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4環保處 客家衛生處質詢
110.8.4日蔣月惠質詢:目前高國中小老師向中央造册總共有多少人? 有多少人打了第一劑疫苗?還有多少人還沒打到疫苗 ? 9月1號開學之前老師有辦法打到第二劑疫苗嗎?開學之前 國中小的學生可以向中央照冊 索取疫苗施打?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在大洲里社區內做金屬加工處理.製造過程中高震動.高噪音.左鄰右舍怕惡勢力.忍了10多年.這種高分貝的噪音擾民可以用科技執法來執行嗎?
110.8.4日蔣月惠質詢:目前高國中老有些部分.還沒有打疫苗還在等待.選擇外縣市施打的高國中老師還沒打到第一劑.照理應該疫苗會統一撥到各縣市.但不清楚各縣市為何仍有時間差.老師們很急.希望能盡早知道施打期程.同時要求教育處訊息要公開.爰請公告在教育處網站.不要只用群組.訊息很容易遺漏.也傳達不清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27303034潘縣長任內工廠登記核准日期104年02月12日主要產品254金屬加工處理製造過程中高震動高噪音.在社區內.
蔣月惠質詢: 107年3月28日第一次公聽會 .潘縣長任內.拓寬屏47線道路.總經費1.7億剛好在久大福資源回收公司前面道路.好棒棒哦!
蔣月惠質詢:經查久大福土地系.屏東市清溪段19 2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該公司的土地 .地目應該是農地農用. 目前在做金屬加工處理 .農地非農用.疑似違法區域計畫法?請各局處辦一個聯合會勘?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公司.在大洲里清進巷7-2號.89年10月27日取得農舍使用執照在案地坪35坪.餘農舍違建?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農舍使用執照.地坪35坪.空照圖有違建?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地上建號是0棟
蔣月惠質詢:六塊厝養豬場目前已經斷水斷電停養.面積約數公頃多.縣政府未來規劃產業園區?這裡是一塊良田.希望能夠留給下一代.勿圖利財團圈地?
蔣月惠質詢:洗刷臭名 全球首座循環養豬場在屏東 台糖東海豐廠.設備6億多處理豬糞除臭. 屏東縣約2佰萬頭豬.分散在各社區大部分都是小型的家業養豬.是否建議政府介入.要求各小型業者.能夠將豬糞運到台糖東海豐豬糞處理廠.俾減輕社區經營養豬.所產生的豬屎臭味.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地號 .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地上建號是0棟請問財稅局財如何扣稅?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地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黑色圈圈.目前在做廢棄電纜處理.再將廢棄塑膠再溶化後販賣.處理過程中產生空氣惡臭.空照圖明顯是違建農舍?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地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地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農舍違建?疑似為地下工廠?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頂柳段663地號.地類別農牧用地.該地應農地農用. 目前在做廢棄電纜處理.再將廢棄塑膠在溶化後販賣.處理過程中產生空氣惡臭.尤其是利用晚上深夜的時候.飄惡臭已經有近10年 .農地非農用.疑似違法區域計畫法?請各局處辦一個聯合會勘? .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地號 1715 總面積1800多坪數.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地面積466坪多.餘1334多坪.日測廠區好像是蓋滿房子不知是否有違反區域計畫法?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地號 1715 總面積1800多坪數.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地面積466坪多.餘地1334多坪.空照圖顯示不知是否有違反區域計畫法?
蔣月惠質詢:著落萬丹鄉萬興段1715地號.是萬丹屠宰場.面積約5分多地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面積約5分多地有1900多坪數.地上建物共共一棟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741建號.是鄉村乙種建築約230坪.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物坐落卻在地號 1715 .工廠登記目前名稱是.財進源屠宰場.登記列別食品加工面積約150坪 請問財稅局財如何扣稅?
蔣月惠質詢: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發現放流口.有兩個長短的水管.短管排放的水不知道流向那裡?
蔣月惠質詢: 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發現放流口.有兩個長短的水管.長管排放的水流向大圳溝
蔣月惠質詢: 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 周邊的水溝污染不乾淨
蔣月惠質詢:要求縣政府撤除萬丹鄕新安段612.613.596. 597地號4筆約二甲地.要養1萬5仟隻鴨.挖路埋廢水管之公文?縣府複審會簽(或函詢)其他相關機關(水利處、環保局、地政處、城鄉發展處、工務處、農業處、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審查合格後已核發農業用地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110/6/14日巡視新生里殺蛇溪劉厝莊橋遭汙染.上游是工業區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早期新生里殺蛇溪長遭污染.是不肖業者利用晚上偷排廢水.環保局在工業區排水孔裝設監視器與檢驗管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殺蛇溪常遭汙染.質疑不肖業者利用晚上.在長治鄉豐南橋大水溝偷倒廢水.建議環保局能加裝監視器與檢驗管
蔣月惠質詢:鹽埔鄉某再利用機構將未分類處理過的垃圾載去填農地?一家來自屏東再利用機構載垃圾到合法分類場倒一倒.疑似機器沒開機.然後又把垃圾載出去填地.垃圾進去都不用分類然後就載出去.還不是去焚化爐.都給屏東農地吃了.農地會「自然分解垃圾」?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製作過程散發臭味至今未改善
1蔣月惠環保局質詢:屏縣處理畜牧場斃死畜禽之化製場.計有長治鄉璇億慈宏與鹽埔鄉昱成等三場.各地畜牧場斃死動物無處可去.都到長治處理.屍臭味難下飯造成社區居民非常痛苦多年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建請縣府加強監督本縣璇億、慈宏.昱成三化製場.財夯公司堆肥場環境衛生邀集相關單位辦理不定期聯合稽查.並於附近路口處進行消毒.減少臭味.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縣府斥資1仟五百多萬元補助璇億慈宏.昱成等三場化製場添購除臭設施改善臭味.惟業者僅縣政府稽查時才運轉除臭.完全不以改善環境衛生.罔顧居民生活品質.請縣府主動在廠端設定定時監測儀並設立檢驗機制.標準.設獨立電表比對運轉狀況.電訪調查評估成效?
蔣月惠質詢:九如玉泉村統固優脂蛋白企業社.登記機關屏東縣政府.設立日期93/3/3.變更日期109/7/28.統固工廠後方經常排廢水污染附近水溝.請環保局查處該公司是否有設立放流口.檢驗排出來的廢水是否有重金屬.COD.BOD.SS的標準值?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九如玉泉村有湧泉是人間天堂.生活的好地方.萬年溪清水上游來至玉泉村沒有想到幾年前在附近設立一家飼料工廠.統固公司每日晚上偷排惡臭黑煙並偷排放廢水.造成鄕親無法忍受無法睡覺得到恐慌症.特別是年邁的老人家.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玉泉村是水源保護區.目前有自來水公司挖井譲鄉親使用.當地居民懷疑業者有計劃挖暗管環保局可以了解一下嗎?
農地變更建地容易嗎 在 環境資訊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東一塊、西一塊,「這個」真的很像農舍! #農委會將於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 蠶食鯨吞
雖然面積小,但總量不少,「蠶食鯨吞」成了外界對小光電(按:2公頃面積以下光電)最不安的想像。
小面積的光電開發問題非一朝一夕,拖延至今未處理,實則因為難度太高——大面積光電容易找到對口單位,但小面積光電多建在私人農地上,利益關係人眾多,溝通難度高。
⚠️ 環社檢核
對此,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曾提議,「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或許是解答。
由縣市政府以較大區域(不等於開發面積)先進行「環境與社會檢核」第一階段的課題盤點,之後,區內的小面積光電開發就能 #選擇較無爭議的地點。
然而,上百件農地變更光電的申請已經送到縣府辦公室,而「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還在試驗階段,尚未上路,恐怕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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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資專題】小光電怎麼了?
【2公頃以下光電申請急增 苗縣破百公頃 基層為難「盼中央說清楚」】
https://e-info.org.tw/node/225333
【阻淺山光電 石虎背黑鍋 保育團體吐無奈心聲】
https://e-info.org.tw/node/225335
【光電的罪與非罪 「農地變建地」打什麼如意算盤?】
https://e-info.org.tw/node/225334
【「農舍般的存在」 蔡卉荀評析:環社檢核能解套嗎?】
https://e-info.org.tw/node/225337
【石虎、生態農夫、光電邊緣的里山夢】
https://e-info.org.tw/node/22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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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變更建地容易嗎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基隆河谷沿岸開發|市府的配套與審核機制在哪裡?】
今年4月30日,正當經濟部水利署舉行治水會議,憂心氣候變遷下的水患困境時,蔡英文總統來到基隆視察堵南抽水站,和林右昌市長認為基隆河治水有成效。總統現場宣布「解除20年來基隆河開發管制禁令,未來整個基隆河谷廊帶的開發將可以大步向前。」後續,基隆市府針對基隆河岸開發管制解禁新聞稿寫著「基隆市將整個脫胎換骨」,林右昌市長表示「在經濟部4000萬元經費挹注下,市府正在進行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的規劃,...,將可帶動廠商投資意願,更可以引入基隆輕軌系統,連結郵輪母港產業廊帶,讓基隆市真正整合到大台北都會區的產業鏈及發展架構。」
新聞一出,緊接著基隆市議會臨時會,都有議員積極尋問基隆河谷廊帶的「管制解禁時程」、「開發計畫」來到這次八月底的臨時會,也有議員在市府報告事項提案:「請市府說明有關4月30日總統指示解除『基隆河谷廊帶限建20年禁令』之行政命令,目前中央確切進度為何?」在市府以半頁A4紙回覆了中央內政部於今年6月5日發文解除「基隆河沿岸禁止變更為建築用地」、「禁止開放10公頃以上民間投資開發案」兩項行政命令解除,而多數議員們不斷肯定解禁、積極詢問河谷廊帶開發案的時程。開發禁令解除等同於產業發展?而最重要的,在利益之前,可能造成淹水的環境成本盡然如此容易被忽略。
我必須先聲明,我不反對開發,但是在極端氣候下,這幾年的颱風或突發性的強降雨頻率增加。有讀國中地理的人都知道,河岸旁的農地或保護區是洪水的緩衝區,若冒然開發,則會增加洪水風險。總統與市長所謂解除開發禁止的行政命令,是「回歸原有其他法規管制」,但地方政府應該要做得更多,新修《水利法》中增加了徑流分擔及出流管制專章,針對徑流分擔有著更明確的規定,而除了等待中央政府劃定實施範圍,地方政府其實可以「主動」進行 #徑流分擔 實施計劃的擬定或是相關措施的規劃、而關於 #出流管制 的相關規定,母法雖有規範必須接受審查的開發案規模,但同時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設定更小的開發規模必須接受審查、更積極來作出流管制審查,而確實也已經有其他縣市這麼做了。(徑流分攤、出流管制與地方政府關係的詳細說明請見下方)
現在,地方政府正整理、向內政部提報國土計畫法架構下基隆的國土計畫,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做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我們的基隆市政府除了大發新聞稿宣傳禁令解除(回歸法制)、盼望投資者青睞外,針對地方政府該做好的敏感區域劃定、開發審查與配套,這些該主動出擊的明確審查機制到底在哪裡?難道是不顧極端氣候與水患風險,為釋出土地供短線炒作的開發案嗎?
8月20日的討論中,針對我的提問,市長重覆回到「這次禁令解除只是回歸法制,並不是完全不審核。」我再重覆一次我的問題,「在開放投資與開發之前,關於國土計畫法規定的敏感地區(少開發區域)的劃定,以及地方政府該積極所為的徑流分擔、出流管制審查種種配套在哪裡?」市長沒有回答,僅由議長納入本報告事項的結論中,請市府後續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再一次強調,兩年前的大武崙淹水歷歷在目,再來到近期颱風帶來的外圍環流,面對極端氣候和降水,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我們支持的是將環境成本納入考量的有效益開發,而不是僅以土地利益為優先,跳過地方政府本該積極建立機制,不斷地和市民宣傳還未有明確規畫的產業園區。市長5月的施政報告裡宣傳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禁令」作為他搶先報告的政績,至今,關於廊帶開發案最基礎的評估與審查機制都無法回覆我,不只基隆河谷周遭在此目標下對於洪水的緩衝度堪憂,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甚至是未來園區投資發展的安全在哪裡呢?
🌊🌊以下是我8/20討論的發言與水利法徑流分擔、出流管制的詳細說明🌊🌊
#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除了開發外我們該...?
總統與市長針對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的理由(也就是蔡英文總統與林右昌市長所提的「回歸原來法規管制」)主要為基隆河整治計畫已經完成、員山子分洪道也完工,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以及《水利法》的修正。
然而,即使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仍然沒有人能夠保證災害會100%不發生。現在氣候劇烈變遷的威脅下,我們無法保證「某條河流已經完全整治好了」、「以後大家都不用擔心淹水了」。從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2015年蘇迪勒颱風、2017年的強勁梅雨,還有去年熱帶低壓的大面積淹水,都已超過保護標準。而2017年6月3日的強勁梅雨,影響最大的就是我們安樂區基隆河支流排水的大武崙溪,當時,大坪雨量站時雨量91毫米,3小時累積雨量175毫米,24小時394毫米,造成基金一路的大淹水,面對這個前年的事實,我們不能否認基隆河的水患風險還是存在的。
大武崙溪的整治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但光靠末端工程沒辦法完全解除水患,到底河流沿岸要怎麼去管理或管制開發?如何讓保護區、農地發揮滯洪緩衝的效果?
市府該積極作為的 #逕流分擔、 #出流管制、 #國土計畫
而總統與市長認為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管制禁令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水利法》的修正。在水利法修法中將「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納入。「逕流分擔」是由公務部門負責辦理,對淹水潛勢高或受害損失大的河段,於新建(改建)公共空間時,在不妨礙原本設施功能的前提下在洪水期間發揮滯洪功用,減少鄰近區域積淹水的風險和損失。
其實在《水利法》修法前,地方政府就可以積極去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若在都市計劃土地中有覺得敏感、危險的土地和區域,想要去提升它的洪水承容能力,可以主動的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這個部份在台北市已經有相關經驗。
現在《水利法》也修訂完成了,當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淹水潛勢、都市發展程度及重大建設,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限內擬訂逕流分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實施。」
雖然目前中央還在評估、尚未公佈任何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但其實地方政府可以針對覺得敏感、危險的區域,主動和中央進行討論、尋求協助,來討論是否納入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進一步來進行逕流分擔計畫的擬定。「逕流分擔計畫內容」包含:「水道分擔方案」(由各水道及各類排水主管機關各本權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及「土地分擔方案」。「土地分擔方案」由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在逕流分擔計畫內擬訂各類型土地應分擔標準及分擔措施,並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土地管理單位依所訂分擔標準分擔逕流量。
回到基隆,都發處、工務處或相關單位是否有已經進行或是正在規劃中的逕流分擔措施或規劃呢?對於《水利法》的修法,作為逕流分擔計畫的主要角色,市府是否有任何主動的作為?
關於「出流管制」,就是要求土地開發案不能僅仰賴現有的雨水下水道系統來排除綠地變建地所產生的雨水逕流,而是必須自行想辦法在基地內吸收處理。根據《水利法》規定,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開發樣態並達2公頃以上,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劃書」審查,但對於基隆來說,2公頃這樣的面積規範,恐怕很多開發案都不會達到。
基於因地制宜的需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去提高出流管制的審查條件,以新北市來說,《新北市政府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及監督作業要點》就將規定提升到開發案範圍 #1公頃 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畫書」。針對基隆河沿岸開發解禁,我們基隆市政府是否有針對「出流管制」的審查,作嚴格把關的條件設定?或是相關審查條件修改的規劃呢?
除了公有設施和開發案的「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外,其實在在國土計畫分區中,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作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避免災害的發生的可能。目前市政府正在進行國土計畫關於國土計劃,承接市府案的規劃公司也提出關於敏感地區、降低開發區域的設定應該 #加嚴,市政府是否有進行相關的調查掌握敏感地區,並規劃相關管制措施?
解禁基隆河沿岸開發,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在這個沒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證河川不會淹水的極端氣候時代,我們不能只是看到土地開發帶來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顧及周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園區期初規劃完成前、準備開發之前,市政府是否做好相關準備、擬定好相關配套措施、法令修改及土地開發審查機制了?關於我剛才所提的,國土計畫降低開發區域劃定、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請問市長,目前基隆市府的作為是什麼?
再一次強調,我不是反對開發,而是要認真地提醒,面對極端氣候,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也因此,洪水緩衝的農地與保留區的設定是非常重要的,我剛剛說的不論是國土計畫架構下或是水利法中能進行的審查,都是地方政府必須主動、積極地建立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市民的安全。
(照片為基隆河流域,非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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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的一個有河景景觀的建案,在建案跟景觀間有一塊農業用地
目前是草地和樹也沒耕種
但如果蓋起來河景就會完全被擋
這樣買景觀宅的風險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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