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
警察被列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365天粉專日記.Day202》聊點惡鄰居
Youtube突然推播給我這則影片:鼻妹的「樓下惡鄰」,看完之後超有感的。(連結附在文末)
我以前舊居,隔壁屋主是投資客,買來租人的。然後就動不動會出現一些奇葩的鄰居。
曾出現過來台求學的友邦大學生,然後每天下課回家就開始開趴,音樂放到牆壁會震動;還有半夜喝得醉醺醺來找她的酒友,結果按到我的門鈴。我睡眼惺忪的開門,一個人高馬大的醉漢就在我門口,站也站不穩,硬要找一個陌生女生。還好我當時是雙層門,把他隔在外面。
最後我一直叫警衛、報警,搞了一年多她終於自己住不下去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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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當然也有正常鄰居,如果遇到討厭的,大部份都是會吵鬧的那種,直到有一次,終於遇到一位有危險性的。
那是一對大約3~40歲的男女,我不確定是夫妻還情侶。我後來才知道,女方是在地列管的精神疾病患者。
我對精神疾患沒有偏見,只是這位女士的病情控制得並不穩定,後來變成很大的問題。
前幾個月還很平靜,直到有一天隔壁突然傳來她大吵大鬧的聲音,鍋碗瓢盆開始往我們的隔間牆摔。我怕出事,趕快通知警衛和報警,然後當天有事就先出門了。
等我回來才知道,那位女士被強制送醫,好像她想攻擊警衛。
不久她回來了,之後隔三差五情緒失控的事就會上演。甚至有一次她又發作,其它鄰居報警,我隔著門聽到她持刀想攻擊警察,當然又被強制送醫。
其實當她病情控制得宜時,是一位非常溫和有禮的人,但動不動就會發作,可能是吃藥並不固定。
我倒是不擔心自己的安全,因為她都是在自家鬧,平時狀況穩定時才會出門,所以對鄰居沒有直接的威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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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社區召開年度住戶大會,我提出來警告那位房東:「再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會出事。你自己的房子變凶宅不打緊,不要到時候她放火燒什麼東西,最後連累到鄰居。」
結果房東直接嗆一句:「關我什麼事啊?他們有交房租,你們不喜歡就自己報警啊!」
好,那是你的房子,你要這樣搞是你家的事。
有一天,他們忽然搬走了。不過是搬到同個房東、不同樓層的房子。可能是這段期間被鄰居投訴太多次,房東乾脆替他們換間屋子。
然後,事情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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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們社區突然有人在高樓層放火。
最後起火原因調查出來,就是他們住的那一間,那位女士應該犯病了,這次果然開始燒屋……
雖然火勢及時被撲滅,沒有蔓延到別間,但房子本身是半毀了,房東自己損失慘重,還得賠償社區公設毀損的部份。(活該,不是沒警告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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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代人多數很有自覺,也守規矩,可是只要有那幾個惡鄰居,也就夠讓人受的,因為簽約一簽都是以「年」來起算。
後來我把房子賣掉,也搬走了。(跟這件事沒關係就是了)
總之,遇到惡鄰超級討厭,遇到只想收租、不管後續的無良房東,更討厭。所以我完全理解影片中鼻妹的痛苦,起碼她比我們社區幸運多了,她房東還算有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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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妹「樓下惡鄰」:https://is.gd/zsT4hv
鼻妹頻道:https://is.gd/7N0kBE
警察被列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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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來敲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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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一線的縣市首長,還只懂得尖叫的話,那麼應該趕快下台比較好,讓有能者擔任地方指揮官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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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尖叫」呢?那就是專提一些與現實防疫無關的見解,甚至是違反防疫原則的,並造成民眾混淆,而提出這些沒有營養的廢話的目的,只是傳達了該首長本身的軟弱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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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一發生,採取的不是具體的行動與制定實際的策略,不是向民眾說清楚事實和情況,而是尖叫,像一個孩子一樣,不斷大喊我沒有錯,然後把責任推卸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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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無能而且軟弱的市政首長,會有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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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民眾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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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侯友宜已經學到教訓,再當初萬華疫情爆發之時,他一連串的吶喊封城、方艙醫院、三級四級五級封鎖,結果造成的是,市民們跑到超商和量販店搶食物和衛生紙,造成大規模的群聚,並且理當不應發生的感染,由市長創造的傳播鏈,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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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幼兒園群聚與機師相關!」、「中央基因定序要加快腳步」、「該升三級就升三級!」、「希望孩子疫苗能趕快施打!bnt已進來了,能早一天就早一天打!」、「幼兒園師打過莫德納仍染疫 侯友宜籲:快讓老師打第二劑」、「埃及爸一日陰轉陽? 網驚侯友宜『一句話』戰翻:太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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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面臨Delta入侵,侯友宜的反應卻是指揮起中央起來,我想無論是成功阻絕delta的屏東,還是平息晶圓代工廠的苗栗,或是創下大樓清空教科書的高雄,都不會這樣做,而仔細看他所說的內容,基本上對防疫沒有任何幫助,完全沒有,可以說是在「反防疫」,定序結果出來,和機師無關,侯友宜在尚未確定感染源之時,就將自己的懷疑當作一種根據,誤導民眾和媒體,這近乎於謠言;中央基因定序,有一定的流程和步驟,你再怎麼喊機器也不會突然加速,這是廢話;不斷要整體因為新北上升防禦管制,而自己本來就要做的,也可以做的,停班/停課/禁止內用,卻不去做,這叫務虛不務實;感染的對象是未滿12歲的幼兒,bnt開始施打也打不了,更何況,bnt疫苗還需要審查封緘作業,施打順序流程也還要規劃,根本緩不濟急,更重要的,是台北市的教訓,不要把疫苗當成是萬靈丹,可以治療當下已被染疫者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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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傳遞錯誤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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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病毒的特徵,就是突破性感染,台大護士打了兩劑疫苗,仍然新北社區居住處染疫,這就跟打一劑還是兩劑,沒有關聯,更何況,幼教老師排序是第七類,上個月才打完第一劑,現在打第二劑來的及嗎?排的到嗎?新北市規劃做好了嗎?明天施打,可以解決今天製造的傳染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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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欠缺防疫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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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剛開始,新北市長不但散播近似謠言,滿口廢話,務虛,傳遞錯誤知識,甚至欠缺防疫常識,請問,下面的人如何有所適從?民眾心裡會不會越不安?本來的情況會不會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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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令人關注的點是埃及家長,不過,他隔離14天,篩檢了三次,pcr陰性,現在被檢驗出陽性,CT值38,這數值是偏高,代表病毒量低,8月4日入境,推算8月18日解隔離,孩子9月6日確診,他究竟是感染源,或是末端被感染者?如是感染源,那麼,人們對delta的認知可能得改觀了,境外封堵措施,也可能必須重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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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不會從新北的土裡長出來,同樣的,病毒也不會在新北停止傳播,新北不住人嗎?新北不會駐留病毒嗎?假設埃及爸是感染源,他是不是新北人?埃及會長出病毒嗎?機場會長出病毒嗎?因為病毒不會從土裡生出來,就代表機場不用管制了嗎?爆發地就不用進行防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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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全宇宙最好笑的笑話,而且我確定,應該是從柯糞學習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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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說要承擔,派一個台北市議員在那邊說笑話,這叫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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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彷彿看到一個顫抖的小藍孩,走上台上演說,表現自己有多麼英勇,站著,站著,手卻在發抖,然後開始胡說八道,指揮起校長和老師,命令他們該怎麼做,而不是真正的在為台下的人說些什麼,傳遞正確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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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問問,新北有機場嗎?為何不是在桃園爆發,在高雄爆發,而是在新北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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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疫情到了現在,從台北萬華爆發開始,人們終於已經明白,光靠境外封堵是不夠的,阻絕境外從病毒被抑制到現在,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光靠中央的境外封鎖,是不足以對抗疫情的,還要有地方本身創造讓病毒難以傳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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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再完美的封鎖,都會有漏洞,仍然有人要出國,有人要住檢疫旅館,有人要居家檢疫,人們會持續進來,重點在於,每個人,每個地方的NPI(非藥物介入措施),有沒有做好,個人來說,就是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對地方政府而言,就是你有沒有落實管制,以及,確實的篩檢,匡列,疫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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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的問題,從侯友宜的臉書就可以看出來,許多過往被市長壓抑的聲音,新北,連基本的防疫措施都沒做好,鬆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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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板橋是熱區,建議市長把板橋的篩檢站未來的七天延長篩檢到晚上10點,不然篩檢站都只是篩檢到下午四點,有些人上班又不好意思請假去篩檢,下班想去篩檢,篩檢站都關了!而且現在上網去登記都滿了!!請問候市長,您要大家勇於出來篩,不要怕篩,問題都篩檢額度都滿了,所以希望您能再延長篩檢站時間跟篩檢名額,這禮拜是關鍵,要用力篩,努力篩,24小時篩,趕快把隱形感染源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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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篩檢站只篩到下午四點,是在篩什麼東西,比圖書館關門的時間還早,為什麼侯友宜的支持者們,不斷鼓吹上班族打不到疫苗,而最基本的篩檢,卻對上班族如此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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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檢站還得上網登記,然後都爆滿,這意味著什麼?有大量民眾有篩檢需求,而全國的PCR量能,已經不同於萬華爆發的那時候,PCR十分快速而且有效率,新北/台北確診數佔全台80%以上,每天都和台北市輪流佔據榜首,每天都有人確診,不設置更多篩檢站,是在做什麼?這顯然是策略問題,而幼兒園群聚爆發之初,即有議員要求加開篩檢站,現在才派機動篩檢隊進入社區,坦白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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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Delta群聚案件,其實可以更早發現,何解?有政論節目的來賓表示,上月中,其實附近診所已經開始接收到大量幼兒發燒的情況,不過沒有馬上通報,或者判斷為武漢肺炎,而原因之一,就是一旦發現確診,診所必須立即長時間歇業,這些過於重的變相懲罰,反而使得基層醫師不敢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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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一個案例,更是顯而易見,市政府多麼不重視「篩檢」這回事,有醫師發現家長和幼兒可能被感染,立即請他們去做篩檢,結果呢?病人到了篩檢站,被說「人滿了,要電腦預約」,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他們篩不到,就回家了,然後是現在的delta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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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薄弱的篩檢機制,沒有接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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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身為台北市民,我想,我可能沒有資格指責新北-因為我們的市長,柯文哲,更誇張,他幾天前說要取消免費pcr,因為一個人要花新台幣3000,他要算一下成本,考慮值不值得,並稱,疫情已經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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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delta來了,並且從新北竄入台北各區,臺大醫院,神父希望這摳門的市長能再想一下,究竟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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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新北市的問題,除了篩檢以外,還有就是警察取締,新北市長明明是警界出身,警察管理的方式卻越來越鬆散,不知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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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路上很多邊走邊抽煙的人警察也不取締了,熱炒店都沒有梅花座隔板也超級低有隔跟沒隔一樣,防疫已經鬆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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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許多新北市民,反映河堤邊很多人都沒戴口罩,現在還在二級警戒,顯然,在疫情爆發之前,新北市長侯友宜連二級警戒應該做的,都沒有做好,喊中央要三級,有什麼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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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該喊得,或許不是「加強二級警戒」,而是「請把原本的二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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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立法委員王婉諭也提出一個重點,「該幼兒園的空間,晚上居然變成安親班,且安親班根本沒有依照《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確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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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幼兒園的空間沒有規劃好,人數沒有限定,安親班不依法立案,地方政府也無法掌握安親班收多少學生、空間符不符合規定,此次的幼兒園群聚,恐怕就是在這種情境下發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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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無法打疫苗,彼此活動親近,聚集在一起,無法像國高中生那樣分教室,妥善管理,有戶外廣大的校區,那麼,一群擠在一起的小孩們,可能長時間不論上下課都在呼吸相同的空氣,近距離的接觸,然後傳回給自己的父母和家庭,說白了,其實某種程度跟萬華茶室相似,萬華茶室,就是沒在管理,然後不屬於八大列管,用小吃店招牌,新北市的安親班,又有多少不是用安親班的名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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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疫情發生的地點,在板橋,蔓延到台北市中山、中正區,坦白說,萬華區才是重中之重,萬華/板橋僅一橋之隔,當初就是從萬華燒到板橋,現在則有可能從板橋燒到萬華,萬華不少人都在板橋工作,特別是新埔-江子翠這一帶,有許多辦公大樓,還請新北市政府,多向企業/金融機構宣導,讓員工暫時在家辦公,減少跨區移動,台北市政府,則必須注意萬華區的疫情,可以的話,仿照環南市場,開設篩檢站,主動篩檢,不要以為,只要新北篩就好,台北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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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這次面對的是delta病毒,傳染力比英國變種病毒高出60%,1人可以傳染6~7人,病毒量是原始株1000倍以上,重症和住院率也增加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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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新北市政府的防疫,欠缺什麼,我想,是欠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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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爆發當時,電視媒體還在報導侯友宜的好感度有多高,而不是疫情處理得如何,完完全全的忽略,新北市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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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盲目的造神方式,掩蓋了市民真實的聲音,就如同中國在武漢肺炎蔓延時,那樣的情景,媒體歌功頌德,李文亮說不出真話,錯誤的,當成正確的來做,失敗的,當成成功的標的,於是「確診數越高,民調越高」,鼓勵人們往相反的方向行走,鼓勵市長堅持自己鬆散的防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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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的,是新北市民,以及全台灣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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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市府經營的良好媒體關係,公關形象,恰巧是防疫的絆腳石,你找不出問題在哪裏,人們為了維護這一個偶像泡沫,開始各種奇形怪異的言論,包括,「幼兒園群聚!爸媽剛好是疫苗孤兒 網嚇歪:完蛋了」,這種近乎可恥而且反智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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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炒19歲疫苗孤兒就算了,然後開放18-22歲,又罵「憑什麼插隊?」、「39歲不是人嗎?」,現在,變成「爸媽剛好都是25至35歲這個年齡層」,這些,都是ptt柯糞無知的謊言,來至於對岸的操弄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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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12歲以上學生先打疫苗,打完後,才輪到39歲以下,照年齡,根本就沒有什麼插隊和疫苗孤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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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華民國的一群巨嬰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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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道理,你要讓幼兒老師優先,照順序年輕父母就會被排擠到,而神父早說了,家庭傳播才是本來應該注意的點,當初這群人說12歲小孩打疫苗是插隊,這又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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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用疫苗,搞「相對剝奪感」,或者,像雙北市長一樣,用疫苗來掩飾自己的防疫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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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是不會治療當下的疫情的,只有貫徹NPI,減少人員流動,勤洗手,戴口罩,篩檢,匡列,疫調,才能阻止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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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這些中華巨嬰的心態,十分奇怪,疫情和緩,要求比照瑞典,解除一切管制,與病毒共存,疫情來時,地方政府失陷,卻要跳針百分之百的封鎖管制,不是大好,就是大壞,不是全放,就是要全縮,這些都是不正常的,只看到,別人成功時就想要破壞,自己失敗時又想要卸責,這種極度自私的心態,請這些隱藏的破壞者,閉嘴,你們少說一句胡話,就能減少病毒傳播,你們克制自己的私心,就會有多一人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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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將至,毫不意外又會有一堆中秋活動,以及一堆人跑到戶外烤肉,和新北一樣,沒有隔板和梅花座,這就是一個大型的群聚燒肉活動,各種自發的路邊攤,同一時間開張,同一時間聚集,然後多會是4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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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雙北市長,嚴格限制中秋活動,禁止烤肉行為,Delta才剛入侵,台灣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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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守護生命的鑰匙,掌握在你我的手中,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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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列管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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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列管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內政委員會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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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 針對國際人才來台政策,行政部門不僅沒有思考我國整體移民政策的缺漏及人口結構的問題,仍採取被動地阻擋或者僅針對個案採取治標不治本的應對方式,令人相當失望。台灣目前面臨嚴重的人才流失問題,本土高階人才紛紛出走,更遑論吸納國際人才呼籲。行政部門應主動積極地開創機會跟空間吸納國際專業人才,並且盡速結合產、官、學界的代表及現居住於台灣的外籍人士召開公聽會,針對現行的法規全盤檢討修正,並配合產業發展的方向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目標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人才政策。
▶ 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29條修正草案,政府的態度故步自封、自我設限,反對修法理由牽強且嚴重與國際現實脫軌。台灣政府一再宣示要落實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根據兩公約施行法也必須盡速完成公約內國法化。外國人士來台參加合法的活動,只要是不危害國家公眾利益我們都應該贊同。然而,行政單位同意原則卻反對修法,不但未積極捍衛人權,卻在法規上阻擋不符公約精神之鬆綁,令人遺憾。又中國人士皆規範於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行政部門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修法,實屬荒謬。
▶ 身為世界公民,關心國際公共政策的議題實屬正常。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特殊,我國國民、海外留學生甚至許多立法委員也都時常在其他國家參與示威遊行等活動為台灣發聲,依據我國現行移民法29條便是違法且應被驅逐出境及列管入境。我們政府目前一方面希望吸引外籍人士來台求學或就業,一方面又以惡法限制外國來台的言論及參與集會遊行自由並且阻止其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不僅與國際人權標準嚴重脫軌,重創台灣國際形象,讓台灣形同警察國家,行政部門應盡速將移民法29條丟入歷史的垃圾桶中,朝務實方向做出修正。
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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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列管 在 陳歐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陳歐珀也說,近五年來,性侵犯出獄再犯比率約為百分之三,近五年來約有344名性侵假釋犯被各地檢署列為列管對象,但全台灣卻有八個縣市,每個鄉鎮分配不到一名婦幼警察,嚴重影響家暴防制,更讓社會志工,在工作訪視途中險被性侵;
因此本次修法就是將村里幹事列為通報義務人,希望以其對自身社區事務之熟悉,對於高風險家庭更能掌握,也讓目前只倚賴社工、學校或警察機構通報之家庭安全網路將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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