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休耕時間申請公告~~明(107)年第1、2期「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下里申報作業時間表出來了哦,請轉知家裡有在耕種的長輩,需要申請休耕申報的不要超過時間哦~有不懂的也可以打電話到2622-1020#7505、7509分機詢問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水情吃緊區域農民配合調整水稻種植期間 有節水獎勵
一、為因應供水情勢漸趨吃緊,並兼顧農產業發展及節省農業用水,針對106年第1期作缺水率偏高灌區內符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辦理對象並申報種稻農地,鼓勵調整耕作模式,並延長變更申報期至3月15日。
二、考量近期國內供水情勢未明顯改善,為兼顧農產業發展及節省農業用水,同時減輕對農友耕作之衝擊影響,針對符合下列條件農地(所有條件均須符合)並申報種稻農友,鼓勵調整耕作模式為第1期作休耕,第2期作可種植水稻或其他轉作作物,並延長變更申報期至3月15日止。
(一)屬桃園、石門、新竹、苗栗農田水利會全灌區及臺中農田水利會大安溪下灌區(山腳、苑裡及日南工作站範圍)水利會會員農地。
(二)符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且106年第1期作具辦理休耕資格(非屬公有地、已申報休耕面積未達3公頃、當期作未受相關懲處,且105年第1期作或第2期作復耕有案)。
(三)於106年2月10日前已申報第1期作種稻 (含繳交公糧、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種稻) 有案,並於第1期作配合變更申報休耕者(含2月10日前已申報休耕者),當期作除原休耕給付外,另提供節水獎勵每公頃2.5萬元。
三、為確保大專業農之租約及耕作權益,針對租約存續中之「小地主大專業農」租賃農地提前解約者,不得辦理本年第1期作變更申報。
四、按目前農業用水仍維持供應,並未停灌,農友倘已完成整地、插秧作業,得繼續種植水稻,惟倘後續水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後續產量,本署將與經濟部水利署另共同研商其他補償機制;對於尚未種植者,可衡酌當地供水情形及降雨情勢調整耕作措施,若符合前開條件並有意變更申報,請依限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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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大溪★復興~幸福桃花園】因應第1期作水情不佳,農糧署鼓勵缺水區域申報種稻農友轉作旱作或休耕~
今(106)年第1期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申報轉(契)作、休耕措施,原訂受理申報至2月10日止,惟近期部分地區水情吃緊,該署針對缺水區域申報稻作田區,延長變更申報期間至2月底止,鼓勵種稻農友轉作旱作或辦理休耕。
依限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變更申報轉作旱作或休耕措施,以提升水資源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