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第一〉第七章:賢賢易色
【白話】
子夏說:「對待妻子,要敬重她賢良的品德,而不要專重在她美好的容貌;侍奉父母,能竭盡心力;服事君上,能獻身盡職;和朋友交往,說話能誠實守信。這樣的人,即使他不識字,我也一定認為他有學養了。」
【釋義】請參閱P21-P24
戴朝福,《論語闡義》(正中書局)
【原文】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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