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魔人不好當》
想當年我就是一個小屁孩,道德標準非常低。對人對己都是如此,口頭禪是「What's the big deal?」。後來我步入邪道,加入道德魔人的行列(應該是受我娘的影響)。俺娘親比我這個小卒仔勇敢許多,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一定會站出來狂指責。
葉玉卿的老公在美國開了家連鎖超市,我父親非常愛。但母親自從在那家超市的某分店買過兩次過期食品之後(過期日期刻意被價格擋住),經理還一副理所當然認為這個只是有點不夠道德但沒有犯法的態度,我們便開始全家抵制他們。
商人的道德感與是否有做違法的事情同樣重要,沒有道德的商人不配擁有我的 dollar。
我們老百姓的每一次消費其實都在展現我們的價值觀。如果我們允許不道德的商人存在(甚至用金錢支持他們),那麼我們就活該生活在不美好的世界。
同理可證,一個公眾人物的公領域與私領域也是不可分開的,盡管他未婚盡管他沒有犯法。沒有道德感的公眾人物,也不配擁有我的 Benjamin(百元美鈔)。我瞧不起他,如同我瞧不起李連X、成X、甑子X(謎之音:那妳應該沒有功夫電影可以看了 Orz)。
更何況這位公眾人物比我還道德魔人。
當一個道德魔人是艱難的,最難的是必須用放大鏡看自己。批評別人的前提是自己不能犯那些錯。我每次碎念班長吃零食不健康的同時,都會先檢視自己最近是否有吃零食。
我在外喝完飲料,會帶著空瓶回家回收(紐約路邊回收桶很少)。班長有次問我這麼做不會覺得很辛苦嗎?我回答「我每次教育父親回收的重要性,不能自己轉過身卻把塑膠瓶當垃圾丟。」
要當個道德魔人,就必須拿同一套標準看自己。不能左手按著鍵盤酸吳育昇,右手牽著正妹上摩鐵。
最後請不要對號入座,因為我還是一個很怕死的道德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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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胡欣男╱桃園報導】
十六歲林姓少年想替擺路邊攤的父母分擔家計,到便利商店做大夜班,十月廿一日他請清
寒同學吃店內下架、禁止販售的過期食品,總金額一○五元,店長得知大發雷霆,怒告少
年「業務侵占」,嚇得少年不敢工作、不敢上學,擔心背上前科,整日鬱鬱寡歡。
少年的父母表示,超商店長與他們談和解,和解金從三萬變成兩萬,「吃一百元的東西,
也很有誠意道歉,卻要賠兩萬元,我們實在無法接受!」警方受理報案,由於業務侵占罪
屬公訴無法撤告,若家屬與超商和解,僅能作為少年法庭日後裁處衡量。
林姓少年的母親說,兒子就讀夜校,希望為擺路邊攤小吃的父母分擔家計,九月主動到中
壢市某全家超商打工大夜班,十月領到生平第一份薪水一萬餘元,很有成就感。她十月底
突然接到超商電話,指孩子請同學在凌晨偷吃倉庫的過期食品。
少年母親說:「店長直接要和我們談和解賠償,我嚇得都慌了!」他與先生帶小孩道歉,
看了監視器畫面,小孩果真邀三、五個好友吃過期食品,小孩自己吃一口麵包,還遞給同
學分享。她希望超商給小孩改過機會,不要讓少年留下汙點。
店長自行調查,發現林姓少年支援其他分店大夜班時,也請同學吃下架的過期食品,總共
四次,連他在內共七名少年偷吃,總金額不到一千元。店長先提告,又要求三萬元賠償,
後協調至兩萬元,但雙方對金額有歧異,儘管由桃園縣議員梁為超出面協調,仍沒共識。
少年父母上周三帶兒子與其他同學到警局,再次向店長鞠躬九十度道歉,少年在警局「罰
站」半小時,聽父母與店長激烈爭辯,事後嘆氣說:「自己不懂事,給爸媽帶來困擾,真
的很不應該。」少年事後被辭去工作,因學校老師也知情他闖禍,一度不敢上學。
少年說,他同學都是單親或清寒家庭,他出於好意,心想過期食品也只能當飼料或丟棄,
不如趁同學來探班,當宵夜請客。他們真的只是「充飢」,吃了豆漿、麵包,沒再多吃其
他東西,他被提告的十月廿一日那次,甚至只吃了一○五元,卻被要求賠兩萬。
他看了父母為他低聲下氣,之後又為和解金吵得面紅耳赤,心裡更愧疚。少年母親則說,
她在中壢郵局附近賣炒飯小吃,即日起讓清寒學生花十元享用「愛心晚餐」,寧願虧錢幫
弱勢,也不要把錢賠給獅子大開口的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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