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194號刑事判決】
1、
票據權利之發生、移轉及行使,與票據之作成、占有及提示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故有效之票據為有價證券,並具有(財)物之性質,簽發票據之人於合法轉讓交付前,為該票據之原始所有人,該有效之票據自得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然包括本票在內之票據為要式證券,提供市售空白本票由相對人簽發後加以強取,其本票之作成,須依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記載該條項各款所列事項,倘有缺漏,除同條第2項至第5項另有關於未記載同條第1項第3款(受款人姓名或商號)、第5款(發票地)、第7款(付款地)及第8款(到期日)之擬制規定外,其中關於「(第1款)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第2款)一定之金額」、「(第4款)無條件擔任支付」及「(第6款)發票年、月、日」之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須填載完備,並由發票人簽名,始克成為有效之票據,否則除有授權執票人填載相關應記載事項之情形外,依同法第11條第1項前段「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之規定,乃 #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而不具有(#財)#物之屬性,#自無從為財產犯罪之行為客體,#行為人縱予非法取得,#亦難謂其犯罪已屬既遂。
2、
查本件原判決依憑被告莊士國供承:伊夥人強押剝奪少年黃○皓之行動自由並予施暴成傷,且強令黃○皓簽立金額新臺幣(下同)6萬6,000元之「本票」1張(下稱系爭「本票」)交由謝金吉取得保管等情……上述黃○皓所簽發系爭「本票」之狀態,乃被告與謝金吉共同被訴本件犯行具有相同訴訟利益之待證事項,究竟系爭「本票」上經黃○皓填載之事項為何?其中諸如發票日期等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已否記載完備?是否係有效之票據而為有價證券?以上疑點攸關系爭「本票」是否具有(財)物之屬性,而得為被告本件被訴犯行之行為客體,影響其犯罪既遂或未遂之認定,客觀上允有調查釐清之必要,否則不足以為判決之基礎。乃原判決法院未予詳查釐清究明,遽行判決,而論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30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結夥強盜(既遂)罪,揆諸上揭說明,洵難謂無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且上揭違法情形,足致適用法令違誤,而顯然於判決有影響,依前揭司法院解釋意旨,自有刑事訴訟法第44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案經確定,且於被告不利,非常上訴意旨執以指摘,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即關於被告之確定部分)撤銷,惟因其前揭違法致事實未臻明瞭,為維護被告之審級利益,並求事實之真切,由原審法院即臺灣高等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以資糾正及救濟。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這則判決,讓我想到一個爭點:強盜他人「價值輕微之物」,是否構成強盜罪「既遂犯」?102年司法官考題也有測驗類似考點,如題所示(題目節錄),甲拿到一疊「玩具鈔票」,財產價值較輕微,甲之行為能否評價為強盜既遂,即值得討論。
甲向曾在○○農會信用部服務過的乙詢問搶劫此農會信用部的可能性,乙告訴甲有關農會信用部的作業情形。甲說服丙共謀搶劫計畫,由丙事先偷走他人停放路邊的機車,得手後置放在甲住處。行搶前一天,丙的父親住進加護病房,丙告訴甲無法參加搶劫。甲缺錢孔急,獨自騎乘丙偷來的機車前往○○農會信用部,入內以幾可亂真的金屬製玩具槍抵住櫃檯前的客戶A,對行員B大喊「給錢馬上走」,B立刻將平時防搶的玩具鈔丟給甲,甲拿到一疊上面有農會信用部封籤的玩具鈔,轉身朝門口跑,卻遭到趕來現場的警察逮捕。原來乙得知甲決定行搶後,心生不安,透過他人向警察通報。試問:
(一)甲之刑責如何?(10分)
回到本判決,涉及的爭點亦是:被害人被迫簽發的「本票」內容欠缺絕對必要應記載事項,乃當然無效之票據,不能認係有價證券,到這裡的論證都沒問題,但是否即認為「不具有(財)物之屬性」,進而無法構成「強盜罪既遂犯」,筆者覺得有商榷餘地。學說一般認為,竊盜、搶奪、強盜這類所有權犯罪,客體解釋的重心應置於「所有權(權能)的歸屬」,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也因此,這類犯罪既遂與否的認定,在於行為人是否「取得財物的持有」,而非財產價值的高低。基此,當行為人透過強盜手段取得玩具鈔票,或如本判決所示取得(無效的)本票,由於該物已置於行為人的實力支配下,即應構成強盜既遂,而非僅論以未遂犯。(註) 筆者亦較為贊同此見解,此觀點較符合這類財產犯罪的解釋脈絡。
註:整理並改寫自謝開平,強盜價值輕微之物,《強盜罪之構成要件及區辨》,2019年8月初版,頁77-78。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
轉包刑責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文下邊最後個位係叫陶君行
陶伯頂撚住啊,坐就坐,乜資料都唔好交,唔好比彤彤比下去。
【支聯會拒交料】鄒幸彤質疑《實施細則》違公義原則 劉慧卿等人仍未決定是否交資料
2021/09/05 - 23:044.0k
立場報道
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支聯會 7 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他們交出營運、資金等資料。支聯會常委今日(5日)表明,不會向警方國安處交出任何資料,但他們指有心理準備會因此被指違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批評有關法例條文不合理,「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資深大律師家驊接受《有線電視》訪問就指,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陶君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董事劉慧卿及關尚義等人同樣收到信。劉慧卿、關尚義、何俊仁為「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董事,他們早前同亦收到警方國安處信件要求提供資料。劉慧卿回覆《立場》查詢時指,她本人、關尚義以至在獄中的何俊仁,早前一直有就信件事宜作討論,至今仍未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之後會繼續討論。
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 條,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交出資料。
鄒幸彤:警隨便指控為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今日召開記者會,常委鄒幸彤、徐漢光、梁錦威、鄧岳君有出席。副主席鄒幸彤在記者會上表示,支聯會強烈否認是「外國代理人」。她批評,警方隨便指控民間團體為外國代理人,然後引用實施細則「查家宅」,問及的資料無限追溯期。而在警方的信件中,無提及任何指控理據、連支聯會「代理邊個國家、組織都講唔出」,鄒幸彤形容警方的信件毫無理據,做法濫權、不合理。
國安法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 條: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交出資料。
她又批評,警方國安處在信件中亦無提及正調查甚麼案件、甚麼案件罪名、調想與支聯會有何相關,「甚至連支聯會係咪嫌疑人都無講清」,不符實施細則附件五所指的「合理地相信發出規定是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條件。她指出做法違反自然公義準則,隱含的信息是「國安處做事,唔使同你解釋」。
「我們代理那一個?你總不能說,支聯會是代理除中國外的全世界?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只要「撈」到任何與外國組織的聯擊,就調轉說是有證據說是外國勢力。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那個人就必需要跪低聽命」。被問到會否就警方做法提司法覆核,她稱仍考慮中,未有最終決定。
似乎是用一個釣魚搜證的方式,只要「撈」到任何與外國組織的聯擊,就調轉說是有證據說是外國勢力。國安處不用解釋、不用給理據,我喜歡查那個就查那個--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不過,鄒幸彤表示,拒交資料有政治風險,7 名常委包括正在獄中的李卓人、何俊仁都有交流意見,常委們有心理準備因此面臨刑罰。她認為,本來李卓人、何俊仁已在獄中,「物理上交唔到資料」,他們不會面對相關刑責。
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涉及外國政治勢力,或會涉及一些敏感資料,不宜廣泛地披露--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有線電視》訪問就指,從條文來看,警務處處長不用提交任何理據,他指涉及外國政治勢力,或會涉及一些敏感資料,不宜在未成熟的時間廣泛地披露這些資料。
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附件五第 3(3) (b)提及,如相關「代理人」沒有遵從規定提交資料,已獲送達通知的幹事及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 $100,000 及監禁 6 個月。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
警方國安處
梁錦威
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
華人民主書院
實施細則
徐漢光
劉慧卿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鄧岳君
關尚義
陶君行
轉包刑責 在 陳吉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國676廚餘養豬場清查完成,來路不明肉品請送防檢局】
近期國內首度破獲越南豬肉製品走私案件,由於越南是非洲豬瘟的疫區,因此我在獲報的第一時間就召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動員跨部會全力清查、加強防疫工作,以阻斷任何可能的疫病風險。除了警政署在檢驗結果出爐的當天晚上就發動全國警力連夜徹查嫌犯銷貨的1千多個下游據點、查扣可疑肉製品外,環保署也針對全國676場仍使用廚餘養豬的牧場,逐場查核廚餘高溫蒸煮程序,在昨天一天內就全部查核完成。
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養豬場廚餘蒸煮要符合中心溫度90℃、連續蒸煮1小時以上,就可以有效阻斷病毒感染風險。昨天我陪同蘇貞昌院長視察廚餘養豬場,院長除了指示環保署和農委會確實監督養豬場的廚餘高溫蒸煮、嚴管廚餘來源外,也重申已轉用飼料的牧場不得再轉回使用廚餘的規定。因此我們下一步會按照院長的指示,查核全國其他6千多場使用飼料的養豬場,不得有違法使用廚餘的情形。
這次查獲的越南走私豬肉製品,包含生豬肉捲、火腿腸、熱狗、肉餅等未經高溫製程的產品,傳播疫病的風險相當高,我們已全面加強邊境查驗工作,並擴大追查國內有販賣越南食品的店家是否違法銷售越南豬肉製品。我也要鄭重要求臺灣所有的養豬業者,務必落實所有的牧場生物安全SOP,每一個細節都不能輕忽;一般民眾如有發現來路不明肉品,請直接送到防檢局或各地檢疫站、防疫所,或撥打通報專線0800-039-131,垃圾分類上應以一般垃圾處理,千萬不能丟入廚餘桶。中秋連假即將到來,我也要請國人返國團圓時絕對不要從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否則可重罰20萬~100萬,走私者還會面臨刑責,全民同心協力保護臺灣豬的安全。
轉包刑責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以核實法律准許的用途。
#租舖陷阱
香港大學法律諮詢網站
住宅物業用作商業用途。此等行為會否影響業主的權益或使負上任何責任?
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可能為其擁有人(即業主)帶來麻煩及/或法律責任,包括:-
違反政府租契
香港所有的土地(除現今聖若翰座堂所座落的一塊土地外)均為香港政府所擁有,而地主只是向政府租用土地。一般大廈單位的擁有人其實只是(政府的)租客及擁有該大廈所座落土地的業權的共有人。政府把土地租給一位「擁有人」的時候,當然會簽立契約。這份契約一般稱為政府租契,內裡包括對「擁有人」及其所有權繼承人的各種限制。其中一項常見的限制就是「擁有人」必須遵守政府租契所載的土地使用規限。假若有人違反有關限制,例如在指定為住宅用物業內進行商業活動,政府即有權重收該物業,並收回該物業的佔有權。雖然政府極少採用此等較為極端的措施,但地政總署可要求「擁有人」申請臨時豁免及繳付豁免費,以換取政府暫時寬免其重新進入有關物業的權利。
雖然這種極端措施很少使用,但若佔用人公然無視警告而繼續違規,在嚴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會毫不猶豫地重收該物業。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政府重收土地文據註冊摘要。一經註冊,該土地會被視為已經由政府重收,業主立即停止成為該土地的擁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述條例第8條,前業主只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救濟(如果承認已發生違規行為),或在發生爭議時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違反大廈公契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基本上,它列出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規條。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妥善草擬的租約可能會列明,租客若違反該文件的條款,則須就因之而起所有對業主的申索及責任作出補償。但若業主面對一份草率的租約,可能發覺其並未就有關責任作出清楚闡釋。在這種情況下,業主或許會因由其佔用人在物業內的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事故而捲入完全未有預計的訴訟糾紛。
刑事責任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須負上刑責。
任何非法使用物業的行為,如上所述,亦可能引致地政總署對業主執行政府租契或其他共同擁有人對業主執行公契。
大部分租約都會清楚規定有關物業的用途,例如住宅、零售、工業等。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可能引致業主行使其沒收租賃的權利。不過,業主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清楚了解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包括可能申請禁制令。例如,即使租客把住宅用物業用作家庭辦公室,可能只不過把該物業的地址用作通訊地址,而所有商業活動也只不過是在電腦上進行。雖然可以說物業的使用可能包括商業元素,但這類行為根本不會損害該物業,也不會對業主有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租客可能在技術上違反了租約的條款,業主可能不會有當然權利獲得禁制令 (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
轉包刑責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5月27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7iF6KMVbvc8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1 086914 9
( 戶口名: Leung Wai in Tammy)
- 轉數快FPS 3204757
- PayMe 94515353
- Paypal : tammyleung96@yahoo.com.hk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
明報社評
香港百業疲憊失業趨升,18萬公務員薪酬調整安排備受關注,最大公務員工會「華員會」提出凍薪方案,建議今年度起全體公務員凍薪3年,同時提出多項條件,包括明年起暫停薪酬趨勢調查兩年。香港經濟面對內憂外患,未來一段時間難望復元,疫下政府花了近3000億元「撐經濟保就業」,公務員「疫境加薪」於理不合,難令公眾接受。凍薪3年方案表面是「共渡時艱」,實際是以退為進,試圖排除未來兩年按薪酬趨勢調查減薪的可能。市民期望公僕真正與港人共渡時艱,薪酬趨勢調查可能對薪酬不利便想叫停不做,難免予人輸打贏要之感。
蘋果頭條
生長於戰亂世代,奔波於四房三妾;賭國呼風喚雨,縱橫港澳政商。賭王何鴻燊昨日結束傳奇一生,於養和醫院辭世,享年98歲。民間眼中的風流巨富,官媒口中的愛國企業家,無論做莊做閒,「燊哥」總是永遠的大贏家。撒手於只有國家安全、沒有個人意志的年月,賭王的成功故事已不可能「冧莊」,終結的時代,又豈止於何家春秋?
何超瓊與各房家人昨午一起在養和醫院門外宣讀何鴻燊死訊。何超瓊稱,何鴻燊昨日下午1時在醫院安詳離世,雖然她們知道這一天終會來臨,但無減家人難以言喻的悲傷,何鴻燊將永留所有家人的心中,相信所有曾受惠於他,又或者得到他鼓舞的人亦會表示贊同。
東方正論
反對派逢中必反,凡涉及「國家」二字的政策及法例都渲染成洪水猛獸,煽動群眾上街抗議,○三年廿三條立法臨門一腳給推倒,一二年推行國民教育潰不成軍,去年一月在立法會二讀的《國歌條例草案》一波三折,歷經黑暴衝擊,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辯論。網民發動一連串示威抗議,希望繼逃犯例一役,再次逼政府撤回草案。
中國領土內,無論國旗、國徽或國歌,都是國家的象徵。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一七年十一月已通過決定,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按《基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列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須由本港公布或立法實施,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在港實施《國歌法》。
星島社論
「賭王」何鴻燊自本年初病危入住跑馬地養和醫院深切治療部,健康一直欠佳,近日病況急轉直下,前日已處於彌留狀態,家人一直陪伴在側,最終延至昨午一時病逝,享年九十八歲。何鴻燊的家屬昨午二時許在醫院向傳媒公布死訊,各人心情沉重,部分忍不住飲泣,家人表示會共同處理後事,詳情稍後公布。澳娛、信德集團和澳博昨同發文悼念,讚揚何鴻燊博士在港澳商界舉足輕重,畢生對社會作出重大貢獻,地位超然。何鴻燊四房共二十四名家屬,包括二太藍瓊纓、三太陳婉珍及四太梁安琪,昨午向傳媒交代賭王逝世消息時,二太須由兒子何猷龍攙扶,眼泛淚光的三太亦須兒子何猷啟攙扶。
經濟社評
全國人大表決港區國安法前夕,西方繼續群起批評,並威脅作出制裁,完全是雙重標準,無視中央有憲政責任堵塞香港的國安漏洞。中央宜盡快公布國安法細節,並與港府不厭其煩地向港人和投資者解畫,消除市場不必要疑慮。
人大上周宣布審議港區國安法後,美國連日來不斷批評中國繞過香港立法,令香港法治和高度自治受損,並威脅制裁中國,恐會影響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前港督彭定康更呼籲將香港問題列入下月G7議程,將香港問題提升至國際層次。
任何國家都會將國家安全放於首位,因國安關乎一國的生存和發展,不管是發達國家抑或發展中國家,均會專門立法保障,並由中央或聯邦政府負責。眾所周知,美國是全球制定最嚴苛國安法的國家,並因應情況不斷擴大範疇,尤其在911襲擊後更將恐怖主義納入,並成立國土安全部負責執法。美國至今有多達20部與國安有關的法律,最高刑責更可判處死刑。而英國叛逆罪最高亦可判囚終身。
轉包刑責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會今天繼續就「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議案進行討論,我的修正案獲得出席議員的一致通過。我促請政府盡快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同時,檢討過時的法例法規,為創科產業在政策上拆牆鬆綁,鼓勵香港青年勇敢創業。
以下為我的發言全文:
主席:
根據昨日一篇有關小學生「我的志願」的報道,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4-6月以問卷方式訪問了1,100多名小五、小六學生,結果顯示,本港小學生「我的志願」排行榜,第一位是做明星,第二位是運動員,第三位是遊戲程式設計師,同時亦有最多男生表示希望日後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佔被訪男生總數的14.2%。事實上,遊戲市場發展極具潛力,不少人認為,遊戲產業將會成為新經濟下其中一個新興產業、新亮點,好似近年大家經常聽到的電子競技,電競正是推動全球遊戲市場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電競同時是遊戲發開下的產物,要講電競就必須先講遊戲,要推動電競就必須同時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以,小學生希望將來能夠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並不是不切實際,更加不會是發夢,反而我覺得他們具有前瞻性的目光,比起很多人更加敢於接受挑戰,希望大家可以給予他們更多支持和鼓勵。
主席,現時國際上已經有不少調查和數據顯示,全球遊戲產業不單只是一個巨大的產業鏈,它帶來的經濟收益更是非常龐大。根據荷蘭遊戲市場研究公司Newzoo最新發表的《2017全球電競市場報告》,2016年,全球遊戲產業的整體收益高達1,011億美元,較2015年增長近5成,預計2017年全球遊戲產業收益將會進一步颷升至1,089億美元,其中手遊和平板電腦的移動遊戲市場收益高達461億美元,按年增長接近2成,佔全球總收益超過4成,預測到2020年,移動市場將會佔總收益的5成或以上。
除了美國、芬蘭等歐美市場,中、日、韓等亞太地區的遊戲市場,近年都有非常蓬勃的發展。報告指出,2017年亞太地區的遊戲收益將高達512億美元,佔全球總收益近5成,其中內地市場收益將會佔整體的四分一,達275億美元,比起美國遊戲市場的251億美元還要高,當中電競項目按年增長超過4成,高達6.96億美元,而大部分收益都是來自品牌商的廣告費、贊助費、媒體轉播權、門票、周邊產品,以及遊戲開發商的投資。
主席,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均投放大量資源積極發展創新科技,同時亦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香港如果不能夠趕上這個國際發展潮流,不能夠以適切的政策和措施,支援相關產業的發展,我擔心香港的競爭力會逐漸被削弱,對香港造成無可挽救的重大傷害。創新科技局現在已經成立,局長過去有否想過如何在發展創新科技的同時,一併推動遊戲產業的發展?如果無,將來會否計劃如何有系統地推動遊戲產業的長遠發展?
主席,為了讓政府和市民多了解現時本港遊戲業界的發展情況,上月中,我邀請了本地三大遊戲產業協會的代表,以及電競業界的重量級人物,在立法會召開了關注本地遊戲產業長遠發展的記者會,分享他們過去在開發和推動遊戲和電競產業方面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對遊戲產業未來發展的看法和建議。他們最關注的,莫過於香港是否能夠把握今次的大好機會,全面推動香港遊戲和電競產業的發展,為現有從業員以及有意加入這個行業和產業發展的年青人,創造更廣闊的長遠發展空間。
由於他們在遊戲和電競業界都非常資深,很清楚知道現時業界在發展上遇到甚麼問題和困難,所以我好希望新一屆政府,尤其是負責有關遊戲和電競產業發展的官員,不知道應該是創新科技局,抑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好希望相關官員能夠多接觸、多了解、多聆聽遊戲和電競業界的聲音,對症下藥,提供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為業界在融資、產品開發、市場推廣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援。
在記者會上有業界代表談及,目前台灣有2300多萬人口,上市遊戲公司約有14間,至於香港,雖然我們背靠內地近14億人口,不過現時就只有1間上市遊戲公司,香港的遊戲產業發展明顯是較落後。此外,由於政府過去並不重視遊戲開發人才的培訓和再培訓,業內的人才培訓主要倚賴遊戲公司本身做主導,加上開發一個遊戲往往需要較高的成本,公司為減輕成本負擔,自然會從人工方面著手,遊戲開發人員的人工不高,不能夠吸引年青人入行,結果令遊戲業界要面對「人才荒」,政府是否知道遊戲業界正受人才短缺問題困擾?有否想過如何幫業界渡過這個難關?
此外,業界指出,韓國、芬蘭等遊戲新興國家,他們的政府都會為當地的遊戲公司提供不少支援,包括稅務優惠,盡量配合和協助有關公司的發展,令到這個國家在短時間內便能晉身成為遊戲強國,在全球遊戲市場中佔據重要位置。所以,業界很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參考這個國家推動遊戲產業發展所推出的政策和措施,為本地過百間遊戲公司提供適切支援,推動整個遊戲產業鏈發展的同時,亦可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除了遊戲開發程式員外,遊戲產業還需要一批從事多媒體創作的人員,包括音樂、動畫、短片和電影的製作人才,政府也應重視他們的發展。志願成為遊戲程式設計師的學生們,想夢想成真,除了要靠自己努力外,政府能否配合亦是非常重要。所以,我就這項議案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政府能夠盡制訂遊戲產業發展的政策,釐定負責統籌遊戲產業的政策局,以及為本地遊戲業界提供清晰的長遠發展藍圖。
主席,接下來,我想回應一下其他修正案,特別是有關共享經濟方面。現時本港有多個透過網上平台提供服務的共享經濟企業,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包括提供鐘點清潔服務,介紹食肆,以及提供動物住家託管服務的社企,當然還有大家都很熟悉的網召私家車服務,以及最近在沙田、將軍澳等多區引入以手機租單車服務。事實上,這些以新經濟模式營運的共享經濟企業,預計將會越來越多,但這些便民的概念往往受到法律的限制而未能推行,或者令這批創業者要承擔刑責,例如透過手機平台提供鐘點清潔服務,是否需要申領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有關保險費用又要如何處理呢?
我一向支持透過發展創新科技,促進產業多元發展,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同時振興本地經濟,增加就業機會。我希望政府在配套、執法、規劃及政策上可以彈性處理這些新興共享經濟產業,成立一個委員會協助推行這些新興業務,這樣才能確確實實支持本港青年創業,讓香港青年「敢想」、「敢創」,創業創得合法。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希望各位支持我今日提出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