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知名的網路作家在自己的網頁上發了一篇以 #月薪25萬 的鄰居當作舉例,來討論月薪高低以及社會階層高低不同會有什麼煩惱及快樂的文章,這篇文章在網路上引起了不少討論,讓大家能看到不同領月薪者會有什麼樣的行為模式以及感受;然而這篇爆紅的文章卻被部分網友認為有 #抄襲 嫌疑,因為在兩個月前, #PTT 上也有網友發了內容類似的文章,許多情節幾乎是相同的,因此讓大家對於這篇文章的原創性產生了質疑。
說到抄襲,大家應該都會很直覺想到所謂的 #智慧財產權,而智慧財產權其實是較為廣義的一個概念,像是 #著作權、 #商標權、 #專利權 等等都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當然這幾種權利分別有其規範的範圍,例如這次事件提到的文章、平時我們聽的 #音樂、 #電影,甚至是 #海報、 #插圖、 #貼圖,很多東西都是屬於著作權保護的事物。
相較於專利、商標都需要經過申請通過才會有相應的權利,著作權是跟 #隨著作品完成而誕生 的,像是在作家完成寫完小說時,作家就會有小說的著作權、創作歌手在寫好一首歌時,就會同時產生歌曲的著作權。
幾乎很多與創作有關的事物都是可以列入著作權保護範圍的,除了文字、音樂創作外, #舞蹈、 #電腦程式、 #建築、 #攝影 等作品也都會有著作權;不過有些著作因為公共利益關係所以有特別規範不得有著作權,像是#法律、 #公文、 #標點符號、 #國家考試的考題等等,與公家機關用來公布給民眾相關的事務,通常都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
回到一開始說的抄襲問題,假如我並不是抄襲,只是把原本的文章改過內容後創作出自己的新作品呢?這樣會有侵害到他人著作權的問題嗎?
將他人的著作以自己的方式另外再做出新的創作,在著作權法中有說明這樣的行為稱為「 #改作」,而改作其實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行為喔!實際上,只有原作品的 #著作人才有資格去進行改作,假如未經過他人同意就去改作作品,很有可能會侵害到著作權;不過,經改作後的新作品,會被視為是 #衍生著作,仍然會是一個創作,所以也會 #受到著作權的保護,而改作的作品其著作權與原作品的著作權是不會有相衝突的,兩者有獨立的著作權。
有些改作的作品可能是基於仰慕原作,或是單純是以他人作品作為靈感發想來進行創作,假如單純是自己進行創作或是學習如何創作,不把這樣的作品拿來營利,其實都無傷大雅,反之,若是用這樣的作品來進行 #營利,或是宣稱是自己純原創的作品來宣傳自己,這樣的行為就不值得鼓勵了,因為這樣的行為不只是 #欺騙觀眾及讀者,甚至會使原創作者受到損害,我們都很鼓勵大家去進行創作,然而若只是以 #抄襲 方式來譁眾取寵,甚至是用來替自己營利,我覺得這對於創作者來說會是一大打擊,每一個作品的著作權不僅僅是牽涉到利益,更是每個創作者 #心靈的延伸及想法,若因一己之私,選擇以抄襲的手段來替自己牟利,除了自身可能 #信譽受損 外,更是會傷害到這個社會上每一位辛苦的 #創作者。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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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預約:02-27795001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貼圖 抄襲 著作權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吉人者人人吉之(?)
一位貼圖創作家本來要告對方,結果落得自己被告抄襲,到底什麼叫抄襲?抄襲又要怎麼判斷呢?
🎸首先,抄襲是我們口語在講的,著作權法裡面沒有這兩個字。抄襲在法律上的爭議是有沒有構成「重製」他人著作,有的話基本上就是犯法。
所謂重製,我們比較容易聯想的是盜圖、盜文這種「複製」的類型,但像剽竊他人作品再據此創作這種「抄襲」的類型,也有可能構成重製而犯法。
法院判斷有沒有重製侵害著作權的標準要同時符合兩個要件:
1⃣「接觸」
2⃣「實質近似」。
舉例來說,有A、B兩個貼圖創作家,B認為A抄了他的貼圖,就必須向法官證明A有先接觸(看過、聽過)B的貼圖,並且A的貼圖與B的貼圖實質上非常相似,才能告成功。
接觸這個要件不難理解,但怎樣叫做實質相近?
一個是從「量」的觀點來看,例如一篇論文有10萬字,你其中8萬字跟別人的一模一樣,那就可能算是實質相近
一個是從「質」的觀點來看,例如兩首歌的旋律與音階稍有不同,但令人琅琅上口的副歌部分卻完全一樣,那就可能算是實質相近。
🎸妙可跟波奇的這個案件算抄襲嗎?
接觸要件能不能符合,就看當事人誰能提出自己的工作底稿、進度,來證明誰的創作優先完成,藉此論證對方有先接觸自己創作的可能性;
實質近似要件能不能符合,就比較複雜:
在圖畫型的創作中,法院判斷實質近似除了量跟質的考慮,更要特別重視兩個作品之間的「整體觀念與感覺」,不能在細節上鑽牛角尖。
簡單來說,就是要看兩個圖畫是不是在一般人眼裡都會覺得「噢,這兩個根本是一樣的」。
以新聞裡放的這張比較圖,妙可跟波奇都有皇冠、都是坐在椅子上,腳交叉的方向也都是左側;不同之處則包含披風、持杯的慣用手以及座椅風格。
這時候,就看法官對「整體觀念」的標準會放在哪:乍看之下兩張圖確實很像,檢察官或許也是據此而起訴;但兩張圖也有差異的地方,對某些人來說,也許會覺得兩者明顯不同。
換作是你,你會怎麼判斷呢?
貼圖 抄襲 著作權 在 經濟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著作權小常識💡
別人畫過柴犬的LINE貼圖,我也想幫我們家柴犬畫一組可以嗎❓這樣會侵犯到別人的著作權嗎❓
別擔心,著作權保護的是著作的表達,而不是思想、概念。就好像一起參加寫生比賽🎨,你跟其他參賽者畫的都是同一片🌄風景,只要表達的形式不同沒有模仿,都算是獨立的創作而不是抄襲喔❗
🐶柴犬是自然界之物,因此只要不模仿別人的圖案,任何人都能以柴犬為主題創作唷。
更多著作權小常識,請上: https://goo.gl/bpoZjY 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