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裝。
在台南警局帶起的風氣-- #中秋露出企劃 並在全國各地迅速醱酵爭相效仿之後,
身為我泱泱華國首都的天龍鴿公司豈可落於人後?
9月24日天龍警局某分公司的週報中明確的表明「#局長非常重視新聞發布」,
更厲害的是,要求發布內容不只刑事案件,還「要多元」,
還搞不清楚警察本業的「為民服務及特殊才能」,
甚至處理案件的過程還要「包裝鋪陳」……
請問你是警察局還是包裝公司?
松山之亂包裝得還不夠?
圖片來源:天龍警局某分公司今年9月24日週報紀錄。
警局的週報其實是我泱泱大華國笑話讀物,建議出版成冊,應該很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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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就。很。作秀。 府城行銷公司-超越憲法男人的中秋露出企劃 https://bit.ly/2VWUNjt
就。很。露。苗栗國警察行銷公司也想露出:
https://bit.ly/3tXvQ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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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第152頁:
「司法與警察圈內多數人其實都知道『衝』出來的『愛與鐵血』,除了造成執法人員本身人身安全的危險與違法風險外,其實對社會治安未必有什麼幫助。短視近利的專案績效、公關單位大張旗鼓的新聞稿,講求的是數字而不是把案件精緻辦好,導致始終對真正的問題源頭束手無策。」
第190頁:
「警政高層關注的重點為什麼老是在這些『數字遊戲』中打轉,且往往和證據是否保全、程序是否合法、辦案是否精緻、起訴結果如何這些基本維護公理正義的事無關呢?也許是因為他們在意的,是讓自己任內『數字形式上』的犯罪率下降、破案率上升、可以提供給媒體作秀的戰績,好為下一步高升鋪路吧。」
第201頁:
「可是,我們真的值得為了升官發財,丟掉自己的靈魂嗎?」
第255-256頁:
「『這不就是在作秀嗎?』沒錯,而且正是做給各位看的。現下警察人員面對的情況,是大部分民眾法治教育、媒體識讀、審慎思辨的能力不足,在這樣欠缺評判事實真相與否的基礎上,又愛跟著執政者公布的數字、偵查影片、媒體渲染的英雄主義叫好,『速食式』的政績當然成為上位者最好的愚民手段。
對議題的專注與判斷能力不足,第一時間看到新聞標題,就拿著遙控器、敲著鍵盤開始跟風亂罵或讚嘆,不去追蹤後續的衡平報導,欠缺『媒體識讀』的能力,是很危險的。唯有基層與民眾都試著開闊眼界、思考、閱讀,逐步建立識別媒體新聞性質與正確性的能力,才能杜絕高層特意放出來營造形象,甚至愚民的新聞。而當所有執法人員皆以正確妥適的執法作為唯一的使命時,某些滿腦子只有權力欲望、想要充當媒體英雄的高層,自然就會愈來愈頭痛、愈來愈無法施展貪婪又扭曲的拳腳。」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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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449570
〔 無獨有偶,這種自我包裝、自我吹捧、公器私用拿來做為高階公務員「造神運動」的小編文化,不只存在警察機關,去年底爆發的「行政院網軍梗圖產業鏈曝光」事件,揭露了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帶頭透過小編製圖影響輿論的問題。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也難怪警政高官們長期以來沉迷在小編文化之中。「臺北波麗士」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一個淪為高階警官宣揚個人功績的官方粉專,事實上,這種「小編文化」,往上還可以追溯到警政署,並且迅速擴散到全國各地方警察機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警察局 是 行政機關 嗎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秋連假結束,開工大吉!
本粉專沒有薪水也沒有公家贊助的功德小編,來貼一篇舊文,幫大家溫習一下我泱泱華國政府公部門大內宣+大外宣的「小編文化」吧!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449570
〔 無獨有偶,這種自我包裝、自我吹捧、公器私用拿來做為高階公務員「造神運動」的小編文化,不只存在警察機關,去年底爆發的「行政院網軍梗圖產業鏈曝光」事件,揭露了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帶頭透過小編製圖影響輿論的問題。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也難怪警政高官們長期以來沉迷在小編文化之中。「臺北波麗士」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一個淪為高階警官宣揚個人功績的官方粉專,事實上,這種「小編文化」,往上還可以追溯到警政署,並且迅速擴散到全國各地方警察機關。〕
今天,小編們也「露出」了嗎?
警察局 是 行政機關 嗎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年8月12日,臺北市西門町的峨眉立體停車場,在委外經營後,掛上了醒目的招牌。(張哲生 攝)
坐落在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的峨眉立體停車場,是臺灣第一座立體停車場,
它於2021年6月中旬突然進行外牆彩繪工程,引來民眾兩極評價;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長羅至浩表示,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外牆彩繪計畫為廠商(正好停)投標時的構想,其目的乃為了賦予停車場新風貌。
6月下旬,羅科長指出,雖然廠商只畫了不到一面牆,但由於各界意見不斷湧入,市府也很在意民眾的聲音,因此隨即暫時停工展開內部討論,最終決議朝「維持原貌」方向前進;考量現在很難取得小口磚,已漆上顏色的牆面,將用相近色重新塗刷,以保持建物外觀的一致性。
2021年7月9日,變色不到一個月的峨眉立體停車場,回復為原本的顏色,不過其停車費率則有變動如下:
臺北市政府將峨眉立體停車場自2021年5月1日零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標準: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0時至22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50元,22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 收費新臺幣10元;星期六至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10時至24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60元,24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每次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1976年1月5日,臺灣第一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在西門町車滿為患聲中正式啟用,這座停車場有地上六層(停汽車)及地下一層(停機車),採用電腦計時收費,可以同時容納665輛汽車及450輛機車,當時它的啟用,使得臺北市西門鬧區的停車問題獲得極大的改善。不過你知道嗎?在半世紀以前,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前身是一間由臺北市政府經營的戲院,名為「兒童戲院」,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兒童而設立的戲院。
1963年5月28日上午9時30分,歷時3年5個月、耗資新臺幣785萬元籌建的兒童戲院正式開幕,位於臺北市峨眉街81號(昆明街口)的這座四層鋼筋水泥建築佔地395坪,可容納1,343位觀眾,和一般戲院不同的是,它特別強調「為 兒童服務」的概念,除了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此外,為了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亦極富變化性,不但便於進行音樂、舞蹈、戲劇等藝術表演,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可提供給場地設備不足的國民學校舉辦大型會議和畢業典禮。
而為了讓小朋友能舒適地觀賞影片,兒童戲院還裝置了當時最新型的冷氣機,具備自動開關、安全控制之功能,除了可以透過冷氣調節,讓戲院內部維持涼爽的溫度,其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污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部及出口導出,待過濾 清潔後,再導回到冷氣室,周而復始地讓戲院裡的空氣常保清淨。
兒童戲院的票價制定如下: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 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其收費標準乃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若有盈餘則全數作為發展兒童教育及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原本臺北市政府規劃讓兒童戲院在平日白天放映兒童電影,平日夜間及假日作為市內國民學校的表演及遊藝場所,不過由於兒童電影的片源不足,後來只得依照一般國片院線排片,但每周仍有一天供國民學校作活動演出之用,也有不少成人組成的劇團在裡頭表演過。後來,因為西門町嚴重缺乏停車空間,臺北市政府遂決定在兒童戲院所在地興建可停放大量車輛的立體停車場。
於是,兒童戲院在1973年11月1日停業,結束其短短十年的歷史,並於1975年6月25日動工改建為峨眉立體停車場,耗資新臺幣一億餘元,由臺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在1976年1月4日完工,並於當天下午2時移交給臺北市警察局 接管。
1976年1月5日上午7時,位於臺北市西門町的臺灣首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式開放供民眾使用;其總面積為20,362平方公尺,地上6層、地下1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450輛,一樓至頂樓(屋頂)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5輛及小客車660輛;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全部採用電腦控制。
不過,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是併在一起的,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而當時歐美國家的立體停車場之進出車道大都採雙螺旋設計,讓進出場的車子不易產生對撞的危險。
最後,讓我們來看一段拍攝於1976年1月4日,峨眉立體停車場啟用前夕的新聞畫面:
https://youtu.be/jvOtA_HTGJU
警察局 是 行政機關 嗎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