世故,或者是更習慣社會的運作本是荒謬──諷刺的是,這還是
我碩論的主題之一,所以對國會運作的想像並不陌生。我想我或許挺能接受國會內藏
污納垢,利益勾結等等黑暗面。
無論在寫論文時多麼理直氣壯,真的進入場域後荒謬感還是很具衝擊力道,但並不
是因為所謂的黑暗面──在進國會之前,我漠視著書本上所述有關法律的種種價值;即
使法律應攀附著價值而制定,尚有可能因為立法技術或是對社會的蒙昧而喪失應有的意
義。更何況在法學的訓練之中,看到了太多各說各話的情形,「基本價值」在某種程度
上只是種形式或是宣稱。但是,進國會之後,我才知道這些價值有多重要,簡直像
汪洋中的浮板一樣,好像抓不住就要沉淪──是的法律早已沉淪,在不同人擺弄之下早
已變形。這倒不真的是臺上的眾委員包藏禍心,但是在對法律缺乏應有的認知時,何以
期待他們手中所生的法律有多麼堪用?而對社會的影響評估又在哪?我聽過
非常優秀的委員在修法時,問道:「刑法不能溯及既往?」這句話讓我有種
大勢已去之感。
此外,當有立委在記者會上講述錯誤的法律見解時,似難以責怪,畢竟他們不懂法
律,或是一知半解;但是,在後續的委員會上大聲咆哮時,不免會覺得他們的
助理到底在作什麼,那麼離譜的錯誤,怎麼沒有人提醒自己的老板?還是這
麼糟糕的法律見解,是助理的產物?
這些都像是小孩玩大車一樣,作為真正專業的我們,卻因為只是助理的身份,只能
努力縮小自己,試著失聲。經歷一些委員制訂的條文與表現後,我突然醒悟:其實他們
並沒有「法律系畢業」的法案助理。在知道這件事的當下我非常震驚,再怎麼說畢竟
國會的正式名稱叫作「立法院」,立法是最重要的業務之一。
餘者,像是其他法案助理問我什麼叫作「無償」時,我還真的愣了一下。
我從沒想過這麼基本的名詞,會對以制定法律為生的人造成困擾;
當食管法在毒澱粉事件後成為熱門話題,各辦公室大量提出修法意見。而原本的第三十
四條有明顯的瑕疵,居然提出修正案的辦公室只有兩個?有能力看出來它有問題的只有
兩個?更不用說大部分的委員思維只有加設或加重刑罰,但在我看來這些都不是重點
,法律的功用是制度的建立,但絕對不是僅在刑責上作文章。
用我的話來講,就是諸立委都不成熟,面對議題只會很直線性的施以刑罰
,打一下不夠打兩下,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更代表眾委員與行政機關的
無能。更何況還有許多實務性的議題,委員知道嗎?助理知道嗎?我在法律訓練或許尚有缺漏,
或許遠不至所用,但它們確實能夠讓我舉一反三。踏入社會的同時,也是在收束自己以
往所學,把看似無關的法律拉上連結。這是我有能力作到的事情,但其他不諳法律體系
的人呢?
我絕對相信法律系畢業並不代表立法品質,但我們知道何謂法律整體性、
知道沒有一條法律是孤獨的存在、知道法律可能的價值與態度等等,還有太
多要注意而溢於法律外的事項了。雖然這些都不那麼絕對,但站在我的立場我只能相信
,如果我們經過四年或以上的訓練都難以掌握者,要別人拿多少的時間與精力
來換?即使有深度,廣度呢?更何況,這些缺漏還是我觀察出來
的,由此可知在我們眼中有多明確。
我聽了好多次,修法不難,「任何人」都可以修法。或者言者無心,但聽者如我必
定有意,雖可一笑置之,但擺在眼前的事實,巨大的令人難以迴避。我也聽過別的辦公
室非法律系的助理,用很不屑的表情跟我說他在一堆很長我也記不太清楚經歷之後,被
委員稱許已經比大多數法律系的助理優秀。我沒有看過該位同事的修正案,而我也相信
它可能是事實,但絕對不會是通案。立法不是改一兩個字,增修要件就可以,見樹見林
都是本事。這世上沒有不可能,但在培養這樣的人才之前,到底作了多少錯
誤的提案?我不敢想像。
依此,作為「法律系」的助理,我覺得有種所學被踐踏的感覺。這不是針對那些助
理,而是龐大法律體系的缺漏竟是如此所產生的無力感。法律系的老師努力解讀、正當
化法律,學生吸收,但所依為何?
二、國會助理工作內容
法案助理的工作內容,在每個辦公室都隨著委員的要求而不盡相同。本辦公室
的寫質詢稿、寫法案、寫預算(這我沒機會作,但主任跟我講不學很可惜,
我沒有接下去問為什麼)、寫新聞稿、辦記者會、辦公聽會、寫各式談參
(有時可以與新聞稿放在一起)、弄facebook。噢,還有其他零碎的行程,
如幫合作的團體要資料與發聲、幫委員到各個場子「簽名」、參加各式公聽會
瞭解各式需求或「露臉」等等。
每一周的委員會有各自的議題,是由召委決定,並在前一周經由議事處公
告周知。助理的工作就是幫老板整理事實與爭點,並提供各式議題,供老板參
考。在我們辦公室的狀況,最好是要有攻擊對方的點,並寫的盡量白話,最好
是口語到能夠讓老板直接念。不用提供太深入的見解或是平衡報導,重要的是
找到缺漏為何,能夠有所發揮。而老板都會要求我給予行政機關建議,我都會
想說我到底是什麼咖啊?就算行政機關再怠惰,畢竟他們是一個團隊,我是一
個人。我連給朋友的建議都不一定得宜了,行政團隊?此外,我同事會草擬行
政機關的回應以便老板繼續追問,我倒是沒這個能耐。
這些無論是記者會,還是傳播節目的參談都是如此。說真的,這樣偏頗的
資訊提供或吸收只會讓我覺得委員的發言像白癡,而且
超容易一打即倒(但有些場合不會有讓他們被攻擊的機會,而常常
氣勢比什麼都重要,有時候我還真的很懷疑那些委員的信心與
決斷是哪裡來的(小編:跟我媽好像XDD),這點我老板就作不到。不過行政
機關在委員會碰到橫衝直撞的立委,多半躲躲就好了,倒也不會真的回應什麼,反正也
不見得有回應的時間與機會)。不過事實上,我老板還算有節制,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一
些比較誇張的無限上綱,至少都不太會在我老板身上出現。
找尋資料的方式通常就是上網看新聞以及致電行政機關要資料,行政機
關有提供資料的義務,但臺面上必定能給的不多,臺面下的交涉才是重點
。如果對方不交完整的資料,還是有一些手段,這種技術性的方式就不予明談。
不過無論如何,各個助理手上的資源相異不大,所以會看到當天出席的有幾個委員
,行政官員就被問幾次或回答幾次同樣問題。這樣講或許有點誇張,對委員或是助理本
身,因涉於對議題的熟悉與否,手腕高明與否,皆會見到某些比較獨門的質詢內容,但
終非常態。此外,同樣的素材會因為委員的不同風格而有不同的呈現方式,有時候瞧瞧
不同的表達方式也挺有趣的。我老板是很有創意的人,有時看他問的東西雖然不深,但
問的方式很好玩。他會先繞圈子,繞到對方無處可躲,再重重一擊,就像貓捉老鼠一樣。
此外,質詢要幹嘛,其實我沒有搞懂過。當然隨著議題的不同,行政機關的因應方
式不太一樣。但很有可能行政機關根本也只是頂多被罵,摸摸鼻子,然後一切照舊;是
否理會立委諸公,是行政機關的事,嚴格說來國會插不了手。當然基本的尊重還是會有
,畢竟在大家的憲法課本上,都寫著「三權分立」,國會對於行政機關有監督權。
而立法院制衡行政機關的方式,一是立法,畢竟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
二方面是預算。但前者應該沒人會任意挑釁行政機關,畢竟它相當
高度政治性;後者又有另一番學問,暫按不表。
再來是法案,它的流程是這樣,寫好了法案,送議事處,然後就會在
院會一讀,就躺在委員會,等待各委員會的招委決定是否要拿出來討論。在委員會討論
過後,有爭議的就保留,看是要繼續躺在委員會當中,還是要送出去給院會討論;如果
院會討論未有共識,就表決、繼而二讀、三讀,修正案或新立法通過。一般所稱的
三讀通過,都只是形式的程序而已。
理論上,在委員會通過的條文,除非素有爭議,否則就等同於通過。
不過委員會的次數有限,一屆立委有八個會期,每一個會期三個月,平均一個星期
開三次,裡面要負責提法律案、質詢還有預算或基金提案。實際討論法律修正者,次數
相當少,而每一次提案日又不見得能夠通過提案。再者,等立委選舉之後,
只要沒有三讀通過,就通通打掉重練。嗯,不過還是有臨時會,依中華民國
憲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立法院遇有總統之咨請,或是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的請求
時,得開臨時會。平均一個休會開兩次,消化沒有通過的議案;但通常處理的都是已
出委員會或是差一點點就可以出委員會的法律案。像這個會期的第一個臨時會,就送給
服貿協議了,本來要審的法律案全部停擺。
簡單來講,大多數的法律提案都是一讀後再無下文,等待幾個月更甚
幾年後,就全部砍掉重練。雖然很難據以認定說提案完全無用──誰知道在未來的某
一天,自己以往所提的法律案剛好趁風,被排進委員會?不過話說回來,
即使進入委員會的機率相當低,又為什麼有委員願意提案讓它放著?
它的原因有二,其一是不管有沒有通過三讀,它們都算是政績,在選舉時
可以呈給選民;二方面是公督盟。嗯,對於前者,我相信大家
都有聽過有委員把一條好好的法律改到爛並洋洋得意與選民宣稱的吧?
部分立委回應公都盟的方法(標題由編輯者所加)
公督盟,公民國會監督聯盟,對國會眾委員的種種進行評估,並標列優秀立委。就
單純在一般人對國會運作的瞭解還是付之闕如的情況,這樣的監督聯盟必定有相當的公
信力,而在選舉中也的確看到它的影響;但大多數人卻忽略了評估方式絕對左右
評斷的結果:如果公督盟作實質判斷,就會涉及到價值判定,有不公之嫌,
所以量的計算還是佔首位──是否有出席院會以及委員會、是否發
言質詢、是否有提法律或預算案,都是相當重要的指標。
依此,便會產生上述有許多委員一窩蜂的質詢 相同內容的現
象,因為他們需要出席發言的成績;而在法案,亦會出現大家衝法案數的現象。修的法
律會不會過,誰在意呢?質好不好,誰在意呢?對委員來說,重要的是數量。
當然,這並不絕對,但在助理能量有限的情況之下,這就是取捨。
或舉一例,委員要求我修改公務員退休保險的相關法令,相關事宜我想在社會上業
已沸揚,重要性自不在話下。我與同事笑稱我母親是公務員,這樣根本就是利益衝突啊
!同事回了一句話:「反正民進黨的委員提案也不會過,隨便寫寫就好,
委員只是要數字而已。」唔,對於「只要數字」這件事,還真是無奈的事實。但也如前
所述,都還是有宣稱上的意義,端視委員所欲為何。
所以出現非常荒謬的現象:大家一窩蜂的修改其他人的提案,當成新的
提案。就像去年的酒駕事件,據聞就有十幾個版本,差異處僅在於刑責
,而且全部都是公督盟的優秀立委。澄清一下,我絕對不幹這種事,並無實
質意義。但是情急或委員要求之下,誰知道?
即使如此,但我得公道的說,我相信公督盟的立意良善,他們也亟待解決相關的問
題。只是後續如何,因應的方式為何,尚待觀察。當然公督盟的評鑑細節也造成國會助
理或是立法本身的一些困擾,但在我尚未詳看他們本會期的配套之前,暫且不予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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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在多數決的情況,單一立委對法案或是預算的能量有多大?這不一定,
通常越與民生議題相關者,少數黨運作的空間就越大。畢竟我們說國民黨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同時,他們也會怕自己手中交出去的法案品質不佳,而其實
相當多的議題都相當專業;或更現實一點,既然無關於利益,交由少數黨更有能力的立
委又何妨?再者,因為委員有質詢行政機關的權力,所以向相關單位索取到資料的質量
與數目,與社會上的資訊以及資源,自不在話下。
再來就是預算,我對預算的瞭解不深,但如同各位所知,就是行政機關
開高給委員殺,每次想想都覺得這是超無聊的遊戲,國會不應該成為夜市,跳樓大拍賣
勒。還有一些邊邊角角的問題,像是立法機關據行政機關去年的表現決定給予多少預
算,我實在覺得這件事太怪了。前一年的……譬如說宣導好了,成效不佳,制衡方式是
刪今年的預算?我怎麼都想不透因果關係是什麼。但是我畢竟瞭解不深,不應妄自評
論。不過在預算案期間,會看到許多行政機關巴著委員的助理,請求不要刪「那麼多
」或是凍結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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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新聞稿的製作祕辛(標題是我加的)
記者會/新聞稿/談參,簡單來講就是找到議題,然後順帶罵一下行政團隊
就是了。記者會完要寫新聞稿,讓新聞媒體能夠有書面知道掌握我們記者會的內容;但
新聞稿不一定配合記者會,有可能是公聽會、社會要聞或是其他參訪等議
題,交給記者表明我老板如何認為。談參就是演講或是主持等活動的底稿。
我比較肚爛的只有新聞稿,因為不管我寫什麼都會成為我們家委員說的話,
而我從來沒有機會跟他討論他在想什麼,我甚至有種他在剽竊我的智慧財產
權之感。當然,記者會是公督盟的評鑑項目之一,所以我們家委員與助理很努力找各式
議題開記者會。雖然有些議題相當重要,但也有些小不拉機;也或許委員有時根本就是
在亂講。也因此,有可能會發生記者會與新聞稿內容差很多的現象。順帶一提,我們家
委員個性有點畏縮,他沒有把握的議題通常不太敢開,即使極具話題性也是一樣。所以
我同事的工作內容之一就是把老板推上戰線,以免老板臨時反悔。我也幫老板以
他的名義寫過社會評論,不過也因為是黨中央就有共識的議題,
即使我不甚認同也只是照表抄課。
公聽會就安全一點,通常只是程序麻煩與花時間而已,因為通常都不會是太小的議題
,難有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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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比較零碎的像是幫老板顧現場,有時候他要去不同委員會,就要派助理注意其他
委員會的狀況,以便隨時通知他到場;這個工作就很無聊,因為會花大把時間空等。卻
又不能完全做自己的事,因為錯過了什麼死的是自己。幫他跑行程,簡單的就是簽個名
,難一點的就是提供意見發言。有時我是照著合作團體的稿子照念,畢竟甚無概念,而
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我不太喜歡這種被綁架的感覺,但好像也只能這樣。但縱而言之
,這種事項除了某些還算有趣或有意義,要不然大多都是浪費時間。有一次海洋保育我
大概十分鐘就跑了,因為前面一群大頭致辭的言不及義,我總覺得不如回辦公室工作還
比較實在。
三、菜鳥助理的選民服務內容
就如同某委員的助理所言,委員要選上的關鍵實際上在於選民服務做的好不好。這
不是我的業務,瞭解不深,但我總覺得能把選服做好的助理都相當優秀,也相當重要。
就我接過的電話與聽聞的例子,有要求國考放水、大學或研究考試放水、
買車票、探監、公務體系要求調職、要求病房、申請勞保的相關事項、當兵驗退
、還有很多一時間想不起來或我不真的清楚之事宜,不過可以確認的是它相當多元化。
這與臺灣地域性有關,很多鄉下人的資訊來源不足,所以套用其他辦公室選
服助理的話,很多人很習慣把生活難題都丟給立委,即使再簡單他們也不願意作。
但或許這苛責太深,雖然我從未在鄉下生活,但我能想像他們面對事情的無助與求助無
門的著急感。不過都市與鄉下處理的選服案件又不太一樣,這就不是我能深入探討的議
題。
立委辦公室&行政機關間的互動(標題是我加)
原則上,就我觀察,大概行政機關有裁量權或是所求事項不會造成困擾者,大多都
會賣點面子給委員;行政機關也都會專設國會連絡人,因應委員的各式要求。反過來說
,很多行政機關畢竟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太理會一般民眾者,就是選服運
作的空間。這當然在社會上會變成潛規則,但也就是給委員某種程度的權力。如非行政
機關呢?這就回歸到本質性的問題:立委的權限有多大?私人單位或個人可能有相關需
求而賣委員面子。反正就算沒有,人脈留著,亦甚無大礙。所以立委的影響力表面上雖
然有侷限,但多半只要有運作空間,只要別太誇張,理論上幾近要什麼有什麼,但實際
上就各憑本事以及勇敢程度。當然,因社會聲望而擁有的權勢又是一回事。其實這些對
國會助理也適用,相當多助理都是萬年助理,所以接觸的人脈與委員都廣,說實質權力
大於委員,也不是沒有可能。
說句題外話,說委員在國會或社會上的言行被助理綁架,或許太誇張。但助理透過
委員的口或書面所具有的影響力,亦不容小覷。就我的工作範圍而言,我相信大部份我
修的法律提案委員連看都不看就簽了。所以呢?
有時候當事人所求並不見得是多大的利益,但是如果找不到管道,與委員的關係與
交結就很重要;更何況許多需要行政機關配合的更不在話下。如果要探究深一點,可能
就不是我能知道的。
看起來或許很糾結,但這些權力本身就是盤根錯結的,而我也只能以管窺天。依此
觀之,到底阿扁或是林益世是否成立貪污,雖然我沒有真的深入瞭解事實,但我總覺得
這個的確很模糊。
四、立委助理的福利
再來探討非常有趣的問題,就是國會助理的待遇與相關福利。必須再次強調,這每
個辦公室並不一樣,國會助理並沒有固定的價格。這樣的狀況好不好暫且不論,而在我
進國會之前,我問在國會中的朋友待遇狀況,她說新進助理大多是兩萬五到兩萬八。有
被其他委員辦公室的主任說過三萬以上是不懂行情,那到底真相是什麼我也搞不太清楚
。我也在要應徵新同事時,看到其他許多有作過國會助理的都四萬以上,我不知道是他
們一進來就這樣還是慢慢加薪,只是他們的年資大概也都只有一兩年。呃,我也看過有
辦公室直接開新進助理三萬六的。聽說資歷深的有八萬,但這也不真的方便明問。順帶
一提,每個委員請助理的補助額是單月四十萬,要怎麼分配是委員的事。但是實際運作
也不清楚。多的委員是否可以拿走就不知道了。
國會助理到底適不適用勞基法?我上網找過相關見解,答案是肯定的(說真的,勞
基法的規定連我都看不太懂適用範圍,到底政府是想要期待誰看得懂)。但實際上呢?
我每天八點半上班,六點下班,中午休息時間,不明。有時候跟委員跑行程或是委
員會(順便吃便當),也真的很難說我剛剛去跑行程所以我要休息時間(如以一天八小
時算休息時間應該是一個半小時)。所以在辦公室吃便當算休息時間嗎?有一次我出去
買便當馬上就被叫回辦公室因為其他人都要外出,必須要有人顧著。雖然到後來休會期
間的中午,我就擺明著開著影集在看,但總是有點心虛。但我也有看過有辦公室中午整
個關燈,我總覺得好貼心喔。
更不用說委員有時候臨時想到什麼事,晚上會叫助理幫忙做事;更誇張的是,我的
老板有時半夜睡不著,會打電話給我同事交待或是詢問事情,我同事偶時半夜要起來寫
新聞稿或準備資料。我只能說還好我不是他的心腹幕僚,他不會直接指派我。也有一次
晚上下班後,有人請辦公室吃大餐,我同事在半路上被老板叫回去一起跑行程,兩個人
搞到十二點。當然老板不知道我們一起吃飯,但我很不喜歡老板這麼不尊重助理的私人
時間。我是個寧願在家裡睡覺也不要加班領加班費的人。
但有加班費嗎?別傻了。聽聞我們辦公室其實會發,但怎麼計算不明,是否有足數
不明,不過也沒人真的計算。但依我同事講的,有發就很感恩了,畢竟據他所知,有在
發加班費的立委極為少數,但是大家都那麼的操。而這話看來,金額應該也不大。有一
次,老板跟我同事放話說,叫我假日都呆在家準備因應「臨時狀況」,不然他就要生氣
了。這是源於之前有一次他臨時要去上節目,叫我們幫忙弄議題,我說我在外面,但還
是勉強生了一些東西給他。
他不爽了耶!我不懂耶!這是我的時間我幹嘛要幫他作事?所以我堅持不加班,即
使晚上或假日幫忙,也多半基於幫同事分擔的心態,與「幫他工作」一點關係都沒有。
至於我的加班費呢?其實我沒份啦。雖然真的要算可能也頂多五六百,但這不是錢嗎?
不要說我計較,畢竟這是法律給的權益,既然我是個法律人,對我來說依法行事相當理
所當然。
一堆知法犯法的立委是怎麼一回事?尤其是在衛環委員會(衛生、環境、勞工
、社福為主要業務)的委員,專門為勞工發聲的委員,不發加班費或不真實計
算加班時數又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這件事宣揚出去到底有沒有殺傷力,但
是我實在覺得在衛環還如此簡直是相當荒謬。我看許多網路上的討論說公司不依勞基法
似乎是常態,但是這不代表這個行為就是對的;尤其出現在這樣的公部門。雖然我也看
過許多約聘的公部門也是如此,但這些都有問題,不是普遍就能夠被合理化。
至於要怎麼進入國會?其實大部分的委員所用之人都是靠關係介紹的,少數是向外
徵人,我老板就是。但是如果有意從事這行,除了人力網站,也建議問問看有
沒有親朋好友在裡面工作,一切會輕鬆很多。
其實助理有助理工會,權責不明。我一開始聽到還以為是在開玩笑,沒想到是真的
。有時候會有優惠廠商或課程,只是我從來沒用過就是了。
這些大概是關於國會,我所知道的狀況。呆兩個月就離職,是因為我覺得國會中的
事務都不難,但很雜,這對專業的成長空間很有限;亦因最終還是希求回到業界,故本
不欲於國會久留,過水即可。當然相當重要者為作事的技巧以及人脈的建立,但大多專
屬國會,且不論狐假虎威之嫌,在國會學習到的事項在業界不一定適用。國會的空轉與
內耗,我也在文中盡表了,而運作空間要怎麼玩,的確也就是看個人。這些都是政治現
實,但我覺得極為空洞;在與一些同事討論時,他們對我稚嫩想法皆示不耐,但我想這
也只是代表我不適合這個場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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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結語:歡迎來應徵!(誤)
不過七月休會時有很多法案助理空缺,到立法院的公佈欄晃一圈就知道。同事認為
是因為法案太累了,但我也覺得這與國考季到來有關。無論如何,想進入國會的人請加
油,這塊領地與其說是工作場合,不如說是遊樂場或荒謬劇場,只是我們都不得不身在
其中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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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壽....光排版就花我一個小時><~還我美容覺啦!!!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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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216.160
我果然是超級新手,END的意義過了兩個小時才看懂XDDD
過兩個月就換我沒空啦=w= 打鐵要趁熱~
我是新手,連剪貼都不會 冏
我愛八卦版~所以文章選這兒放~
阿上面不就一堆段落了?==
1.對法律詞令誤解與無知2.立法上 07/21 23:46
著重刑度而非架構上的完整度3.會期不足草草過關 07/21 23:47
八卦版需要專業文跟認真文~好險我是代po
否則原作者看到這些評論真的要吐血惹~ㄎㄎ
4.顯然檯面上的交涉與立委助理對於砲火及議題引導很重要 07/21 23:50
※ 編輯: anodog 來自: 118.165.216.160 (07/22 00:43)
※ 編輯: anodog 來自: 118.165.216.160 (07/22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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