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移工合法權益,莫讓台灣成為「奴工之島」》
移工轉職被無良仲介要求贖身費!?楚茵接獲陳情,指出現時無良仲介收取 #買工費 情形頻繁,金額從幾千至數萬不等,但這些卻是統計數據無法呈現的黑數!因此楚茵與 洪申翰 Sun-Han 及 賴品妤 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拿出證據要求勞動部正視買工費問題,形成變相的奴隸交易,避免台灣成為「奴工之島」。
陳情人提供的對話呈現,印尼移工表示「(原)仲介跟我要兩萬五。」雖然新仲介回覆「我們沒有跟移工收費」,但移工為轉職仍答應付錢。還有越南移工拿不到聘雇文件,遭原仲介嗆「拿一萬元來才給文件」的情況。楚茵擔憂,今年五月疫情起的暫緩移工入境措施仍未鬆綁,國內缺工未解、搶人大戰仍在,衍生的買工費問題會日漸嚴重。
依規定,仲介只能向移工收取每月最高1,800元的「服務費」,超收費用可裁罰10至20倍的罰鍰,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但勞動部回函表示,近三年僅11件買工費申訴及4件裁罰,認為問題不嚴重。然而楚茵這次收到的陳情就有十餘件,相當於近三年勞動部所接申訴案量,顯見買工費問題黑數確實存在,也代表勞動部在查緝和開罰上怠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林宏德副署長回應,勞動部有許多地方需要改進,除透過LINE推播等持續宣導買工費為違法外,並在明年初新增系統,讓移工可直接查詢相關文件。
楚茵認為勞動部仍舊消極面對問題,但如此怠惰只是讓移工勞動環境持續惡化,且移工被多收的買工費,最終仍會轉嫁到新雇主、也就是台灣民眾身上。此外,違法行為的積非成是,已經讓合法仲介難以運作,更讓好仲介也受批評。楚茵要求勞動部應大力查緝違法仲介業者,根絕外籍移工長期受剝削的問題;並通盤檢討移工轉換雇主的流程,以保障移工合法權益,莫讓台灣成為 #奴工之島。
轉換雇主流程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保障移工合法聘僱權利
當外籍移工要轉換新雇主時,經常會遇到仲介以各種名目要求在法定的登記費、介紹費之外,提供一筆俗稱買工費的額外費用,這不僅僅造成外籍移工們長期受剝削,同時台灣雇主也會被迫支付法律允許外的費用才能聘僱移工。
今天,我與林楚茵委員、洪申翰 Sun-Han委員共同就相關議題召開記者會,並邀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林宏德副署長一起討論如何遏止買工費亂象,保障移工及雇主的權益。
以記者會上所揭露的陳情內容來看,有移工欲辦理轉出原雇主時被仲介索要一筆超額費用;也有新雇主陳情在遞送承接移工文件時,因為須附上原雇主「聘僱許可函」裡的資訊,導致部份原仲介以此要脅移工或新雇主多支付一筆費用,否則不返還「聘僱許可函」;其實這種情況目前在實務上屢見不鮮。
而當我與楚茵委員、申翰委員向勞動部詢問相關流程時,勞動部卻回應,移工或雇主向勞政單位申請「轉出或承接手續」,並不需要檢附原「聘僱許可函」,只需有該函的「文號」即可。
我認為這個回答顯示,勞動部並沒有充分掌握移工聘僱市場的實務狀況。要知道許多移工或雇主對相關規定不熟悉,甚至多數移工根本不懂中文,因此他們能詢問的就是仲介;這導致部份仲介利用資訊落差扣押相關文件,來謀取不當所得。
因此,我當場要求勞動部,除強力稽查不法業者之外,也要檢討移工轉換雇主相關流程;更必須讓移工轉換雇主時,可直接在官方網站簡單申請下載或查詢舊有聘僱資訊文件,使新雇主可以此資訊向地方勞政機關報備,避免部份不肖仲介憑藉資訊落差,誆騙移工或雇主以謀取不當所得!
#勞動部 #勞工 #勞權 #外籍移工
轉換雇主流程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也沒有身分,成了法律上透明人的孩子-無國籍「黑戶寶寶」。
▌非本國籍兒童之身分認定
非本國籍兒童狀況歸納為四類型:
第一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台灣人,依照國籍法兒童擁有我國國籍
第二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依照國籍法可申請歸化
第三類:生母、生父均無可考時,只要兒童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依國籍法可認定為中華民國籍
第四類:兒童生父不詳,生母遭遣返出境或行蹤不明者,目前只能拿到「居留證」,而第四類就是俗稱的「黑戶寶寶」。
▌黑戶寶寶的現況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為止,我國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70萬,而年齡在25至44歲的外籍移工占總體之比率近八成。屬青壯年時期,也是生育年齡的移工佔大多數。
也隨著外籍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失聯的外籍移工人數也不斷增加,截至110年6月底止,仍有5萬1,976人在臺行蹤不明。
根據移民署統計,從2007年1月到2020年7月之間就增加了941人,雖然已經有622人與生母一同回去母國,但這些孩子,尚未被通報安置社政單位之前,沒有居留證,健保、就學、就醫都成問題。
更何況是私下生產的黑戶寶寶,這還只是政府能夠掌握到的數據,沒掌握到的無國籍兒少可能更多,例如:透過地下診所接生或是在家中生產,都是沒辦法掌握到的黑數。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有孩子被安置在社福機構,但有的孩子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1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女性移工在台懷孕該何去何從?
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因外籍移工懷孕產子為理由提前解約,並強制外籍勞工出國。勞動部強調懷孕生子是基本人權,也已經取消女性移工入國工作前的妊娠健康檢查,而且她們同樣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應享有產假與育嬰假等福利。
但2020年經勞動部調查,竟查不到一件雇主因移工懷孕而不當解僱之案件,也無移工申請產假、回母國待產之案件;懷孕移工曾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期間60日之案件,也僅有3件。
而移工懷孕後面對雇主不當解雇,雖然可向1955專線申訴,但實務上20案件中,最終結果也都是撤案。
監察院指出,移工無法申請生育給付,沒有待產處所,也養不起孩子,只好選擇「逃逸」,成為「失聯移工」,生下沒有身分、沒有健保,無法就醫、安置的「黑戶寶寶」。
甚至就在今年7月,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已10年的Marites,照顧過4個台灣家庭。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她卻因雇主以懷孕為由不當解雇。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說,即便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解雇移工,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幾乎都遭到解雇,這些移工媽媽必須償還沉重仲介費、扛起家計,語言不通的她們也怕遭受異樣眼光,不敢去醫院求助。
▌結語與期盼
其實,在民國106年時,移民署為保障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在台居留權益,分別在106年1月及6月函頒「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及「辦理非本國無依兒童少年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流程」。
裡面針對無國籍兒童,若生母原屬國政府否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仍無回應,則將由內政部認定為無國籍人,即可辦理收出養及歸化國籍,保障相關權益。
然而這群移工孩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依然需由社會局以專案形式開案才能保障。
移民署目前以專案形式,核發「外僑居留證」給予等待尋獲生母的移工孩童,也需要社政單位介入開立個案;以居留證參與健保就醫,至於就學權益也需要各縣市社會局行文至教育局,以寄讀方式讓小孩入學,等待取得正式居留權後再補發畢業證書。
但時間不等人,因為他們也正在成長,在這些公文傳送與個案造冊所需的冗長時間,將導致這些黑戶寶寶可能延後就學、甚至因此延後就醫,或是根本不在名單上。
在這些立意良善的法規與政策底下,落實上卻還有著困難。這些移工母親與黑戶寶寶,需要更多友善的工作環境、更完善、快速的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這類事情不斷的發生。
「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發展,對孩子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Gabriela Mistral;智利女詩人,194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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