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社群媒體的使用部分,臉書以及Line是使用比例最高的幾個平台之一。臉書也逐漸取代過去的新聞網站與新聞推播功能,成為以個人朋友圈出發來整合與傳遞新聞訊息的媒介。一方面來說,當代的訊息來自四面八方,過多的資訊量需要一定程度的篩選才能讓個人理解;另一方面來說,過去以中心性意識形態來決定什麼訊息重要,什麼不重要的方式,也已經無法滿足當代的個人需求。在這兩個情況下,臉書等於結合了朋友圈、數位新聞媒體的多重功能,類似於進化版本的PTT,成為網路世代人們吸收與傳遞新聞訊息的最佳平台。不過,也因為如此,這類型的平台吸引了許多關注與目光,逐漸取代了傳統新聞媒體(電視與報紙),變成投放廣告的最佳媒介。但是,廣告的收入日增,也為平台方與內容產製方帶來了逐漸增加的隔閡。平台的部分,究竟應該扮演商業模式下以新自由主義精神進行營利的公司,還是擔任網路中立價值且不涉及特殊意識型態的行動者。如果平台因為擔任網路中立價值而獲取許多關注,進而產生收益,是否也需要對此收益重新進行分配與考慮呢?站在捍衛網路中立價值的位子,但又藉此將收益都歸屬到公司內部,似乎是論述與倫理上的一個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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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天,當你打開臉書,發現塗鴉牆的新聞都消失了,只剩下親友照片、網紅影片與內容農場連結,連政府資訊與非營利組織帳號都一片空白。你會有何反應?
這正是2月18日,澳洲民眾的困惑與憤怒。就像之前提及的,今年會是跨國科技巨頭「出來跑,遲早要還」的一年,澳洲爭議只是序曲。問題是,社群網路的用戶、數位資訊生態、新聞媒體圈,會連帶付出多大代價?
澳洲的臉書爭議背後有幾層意義。你可以說,這是「新型資訊聚合服務與舊有媒體模式的利益衝突」;也可以說,這是「跨國廣告吸金巨獸與主權政府監管體系的對撞」。意義更大的是,這是數位資訊生態自我修正的關鍵一環。
白話來說,過去20年,矽谷科技平台挾著技術創新與規模經濟,提供各種便利且免費的服務,主導全球(包括台灣)的數位生活。好處是,我們可以享受價格低廉甚至免費卻強大的資訊服務(例如Google地圖);缺點是,這些科技公司像是吸星大法,吸走絕大多數線上注意力與廣告。
以澳洲為例,兩大巨頭壟斷超過80%的數位廣告,讓本土網站奄奄一息,尤其人力成本高昂的新聞媒體。身為「二級傳播者」的科技平台吃乾抹淨,生產原創內容的「一級傳播者」只能爭搶餅屑,加劇媒體產業惡質競爭,壓縮公共議題報導空間。因此,此事凸顯出數位資源嚴重失衡的現狀,讓我們思考如何「再平衡」,維持一個永續、健康的資訊消費環境。
相較臉書,Google的營收模式更多元,在澳洲的廣告市佔也更巨大(2020年市占率53%,臉書僅28%);其次,搜尋服務高度依賴新聞連結(臉書早已降低新聞曝光率,官方宣稱新聞只佔總流量6%),核心業務重要性不同;第三,Google有更明顯的競爭者,澳洲政府曾威脅以微軟Bing作為替代性搜尋服務,相形之下,臉書的人脈圖譜則難以快速轉移。
綜合以上因素,Google具備更多資源與新聞媒體協商,也更不願承受失去澳洲市場的風險,因此搶先與澳洲主要媒體集團達成協議,避免進入仲裁程序。
臉書封殺澳洲媒體,絕對是自傷傷人之舉,而且自傷成分更大。2016年以來,臉書演算法不斷調整,新聞導流能力日益萎縮,甚至不及Google搜尋,也逼迫新聞媒體強化SEO、開發新聞信等不同觸角,盡量降低臉書影響力。
流量分析網站Chartbeat的數據顯示,臉書封鎖澳洲媒體的第一天,該國新聞網站境內流量下跌約13%,來自海外的流量重挫3成。當網友適應「臉書沒有新聞」的新常態,媒體流量是否會拉回原有水準,目前尚難得知;然而,Chartbeat曾在臉書全球大當機之際,分析整體流量趨勢,發現網友一旦看不到臉書,媒體網站的直接流量與Google搜尋都相應暴增。
此外,斯洛伐克、西班牙等過往案例都顯示,這類新聞聚合服務一旦消失,對媒體流量的長期衝擊有其限度。
例如2014年底,西班牙落實歐盟的數位著作權法令,要求科技平台新聞聚合服務須支付授權金,Google News因而退出西班牙市場。藉此機會,史丹佛大學進行一項研究,發現該國Google News用戶在服務終止後,大約減少20%的新聞瀏覽量;媒體網站流量減少約10%,而且集中在小型媒體,但大品牌媒體幾乎沒有影響。
這項研究同時指出,一旦失去頗受歡迎的Google News聚合服務,當地用戶大多能尋找替代資訊管道,不過,三類新聞的閱讀量會減少:即時新聞、政治經濟等硬新聞、慣用媒體較少報導的新聞類型。
總結來看,臉書雖是強大且高效的人際溝通工具,卻是一種無效率、充滿偏誤的新聞接收管道。當塗鴉牆完全看不到新聞,用戶很可能回頭尋找資訊源頭,像是政府機構網站,或心目中值得信賴的媒體,把臉書單純當成社交媒介。長遠而言,這反而是好事。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1/article/10524
資訊倫理案例新聞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洪貞玲是前一任NCC委員,台大法律背景卻又轉唸傳播學門,也擔任過記者,在台大新聞所任教多年,具備學者、媒體從業者、主管機關多方面視角,是最能中肯評論中天換照案的人了,我全文照轉。
你可以說每個新聞台都有自己的立場,都是偏頗的,但無中生有就是不行,除了那個害我們被罵1450的兩百萬斤文旦案徹頭徹尾是無中生有,韓國瑜陣營出訪新加坡時,捏造駐星大使監控的新聞,拍攝的背影根本不是大使本人。
中天換照的問題就經由法律程序公正決定,中天自己做過什麼,中天的存在到底是維護了新聞自由,還是傷害了新聞自由,值不值得人民再託付他一次新聞經營的執照,請訴諸專業,這不是政治問題,這是專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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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換照案的法理與事實(洪貞玲)
中天換照案的聽證會將於26日登場,以旺中集團為首所發動的保衛戰,激起支持和反對方的動員。旺中訴求很簡潔:關台就是侵害新聞自由,中天是因為立場不同而遭執政者打壓,甚至直指NCC(通傳會)是打手云云。這種議題設定過度簡化、誤解並且誤導,雖然有助於情緒動員,但是無助於釐清問題。台灣終究是個民主法治國家,唯有回歸法理與事實,才能正確看待中天案。
首先,「中天關定了」是個對未來的預測,預測基礎何在?不知道!從法律上來看,應該說的是,衛星電視是特許事業,領有執照的期限是6年,中天今年正好執照到期需要申請換發新照,能不能順利拿到新的6年執照,需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決定。審查的依據與面向是什麼呢?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主管機關除了審查業者的申請書及換照計畫書以外,應該審酌「一、營運執行報告、評鑑結果及評鑑後之改正情形。二、違反本法之紀錄。三、播送之節目及廣告侵害他人權利之紀錄。四、對於訂戶紛爭之處理。五、財務狀況。六、其他足以影響營運之情形。」同時,主管機關也必須依法制定換照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中天換照審查還在進行中,審查結果尚未有定論,是否因為觀點不同而受到政治打壓,應該需要檢視行政機關過去的行政作為,是否有違法濫權,是否有差別待遇。然而,旺中集團因為換照案而持續撻伐政府、攻擊特定人物,這些表現人人共見共聞,充分享受了批評政府的自由!
新聞自由有賴媒體自律
到底,新聞自由是什麼?美國大法官Potter Stewart提出第四權理論,主張媒體肩負著監督政府、健全民主的責任,而享有政府三權以外的第四權。依據司法院前大法官林子儀的見解,新聞自由包括媒體可以取得資訊、發表言論以及不受政治或商業力量不當干預的自由。作為工具性的權利,媒體應該善盡第四權的角色,報導事實、監督政府、服務公共利益與民主政治的健全運作。前述新聞自由,有賴媒體自律、良好的內控治理,以及新聞記者的專業自主,否則,媒體不配擁有新聞自由的特權。換言之,自由伴隨著責任,新聞自由不是絕對不受限制的自由!
身為經典著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作者,林子儀大法官的論述廣受相關釋憲文所引用,也相當程度引導了司法裁判的方向。然而,國內一般論述在標舉新聞自由的大旗時,常常簡化為媒體與政府的對立關係,忽略資本的力量,也缺乏對於媒體責任的檢視。以中天換照為例,這家新聞台的表現,是不是善盡責任、專業自主,值不值得繼續拿到執照?才是關心這件事的人應該好好思考評價的!也是聽證會上業者、學者專家及社會各界應聚焦討論的!
就以善盡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這兩點來說,裁罰案例及相關料可供佐證。
媒體能夠無中生有嗎?相信任何一個有基本智商的人都會反對,因為新聞報導事實乃是基本ABC。中天新聞曾經報導韓國瑜陣營出訪新加坡,我駐星大使盯場的訊息,記者在現場拍攝畫面,連訪問當事人取得說法的基本動作都缺乏,事後證明所拍攝背影並非大使本人。中天新聞政論節目曾經討論農產品價格問題,任由來賓指控200萬斤文旦傾倒曾文水庫,引發譁然。此兩案經NCC裁罰16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訴訟,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北高行指出,農產品銷售涉及到農民與消費者的權益甚鉅,中天未能查證事實,讓農民擔憂該訊息傳播後,將影響農產品交易秩序損及收益而心生不安,損害公眾視聽權益及公共利益。
違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
再者,媒體能不能造神?如果它是宗教台,那就無可厚非了!如果它是新聞台,就需要通過《衛廣法》公平原則的檢視。根據NCC的觀測紀錄、相關研究及媒體報導,選舉期間高比例的節目時間播出及美化特定人物,甚至政論節目主持人及來賓像是競選團隊成員訴求支持者一般,改寫了台灣新聞媒體的尺度!雖然公平原則並非以各打五十大板,或是給予不同陣營同等時間為標準,然而明顯不符比例的篇幅與立場,難謂公平。NCC對於違反公平原則發出多份行政指導。同樣情形,在英國Ofcom(英國通訊管理局)的廣電監理經驗下,已有多起開罰案例。
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是新聞專業的基本支柱。這些原則具體載明在相關媒體的自律規範中,也包括中天的自律規範。因此,媒體長期違反新聞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反映出自律機制不彰的問題,即使主管機關要求設置倫理委員會與獨立審查人,但似乎難以看出有效的協助新聞品質改善。而中天的新聞走向與品質產生極大轉變,與媒體轉手後,現任資方的統御風格又有直接關聯。那麼,新聞自由由與新聞品質由誰決定呢?
檢視NCC是否依法行政
結果是,截至至今年9月底,中天遭NCC開罰高達逾千萬元,案件數及金額遠遠高過其他新聞頻道。那麼,它還能依法領有執照,繼續播出品質有相當疑慮之新聞嗎?電視頻道是特許事業,接受《衛廣法》監理必須負擔內容責任。如果一旦領有執照就有萬年保障,才叫新聞自由,新聞媒體何須遵守法律做好新聞呢?同理,如果它的表現及相關作為對於台灣社會及公共利益的影響,還在新聞自由及監理法規能容忍的限度內,也應該還中天一個道理。
相信聽證會中的各方陳述,應能在前述基礎上提供社會檢視本案的更充分資訊。而作為主管機關的NCC,是批評者所質疑的政治打手,還是未能善盡監理媒體作為的怠惰者,一切要從審查的實質與程序面是否依法行政來檢視。
資訊倫理案例新聞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First, do no harm】:2020年3月,突然間,美國跟著歐洲之後新冠肺炎病例突增,對於排山倒海而來的疫情,應接不暇,而陷入醫療超載、崩潰的窘境。
然而,檢驗能量與防疫裝備的擴充都不是短時間能夠做到的。在這時候唯一能夠控制疫情持續擴散,降低死亡率的方法,就是徹底施行社交隔離措施,其代價就是經濟活動的停頓。
美國總統 川普在3月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以後,美國因為沒有超前部署,也尚無做好防疫的準備,致使成千上萬人民的死亡。對於人類完全沒有治療經驗的新型冠狀病毒,沒有人知道要如何治療,才能幫助到病人。
在第一線工作的醫療人員,只能根據過去處理肺炎的經驗治療病人,當標準的治療方法,得不到預期的治療效果,眼看著重症病人一個個被肺炎打敗時,難免就想試著舊藥新用來應變。
■ 抗瘧疾藥物(羥氯奎寧)
因此,有人將目前用於治療自體免疫疾病,如類風濕關節炎及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抗瘧疾藥物(羥氯奎寧)【註1】拿到實驗室試驗,發現它可阻擋新冠病毒進入細胞,於是,就有人將它用在新冠肺炎病人身上。
但是,醫療研究人員,早就知道,在試管或培養皿的試驗結果,並不表示將它用於人體時,也會得到相同的效果。事實上,從試管或培養皿引用到人體時,大多無法複製成功。
更何況,抗瘧疾藥物的副作用,對心臟的傷害性並不低。在中國、法國所做的臨床試驗,因時間倉促,病人數目及實驗設計的嚴謹度,都有問題,很難做出有效或無效的結論,所以,醫療專家都尚未證實其效果。
川普的醫療顧問,美國國家過敏與傳染病研究所主任佛奇(Anthony Fauci)也曾説抗瘧疾藥物治療新冠病毒的效果,僅具傳聞式的證據(Anecdotal evidence)。
有些專家甚至認為,如果因藥物的副作用而造成病人的死亡,反而違反了「首先,不造成傷害(First, do no harm)」的醫學倫理準則。
結果,《華爾街日報》在4月11日報導,法國尼斯地區醫療警戒中心主任德尼奇説,從他們接獲的通報顯示,使用美國總統川普推崇的抗瘧疾藥物治療新冠病人後,產生嚴重副作用的案例激增,近兩週有54名確診病人,在服用抗瘧疾藥物後,出現嚴重心臟問題,其中七人心跳驟停,四人因而死亡。
美國疫管局(CDC)也已將該網站對於如何使用抗瘧疾藥物於新冠病人的建議,下架了【註2】,並特別註明,針對新冠病毒的治療,目前尚未有任何藥物有足夠的實證結果。(資料來源:【註4】)
■「不可傷害病患」(Do no harm)
是全球西醫學生都曾宣誓遵守的最高價值,因為治療並不總是有益無害,有時對人體的影響更不是立即可見,需要醫師審慎評估,許多非必要的「過度醫療」行為,不僅浪費醫療資源,更可能傷害病患健康。(資料來源: 【註5】)
有時醫療是一刀兩刃,不見得越多越好,有時反而是少一點更好。醫療的首要原則是「不傷害」(Do no harm.),其次才是療效。(資料來源: 【註6】)
■對危機有警覺性、做足準備,是台灣最厲害的地方
一篇發表在重要國際期刊的論文【註3】,3月4日一早便在台灣人的各大Line群組上瘋傳。這篇論文不僅引起國際矚目,更成了當天陳時中主持中央流行疫情中心例行記者會的壓軸環節。
這篇文章在美國時間3月3日發表於《美國醫學協會雜誌》(JAMA),論文題目是〈台灣對新冠肺炎的應變:大數據分析、新科技和主動檢疫〉,重點強調台灣這樣一個民主國家,如何快速有效防疫,並保護人民的權益,成為典範。這是美國三大醫學期刊之一,每天平均有500萬人傳閱,讓全球忙防疫的氛圍下,台灣的努力被世界看見。
論文指出,台灣政府的三大防疫優點,包括「及早確認危機、每天對民眾進行匯報,以及傳遞簡單明瞭的訊息」,在疫情升溫時期,透過傳遞及時、精準且透明化的資訊,安撫民心。
王智弘指出,成功防疫其實有非常高難度,但台灣在2003年SARS以後就已有所準備。「台灣政府從2003年SARS經驗中學習,建立了公共衛生反應機制,2004年就在衛福部疾管局的七樓設立指揮中心,因此在接下來的危機中,能夠快速採取應對措施。」王智弘說,受過訓練、有經驗的官員能夠很快確認威脅,啟動緊急管理系統,防堵疫情進一步蔓延。(資料來源: 【註7】)
■ 防疫獲國際肯定 陳建仁:台灣曾走過SARS死蔭幽谷
副總統陳建仁說,在武漢肺炎防疫上,台灣能夠比其他國家稍微好一點,主要是因為有SARS的經驗,「黑雲總是鑲金邊」,台灣曾走過死蔭的幽谷,曾被黑雲籠罩著,但是台灣知道怎麼走過來,也願意幫助大家。
台灣防疫工作是從慘痛經驗學習,特別是在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期間,當時台灣沒有準備好因應新興傳染病疫情,包括政府與民間的努力都相當缺乏。
2003年發生SARS,台灣受創嚴重,陳建仁臨危受命擔任衛生署長(衛生福利部前身),帶領台灣抗疫。他說,SARS之後,政府發現台灣防疫工作需要全面改變,所以,這次武漢肺炎防疫工作能夠比其他國家稍微好一點,主要是因為有SARS的經驗。
陳副總統說,SARS結束後,台灣做了幾件重要工作,包括加強防疫組織架構,修改當時的衛生署組織法,增加長照處,對老年人照護機關有比較好的管理,並設置國際合作組,強化收集相關國際疫情,公開透明交換。
他說,其次是加強疾病管制局(現在的疾病管制署)組織再造,讓人員任用更有彈性,除了公務人員,包括技術人員、醫事人員、教育人員都可任用,並設立感染症醫師制度;此外,成立國家健康指揮中心也就是現在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架構,向民眾說明疫情。
陳副總統強調,防疫無國界,需要大家心連心、手牽手,台灣一直希望扮演好世界公民角色,與各國一起把防疫工作做到最好;台灣從嚴峻挑戰、痛苦教訓中學習到很多經驗,最近不少國家一直在講為什麼台灣有些東西值得學習效法,「黑雲總是鑲金邊,我們曾經走過死蔭的幽谷、曾被黑雲籠罩著,但是,我們知道怎麼走過來,我們也願意幫助大家。」(資料來源:【註8】)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註1】
「羥氯奎寧」是歷史悠久的人工合成藥物,它的前身「奎寧」(quinine),是由金雞納樹的樹皮提煉製成,曾是日治時期治療、預防瘧疾的唯一聖藥。
亞東醫院感染科主任楊家瑞說:「羥氯奎寧除了能對抗瘧疾,還可以用來治療紅斑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以及自體免疫疾病引起的日光疹等等,簡單來說,具有抗病毒及免疫調節作用。」
∎【註2】
(4/24 FDA)FDA cautions against use of hydroxychloroquine or chloroquine for COVID-19 outside of the hospital setting or a clinical trial due to risk of heart rhythm problems(FDA,2020/04/24,https://bit.ly/2LJZy7y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強調,羥氯奎寧可能導致心律不整,造成猝死,一般人在沒有醫師處方的情況下,千萬不要輕易服用。
∎【註3】
( JAMA - Response to COVID-19 in Taiwan Big Data Analytics, New Technology, and Proactive Testing)
➥〈台灣對新冠肺炎的應變:大數據分析、新科技和主動檢疫〉
➥台灣對抗新冠武漢肺炎 COVID-19 的方式與經驗,發表在JAMA 雜誌供世界各國參考。
➥ http://bit.ly/38oIzjG
∎【註4】
(遠見雜誌)「CDC下架使用羥氯奎寧的建議!川普的焦慮」 - 作者-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Koo Foundation Sun Yat-Sen Cancer Center - 和信醫院董事兼院長、美國杜克大學醫學中心內科教授:: https://bit.ly/3bPUatU
∎【註5】
今周刊「過度醫療」: https://bit.ly/2ZkpXRi
∎【註6】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 【醫療資源使用之效益評估】(低效益醫療之探討):http://bit.ly/2Nkjb5c
∎【註7】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台灣抗疫登國際期刊!】 https://bit.ly/3bK3mA1
∎【註8】
(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防疫獲國際肯定 陳建仁:台灣曾走過SARS死蔭幽谷:https://bit.ly/2Xdoeub
➤➤照片
∎( WikiMedia )Statue of Hippocrates with the words, "First do no harm" :https://bit.ly/2TtePOi (Wikimedia / Wikimedia Taiwan )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forum.nhri.org.tw/forum/book/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forum.nhri.org.tw/forum/category/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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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仁 Chen Chien-Jen / JAMA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署 / 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 / 疾病管制署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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