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責任重大,閣揆該管的是大方針,而非約談個別縣市警局長,那是縣市長、警政署長該做的事。警察局長的職等,在國家公務體系來說並不高,有幸能被閣揆個別約見,若非蘇真的太重視治安,就是別有所圖。>
史上頭一遭,全國最高行政首長蘇貞昌個別約見即將赴任的8名縣市警察局長,名單外流,震撼警界。過去兩年,蘇幾次以鬥毆、槍擊案頻生為由,拔掉警局長,這回被約見的局長,無不戰戰兢兢。蘇「我才是老大」的宣示,遠大於關切治安的目的,該依法行政中立的警察,切莫就此俯首,淪為特定政黨的家臣。
他甚至在公開場合拉總統背書,指治安事件頻傳,「總統憂心,我難過」。看似重視治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背後,卻屢生綠營派系介入警界人事調動的傳聞,院長、部長不合,藉警界例行大調動過招鬥爭,夾在中間的警政署,每多掣肘。
警政人事一條鞭,是民主法治國家避免弊端的重要制度。台灣歷經兩次政黨輪替,政治黑手操控國家公器的案例,有過之而無不及,最諷刺的是,蘇個別約見治安首長的動作,像極封建時代,即將派任的諸侯,「面聖述職,宣示效忠」。
警察是國家的,是人民的保母,不隸屬個別政黨。蘇雖是以行政院長身分約見,關心治安也能說的理直氣壯,但就像他曾公開抨擊特定縣市治安差,局長要負責,他大可透過媒體鏡頭、甚至臉書,向新局長公開勉勵喊話。闢室談話,難免太多想像空間。
新聞透視》依法行政中立 警察莫淪家臣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18000372-260118
警察局長職等 在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警消衛環部門質詢】
#督促警局積極作為降低A1死亡車禍
108年A1車禍統計197件創下近5年新高,今年1月至8月統計高達130件,更有131人死亡,這樣的數字代表有130個家庭要面對這樣的生離死別。不知道這樣的數字還會不會再增加?詢問警察局長劉柏良,是否有掌握A1車禍上升的原因並與交通局共同合作?目前警察局有那些積極作為?
劉局長答覆,陳其邁市長上任後很重視這個問題,要求交通局、警察局、工務局共同研議,並與教育局合作推廣交通宣導。針對今年底前的目標值,警察局希望能比去年 #降低3%,#減少6件。
#檢討治安事件處理機制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至8月高雄的槍擊案發生件數共13件,為六都第二名,也是全台第二名,9月份10月份高雄治安事件佔據媒體版面。陳其邁市長說要兩年拚四年,也有很多人因為陳其邁市長的關係要來到高雄投資。要安居才能樂業,但是當高雄治安不安定,該如何招商引資?該如何安居樂業?警察局如何檢討治安事件的發生?有什麼積極的作為?希望警察局劉局長能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爭取警察健檢預算妥善照顧基層員警
2019年警察健檢的補助,警正一階(兩線四星)、薦任九職等以上的高階警官,一年補助7900元,一年一次。而40歲以上警政一階以下,也是警員的主力,則是2年一次,且一年補助3500年,到底能不能輪到都還是一個問題,今年的狀況也是一樣。明年的部分,感謝陳其邁市長增加一些經費給40歲以下的警察同仁做健檢。
我認為這是個很重要的議題,基層員警20幾歲畢業,有時候要維護治安,有時候要指揮交通,還要冒著生命危險逮捕歹徒等勤務。這樣的經費是否能夠編足?這陣子發生的案例,通常是40歲至50歲,有些疾病需要透過健檢才會發現。詢問警察局長對於健檢預算的態度,希望能積極爭取健檢經費,照顧基層員警。
#妥善分配疫苗 宣導接種分流 降低民眾恐慌
今年因為武漢肺炎的影響,造成大家搶著打流感疫苗,引發了一波疫苗之亂。衛生局有一些因應調整,發布圖卡說明,但是我有點擔心民眾會不會誤會。圖卡的數據中,今年跟去年覆蓋率相差0.33%,但是覆蓋率是覆蓋到誰?整個高雄277萬人,預期覆蓋率26.62%,其實我自己看了也會有一些擔心。希望衛生局的好好說明,妥善分配疫苗,宣導接種分流,降低民眾恐慌。
警察局長職等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早就破碎的警察人事
蘇天從/警(桃園市)
最近警政署長晉用人事屢上新聞版面,其實這些都是假議題,真議題是「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都在為抓警察人事權較勁,署長未若有作姦犯科,卻被「宜付有司」,早期還有真正夠嗆的,一線三星的辦事員,三年後變三線一星的督察!
我們回顧一下警察的人事,早年兩蔣時代所派警政署長(改制前為警務處長),不僅他們父子就不再干預署長的人事權,內政部長甚至行政院長也認知禁臠為何物,署長位階不高只有簡任,但掌管卻是全國治安,讓他獨攔人事,更能發揮上情下達人事一條鞭的功效。孔令晟的新勤務制度大量裁撤鄉間派出所被告了狀,就直接撤換一人,掌握署長一人就完控警政署!因此早年想升遷只要好好表現,留給長官好印象,遇缺往往會向更高長官爭取留給信任的部屬,可以說升遷都是長官在幫部屬「關說」。
解嚴後隨著修憲,憲法第一一○條第九款縣警衛之實施由縣立法並執行之。將早年在大陸時期推行現代化警政不易,由縣辦團練、警衛、兵丁來保衛家園的授權,硬生生讓縣市首長掌有警察局長同意權,此後一個局長上任前要費多少勁?積欠多少人情?上任後在地方上更要「政通人和」,多少部屬又仗著地方勢力關說人事?這些靠關說來的幹部,日後又將聽誰的?
現階段人人都有機會接觸到殷商巨富、達官貴人、各級民代、連深居內苑的文膽都喬到刑事局派誰出來當分局長,當官的想要升遷、達官貴人也想操弄人事,一拍即合、上下交相賊,衍生無官不說的關說文化,最後的角力還要看關說的人誰最夠力?從此以後無官不說,「海派」、「龜派」更直達天聽,列冊候用只是虛晃,我抽屜裡就有多張,日後可以裱褙墓誌銘,國家名器竟被糟蹋到這地步!
台灣原本只有北、高兩院轄市就諸侯分治了,現在變六個了,院轄市二線三星(薦任八職等)以上的警察人事都要送市府核定。剛剛政黨輪替時,有奸滑之人,不需看局長臉色,買通副秘書長喬人事,後來人事愈演愈烈,變成首長甚至夫人自己來喬,人事權不是署長一個人說了算,更要與各諸侯折衝樽俎,難怪現在局長連調動個分局的組長、所長都力不從心。
現代管理學大家都讀很多,彼得.杜拉克的理論個個耳熟能詳,但早年有個首長一輩子升官費用都是中部有「地方人士」鼎力支持,回報是「地方人士」豪宅隨時冠蓋雲集,求職求官者絡繹不絕,簡直是人事發包中心;另一高官天天開口閉口就是:「我們要好好感謝某某員,我們的升遷都是他去警政署爭取的。」此後某某員更得心應手公開喬,反正高官只顧長久保位就好。可笑不可笑?諷刺不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