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勞動節,先祝福所有勞工朋友勞動節快樂!
雖然是在放鬆的連假期間,但我們還是希望藉由這個機會來和大家談談,台灣的勞動權益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好。
自從2017年《勞基法》修惡以來,時代力量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全力推動勞動權益進一步的深化,例如提案訂定《最低工資法》和《國定假日法》,就是希望能夠透過法規的調整,來改善低薪高工時的現狀。
而今年我們則將重點聚焦在「#新勞動三法」的修正。
今年正好是《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實施的十週年。當初這三部法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就是希望能夠 #擴大工會組織率 和 #提升團體協約覆蓋率,以保障勞工權益,也讓勞資雙方能夠更加和諧。
為了檢視這樣的政策目標是否有落實,時代力量邀集工會團體和專家學者共同召開三場座談會,盤點這十年來「新勞動三法」施行時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透過統計數據來看,這十年來雖然工會數量和會員人數都有提升,但整體的工會組織率,大約只維持在7%左右;另外團體協約的份數,截至去年為止,甚至只有778份。
我們發現問題主要在於 #籌組企業工會的門檻太高,多數企業難以達成30人的發起門檻。
目前我國的企業單位約129萬家,但其中高達126萬家是從業人員在30人以下,也就是有將近98%的企業單位員工,沒有組織企業工會的權利,而如果從人數來看,代表全台灣有將近一半的從業員工,沒有這項權利。
而當這些從業人員,希望 #透過組織產業或職業工會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卻又會受到團體協約協商的高門檻限制、不能陪同勞檢、沒有《勞基法》上的同意權或法定會議的代表等種種困境。
為了改善這些狀況,時代力量從「組織面」、「協商面」以及「爭議與勞檢面」提出具體的修法意見。
✅#組織面
訴求包括「降低工會籌組門檻」、「警消人員組工會」、「產業職業工會權利比照企業工會」等,同時要求「職業工會只能以行政區作為組織範圍」的限制應要解除,而我們也希望公司能夠在人員入職時,就應「提供工會的入會申請書」。
✅#協商面
透過「降低產業職業工會協商門檻」,且在協商過程中「工會得委託專業人士擔任代表」,我們希望能夠強化勞工的協商權益,讓協商啟動時,勞工和資方能夠對等。而為了避免協商後資方跳票,我們希望「增訂不誠信協商的樣態」,並且「提高團體協約跳票時資方的裁罰或代價」。
✅#爭議與勞檢面
勞動檢查往往是檢舉資方的最後手段,應該「由瞭解該職業的工會陪檢」,才能真正保障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避免資方蒙混過關,同時也該提高「不當勞動行為的裁罰」來增加嚇阻力。此外,由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在台北才有,等同變相增加中南部勞工的成本,應設法「讓中南部勞工能更容易使用裁決來作為保障權益的機制」。
此外還有諸多法規執行的細節要進一步檢討,時代力量將在提出修法後一一討論。而有關工會朋友們所提到的實際案例和樣態,也歡迎各位一起來瞭解。
👉🏻https://npptw.org/PYSrfF
最後我們要強調,保障勞工權益、進一步深化勞權,是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主張,而我們也要提醒「建立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是 #蔡英文總統2016年六大勞工政見之一,盼執政黨能支持上述的修法方向。
時代力量會持續監督政府的勞工政策是否落實,這不只是勞動人權保障的問題,更是回應我國少子化、國際人才競爭,以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關鍵。
透過組織產業或職業工會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時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是勞動節前夕,先祝福所有勞工朋友勞動節快樂、連假愉快!
雖然是在放鬆的連假期間,但我們還是希望藉由這個機會來和大家談談,台灣的勞動權益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好。
自從2017年《勞基法》修惡以來,時代力量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全力推動勞動權益進一步的深化,例如提案訂定《最低工資法》和《國定假日法》,就是希望能夠透過法規的調整,來改善低薪高工時的現狀。
而今年我們則將重點聚焦在「#新勞動三法」的修正。
今年正好是《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實施的十週年。當初這三部法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就是希望能夠 #擴大工會組織率 和 #提升團體協約覆蓋率,以保障勞工權益,也讓勞資雙方能夠更加和諧。
為了檢視這樣的政策目標是否有落實,時代力量邀集工會團體和專家學者共同召開三場座談會,盤點這十年來「新勞動三法」施行時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透過統計數據來看,這十年來雖然工會數量和會員人數都有提升,但整體的工會組織率,大約只維持在7%左右;另外團體協約的份數,截至去年為止,甚至只有778份。
我們發現問題主要在於 #籌組企業工會的門檻太高,多數企業難以達成30人的發起門檻。
目前我國的企業單位約129萬家,但其中高達126萬家是從業人員在30人以下,也就是有將近98%的企業單位員工,沒有組織企業工會的權利,而如果從人數來看,代表全台灣有將近一半的從業員工,沒有這項權利。
而當這些從業人員,希望 #透過組織產業或職業工會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卻又會受到團體協約協商的高門檻限制、不能陪同勞檢、沒有《勞基法》上的同意權或法定會議的代表等種種困境。
為了改善這些狀況,時代力量從「組織面」、「協商面」以及「爭議與勞檢面」提出具體的修法意見。
✅#組織面
訴求包括「降低工會籌組門檻」、「警消人員組工會」、「產業職業工會權利比照企業工會」等,同時要求「職業工會只能以行政區作為組織範圍」的限制應要解除,而我們也希望公司能夠在人員入職時,就應「提供工會的入會申請書」。
✅#協商面
透過「降低產業職業工會協商門檻」,且在協商過程中「工會得委託專業人士擔任代表」,我們希望能夠強化勞工的協商權益,讓協商啟動時,勞工和資方能夠對等。而為了避免協商後資方跳票,我們希望「增訂不誠信協商的樣態」,並且「提高團體協約跳票時資方的裁罰或代價」。
✅#爭議與勞檢面
勞動檢查往往是檢舉資方的最後手段,應該「由瞭解該職業的工會陪檢」,才能真正保障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避免資方蒙混過關,同時也該提高「不當勞動行為的裁罰」來增加嚇阻力。此外,由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在台北才有,等同變相增加中南部勞工的成本,應設法「讓中南部勞工能更容易使用裁決來作為保障權益的機制」。
此外還有諸多法規執行的細節要進一步檢討,時代力量將在提出修法後一一討論。而有關工會朋友們所提到的實際案例和樣態,也歡迎各位一起來瞭解。
👉🏻https://npptw.org/PYSrfF
最後我們要強調,保障勞工權益、進一步深化勞權,是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主張,而我們也要提醒「建立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是 #蔡英文總統2016年六大勞工政見之一,盼執政黨能支持上述的修法方向。
時代力量會持續監督政府的勞工政策是否落實,這不只是勞動人權保障的問題,更是回應我國少子化、國際人才競爭,以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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