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何許人也?>
蔡英文之前提名謝文定林錦芳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
遭到外界質疑,因而撤回該提名咨文,
現在浮上台面的,是前大法官許宗力!
許宗力何許人也?
維基百科是這麼寫的:
許宗力 Tzong-Li Hsu(1956年2月10日-),嘉義市人,
台灣法律學者,前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對K而言,他是一個好老師,好人,認真的學者~
下面是他n年前寫給法律學生的一封信,
大家看完後就會比較知道這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而不是冰冷的描述~
--------------------以下為文章-----------------------------------
Dear年輕的學子們:
在法律系擔任教職多年,有一些感觸,也有一些心得,
我很願意利用這個機會跟大家聊一下這些感觸與心得,
或可供大家參考。
我不談高深理論,不引勵志格言,也不想八股說教,
就平實地談談大家在學習法律這個階段所面對的幾個切身問題。
《認清法律的真實人生,永保赤子之心》
首先談為什麼要讀法律。
這是新鮮的法律人在一起時最常聊到的一個話題。
如果你給的是類似濟弱扶傾、維護正義等正氣凜然的回答,
恭喜了,你是這個領域的稀有動物,
希望你日後在法律的職場奔馳時,
能夠把這個目標「朝朝勤拂拭」,
不要時間越久,
最後只剩跟別人作幾棟高級樓房、幾張俱樂部會員卡、
是否開得起雙B轎車的比較而已。
其實,以法律為志業,理由縱使不是那麼的正氣凜然,
而是老老實實道出想要藉此名利雙收,
或就業有保障的心聲, 雖然有點市儈,
不過,沒關係,不要覺得不好意思,
這是基於人性的正當理由,可以作為在人生旅程衝刺的動力的。
只要有學法律是用來保護自己,幫助他人,
而不是用來傷害他人的基本認識,就夠了。
幾年的教學經驗,曾碰過少數幾個所謂的「法律人」,
法律尚未學通,就以半調子的法律知識「替天行道」,
四處檢舉,興訟無數,
美其名行使憲法賦予人民的訴訟權,
被人鄙視,視為瘟神,還洋洋得意。
每當聽到這種指摘,當老師的內心只能淌血。
通常,在同學面前,我不會也不敢把正義掛在嘴邊,
學法律說正義,老實說,有點沈重。
正義不是老師可以在課堂說教的,
而是需要大家各自隨著人生經驗的累積,
以敏銳的嗅覺去認識、體會的,
人生經驗越豐富,你越會發現現實的殘酷,與社會的不完美,
越發現更多不正義的存在,就越發興起百般無奈的無力感。
不過,沒關係,當你發現社會的不正義,
就表示你還有赤子之心,還有正義意識,
這其實正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
怕就怕法律人被充裕的物質生活蒙蔽了心智,削弱了批判力。
《專業且視野開闊,並養成健全、成熟人格》
其次,想跟各位談談學習的態度。
在越來越分殊化的社會,法律人若要在將來有所發揮,
除對法律專精之外,最好也涉獵其他周邊學科的知識,
有機會修輔系,乃至雙學位,更好。
我越來越覺得我們國家訓練出來的法律人競爭力有待提升。
將來各位在社會上,遇到的未必是純粹的法律問題,
可能是與工程、科技或金融有關的法律問題,不一而足。
所以我建議各位在學習法律之餘,
可以考慮分配一點時間在法律之外的學科,
對各位將來法律生涯的成功,定會有幫助。
涉獵其他知識,除著眼專業的考量,
更重要是視野的拓展,與健全、成熟人格的養成。
我要強調,法律人不能只懂得法條,還要有文史哲的人文素養,
我們更要認識到,法律是人類民族精神的產物,
不能認識其背後的政經社文條件,就無法瞭解法律的精髓。
諸位切記,專注法條,欠缺廣闊視野以及人文素養與關懷,
充其量只是一個目光如豆的法匠。
法律人將來在社會上要有競爭力,還必須具備好的語文能力。
之所以要非常強調語言,
是因為全球化時代,
我看到社會上高度需求具備外語能力的法律人才,
我也看到學生出了社會之後,
由於語言問題無法把握而錯失先機的窘境。
我非常希望各位多花一點時間給語文,特別是英文。
在進一步強化英文能力之餘,
我也鼓勵法律人能夠嘗試去學習第二外語,
掌握第二外文不僅有利於拓展視野,
對將來面對各種工作上的挑戰也會是一種優勢。
歐洲大部分國家的大學生基本上都是兩種外語以上的訓練,
這是值得我們警惕與學習的。
《法律人可以在各行各業大放異彩》
國考也是一個大家關心的問題。
畢業後考國家考試,幾乎是所有法律人必經之路,
也是學校老師所鼓勵的。
只是要認清楚一件事情,
不是每一個法律人都一定考得上法官或律師,
其實,除了法官、律師,
還有各種行政人員高考,都是亟需法律人投入的公務領域。
國家考試一試不中,再試固無不可,
我個人的建議是,頂多考個四或五年,
考不上就別再試,趕快轉行,另尋出路,
我總認為專為國考而花四、五年光陰,
多少會扭曲一個人心智的。
其實,每一個人前途都是很寬廣、很多元的,
誰說讀法律就一定要走法律這一途?
法律人同樣可以在財經、產業界服務,
而且因為有法學的訓練,思考可以比其他人更縝密,
相信表現也可以更好,
當今社會,你們可以看到眾多法律人在各行各業大放異彩,
就是很好的例子。
最後要強調的是,
我們法律人最重要要有基本的是非觀念,而且要守得住。
這句話聽起來沒有什麼了不起;
但事實上法律人出了社會之後,若沒有基本的是非,
把持不住,害了自己,也害了社會。
這些話對學法律的年輕朋友講,也許早了一些,
各位也許也會覺得又是老套,
但我還是嘮叨地提出來,作為這封信的結語。
許宗力
寫於2003年6月
筆者為現職司法院大法官,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豐裕的物質生活例子 在 黃漢成 Daniel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正面心態 有助香港持續發展
雖則本人是芸芸香港人一份子,但有時也不得不說,香港人確實是夠難服侍!無他,香港人物質生活豐裕,基本衣食住行不缺,但近年好像愈來愈難滿足,街上個個都「乸口乸面」!近日聯合國公布的《2015年世界快樂報告》,香港的「快樂指數」排名更是每下愈況,在158個國家和地區中只位列第72,較前年下跌了足足8位之多!
從本人的角度看來,香港治安既好,生活水平又高,加上經濟增長高、失業率低、社會安全網健全、人身自由高,實在難以理解大家諸多不滿的原因!那邊廂,財團為香港創造不少機會,卻每每落得官商勾結的污名;這邊廂,政府積極增加房屋供應,又多番遇到不同阻撓,這些例子不過冰山一角!事實上,香港較不少所謂西方文明國家,往往更有文明及有保障得多。不少西方國家的小朋友,今日依然未有機會接受教育,若然手頭缺乏金錢,更是隨時病死都「冇人理」!試問香港又怎會發生這種情況?
雖則今時今日,再次重提獅子山精神,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老土,不過以事論事,昔日香港人的樂觀正面精神,又確實成就了香港的一代神話。今日,不少香港人事事從負面角度出發,做成香港停滯不前的局面。本人認為,大家倒不如嘗試重回基本步,以正面樂觀、努力實幹的心態建設香港,相信對香港將更有裨益,總勝於今日事事拖後腿的窘態了。
轉載自2015年5月4日 東周網 e-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