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nk you America!❤️
謝謝美國慷慨捐贈疫苗,#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就是這個世代應有的格局。我愛日本、也愛美國,想當初帶著兩小玩了美西、隔幾年又再度進攻美東,這裡地大物博,走到哪兒都覺得好舒服不擁擠。到現在,兩隻小人還念念不忘在中央公園騎自行車的畫面,小威力還笑說:我那時還很小不能騎,我還從腳踏車上摔下來。🤣
#這種芝麻蒜皮小事他都記得特別清楚
#還有inandout漢堡薯條他也念念不忘
獻上自由女神照🗽
衷心感謝美國,我們日後一定會再回訪!❤️
#跟著雪倫愛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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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一語總結這種狀態,那應該叫:自己的顏值配不上自己的眼光 ... 說說幹話,談談想法,吃個東西,為些其實根本芝麻蒜皮大的白癡小事而大笑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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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不就很典型的情侶吵架嗎。
男方跟女方,在面對事情的時候,看法的不同往往容易造成歧見。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當一件事情發生,雙方產生分歧的時候,
男方往往最先考慮的是"這件事情"的大小,而女方則不同,
女方往往最先考慮的是這件事情對"我們的關係"造成的影響。
舉個例子,我在台南有個朋友,夫妻雙方,一方是我大學同學,一方是我小學同學,
也因為這樣,每次只要我回去,往往都會被兩方叫過去訴苦,
當然,與其說是訴苦,不如說是作為一個傳聲筒,把話傳給另一邊。
讓我覺得相當意外的事情是,面對同一件事情,雙方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有一次,雙方吵架的理由真的特別小。
他們吵架的題目是:牙刷要不要放在杯子裡。
這個夠小了吧,如果拿去街上做街訪,我想大多數人的答案都會是,這無所謂吧。
然後針對這件事情,雙方的看法卻是大相逕庭。
丈夫的看法是:這件事情這麼小,她還特別跑來找我吵這個,是不是想找我麻煩。
妻子的看法是:這麼一點小事,他都不願意為了我改,他是不是不愛我了。
大家發現了嗎,雙方對於事情的看法是很類似的。
他們都認為這是一件小事情,但是對於這件事情的著重點卻截然不同。
就像是個句子,因為重音的不同,意思可能會變得完全不同一樣,
在這件事情上,雙方對於事情的"重音"也是不同的。
丈夫的題點在於事情,重點是,這是一件小事,沒必要,也不需要吵,
所以丈夫就很容易認為這場架,根本就是為吵而吵。
而妻子的題點,重點則在於愛,事情確實是一件小事,
但是這件事情所代表的意義,才是妻子方所關注的重點。
而當兩個人開始吵起來之後,因為對於題點的認知不同,所以就很容易越吵越大。
就像是同一份考卷,一個人做的是A面,另一個做的是B面,
那兩個人的答案,不管怎麼做,當然都不可能對得起來。
於是最後,複雜的問題就會歸結於簡單的概念。
男方就會認為,女方是在無理取鬧。
好一點的,會以包容的心態去跟女方道歉,但是其實內心裡覺得自己受了委屈。
差一點的,就是認為不能慣著女方,大家就冷戰到離婚,或者是女方先來道歉。
女方的選擇其實也差不多,只是這場架對於女方的意義其實大的很多。
女方很容易認為,他是不是,沒那麼愛我了?
於是就算是女方拉下臉去道歉了,這段感情其實在她心中也慢慢涼了。
所以男女雙方吵架,男方千萬不要叫女方冷靜。
因為女方冷靜,你就涼了,心靜自然涼。
說到這裡,我們來稍微解析一下這件事情,以及男女雙方的心態吧。
事情看來是已經完結了,但是能不能從中收穫一些教訓才是最重要的。
※ 引述《chu1030 (啾兒)》之銘言:
: ((手機排版亂請見諒
: 終於鼓起勇氣提出要結束這段關係
: 其實在一起也才要一年
: 他個性很大男人
: 我是很逆來順受
: 說來很好笑
: 讓我終於下定決心的導火線 只是
: 他在載我回家的路上
: 不願意載我去買離我家只有五分鐘路程的丹丹
: 他口氣不太好 他說 蛤 很遠欸
: 我說 好吧 很遠那我回家再自己出去買
: 那天晚上我難過的吃不下飯
: 當然也沒有去買我想吃的丹丹
: 回家以後我越想越氣 越想越難過
典型的吵架開端,男方認為是小事,所以做不做都無所謂。
不管是為了感情的慣性,或者是真的懶惰了,所以不願意去做,
但是不管怎樣,這件事情確實是件小事,所以男方認為不做也無所謂。
但是女方的難過顯然也不是針對事情,而是針對他不願意為我做這麼一點小事。
他是不是不愛我了?
: 才把我一直以來 憋在心裡的不開心
: 寫得長長一大篇給他看
: 他看完只回我
: 「你要把對現狀的不滿全怪在我頭上 我也沒辦法」
: 就這樣 我們冷戰了一個禮拜
吵架發展到中段,女方認為這件事情很重要,於是試圖去闡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意圖去挽回男方的愛,但是在男方看來,很可能女方並不是在試圖挽回他的愛。
而是純粹在小題大作,找架吵。
把現狀的不滿全怪在我頭上這句話,簡單翻譯一下,就是你在找架吵。
這個時候雙方其實就不是在溝通了,因為雙方認知不同,自然觀點對接不上。
觀點接不上,無法交流,那就無法溝通了,那麼雙方就只能流於情感的宣洩。
那就是吵架。
: 我的生活早就都是他 有什麼問題 有什麼不開心
: 我不和他說 那我要向誰說呢
: 這一個禮拜間 他只說過
: 「好了沒 」「鬧完了嗎」
: 「為什麼要找我吵架」「莫名其妙」
同上,再次證明男方認為女方小題大作,女方找架吵。
: 晚上一個人 想起他在一起前對我種種的好
然而在女方看來,這是一件關乎兩人之間的大事,而男方輕忽的態度也造成了二次傷害。
在這個時間點,女方已經陷入了他不愛我的悲傷中了,簡單來說,已經涼了。
: 記得我第一次去他家
: 隨口說他房間的電風扇很髒
: 晚上他就拍了一張他洗乾淨的照片給我
: 我說他房間好暗 也沒有鏡子
: 他便偷偷買了一個化妝鏡給我
: 知道我喜歡吃甜點 會找好店陪我去吃
: 當時我很感動 他有在用心聽我說話
其實在好的方面,兩方的認知差異也是一樣的。
男方認為這是一件小事,做了也無妨。
女方認為男方願意為我去改變,她一定很喜歡我。
: 到後來 「我們去ooo好不好」
: 是三公里以內嗎 太遠我不想去
: 「我們去看那部新上映的電影好不好」
: 過幾天吧 我現在不想出門
: 「我想去吃這家甜點欸」
: 你怎麼就喜歡吃那些 又貴又遠
同樣的情況,就不多贅述了。
: 後來他只是埋頭在玩他的電腦遊戲
: 我一直很安靜 不太會表達不滿
在感情中,因為雙方的差異很大,所以持續性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我的想法是,不管大事小事,有事就要拿出來溝通。
不只是溝通事情,也是溝通想法。
平時不溝通,最後一次大爆發,最後很大機率都是涼。
: 我們第一次爭吵 也不記得吵什麼了
: 只記得他最後很大聲的吼了一句
: 「你夠了沒 」
: 我嚇得一直哭 話也說不好
: 第二次不愉快
: 他沒說話 摔了我遞給他的東西
: 說聲我去上班了
: 用力的把門摔上
摔東西不可取,請大家吵架除了不要說出不可挽回的話,也切記不要動手。
吵架可以說是認知問題,動手就是品格問題了,希望大家能夠守住一點底線。
男方女方都是。
: 談了幾段感情好像都是這樣
: 是不是得到了以後就不會被珍惜
: 不溫柔了 不再像當初一樣把你捧在手心
上面我都用儘量客觀的立場去描述這件事情,因為看這個版的有男也有女。
更多的,可能是身陷在各種戀愛問題中的男男女女們,
所以我儘量不偏向的去描述這件事情,避免淪為性別鬥爭的戰場。
但是這段話我特別給原po,也希望妳順利面對下一段感情。
妳所面對的問題,並不是妳自身的問題。
或者更客觀一點來說,這是大家都會面對的問題。
我曾經見過在外光鮮亮麗,互相禮讓,簡直要被稱為神仙眷侶的夫妻,
因為一點芝麻蒜皮大小的事情,吵到差點要去離婚的地步。
而且這也絕對不是個例,針對我開頭說的那個例子,許多夫妻都面對過同樣的問題。
只是題面可能會改成馬桶蓋要不要放下來,衣服亂丟,誰丟垃圾,誰洗碗之類的。
但是解題方式其實都是類似的。
男方,要儘量去體諒女方,如果真的吵起來了,也希望男方先做出舉動。
無關男女平等,只是在這個題目上,女方押上的東西比你所想的重很多。
甚至不用說到對不起,有更多時候,女方只要一個擁抱就能因此泣不成聲,感動不已。
女方,則是要儘量去跟男方溝通,讓他了解到你有多重視這件事情。
但是不應該用情緒化的方式或逼迫的方式,這很容易讓男方有種逆反心理。
也不要擴大打擊,把問題的時間線往前挪移,攤到另外一件事情去吵。
這很容易讓男方認為你在無理取鬧,吵不贏就耍賴。
而雙方的終極目的,就是要達成溝通。
男方的妥協,是為了將女方拉出情緒的漩渦,坐在溝通的桌子上。
而女方的忍耐,則是為了把男方按在桌子上,不要讓他拒絕溝通。
說到底,在一段感情,甚至婚姻中,有著無數的暗礁。
明面上,最大的礁石有財產、子女、雙方父母、工作等等。
但其實最致命的,都是那些隱藏在激流下的各種小礁石。
你不可能躲,更不可能讓礁石消失,除非你的情侶是你的複製人。
所以雙方都應該在碰上礁石後,用溝通去縫補這艘船。
大家都用盡自己的力量,努力的讓小船能平穩的行駛在河流上,這就是婚姻。
當婚姻走到唯一的那個終點,一方白髮蒼蒼,在病床上握緊另一半的手時。
看著船上的眾多補丁,或許你/妳也能發出一聲感嘆。
雖然這不是一段完美的婚姻。
但是我們,
真的很努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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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zer7890 (220.128.243.37 臺灣), 03/16/2020 10:12:30
人在一段感情中都是有惰性的,在曖昧階段,雙方都處於激情中,往往不會太計較得失。
而當感情步入穩定後,一個人往往就會選擇自己最舒適的方式,與伴侶相處。
這就是一個人行動的慣性,而且是從出生到現在,幾乎不可能斷絕的慣性。
就像是一個以前並不常出門的人,可以為了交上男女朋友,短時間的去改變自己的行為,
比方說積極交際,努力討伴侶歡心,迎合伴侶的興趣去踏青,登山等等。
但是在時間的過去,他認為感情穩定下來後,往往以前的慣性就會出來。
而我個人的認為,雙方如果要有長久的相處,忍讓妥協,互相溝通一定是必要的。
所以不要把這件事情過度擴大,大家溝通出一個雙方能夠忍受的邊界。
我覺得或許是個好的方法。
我見過很多人其實很難用正常的溝通方式去交流,
或許是缺乏安全感,或者是掌控慾太強等等。
這種時候只能去找出問題的中心,在不觸摸到對方底線的情況下,
改變對方的慣常溝通方法,很多時候不是她不溝通,而是她只知道這麼溝通。
她/他的內心或許就存在一個害怕的小孩,遇到危機警告就只會大哭這種方式。
而你要做的,就是找到這個小孩,安撫他,告訴他不要怕,可以安心了。
在對方的恐懼安定下來之後,或許雙方就能走上溝通的正軌。
確實是,溝通是要雙方的努力,一個人的努力叫做說服。
很可惜的,說服在感情中不是一個好方法。
我覺得果跟因是要搞清楚的,現在原PO的案例中,事情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感受。
而大多數的情感脅迫,其實重要的是做的事情,然後用感情作為工具。
或許在你看來,這兩者有共通之處,但是主動跟被動的差異能讓事情變質許多。
情感脅迫暫且不提,畢竟這個講下去太長了,之後有其他的故事再來分享。
在原PO這個例子中,我提倡的是男女雙方都要理解對方思維的誤區,避免擴大理解。
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坐上溝通的桌子,好好談談雙方的感受,以及之後的處理方式。
至於事情本身,既然雙方看來都認為是小事,那就找個能妥協的點就可以了。
並不是有一方一定要在特定事情上讓步,而是不擴大的同時找到平衡點。
我理解你的想法,也能理解有些人會認為這是情緒勒索。
但是我的想法一樣,主要的觀念在於主動跟被動,過度或適量,互相控制或相互妥協。
前者是單方面的,用情緒去控制另一方的行為,是一種操線人偶的概念。
後者則是每一段感情,以至於每一段人際關係中,都必須要存在的平衡。
所以我理解你們會認為這種情況是勒索,但我認為這只是日常。
※ 編輯: azer7890 (220.128.243.37 臺灣), 03/16/2020 1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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